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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方案的比较

时间:2022-10-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选址方案的比较中,位于天平两端的基地本身与老人居住者维系着平衡,并相互影响。因此,整个选址方案的比较工作要充分考虑两者间的平衡。符合老人居住建筑的普遍性特征,这是一切老人居住用地选址方案的前提,也是类别与选址间关系进一步研究的基础。公交系统要求在老人居住用地的周边范围内拥有便捷的公交线路和站点设施。

5.2.2 选址方案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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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人居住建筑的战略规划中,选址有着广泛的重要意义。这个重要性不仅仅是针对一个城市的政府部门,也同样针对那些准备参与解决老人居住问题的开发商与建筑师。基本定义老人居住建筑体现了老人对于居住的特殊需求,这种需求又进一步约束了具体的选址方案。对于一个城市或者地区而言,并不是所有的区域都适合老人居住建筑,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对此有一个缜密而周全的规划。对于参与老人居住建筑的开发商或者建筑师而言,如何在有限的选择中圈定最适合老人居住建筑的地块同样至关重要。

在选址方案的比较中,位于天平两端的基地本身与老人居住者维系着平衡,并相互影响。基地的特性决定了其是否适合建设老人居住建筑,适合哪一种具体的老人居住建筑,也决定了它未来的老人居住者群体;而老人居住者特性同样可以逆向修订基地可能的老人居住建筑类型。因此,整个选址方案的比较工作要充分考虑两者间的平衡。对于基地本身要充分考虑用地评价与类别对区位的影响,对于老人居住者则有必要进行居住者评估与调查反馈的工作。

1)用地评价

用地评价是老人居住建筑的选址方案比较的前期工作,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符合老人居住建筑的普遍性特征,这是一切老人居住用地选址方案的前提,也是类别与选址间关系进一步研究的基础。

研究者认为,对于一块用地是否适合建设老人居住建筑或者说进行某一种老人居住建筑的用地评价有三大原则,第一个是要适合人居,第二个是要满足老人居住建筑对于环境的要求,第三个是要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与其他居住建筑一样,老人居住建筑的用地必须适合人居。适合人居作为一个概念并没有严格的标准,但是根据《联合国人居议程》的内容,适合人居的根本理念是“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而其标准应该由物质环境与社会环境2个部分组成。

物质环境适合人居的标准又可以分为建筑物外部与内部的环境。外部环境最基本的要求是用地适于规划居住用地,地质情况适合建筑结构,具备各种公共基础设施(水、电、通信等等),环境中可以保证清洁的饮用水并避免各种形式的污染,包括声、光、空气以及各种工业或者重金属污染等等。而内部的环境主要体现在建筑的设计与建造中。

社会环境适合人居的标准体现在避免居住者在社会中受到各种形式的歧视,保证居住者享有受教育、参与社会工作、就业的权利,保证居住者能够得到需要的基本保健服务等等。

应该说上面的这些标准是简单、直接且具有可操作性的,但是这些标准在有着众多城市病的特大城市里往往并没有得到贯彻执行。由于人口的高度聚集、公共设施不足及其他因素,大量并不适合人居的用地被用于建造居住建筑。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对于空气污染、光污染以及各种工业污染等物质环境的忽视,而社会环境中比较严重的是交通设施和保健设施的缺位。

或许身心健康的年轻人为了就业或者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可以容忍这些不足,但是对于身心开始衰退的老人而言,能否继续容忍下去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了。

老人居住建筑的用地必须满足老人居住建筑对于环境的特殊要求,这样的要求基于联合国老人原则“独立、参与、照护、自我实现与尊严”,以及其他的相关理论。具体而言就是对于交通环境、设施环境、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交通环境具有每个人都必须使用及全天候特征,因此可以认为它是最重要的环境要求。交通环境的要求由步行系统、公交系统、环境识别与快速交通系统4个要素组成。

