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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化的建筑遗产保护方式

时间:2022-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最激进的一种保护思想是:历史建筑根本不需要保护。他承认爱国社团对历史建筑保护做了许多贡献,但不应采用这种方式来纪念他们的成就。埃伯顿并不主张这种简单的“保护”方式。当老建筑不可避免面临被拆毁时,许多保护者认为应当通过照片和绘画对其进行记录。保护者有时会希望遭到拆除的建筑遗产会以某种形式得到再现,而对于建筑遗产的各种档案记录则为重建提供了依据。

3.3.2 多样化的建筑遗产保护方式

1)简单的“标牌式保护”

在美国的建筑保护史上难以计数的工程实例中,采用的保护技术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具体的保护措施受到个人经验的影响,有很多情况也会被爱国主义和教育意义所左右。

最激进的一种保护思想是:历史建筑根本不需要保护。只需对历史建筑加以标明,然后则任其自生自灭。在20世纪以前,一些爱国团体认为,在老建筑上加一块标牌是维持其历史真实性的更好方法。1902年,哈姆林(Hamlin)在写给美国景观与历史保护协会(American Scenic and Historic Preservation)的文章中这样说道:给老建筑加上标牌是“打开了灵感的源泉,如同一个沉默但有影响力的传教士”。

许多学者质疑这种只添加一块标牌的做法与保护和修复毫无关系,英国历史保护学者阿什比(Ashbee)曾对美国的历史保护作过调查,在1901年给英国国民信托的报告中他写道:

我认为……那种在建筑上仅仅增加标牌的做法已经开始泛滥,我遇到的许多美国人都认为一旦老建筑被加上历史标牌则那里就不再具有活力,一切日常活动都会停止,而在那些历史痕迹都已经消失的地方加上标牌则是无用的举动。[49]

与今天在历史建筑上悬挂标记的政府措施不同的是,在当时,悬挂标牌后便不再对建筑做任何的修缮和保护措施。这种做法大多是由一些社会团体推动的,更多情况下是这些团体的一种成就展示和自我宣传。约瑟夫·钱德勒(Joseph Chandler)将这种标牌讥讽为各种社会团体四处捐助所作的“广告”。他承认爱国社团对历史建筑保护做了许多贡献,但不应采用这种方式来纪念他们的成就。

埃伯顿并不主张这种简单的“保护”方式。他领导下的新英格兰古迹保护协会(SPNEA)一直致力于保护优秀的历史住宅。然而在有些实例中,出于修复顺利实施的需要,他也不得不让一些组织在建筑上安装标牌。1916年,他允许特蕾西革命之女(National Tracy Chapter of the Daughters of Revolution)在斯维特·埃斯勒住宅(Swett Ilsley House)钉上了标记,因为该组织的女士们为此项工程捐助了1 270美元。[50]

2)建筑的记录与再现

建筑的记录和测绘也开始受到重视。当老建筑不可避免面临被拆毁时,许多保护者认为应当通过照片和绘画对其进行记录。1854年3月,费城的《晚间公报》(Evening Bulletin)刊登了摄影师理查德(Richards)的工作,他对感兴趣的一些即将消逝的景物进行了记录,其中包括即将拆除的长老会教堂(Associated Presbyterian)。在19世纪末,建筑师已经成为这一领域的领导力量。1913年,AIA试图说服费城公共劳工部的主任在当地开展一项活动,用照片将殖民地时期遗留下来的建筑进行记录。20世纪初,康涅狄格州的社会团体殖民地女士(Colonial Dames)开始搜集康涅狄格州的历史住宅的图片和历史资料,经过多年的搜集整理,这些图片资料在1923年出版。这一时期对于建筑的记录仍以照片和绘画等图像手段为主,对于历史建筑的详细测绘则始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历史建筑测绘(HABS)。

保护者有时会希望遭到拆除的建筑遗产会以某种形式得到再现,而对于建筑遗产的各种档案记录则为重建提供了依据。在威廉斯堡的修复工程中,为了恢复殖民时期的历史氛围,有超过400座建筑重建。1863年,波士顿著名的汉考克住宅(Hancock House)被拆毁后,保护者们一度希望其能够重建。1917年,马萨诸塞州州长提议在原址重建汉考克住宅,将其作为州长官邸,但最后没有实施。几年后,造纸商霍瑞斯·穆斯(Horace A.Moese)提议在纽约的提康德罗加(Ticonderoga)造一座房屋,作为纽约州历史协会的总部。他特别提出新的总部最好是某些历史建筑的再现,但应该符合防火要求。历史协会的官员们认为汉考克住宅是一个完美的选择,因为他原本是砖石结构,不存在太多防火问题。最终这一建筑得以落成,并在1926年开放。重建以原建筑拆毁之前的详细测绘为蓝本,可以说是相当精确的。这一建筑包括总部的办公空间和一个小博物馆,首层的家具是以大都会博物馆美国馆的家具为样本复制的,并没有使用汉考克住宅遗留下来的物品。[51]

