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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战争与法国大国地位的最终确立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外部哈布斯堡权势的衰落,内部君主专制的确立,为法国在17世纪中叶之后的崛起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三十年战争成为压垮西班牙哈布斯堡的最后一块巨石,并因此将法国推向欧洲第一大国地位。三十年战争是一场以德国为主战场,发生在17世纪上半叶的战争。与此前的很多战争一样,宗教是三十年战争的重要缘起。由此引发三十年战争。三十年战争虽然以宗教为导火索,但宗教并不是唯一的赌注。

外部哈布斯堡权势的衰落,内部君主专制的确立,为法国在17世纪中叶之后的崛起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三十年战争成为压垮西班牙哈布斯堡的最后一块巨石,并因此将法国推向欧洲第一大国地位。

三十年战争是一场以德国为主战场,发生在17世纪上半叶的战争。与此前的很多战争一样,宗教是三十年战争的重要缘起。

16~17世纪的欧洲是一个宗教改革的时代,改革发端于德国(神圣罗马帝国)。德国政治的分裂和皇权的软弱无力使教会权力在德意志得以扩大。当时教会占有德国三分之一的土地,很多高级僧侣本身就是诸侯,罗马教廷的挥霍主要来自德国教会的供给,所以德国在当时被称为“教皇的乳牛”。

马丁·路德(1483~1546),出生于德国,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的倡导者,基督教新教路德教派创始人。1517年,路德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抨击教皇出售赎罪券,此举标志着宗教改革的开始。德国的诸侯们分成了天主教(旧教)和新教两大阵营,皇帝属于天主教。其他诸侯内部也出现了新教与旧教的对立。

三十年战争从波希米亚开始。波希米亚即今天的捷克,它本是一个独立国家,1526年之后并入神圣罗马帝国版图,隶属于奥地利,由皇帝兼任国王,但保持了很大的自治权。对于波希米亚新教运动的发展,皇帝做了一定的让步,于1609年签署了“大诏书”,给捷克所有非天主教徒以信仰自由和选举自己“信仰保护人”的权利。马提亚(1612~1619年在位)继承皇位后也承认了大诏书,但是1617年马提亚指派自己的堂弟、帝位继承人斐迪南为捷克国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斐迪南是一个狂热的天主教活动家,他公开违反大诏书,把捷克当作附庸对待,极力推行天主教的反改革运动,要求其属地统一信仰天主教,残酷镇压捷克新教徒,新教教堂被拆毁,参加新教活动的教徒被囚禁。捷克与哈布斯堡家族的矛盾因此日益激化。1618年5月23日,布拉格人民举行起义,新教徒冲进王宫,按照捷克惩罚叛徒的古老习惯,把斐迪南派来的两个钦差从20多米高的窗口扔了出去,史称“掷出窗外事件”。由此引发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虽然以宗教为导火索,但宗教并不是唯一的赌注。对于皇帝来说,他要趁机扩大权力,把神圣罗马帝国建立成一个类似英国和法国那样的中央集权的专制君主国;而新教诸侯们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权,让皇帝继续做一个名义上的领袖,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国家体制的分歧。所以也就不难理解,两大阵营的对立并不完全以宗教为标准,也有天主教诸侯担心皇帝扩大权力而加入了新教阵营的。同时,周边国家都想趁德意志混乱牟取利益,三十年战争因此迅速演变成了一场国际战争。西班牙因与奥地利同属哈布斯堡家族,在宗教信仰方面亦远比皇帝狂热,所以毫无疑问站在了皇帝一边;荷兰正在和西班牙进行一场带有宗教色彩的独立战争,当然支持新教阵营;新教国家丹麦和瑞典既为宗教利益驱使,更想夺取德意志领土,也支持新教诸侯;法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它虽是天主教国家,但与哈布斯堡家族是世仇,从15世纪末起断断续续打了100多年,自然不会放过任何能够削弱它的机会。因此,整个三十年战争的对垒情况就是:皇帝、西班牙、天主教诸侯、教皇VS.法国、瑞典、丹麦、荷兰、新教诸侯。

神圣罗马帝国

(962~1806)

全称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或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萨克森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1157年,这一帝国得到了“神圣帝国”的称号。1254年,帝国第一次开始使用“神圣罗马帝国”头衔,此后作为官方名称沿用至1806年。帝国极盛时期的疆域包括近代的德意志、奥地利、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捷克、斯洛伐克、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瑞士。神圣罗马帝国早期为统一的国家,中世纪后演变为由一些承认皇帝最高权威的公国、侯国、伯国、宗教贵族领地和自由市组成的松散的政治联合体,皇帝通常由来自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成员担任。法国文学家伏尔泰曾这样评价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