步行系统要求在老人居住用地的周边范围内拥有完整、完全且设施良好的步行道路,并尽可能实现步行范围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步行系统的作用是连接公交站点、服务设施以及老年居住者的散步要求。由于步行几乎是老年人最主要的行动方式,而散步也是大量老年人社会活动与健身的主要方法,因此步行系统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公交系统要求在老人居住用地的周边范围内拥有便捷的公交线路和站点设施。老人居住地与公交站点间应该由安全且符合无障碍环境的步行系统连接,其间的距离一般认为应该在步行范围之内,宜小于200 m,不应大于500 m。便捷的公交线路不仅方便老人出行、员工上班与亲友探访,更为重要的是改变了所在地的资源获取情况。考虑到我国现有的社会发展状况,可以使用私人机动交通的老年居住者仍不多见,因此对于公交系统的要求适合几乎所有老人居住用地[23]。公交站点应该带有庇护和休息功能,至少应该设有坐椅、雨棚。鉴于我国现有绝大多数的公交车不具备适用于轮椅的升降地板功能,候车站台应该尽可能做到与公交车无高差对接。

环境识别系统要求在老人居住用地的周边范围内应该具有高度的环境识别性,或者配备鲜明而简单的环境指示设施,从而降低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风险。近期的医学研究显示,身心衰退后对于方向的识别能力也会随之大幅下降,而人口高龄化后的失智老人比例的增长更要求环境必须具备识别性。尤其是在老人居住建筑周围的交通路口,除了必须画有行人横道线外,应该尽可能设置按键式行人指示灯。行人绿灯时间应该充分考虑到老人行走速度较慢,如能结合声音指示则更佳。

除了应具备上述的3个交通要素外,还应该避免另一种交通要素。在老人居住用地相邻的地块内(或者200 m范围内)不应该出现城市快速干道或者更高级别的城市道路,应该避免各种类型的轨道交通设施,如用地沿河则应该要求此水域不属于主航道。快速交通系统虽然可以大幅改善用地与外界的联系,但是却带来了严重的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和交通安全隐患。除了上述明显的直接影响,靠近老人居住建筑的快速交通也会在相当大程度上限制老人居住者的对外社交活动,将老人限定在孤立的环境中,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

设施环境主要是针对老人的生活服务,因此也是必不可少的。设施环境的内容包括生活服务设施、医疗保健设施、文化教育设施与娱乐设施4个方面。按照与日常生活的关联程度分析,生活服务设施与医疗设施属于必不可少的内容,且使用频率高,而文化教育设施与娱乐设施的使用频率可能会受到居住者受教育程度与生活习惯的影响。以上的4种设施都应该保证在老人居住用地的步行范围之内,以方便老人的使用,对于规模较大的项目甚至可以在内部设置。此外,李子仲先生认为,急救设施也是老人居住用地的重要衡量标准,并提出“12 min概念”,即老人居住用地距离设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内的地区,其急救中心的车程应该在国际标准的12 min急救时间之内[24](对于设施的更详细讨论请参见第6章)。

人文环境是对老人居住用地周边人群的要求,适应于除了大规模老人居住建筑以外的所有老人居住建筑。人文环境的要求包括人口密度、社区友善程度、各种人为行动设施等内容。人口密度要求老人居住建筑应该尽可能建设在已经开发且有一定的人口密度的区域,以避免老人产生被隔离的心理感受。社区友善程度要求对老人居住用地应该接近文化背景相似的社区,以丰富老人的生活内容,应该避免选择与文化背景差异过大或者犯罪率较高的社区相邻,以保证居住者的安全。各种人类行为设施要求老人居住用地应该避免临近可能会产生噪音或者其他形式的污染源。例如老人居住建筑用地应该避免与社区的集中停车设施、公交站点、集贸市场相邻。另外传统的观点认为,老人居住建筑不应该与儿童活动设施相邻,但是近年来对这一观点的争议较多。