3)易地保护

从历史真实性的角度出发,相比那些复制品,人们更愿意接受将老建筑移建的做法。这种做法在20世纪初就已经出现,在室外博物馆盛行的时期,建筑的易地保护是相当普遍的。但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易地保护大多不是整体迁移,而是被分成若干部分或将建筑拆解后进行搬运。位于马萨诸塞州纽伯里波特(Newburyport)的提考伯住宅(Beniah Titcomb House)是建筑移建的早期典型实例。1911年,纽伯里波特市买下了提考伯住宅所在的土地,并计划拆除原有建筑,开始新的市政建设。政府决定如果能将这座建筑移走,新英格兰古迹保护协会将无偿获得这一住宅的所有权,但后者没有对该建筑进行整体迁移。经过详细的考查后,埃伯顿认为建筑室内17世纪的精美木质装饰很有价值,决定仅仅将内饰保存下来。协会的一位成员邀请诺曼·伊斯汉姆(Norman Isham)来为这座建筑做了测绘,移走了室内最有价值的一些木制品,后来这些木质装饰和测绘图都成为新英格兰古迹保护协会博物馆的藏品,而建筑的残留部分仍然留在原地。后来当地的革命之女组织打算将这座住宅移至其他地块,以作为组织的活动地点,但最终没有筹集到足够的资金。

最终拉尔夫·伯恩汉姆(Ralph Burnham)买下了提考伯住宅的剩余部分,小心地将其拆解下来的木料运至艾塞克斯以重新组合。在那里,这些木料被存放了六年之久,而那些精美的木饰则一直在新英格兰古迹保护协会的博物馆展出。1917年,拉尔夫·伯恩汉姆打算开始重建工作,并要求埃伯顿将那些木饰借给他使重建的房屋更加完整。新英格兰古迹保护协会的理事们同意了这一要求,认为这一试验将给后来的保护实践留下一个先例。埃伯顿对此却持不乐观的态度,他宁愿更好地展示那些精美的装饰,将其作为档案保存:

当人们都在关注重新竖立的楼梯时,其他的一些细节却缺乏保护者的注意和精确的处理。这些细节中的大多数不会被一般的参观者注意,当这座建筑受到瞩目的时候,却失去了作为古迹档案的价值。[52]

豪斯默德的著作中同时记载了其他一些实例。在马萨诸塞州塞伦市,卡罗琳·艾玛特(Caroline Emmerton)女士在埃伯顿的支持下,经过当地议会的批准,于1911年试图将海萨维住宅(Hathaway House)移至七山墙住宅(Seven Gables House)所在的地块上,她后来这样记述道:

房屋被分成三部分,经过一座桥、韦伯(Webb)街和德比(Derby)街,走了一条迂回的途径,那些拆开的部分被运抵现在的基址上,当每一部分到达时,看起来像一株大树,挂满了从沿途树木上扯下来的枝叶。[53]

新罕布什尔州多佛市的威廉·盖瑞森住宅(William Damm Garrison House)也是移建的实例,安妮·伍德曼学会(Annie E.Wood-man Insti-tute)在1915年买下了这座小木屋,打算将其移至多佛进行展览,迁移的过程进行了一周,当该建筑到达多佛后,又在其上部搭建了顶棚进行保护。时至今日,这座建筑仍然在安妮·伍德曼学会的土地上矗立着。

4)业主的个人修复与改建

在很多情况下,私人业主会对历史建筑进行修葺和改建,以适应新的功能需要,这些工程大多缺乏专业的历史保护建筑师的参与。

在20世纪最初的二十年里,许多富有的人往往会在乡村买下一栋老宅,并对其进行修缮和改造,来进行一些奢华的聚会。在这种修缮过程中,业主们会在屋顶加上老虎窗,打掉隔墙以获取更大的空间,加建门廊甚至侧翼。这种对以追求生活品质为目的的改造谈不上是对老建筑的保护,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主流对建筑历史价值的认同。

位于弗吉尼亚詹姆斯河(James River)畔的威廉·拜亚(William Byrd)二世的住宅则是典型的私人修复的实例。当拉姆齐(C.Sears Ramsay)夫人在1898年买下这一房产时,除原有建筑外,还包括历史上加建的一翼,另外一翼已经在内战中被烧毁。拉姆齐夫人采用新的样式重建了缺损的一侧,并用两层的砖廊将两翼与主体建筑相连,同时也是仆人的空间。然后拆除了底层的一段隔墙,形成了一个大的餐厅。在二层,她一开始拆掉了原来的壁炉,换上了当时的时髦样式,但后来又非常不满意,又将原来的老壁炉重新安上。这些改造今天仍旧保存完好。

