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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区房屋产权管理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49年6月,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房地产管理暂行条例》,区境内没收官僚资本和敌伪房产100.1万平方米,接管经租外商房屋31.1万平方米。1956年,对出租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私房,以公私合营方式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计108.27万平方米。1958年,对出租在150平方米以上的私房,以国家经租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计70.51万平方米,其他代办经租房产,计6.99万平方米。思南路47-48号街坊内也有多处教会产业,如思南路95号、复兴中路505号等。

3.1.3 卢湾区房屋产权管理

1)没收敌产(资料3-1)

新中国成立时,区内各类房屋建筑面积共479.3万平方米,其中70%为私人所有,23%为官僚资本和敌伪产业,7%为外商所有。1949年6月,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房地产管理暂行条例》,区境内没收官僚资本和敌伪房产100.1万平方米,接管经租外商房屋31.1万平方米。

比如在“义品村”内,思南路××号系没收敌产所得(1)(资料3-1)。

资料3-1 解放初期接管或代管房屋产业通知单

公共房屋管理处

接收新产业通知单

产代字第165号

195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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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对出租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私房,以公私合营方式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计108.27万平方米。1958年,对出租在150平方米以上的私房,以国家经租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计70.51万平方米,其他代办经租房产,计6.99万平方米。1965年,对公私合营和国家经租的私房按政策调整,确认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房主2556户,建筑面积187.58万平方米,其中公私合营1258户,建筑面积108.56万平方米,国家经租1298户,建筑面积79.02万平方米;不属改造的私房8822户,建筑面积54.87万平方米。

以复兴中路523弄(伟达坊)4号为例:1958年开始住房公私合营后,该户上缴了一楼房屋(一大间、厨房及天井),约45平方米,自家住二、三楼。公私合营时期上缴的住宅不落实政策。

3)落实私房政策

“文化大革命”初期,私房多被冲击挤占,计1345户,使用面积13.04万平方米,其中没收6.76万平方米,挤占后分配6.28万平方米;冲击挤占侨、台港澳同胞眷属私房172户,2.69万平方米,其中没收0.95万平方米,挤占后分配1.74万平方米。1978年2月起,陆续落实统战对象和高级知识分子的被侵占住房政策,1982年起,全面清退被占私房。至1985年底,共清退私房1067户,11.87万平方米,占冲挤总面积的91%,其中腾退空房5.77万平方米,为被分配面积的91.9%;落实侨台港澳同胞、眷属私房134户,2.46万平方米,占冲挤总面积的91.4%;腾退1.66万平方米,占已分配面积95.4%。1991年6月底,累计落实1336户,占99.3%;使用面积12.97万平方米,占99.5%,1993年政策全部落实。

1986年,对私房改造遗留问题进行复查,属自住房或低于起改点而错改的共计72户,建筑面积6487平方米。至1993年底,已落实60户,建筑面积5064平方米,占该落实的83.3%。其中发还产权46处,3626平方米;作价收购14户,1438平方米,收购金额79.7万元(注:至1994年底,已全部落实政策)。

以思南路61号(私房,薛笃弼故居)为例:1966年夏,红卫兵抄家5~6天,二楼成为红卫兵司令部;1966年后全部房屋收归国有,闸北区特困户入住;到1978年5月落实政策,应得补偿房款25000元,扣除6500元大修费后,实得18500元。

在1967年10月所填的表格中是这样记载的——接收性质:上交;接收时间:1966年10月14日;接收范围:房、地;案情摘要:①该产业从1967年10月起由国家接管(全部),②接管后所有房屋按公房标准计租,③业主居住部位之紧缩有所考虑。

在1977年12月31日所填的表格中是这样记载的——①上列产业的三楼朝北套间连浴室小间及底西后搭计使用面积43.2 m2,自1977年1月1日起发还自管;②发还日前的租金、修理费等均暂缓处理;③上列产业的紧缩部位暂仍照常出租,由住户使用,公用部位按现状,业主免租使用,产权均暂不发还,④今后公私同账,结构性修理费按公83.4%、私16.6%分摊。

4)代理经租

1990年,卢湾区代理经租的宗教房产71处,建筑面积约23.09万平方米。其中天主教43处,20.72万平方米;佛教15处,1.85万平方米;基督教7处,0.38万平方米;伊斯兰教5处,0.14万平方米;道教1处,35平方米。

思南路47-48号街坊内也有多处教会产业,如思南路95号、复兴中路505号等(资料3-2、资料3-3)。

资料3-2 思南路47号街坊内的宗教产业1

上海市卢湾区房地产管理局(签报纸)

1964年8月19日

思南路95号,原属  省天主教会(首善堂)产业,在1955年9月8日由经租公司经租,后在1956年12月14日经产变40号通知已改为包租。

资料3-3 思南路47号街坊内的宗教产业2

上海市房地产公司经租部

通知单

经接字第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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