自然环境要求老人居住用地应该不受相邻用地的干扰,可以获得充足的日照、通风与景观。鉴于很多老人把静坐晒太阳作为重要的生活内容,因此有必要强调老人居住用地应该有比一般居住建筑更高的日照时间标准,且最好能有一定的景观内容。由于老人对于空气、温度的敏感程度超过年轻人,而身心衰退后对于各种医药的依赖度加大,因此有必要要求老人居住用地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自然环境要求主要是针对市区的用地,因为类似的问题在郊区或风景区相对缓和。

2)类别与区位

对于一块基地而言,通过了用地评价仅仅意味着老人居住建筑开发的可行性,并不能保证这块基地具备建设特定的老人居住建筑类型的特殊性。同样,对于6种基本定义老人居住建筑而言,它们与基地之间也存在不同的联系与契合程度。因此有必要对老人居住建筑类别与选址间的关系作一个比较,从中找出最优组合。

类别与选址间的比较方法不一而足。研究者认为最基本的方法是从基地与城市的关系入手,将老人居住建筑的选址方案还原为3个最基本选项,即市区、郊区与风景区。

研究者对于选址类型的认识基于对居住质量的理解,而后者正是选址对于居住建筑的主要影响因素。研究者认为居住质量大体上受到人口密度、环境质量与社会生活方式3个方面的影响。一般而言人口密度市区最高、郊区次之而风景区最低;环境质量则正好相反,市区最低、郊区次之而风景区最佳;至于社会生活方式虽有与人口密度相似的顺序,但是市区与郊区在社会生活方式的丰富性上差异并不大,而风景区则普遍比较简单。市区、郊区与风景区作为3个最基本选址方案恰恰体现了不同的人口密度、不同的环境质量、不同的社会生活方式,因此也就造就了不同的居住内容。

研究者认为所谓市区、郊区与风景区的区分往往是主观的,因为无法回避城市间不同文化差异与集体意识的影响,必须联系具体城市的情况而定。以人口密度为例,同一个人口密度的一个区域如果位于上海这样有着超高人口密度的特大城市可能被认为是郊区,如果位于洛杉矶这样松散结构的特大城市则可能被认为是市区,甚至超过了其市区的密度。而所谓环境质量与社会生活方式的判断同样是无法避免这种城市间的差异。例如在研究者眼里,北京郊区的环境质量可能还不如新加坡的市区,而香港即使在郊区(如屯门)其社会生活丰富程度也胜过人口规模更大的天津市区(例如友谊路一带)。这样就有必要对于本研究中的市区、郊区与风景区做一个更清晰的定义。

本研究中市区、郊区与风景区的概念仅仅针对特大城市,其差异主要是人口密度与环境质量的变化量。由特定的地块出发,如果在步行范围内城市人口密度没有明显减少且无法接触到自然环境,那么出发的区域就属于市区;如果上述2个条件中有一个实现则出发的区域即属于郊区。而风景区则指人口密度远低于同一大都市范围内市区人口密度,且紧邻具有观赏价值的自然环境的区域。

因此可以明确市区、郊区与风景区的差异绝非某种地理交通范围的定义。例如同为上海中环线内范围,五角场属于市区而联洋社区属于市郊;又如同样属于北京三环线范围,南三环以内都属于市郊而北三环以外到亚运村都属于市区。

区位对于老人居住建筑最大的影响在于价格因素,而价格进一步限定了建筑类型与潜在居住者类型。就地价而言,市区最高,郊区次之而风景区最低;但是如果考虑建筑成本与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则风景区由于交通不便、基础设施差或者受到相关保护性法律规范限制而造成土建成本上升,而市区和郊区的建设成本应该相当。这样综合起来就造成了市区费用最高,风景区次之而郊区最低的基本价格区间。因此选址会对老人居住建筑的开发者与未来居住者造成一定的限制作用,常见的情况是在市区与风景区以高标准、高价格为主,而中等标准的老人居住建筑则集中出现在郊区的格局。而这个价格又进一步限定了未来居住者的可能性。

在选址方案明确定义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在历史上找到不同类别老人居住建筑与市区、郊区以及风景区3种选址方案之间的关系。