同样,当一些爱国团体或历史组织买下一栋历史建筑当作他们的办公室时,也经常自由地对其进行改动以适应新的功能需要,其中较为典型的实例是位于马萨诸塞州罗威尔市的斯帕丁住宅(Spaulding House)。1906年,美国革命之女的莫里·瓦纳姆分会(Molly Varnum Chapter of the DAR)取得了这栋建筑的所有权。他们拆掉了几处隔墙,形成了一个大的会议厅,同时也作为成员们的聚会场所。一些原有的木制装饰则遭到拆除。

费斯克·肯贝尔认为历史建筑的私人业主们应当更尊重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1923年,他要求那些帮助业主进行改造的建筑师引导业主的兴趣,使建筑尽量保持原有的状态。他建议那些打算对老建筑进行扩建来增加空间的业主应考虑另外建造。

并非所有的私人业主为了装潢而改造老建筑,1922年,路易斯安那新艾比利亚(New Iberia)的一位艺术家威克斯·霍尔(Weeks Hall)开始对他继承不久的家族住宅进行艰苦的修复工作。霍尔打算将这一房产交给某个组织,向学生免费开放,展览内战前路易斯安那的建筑与艺术。霍尔雇佣了新奥尔良研究这一时期建筑的专家理查德·考奇(Richard Koch)作为顾问。他们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其原始功能和状况的情况下,让这座建筑变得适宜居住。”[54]霍尔尽可能多地保留了建筑的历史肌理,只增加了一些供热、电路和水管等必不可少的设施,所有原有的材料、装饰都没有经过修整或复制。霍尔在他的日记本中所记载的唯一的改动是考彻在门廊的一端加了木格,以便和另外一端原有的木格相称。

5)视野的扩展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建筑遗产保护的对象往往需要具有某种历史意义,相比之下,殖民地风格的建筑更多地受到重视,而相对较晚的维多利亚和新古典风格的建筑则在很长时间内缺乏历史保护者的关注,那些乡土建筑同样少有人问津。

建筑师和建筑历史学家在保护运动中一直扮演着批评者的角色。亨利·希区柯克(Henry Russell Hitchcock)于1928年在《建筑实录》(Architectural Record)上发表题为Deconstruction的文章。他认为,当那些18世纪的历史建筑正受到近乎虔诚的瞩目时,19世纪最好的建筑却处在消亡的边缘,他提醒保护者们“用更敏感的建筑美学眼光来衡量19世纪的作品”。十年后,希区柯克在国家美术馆举行的一次会议上再次提到,那些革命时代以前的历史建筑被积极地保护起来,没有人过问其建筑和美学价值,而19世纪的许多经典作品却遭到毁坏。[55]

在一次国会辩论上可以看出当时对待维多利亚式建筑的流行态度。这次辩论是关于华盛顿特区的州、战争和海军大楼(Old State,War,and Navy Building,1871—1888)的保护。李德·斯穆(Reed Smoot)将这一建筑称为“怪胎”,“我从未看到过如此多的华而不实的噱头被放置在一座建筑上”。而乔治·诺里斯(George Norris)试图捍卫这一建筑风格,并声称不管他们是什么,他喜欢这些东西和创造出这些风格的文化。同年,威廉·拉斯克(William S.Rusk)在《艺术与考古》(Art and Archaeology)上发表了一篇名为《进步的价值?》(What Price Progress?)的文章,其中他谈到了被拆毁的位于考普利广场(Copley Square)的波士顿艺术博物馆,并认为这是一个无法弥补的损失。因为这座建筑是美国“带有维多利亚风格的哥特建筑中的精品”。拉斯克同样对被拆毁的纽约第五大道建筑群和费城的瑞顿住宅广场(Ritten-house Square)表示了遗憾,并质疑由此带来的经济收入是否真的能弥补文化上的损失。[56]

虽然建筑本体的价值逐渐得到重视,但大多数人依然把他们的保护对象只看作是纪念伟人的圣殿。1946年,建筑史学家克里·兰克斯特(Clay Lancaster)在《古物》(Antiques)上撰文,对这种单纯从纪念和教化的角度进行建筑保护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美国———在大多数地区———依然拒绝以严肃的态度看待他们的遗产。美国的保护从未走出过青春期,到达一个成熟的状态。我们国家的历史已经变成了许多无趣的对于个人的纪念。只有像威廉斯堡、弗农冈、蒙蒂切罗那样的建筑才被保留,这种虚荣的,非此即彼的态度会错过大量的在建筑上有相当价值的未知对象。[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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