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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粮食市场价格机制,从制度层面提供保障

时间:2022-10-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该粮价波动区间内,政府不必实行以抛储的方式来平抑粮食价格波动。较高的年度粮食价格,会刺激次年粮食增产,调整粮食价格,使其回落。二是加强对粮食实物市场的运行监测,尤其是对可能首先受影响的沿海地区,制定应对预案,对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和局部地区粮食价格大幅波动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以企业为载体探索创新粮食承储与粮食加工、粮食流通企业的合作机制,完善储备粮食市场投放与监测机制,提高粮食储备的市场调控能力。

8.4.1 完善粮食宏观调控制度设计,实行粮食供求紧平衡管理

供求紧平衡是指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为达到粮食市场价格总体水平较高,实现粮食总产量的最小化,由市场把收入向农民转移分配,进而达到降低财政成本的目的。建立粮食供求紧平衡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确定年度粮食价格的最大涨幅。在该粮价波动区间内,政府不必实行以抛储的方式来平抑粮食价格波动。较高的年度粮食价格,会刺激次年粮食增产,调整粮食价格,使其回落。第二,防止投机炒作。传统的粮食安全标准并非是供求紧平衡机制,而是库存多少和粮食价格的低位,因此要重视宣传供求紧平衡原理,稳定价格预期,防止在粮食价格上升时由于抢购、投机和炒作等各种因素,造成粮食价格的大幅度增长[5]。根据现阶段我国粮食调控的托市保价能力相对较强,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效应明显,而应对粮食价格异常波动能力不足、稳定市场机制乏力等问题,抓紧开展粮食宏观调控制度的顶层设计。研究粮食供求紧平衡形势下我国粮食宏观调控的目标、机制与政策选择,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粮情、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将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灵活高效地执行粮食宏观调控体系。

8.4.2 加强国内粮食市场运行监测

一是加强对粮食期货市场的监测,尤其是大额资金的异动监测,采取合理手段控制非商业资本的进入和炒作。二是加强对粮食实物市场的运行监测,尤其是对可能首先受影响的沿海地区,制定应对预案,对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和局部地区粮食价格大幅波动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三是在保障外资粮食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监控其在局部地区可能形成的市场垄断地位,避免失去粮食价格的主导权。四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宣传粮食生产的好形势,稳定生产预期;适时公布粮食储备信息及市场运行情况,稳定消费预期;大力宣传国内粮食自给率高达95%的实际,切断国际粮食价格上涨的市场预期向国内传导的主线。

8.4.3 完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

完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兼顾城乡居民利益合理的粮食价格政策,既要切实保障农民的粮食积极性,也要体现出价格政策的分配关系所带来的城乡居民间的利益均衡[6]欧盟在粮食市场上实行的共同农业政策是价格干预,它是欧盟内部市场价格波动的下限管制,也是农民在出售粮食等农产品时的最低限价,这种价格干预实质是一种支持价格或保护价格的做法。价格干预在确保农民稳定收入上的作用明显,我国可合理借鉴。我国在实行粮食最低价格收购政策上需建立健全的粮食收购价格执行预案,认真贯彻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纠正粮食收购过程中的随意“扣杂”“扣水”和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行为,完善市场反馈机制,加大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市场巡查和检验。

8.4.4 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在总量基本平衡的情况下,关键要提高流通水平,做好区域调节和季节调节,降低流通成本。一是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重点扶持一批国有粮食收购、仓储、加工骨干企业,在粮食收购中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二是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建立全国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主产区与主销区的衔接和调运水平。三是在交通枢纽和粮食主要集散地建成一批全国性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和粮食物流基地,加快发展以散装、散卸、散存和散运为特征的“四散化”粮食现代物流体系。

推进建设粮食批发市场体系。我国粮食流通部门和产业部门在逐渐退出后存在粮食产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为弥补这一问题应建设以全国性粮食批发市场为主导、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为辅助的粮食市场批发体系。

健全粮食零售市场体系。我国粮食零售市场体系目前存在散、乱等问题,为此要注重发展以大卖场、超市、连锁便利店等企业为主的销售载体,积极培育流通产业龙头企业为引导,推动粮油零售体系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8.4.5 健全粮食储备及调控体系

我国粮食仓储企业多为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存在政企不分、调控水平不高等问题,为提高粮食宏观调控水平,需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健全粮食储备及调控体系:①创新各部门运行联动机制,完善粮食储备体制。逐步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储备粮食轮换新机制,完善储备粮食轮换专项补贴制度,充分调动承储企业的积极性。②优化粮食储备结构,提高粮食储备的调控能力。优化改善粮食储备结构,提高主要粮食品种的储备库存量及储备粮食的应急供给效率,增强粮食储备的市场调控能力。③提高储备粮食管理水平,加快粮食储备的现代化建设。我国粮食储备技术落后、管理不善是造成粮食保值年限短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加大科技研究探索力度,运用准低温储粮技术、先进温控技术、无线射频测温技术等,提高储粮科技水平,保障储备粮食质量,提高粮食储备管理效率。④提高粮食储备与粮食加工及流通的统一效率,根据市场需求健全储备粮食市场投放机制。以企业为载体探索创新粮食承储与粮食加工、粮食流通企业的合作机制,完善储备粮食市场投放与监测机制,提高粮食储备的市场调控能力。

8.4.6 实行供求状况进行年度间动态调节

根据我国自给率维持在95%以上的现状,短期内我国粮食供求关系基本保持平衡,并存在一定量的过剩。但是在长时期内,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加快,我国将面临耕地面积减少、需求增加、供给紧张、粮食价格大幅提高等问题。从未来需求发展来看,短期内粮食价格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会使长期内粮食生产能力下降,进而导致未来粮食价格有大幅上涨的趋势;政府在解决未来粮食供求紧张而采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的对策,在短期内会增加粮食生产能力,但又会进一步压低短期粮食价格。为此,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方法就是实施粮食供求动态管理机制,其基本原理是:当前扩大粮食需求,未来压缩粮食需求,通过适当提高当前粮食价格来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这样有助于国家和农民增加土地改良、作物育种和科技研究等各方面的投入,从把握短期与长期供求动态平衡上来管理和抑制未来较高的粮食价格预期。

8.4.7 进一步推进粮食法律建设

2010年7月20日至21日,国家粮食局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各级粮食政策法规工作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粮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打好《粮食法》研究起草攻坚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任务,认真做好粮食产销和成本利润调研工作;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大力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因此,要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健全粮食法规体系。当前,除了根据市场化改革和加入WTO的需要修订《粮食收购条例》外,国家应尽快制定《粮食法》,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注释】

[1]顾莉丽,郭庆海.吉林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分析[J].长白学刊,2008(6):84-87.

[2]顾莉丽.中国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波动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20):12458-12461.

[3]李先德,王士海.国际粮食市场波动对中国的影响及政策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09(9):9-15.

[4]刘建昌.全球粮食价格飙升对我国的影响及对策[J].国际贸易,2011(3):14-16.

[5]王文涛,肖国安.国际化和市场化背景下稳定粮食价格的政策建议[J].湘潭大学学报,2010(2):60-65.

[6]李光泗,朱丽莉.我国粮食价格波动及其调控途径[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1(1):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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