东、西方早期老人居住建筑都是ANL类别的老人居住建筑,仅限特定年龄的非家庭居住模式。这些建筑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依附宗教建筑而生,然而由于文化的差异,两者的选址却又有一定的差异。例如,早期西方老人居住建筑依附的教堂往往是城市的中心,而早期中国老人居住建筑依附的寺院却未必如此。

据史书《曾南丰集》记载,我国早期的老人居住建筑“福田院”由依附于寺庙的“悲田养病坊”变革而来。北宋时期首都汴梁(今开封)在城市的郊外建有东、西、南、北四所福田院,专门收容无依老人和乞丐。每座福田院各设50间房,定员收容300人,每年经费5000贯。而东京梦华路记载汴梁最早的福田院在旧曹门外报恩寺旁。另外由平江府碑拓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居洋院”位于紧贴南城墙的城市边缘(图1.1)。这些建筑接近当代ANL类别的老人居住建筑,而选址在郊区。

西方最早的ANL类别老人居住建筑建成于1084年,位于英格兰北部诺丁汉郡的坎特伯雷镇(Canterbury),帕维亚的主教朗弗兰克(Lanfranc)创建了西方历史上最早的老人居住建筑——圣十字医院(St Cross Hospital)[25]。这位主教在教堂一侧的院子里建造了6幢小房子,专门以低廉的租金出租给老人[26]。这个位于市镇中心的小院子无疑开创了西方ANL类老人居住建筑在市镇中心的选址传统。

老人居住建筑在工业革命后发生了全方位的变化。家庭与生活方式的巨变带来了严重的老人居住问题,也造成了由年龄歧视产生的将老人隔离以美化环境的可怕思想。这也是老人居住建筑“年龄隔离”思想的源头。可以收容大量老弱病残的大规模老人居住建筑——工作住宅(workhouse)与济贫院(poorhouse)代替了小规模的慈济院(almshouse)在老人居住建筑中的主流地位。

工业革命后出现了最早的ARF老人居住建筑。如果说诞生ANL类别雏形的坎特伯雷属于小城镇,那么ARF类别的故乡——位于德国巴伐利亚州的奥格斯堡则自中世纪时就成为大城市。这座城市至今仍是巴伐利亚州第三大城市。建成于1521年的福格莱福利院(德语Die Fuggerei)作为历史上第一个ARF类别的老人居住建筑同样位于市镇中。这个由富可敌国的福格尔家族兴建的老人居住建筑优雅而美好,却并不具备复制的可能。

老人居住建筑在19世纪迎来了巨大的变化。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土地价格的变化,市区高昂的土地价格使老人居住建筑很难再出现在市镇中心。早期的AMC类别老人居住建筑正是出现在这一背景下。于1833年建筑在纽约斯坦顿岛的“海员温暖的港口”(sailor’s snug harbor)是美国历史上最早的老人社区之一。这种跨越了ANL与ANN类别的老人居住建筑相当于研究者定义的AMC类别。很有意思的是这个老人居住建筑的建造费用来自于捐助者出让一块位于纽约市中心的土地收益[27]。这也意味着自初始化后带来的土地价格变化使得普通的老人居住建筑在市区里的选址可能性大幅下降。而这个AMC类别的老人居住建筑的所在地斯坦顿岛今天属于纽约的郊区,在当年属于风景区,人口密度极低且紧靠自然环境。这种选址方式似乎成了AMC类别的传统。

19世纪末以医院为原型的ANN与AMC类别的大规模老人居住建筑应运而生。尽管不同于工作住宅的收容特性,这些大规模老人居住建筑同样选址在郊外,其代表就是丹麦在1901年建成的老人村(丹麦语De Gamles By)与索伦(丹麦语Sōlund Nursing Center)。这2种建筑都位于哥本哈根的郊区,其中前者是欧洲第一个复合了老人之家、护理之家和医院的大型老人居住建筑,而后者则纯粹是护理之家。这是两个规模庞大的项目,属于AMC类别的前者可以容纳1650位老人,属于ANN类别的后者则可以容纳800位老人。两种老人居住建筑基本上成为当时的潮流,也造就了ARM与ANN类别的老人居住建筑选址在郊区的传统。这两种建筑不仅反映了人类对于老人需要医护的新认识,同样也是对于城市土地价格与年龄隔离思想的有效反映。

