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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

时间:2022-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监理目标是项目监理机构设立的前提,为了使目标控制工作具有可操作性,应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总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划分为分解目标。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着重负责整个项目范围内各方面的协调工作。项目监理组织的人员一般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必要的行政管理人员,在组建时要注意合理的专业结构、技术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

4.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企业在接受业主委托后,在实施监理工作之前,首先应建立与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活动相适应的监理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业主对监理任务和范围的要求,选择适宜的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4.4.1 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不论工程建设项目大小,监理企业在组织成立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都应按以下步骤进行,如图4-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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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1 监理机构设立的步骤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建设监理目标是项目监理机构设立的前提,为了使目标控制工作具有可操作性,应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总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划分为分解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目标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明确列出监理工作内容,并进行分类归并及组合,这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工作。

对各项工作进行归并及组合应以便于监理目标控制为目的,并综合考虑监理项目的规模、性质、工期、工程复杂程度、工程结构特点、管理特点、技术特点以及监理单位自身技术业务水平、监理人员数量、组织管理水平等因素。

如果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可按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分别归并和组合,再进一步按投资、进度、质量目标进行归并和组合。

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确定组织结构形式。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规模、性质、阶段以及监理工作要求的不同,可以按照组织设计的原则选择适应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组织结构形式主要应考虑有利于项目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确定管理跨度和划分管理层次。

确定监理机构管理跨度应充分考虑建设工程的特点、监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参加监理工作的人员的综合素质等问题,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以下三个层次。

①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助手组成,根据工程项目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与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

②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管理。属承上启下管理层次。

③作业层(操作层):由监理员组成,具体负责监理工作的操作。

(3)制订岗位职责与考核标准。

岗位职务及职责的确定,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不可因人设事。不同的岗位具有不同的职责,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应进行适当的授权,以承担相应的职责;同时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

(4)选派监理人员。

根据监理工作的任务,在选择相应专业和数量的各层次人员时,除应考虑监理人员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总体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4)制订工作流

为使监理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应按监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制订工作流程,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可分阶段编制设计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图4-12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

各阶段内还可进一步编制若干细部监理工作流程。如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可以进一步细化出工序交接检查程序、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工程变更处理程序、索赔处理程序、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工程支付核签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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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2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

4.4.2 项目监理组织的形式及其特点

组织形式是组织结构形式的简称,指一个组织以什么样的结构方式去处理层次、跨度、部门设置和上下级关系。项目监理组织形式有多种多样,选择适宜的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对于有效地开展建设监理工作,实现建设监理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建设项目的承发包模式、业主委托的任务以及监理企业自身情况而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典型形式。

1)直线制监理组织

直线制组织结构是最早出现的一种企业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它是一种线性组织结构,其本质就是使命令线性化,即每一个工作部门,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只有一个上级。其整个组织结构中自上而下实行垂直领导,指挥与管理职能基本上由主管领导者自己执行,各级主管人员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不设职能机构,只设职能人员协助主管人员工作。

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特点如下:

①机构简单,权责分明,能充分调动各级主管人员的积极性;

②权力集中,命令统一,决策迅速,下级只接受一个上级主管人的命令和指挥;

③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

直线式监理组织形式主要适用于监理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如图4-13所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建设项目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着重负责整个项目范围内各方面的协调工作。而各个子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子项目的目标值控制,具体领导现场专业或专项监理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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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3 按子项目分解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此种形式也适用于承担包括决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的大、中型以上建设项目,此时可按建设阶段分解设立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如图4-1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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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4 按建设阶段分解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对于小型建设项目,监理企业可以采用按专业内容分解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如图4-15所示。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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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5 按专业内容分解的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2)职能制监理组织

这种监理组织形式是在总监理工程师下设一些职能机构,分别从职能角度对基层监理组织进行业务管理,并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下达命令和指示。这种组织系统强调管理职能的专业化,即将管理职能授权给不同的专业部门。按职能制设立的监理组织结构形式,如图4-1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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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6 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职能制监理组织的主要特点如下:

①有利于发挥专业人才的作用,有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能减轻总监理工程师负担;

②命令系统多元化,各个工作部门界限也不易分清,发生矛盾时协调工作量较大;

③不利于责任制的建立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适用于工程项目在地理位置上相对集中的工程。

3)直线—职能制

直线—职能制组织系统吸收了直线制和职能制的优点,并形成了它自身的特点。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如图4-1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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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7 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特点如下:

①既能保持指挥统一、命令一致,又能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

②管理组织结构系统比较完整,隶属关系分明;

③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

④管理人员多,管理费用大。

4)矩阵制监理组织

矩阵制组织亦称目标—规划式,是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创立的一种新的管理组织形式。

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由两套管理系统组成,一套是横向的职能机构系统,另一套为纵向的子项目系统,如图4-1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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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8 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

矩阵制组织形式主要特点如下:

①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

②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结合;

③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培养;

④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产生矛盾。

矩阵制组织形式适用于在一个组织内同时有几个项目需要完成,而每个项目又需要有不同专长的人在一起工作才能完成这一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

4.4.3 项目监理组织的人员配备

监理组织的人员配备要根据工程特点、监理任务、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满足委托监理合同中对监理深度与密度的要求,优化组合,形成整体素质高的监理组织。项目监理组织的人员一般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必要的行政管理人员,在组建时要注意合理的专业结构、技术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

1)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结构

(1)合理的专业结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由与监理项目的性质及业主对项目监理的要求相适应的各专业人员组成。

监理组织应具备与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如一般的民用建筑工程需要配备土建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设备安装专业、装饰专业、建材专业、概预算专业等人员;而公路工程则需要配备公路专业、桥梁专业、交通工程专业、测量专业、试验检测专业等人员。当监理项目局部具有某些特殊性,或业主提出某些特殊的监理要求,需要借助于某种特殊的监控手段时,可将这些局部的、专业性很强的监控工作另委托给相应资质的咨询监理机构来承担,也应视为保证了人员合理的专业结构。

