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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时间:2022-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到期终止和逾期终止,都有特定的情形。所谓有条件,是指劳动合同终止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才能依法终止,否则,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决定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大体上有六种情形是属于正常或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劳动者也要履行相关义务和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当事双方按订立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因原有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依法消失,当事双方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再存在,劳动合同即可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实质上就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通俗来讲,原有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事情办完了,大家互不相欠,各奔东西。一般来讲,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到期终止和逾期终止,都有特定的情形。与劳动合同解除这一行为相比,一是终止的法定事由是以法定解除事由以外的法定事实为依据;二是当事双方在具备终止的法定情形时,无须当事双方合意,即可终止。而解除需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一方当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权。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劳动合同没到期就散伙就是解除。

劳动合同的终止既是有条件的,又是无条件的。所谓有条件,是指劳动合同终止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才能依法终止,否则,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决定终止劳动合同。所谓无条件,是指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它不依当事人一方愿意或者不愿意为条件。除了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能终止的特殊情形外,当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不管当事双方是否愿意,都可以由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当事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与内容履行了全部义务,实现了所应取得的权利,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即宣告终止。这是一种自然终止,也是劳动合同终止最主要的形式。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这一规定最早出现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07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中,但在国务院2008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作了一个调整,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调整后设定的条件与原来的条件相比,更加宽泛,只要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即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这一调整,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在不同地区人民法院层面还存在一些争议,需要看具体情形确定。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死亡,意味着作为订立劳动合同当事一方已经消失,劳动合同自然归于终止。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一种民事制度。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当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者因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民法通则》还规定,当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劳动者被宣告死亡或者失踪,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主体资格消失或者暂时消失,也即无法享受权利和继续履行义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而依法经一定程序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消灭其主体资格。用人单位无法按原定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必须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负责债务清算、公司注销等工作,并优先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吊销营业执照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失。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的一种行政处罚行为。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是指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不论用人单位是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还是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或者被剥夺,或者消亡,意味着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常规的兜底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有特殊情形时,法律规定不能及时终止,而需要逾期终止或者延期终止。这是我国现行劳动保障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有效的保护措施。对特殊劳动群体和劳动者特殊情形下的特别保护,这种保护是对一般性平等保护的必要补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精神和平等精神。具体来讲,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到了相关情形消失后,劳动合同才可终止。此时的终止,自然是逾期终止或者延期终止。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大体上有六种情形是属于正常或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条件的。目前,在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的硬性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按照各地规定的程序办理即可。就用人单位而言,需要履行应尽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来讲,需要做好以下几个事项:

1.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具体通知期限,各地规定不一,但至少是劳动合同期限未结束之前,切忌放在劳动合同期限结束之后。

2.为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文书或者“离职证明”,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3.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进行支付。

5.有关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书至少保存二年。

劳动合同终止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劳动者也要履行相关义务和手续。具体来讲,一是签署终止劳动合同文书;二是返还用人单位的财物和各类有效证件;三是与用人单位结清财务事项;四是与用人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工作交接。

参考文本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

___________(劳动者):

____________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即将届满。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依法与您终止劳动合同,届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劳动者)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终止。(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送达人____________受送达人____________送达时间____________

证明人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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