在二次大战以后,老人居住建筑迎来了新的一轮建设高潮,因为创造了退休住宅,所以英国再次成为老人居住建筑领域的弄潮儿。英国在战后开始建造了大量的退休住宅,其中很多后来又转变为老人庇护住宅。早期的退休住宅多采用平房结构,因此又被称为老人平房。出于节约成本以建造更多退休住宅的目的,退休住宅的选址多在偏僻的地段,有些甚至交通严重不便。退休住宅的另一种形式“退休公寓”的选址则多出现在市区,但是同样出于节约的目的,其建筑质量普遍不高。这两种建筑属于ATF类别,选址既有郊区也有市区,前者稍多些。

20世纪60年代欧洲开始兴起原居安老思想,出现了大量回归社区的老人居住建筑。同一时间美国则出现了大量建造在风景区的活力老人退休社区,一种全部选址在风景区的ATF类别的老人居住建筑。

当代的老人居住建筑呈现出类型丰富性的同时,选址也变得更丰富,更少限制。在今天这样一个多元化、多样化的时代,很难说哪一种老人居住建筑类别仅仅适合于某一种选址,同样很难断言某一种基地选址仅仅适应特定的老人居住建筑类别。尽管如此,我们仍旧可以从老人居住建筑的历史与实践中找到一定程度的联系与倾向性。

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可以看出,宗教、年龄歧视、土地价格以及对风景区的向往都曾经影响过老人居住建筑的选址,而老人居住建筑类型与选址的区位存在一定的联系。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归纳(表5.1)。

从表5.1中我们可以看出存在4种情况。

(1)NAF类别、ARF基础服务的2种类型与ARM混居类型存在包括市区、郊区与风景区在内所有3种选址方案。

(2)ATF类别中的多代同堂和多代比邻的4种类型,ARF设施服务的2种类型,ANL类别和ANN类别的所有类型主要倾向于市区与郊区2种选址方案。

(3)ARM类别混居类型和AMC非传统家庭型主要出现在市区。

(4)ATF大规模独代居住类型和ATF小规模独代居住类型,以及AMC全周期类型则主要出现在风景区。

3)居住者评估

选址方案的比较在老人居住建筑开发中通常呈现为2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就是先有一块基地可以用作老人居住建筑开发,针对这个地块的特性选择具体可行的老人居住建筑类别。第二种方式则是先有一个开发特定类别老人居住建筑的意图,然后在若干具备可行性的基地中比较出最优方案。后一种方式也可以认为是前一种方式的扩展与延伸。

无论在哪一种方式中,除了物质化的用地评价与类别影响外,居住者评估都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参考。研究者认为,与决定选址方案有关的居住者评估包括以下的程序:首先需要确定潜在居住者的范围,然后在此范围内根据年龄、行为能力、家庭特征和经济实力等4个要素做出综合评价。

确定潜在的居住者范围是首当其冲的工作,必须对未来可能会移居到选定老人居住用地的老人范围做一个评价。由于真正可能成为老人居住建筑居住者的老人只是老人中的一小部分,因此对于未来特定地块上的老人居住者而言,特定地块不仅需要符合所有老人生活的普遍要求,还需要适合未来特定居住群体的特殊要求。

按照原居安老思想,老人应该尽可能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这个熟悉的环境受到居住安排、家庭联系以及交通、社交方式的综合影响,而距离是描述这个范围的最基本方式。通常情况下,一个老人居住建筑所服务的老人居住者仅限定在一个特定的范围里。这个特定的距离保证了老人居住者所接受的社会服务、照护服务与医疗习惯的长期延续性,更重要的是维系了原有家庭与社会关系。对于绝大多数老人而言,风景优美的居住环境是吸引人的,但是以疏离子女或者其他亲属和社会关系(不便探视)为代价仍是不能接受的。