(2)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

监理工作是一种高智能的管理和技术服务,但并不意味着技术职称越高越好。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是指监理组织中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人员比例。一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成中应占绝大多数,初级职称人员仅占少数。施工阶段监理人员的职称结构应以初级职称人员为主。这里所说的初级职称是指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技术员等,他们主要从事实际操作,如旁站、填写日志、现场检查、计量等。

(3)合理的年龄结构。

合理的年龄结构是指监理机构中的老中青的构成比例。老年人有较丰富的经验和阅历,但身体条件受到一定限制,特别是高空作业和夜间作业。而青年人有朝气、精力充沛,但缺乏实际经验。为此,现场监理机构应以中年为主,有一定的经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加上适当的老年人和青年人,形成一个合理的年龄结构。

2)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

确定监理人员数量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

(1)工程建设强度。

工程建设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投入的建设工程资金的数量,它是衡量一项工程紧张程度的标准。

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

其中,投资是指由监理企业所承担的那部分工程的建设投资,工期也是指这部分工程的工期。投资费用一般可按工程估算、概算或合同价计算,工期根据进度总目标及其分目标计算。

工程强度越大,需投入的监理人员越多。工程建设强度是确定人员数量的一项重要因素。

(2)工程复杂程度。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每项工程都具有不同的具体条件,如地点、位置、规模、空间范围、自然条件、施工条件、材料供应等。工程项目的技术难度越大,越复杂,需要的人员就越多。

国外咨询专家曾向我国提供了亚太地区监理人员数额配置的经验。东南亚各国的经验认为,投资密度以每年完成100万美元为单位,将工程复杂程度分为简单、一般、较复杂、复杂、极复杂等五个等级。复杂程度的等级由工程的以下10个方面的特征决定。

①工程设计:简单到复杂。

②工程位置:方便到偏僻。

③气候条件:温和到恶劣。

④地形条件:平坦到崎岖。

⑤工程地质:简单到复杂。

⑥施工方法:简单到复杂。

⑦材料供应:方便到困难。

⑧施工工期:由短到长。

⑨工程性质:一般到重点。

⑩分散程度:分散到集中。

工程复杂程度定级可采用定量办法,即将构成工程复杂程度的各项因素再划分为各种不同情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评分,累计平均后根据分值大小以确定它的复杂程度等级。如每一项因素均按10分制计算,将各项因素的得分累计平均后,平均分值1~3分者为简单工程,平均分值为3~5、5~7、7~9的分别依次为一般、较复杂、复杂工程,9分以上者为极复杂工程。每完成100万美元的工程量所需监理人员可参考表4-1。

表4-1 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每100万美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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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试验、取样、计量等工作由承包商承担,表中所列监理员的数目可适当减少些。以上所列的监理需要量定额不是绝对的,只是参考数字,实际配备要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为准。

(3)工程的专业种类。

工程所需要的专业种类越多,所需要的监理人员就越多。

(4)监理企业的业务水平和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每个监理企业的业务水平有所不同,派驻现场的人员素质、专业能力、管理水平、工程经验、设备手段等方面的差异影响监理工作效率的高低。整个监理机构人员有较高的业务水平,都能独立承担各自权限范围内的工作,甚至一专多能,兼任各项工作,则需要的人员就少;反之,则需要的监理人员就多。因此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监理人员需要量定额,并根据实际投入的监理人员水平和设备手段加以调整。

(5)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

监理机构具体人员配备,务必满足监理任务与职能分工的要求。另外,在有业主方人员参与的监理机构中或有施工方代表为承担某些可由其进行的测试工作时,监理人员的数量应适当减少。

[例4-1]某高层大厦,共三十层,总高122米,建筑面积达5万平方米,合同工期40个月,总投资达1.8亿元(折合2250万美元),位于市高新开发区,交通便利,气候与地质情况较好。试进行建设工程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和人员结构的确定。

[解析]

①确定工程建设强度。

工程建设强度=2250×12/40=675万美元/年(即6.75个100万美元/年)

②确定工程复杂程度。

按构成工程复杂程度的10个因素,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分别按10分制打分,具体情况见表4-2。根据计算结果,确定此工程为较复杂等级。

表4-2 工程复杂程度等级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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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工程建设强度,参考表4-1来确定监理人员需要量。

监理工程师:0.35×6.75=2.4,可按3人考虑;

监理员:1.1×6.75=7.4,可按7人考虑;

行政人员:0.25×6.75=1.7,可按2人考虑。

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理组织机构形式。

在本项目中,监理的工作范围是施工全过程,因为建设工程监理任务比较重且这个工程为大、中型以上建设项目,为了加强监理机构的纵向联系,选用了直线制的监理组织结构形式,按专业分工设立了不同的监理组,负责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本工程监理机构设总监一名,负责整个组织的运作和管理;下设三个专业监理组和总监办公室,每个专业监理组由一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负责,每一个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2名专业监理员,总监办公室配备日常行政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日常文件和资料等工作,还配备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总监代表一名,负责整个工程监理项目的常规性运作,同时还肩负对整个工程和监理机构内部费用情况的监督、核算和管理。具体的组织机构如图4-1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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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9 直线制监理组织机构

4.4.4 项目监理组织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应按照工程建设阶段和建设工程的情况以及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确定。在施工阶段,按照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②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③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⑤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⑥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⑦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⑧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⑨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⑩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img37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img38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img39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将其部分权力授予其代表或下级监理人员,但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①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②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⑤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⑦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⑧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⑨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⑩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的职责

①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③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④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⑤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⑥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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