事实上综合众多的研究显示,只有面对高收入老人的ATF类别独代居住类型和面对中高收入的AMC全周期类型才会吸引距离较远的居住者,而其他的老人居住建筑类别吸引的都是就近的老人居住者。例如美国辅助生活住宅联盟(A LFA)的一个调查显示,在辅助生活住宅的居住者中,超过68%的老人原有的居所在15英里(约24 km)范围内,而有超过78%的老人有至少一个家庭成员居住在20英里(约32 km)范围内。这个调查结果可以使老人居住用地明确服务方向,将大部分精力集中在保证20英里内老人的需求上[28]。欠发达的公交系统,高度发达的私人机动交通,低密度的居住方式和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以及地区间的平衡发展,考虑到上述美国交通、居住方式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几乎可以肯定上述距离标准超出了我国老人可能承受的距离,并不适合我国绝大多数的发达城市化区域。在我国发达城市化地区的老人居住建筑距离研究取得进展前,研究者建议可以采纳的距离不应该超过20 km,即特定地块的居住者范围应仅仅考虑服务半径20 km范围内的老人。

在确定了可能的主要的老人居住者目标群体后就可以进一步对他们的年龄、行为能力、家庭特征与经济实力做深入调查。以上的4个因素环环相扣,直接影响了老人居住建筑类型的选择。选择不同的老人居住建筑类型又可以对用地产生不同的要求,最后再通过居住者评估确定适合特定地块的老人居住建筑类别。

年龄对于广义老人居住建筑类型的影响大致有3个区间。通常情况下65~75岁的低龄老人倾向于选择ATF独代居住类型和ARF类别,75~85岁的中高龄老人倾向于选择ANL类别,而85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则倾向于选择ARM类别。N AF类别、AMC类别与ANN类别则基本没有年龄倾向性,前两者可以接纳各个年龄组的老人,后者主要是接纳以身心严重衰退为特征的老人。

行为能力与年龄有很紧密的关系。由于现代的医学发展,人类的健康水平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低龄老人基本上行为能力与青壮年没有差异,身心衰退比较多地集中在中高龄老人的年龄段。衡量老人的行为能力最常见的标准就是将身心活动能力划分为2个基本指标体系,即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以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IADL)。每一种能力又包含若干个具体指标,通过指标能力缺失的数量和种类可以衡量老人身心退化的程度。行为能力对广义老人居住建筑类型的影响仍可以分为3个区间,行为能力没有衰退的老人倾向于选择ATF类别,行为能力轻度衰退的老人会倾向于选择ARF类别、ARM类别和ANL类别,而身心衰退严重的老人则倾向于选择ANN类别。N AF类别和AMC类别则包含了所有行为能力的可能性。

家庭特征对于老人居住建筑的类型选择也有很大的影响。无论老人世代与年轻人世代是否合居一处,家庭成员对于老人是否移居到老人居住建筑中,以及选择什么样的老人居住建筑类型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力。一般而言,有子女的老人家庭会倾向于选择ATF类别、ARM类别和AMC类别,而没有子女的则可能更倾向于ARF类别和ANL类别。在有子女的老人中,现状与年轻世代合居的老人倾向于ATF类别和AMC类别,而现状独代居住的老人更倾向于ARF类别、ARM类别和ANL类别。

家庭的经济能力也会影响到具体的选择,因为不同类别的老人居住建筑有着不同的居住标准和对应的支付水准。区位差异不仅可能影响到老人居住建筑销售与租赁的价格,即通常情况下市区最高,风景区次之,郊区最低,而且同样会影响居住者的综合生活成本差异。考虑到我国发达城市化地区公共服务设施与商业网点的分布,通常会呈现风景区生活成本最高,郊区次之,市区最低的差异。因此高收入(经济能力强)的老人家庭会倾向于成本较高的ATF类别、ARM类别和AMC类别,而低收入(经济能力不强)的老人家庭则会倾向于选择成本较低的ARF类别和ANL类别。

以居住者评估的方式评价选址方案是否合适老人居住建筑是一种综合的方法,有必要将众多的因素综合在一起评价,而不是单独看某一个因素的影响。表5.2将上述关于年龄、行为能力、家庭居住和收入水平4个因素与老人居住建筑类别选择的关系作了综合对照。

表5.2 居住者评估与类别选择的常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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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某地区有一块用地将被用于老人居住建筑建设,经初步调查确定以该地区作为目标居住者范围。初步调查显示该地区内老人独代居住比例较高,以下将是分析不同因素下对用地要求的差异。

如果该地区内独代居住老人集中在高龄阶段而收入水平较高,则可以考虑以ARM类别的标准衡量目标用地;如果年龄高但收入一般,则可以考虑以ANL类别的标准衡量用地。

如果该地区内独代居住老人集中在低龄阶段并且现状居住条件较差,那么在普遍收入较高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用ATF类别的标准衡量用地,在普遍收入不高的前提下则可以考虑用ARF类别的标准衡量用地。

如果该地区内独代居住老人集中在中高龄阶段,当行为能力衰退普遍较严重时可以考虑以ANN类别的要求衡量用地;当行为能力衰退不严重,但是经济能力较强时可以考虑以ARM类别衡量用地。

4)调查与反馈

如果说使用者评估反映的是老人与老人家庭的普遍性特征,那么直观、明确的使用者调查则是确定个性特征的最有力途径。在日益多元化的社会里,只有针对特定居住者范围内的使用者调查才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老人居住建筑居住者对于老人居住建筑选址的细致要求。

研究者将通过调查数据检视老人居住建筑居住者对于选址的认识,其重点在于选址方案与不同类别老人居住建筑间的联系。本节使用的数据来自2个调查。第一组数据来自研究者于2004年进行的“跨城市老人居住问题调查”,其范围包括上海、北京在内的7个国内发达城市化地区(特大城市),对象为基本定义老人居住建筑的实际居住者与潜在购买者[29]。第二组数据来自台湾“内政部”1999年进行的“台闽地区老人福利机构需求概况报告”[30],其范围为台湾省,对象为40岁以上人群。在本节中仅使用其中发达城市化地区——台北市的数据。

首先检视的是老人居住者对于老人居住建筑与区位关系的整体认识。在研究者发放的调查问卷中第二个问题是:“您认为以下哪种区位更合适养老生活?”其中第一个选择项为市中心即市区,第二个选择项为市郊即郊区,第三个选择项为风景区,第四个选择项为无所谓。

调查问卷显示风景区与郊区是受访者认识中更理想的老人居住建筑区位。在全部回收的189份问卷中,选择风景区与郊区的基本相当,前者共83份,约占全部问卷的44%;后者共72份,约占全部问卷的38%。选择无所谓的共23份,约占全部问卷的12%。选择市区的问卷最少,约占全部问卷的6%(11份)(图5.2)。

在明确受调查者对于老人居住建筑类别与区位间联系之前,有必要先确定受调查者对于类别的基本选择。调查问卷的第三个问题是:“您认为以下哪种住宅更合适养老生活?”其中第一个选择项市区内原有住宅与第二个选择项新建住宅区即代表NAF类别老人居住建筑,第三个选择项新建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住宅区代表家庭居住模式的ATF类别、ARF类别和AMC全周期类型,第四个选择项养老院与老人公寓代表混合家庭居住模式或者非家庭居住模式的ARM类别、ANL类别和ANN类别。

在有效回收的全部189份问卷中选择养老院与老人公寓的比例最高,占到全部问卷的52%(98份),选择新建老人住宅的问卷占37%(69份),而选择传统住宅与新建住宅的比例较低,分别为5%(10份)与6%(12份)(图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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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受访者对于区位的基本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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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 跨城市老人居住问题调查受访者对于建筑形式的基本选择

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选择新建老人住宅与养老院或老人公寓受访者对区位的不同认识,可以大致了解受访者对老人居住类别与区位间联系的基本认识。首先比较的是选择家庭模式老人居住建筑类别受访者对区位的认识。

以上数据显示,选择家庭居住模式(ATF类别、ARF类别与AMC全周期类型)的受访者对于区位的倾向性趋势依次为风景区、郊区与市区。在全部问卷(69份)中,41份问卷选择风景区,21份问卷选择郊区,两者分别约占全部问卷的60%与30%。而选择市区或对于区位持无所谓态度的受访者数量较少(图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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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 选择新建老人住宅的受访者对区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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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 选择老人公寓或养老院的受访者对区位的选择

分析显示,相比前一个受访者群体,选择非家庭居住或者混合家庭居住模式(ARM类别、ANL类别和ANN类别)的受访者群体对于区位的认识有一定的差异。在这一组受访者中,郊区与风景区仍是最受欢迎的区位选择,但是被选择的比例大致相当。在全部问卷(98份)中,各有40份问卷选择郊区或风景区,两者占全部问卷的比例同为41%。选择市区的受访者比例进一步萎缩至仅占2%,而对区位无所谓的受访者比例则相应上升为16%(图5.5)。

在这组数据中受访者对风景区的倾向与之前总结的老人居住建筑类型与区位的关系并不一致,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在中国特大城市老人对风景区优美环境的向往,更有可能是因为这些受访者并不了解自己适合的老人居住类别。在选择养老院或老人公寓的98位老人中自认为健康状况不佳的仅有8位(8.2%),其中仅一位选择了风景区,即只有不到10%的老人真正需要居住在提供照护服务的非家庭居住环境里,其余老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更适合在其他类别的老人居住建筑内生活。

在老人居住建筑中非家庭居住模式的类别差异与选址区位间的联系,可以通过检视台北市老人对于老人福利机构的选择得到进一步的了解。这里分析的是台北市受访者对安养机构、养护机构和长期照护机构的不同区位选择[31]

台北市是台湾省第一大城市,也是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化区域。受访对象为40岁以上年龄组。根据第4章的分析,台湾的安养机构相当于不同规模的ANL设施服务类型,养护机构相当于不同规模的ANL照护服务类型,而长期照护机构则属于ANN类别。原调查设置的区位选项分别为社区内、市镇中心、郊区、较远优雅地区与其他。除第一项区位不明确外,其余选项与“2004跨城市老人居住问题调查”的选项市区、郊区、风景区与无所谓基本一致。

在对ANL设施服务类型(安养机构)的选择中,受访者选择的倾向性趋势分别为,郊区33.26%、风景区24.25%、市区10.52%与无所谓5.79%。这个趋势与研究者在图5.4中的分析基本相似。另有26.18%的受访者选择了“社区中”。

在对ANL照护服务类型(养护机构)的选择中,受访者选择的倾向性趋势分别为,郊区32.83%、风景区19.31%、市区10.52%与无所谓6.65%。另有30.69%的受访者选择了社区中。这组数据显示随着身心功能的退化,对于风景区的选择有较明显的下降趋势,而对于社区化的需求则相应呈直线上升。

在对ANN类别(长期照护机钩)的选择中,受访者选择的倾向性趋势分别为,郊区32.40%、风景区20.17%、市区13.30%与无所谓8.80%。另有25.32%的受访者选择了社区中(因四舍五入,总和略有出入)。但随着身心功能的进一步退化,受访者对于社区中的需求变得淡化,而其他所有选项均呈现轻微上升状态。

3组数据显示,台北市受访者最倾向的非家庭居住模式老人居住建筑的区位特征是社区中与郊区。这也基本符合本节之前的研究成果,即ANN类别和ANL类别的所有类型均主要倾向于市区与郊区。

以上2组数据为我们未来开展老人居住建筑开发的选址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但是也同时提醒我们,因为社会、地域、年龄、文化与收入等特征的影响,每一个基地居住者对于选址的意见存在必然的差异。因此对于每一个未来可能的基地选址,一个细致的调查仍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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