三十年战争分成四个阶段,双方打打停停,互有胜负,但几乎没有决定性意义的战役,彼此都不可能彻底赢得对方。

战争的第一阶段是捷克—巴拉丁(普法尔茨)时期(1618~1624)。巴拉丁的选帝侯腓特烈五世是德意志新教联盟的首领,也是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女婿、未来英国国王乔治一世的外公。捷克为了争得新教联盟和英国的支持,在起义的第二年选举腓特烈五世为国王。在这个阶段,皇帝、西班牙和旧教联盟的军队取得了胜利,捷克失去自治权,新教遭到禁止,巴拉丁被占领,腓特烈五世逃往荷兰。

选帝侯

指那些拥有选举罗马人民的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权利的诸侯。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皇帝为了谋求诸侯对其子继承王位的承认,在纽伦堡制定了著名的宪章“金玺诏书”,正式确认大封建诸侯选举皇帝的合法性。诏书以反对俗世的七宗罪为宗教依据,确立了帝国的七个选帝侯,分别是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萨克森-维滕堡公爵,勃兰登堡藩侯,莱茵-普法尔茨伯爵以及波希米亚国王。事实上,七选侯选举出来的人只能称“罗马人民的国王”,只有经过进军罗马,并由教皇加冕后的“罗马人民的国王”,才能使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头衔。17世纪,又增加了普法尔茨选侯和汉诺威选侯。

战争的第二阶段是丹麦阶段(1625~1629)。哈布斯堡家族的胜利不仅引起了新教诸侯的恐慌,也让周围国家紧张起来。法国和荷兰对皇帝实力的加强和西班牙军队占领莱茵河流域非常不安,它们不能允许这个家族的势力进一步扩大;英王关心自己女婿的命运;丹麦和瑞典垂涎北德意志领土,反对皇帝加强对德意志的控制。1625年,在法国首相黎塞留的倡议下,英国、荷兰、丹麦缔结了反哈布斯堡联盟,英、荷两国答应给丹麦补助金。当年,丹麦在英国、荷兰的军费补助和北德意志诸侯的支持下进入德国作战。但是瓦伦斯坦率领的帝国军队和西班牙蒂利将军率领的天主教联盟军获得胜利,将丹麦赶出了德意志。

战争的第三阶段是瑞典阶段(1630~1635)。丹麦失败之后,皇帝直接控制了德国北部。皇帝还于1629年3月颁布了“归还教产敕令”,规定新教诸侯要将1552年之后所侵占的领地和教会财产全部归还天主教诸侯,于是又挑起了新的教派纠纷。同时,天主教势力的北进、哈布斯堡家族权势的扩张、皇帝在波罗的海建立舰队的打算更是引起荷兰、法国、英国的不安,特别是瑞典,一直以来都企图向北德意志扩张和独霸波罗的海。恰好此时瑞典刚刚与波兰—立陶宛结束战争,可以腾出手来。1630年7月,在国王古斯塔夫的率领下,瑞典大军在波美拉尼亚登陆,开始了三十年战争的第三个阶段。

古斯塔夫二世(1594~1632)

瓦伦斯坦(1583~1634)

这个时期,皇帝的阵营发生了一个重要变故——在对丹麦的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瓦伦斯坦被皇帝解除了职务。原因是天主教诸侯也不能容忍皇帝权力的无限扩大,它们把矛头对准了皇帝的左膀右臂瓦伦斯坦,因为他不仅帮助皇帝扩大权威,而且还有把德意志建成一个集权制君主国的想法。在天主教同盟首领巴伐利亚选侯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策动下,皇帝被迫解除了瓦伦斯坦的职务。这个举动造成了帝国军队指挥的混乱,给了对手以可乘之机。古斯塔夫的大军长驱直入,新教诸侯纷纷倒向瑞典,1631年11月古斯塔夫占领布拉格,直逼哈布斯堡的权力中心奥地利。1632年11月16日,在萨克森的吕岑会战中,瑞典取得胜利,但古斯塔夫国王阵亡。此后战局呈对峙状态,到1634年,瑞典军队受重挫,皇帝和天主教同盟的势力又得到扩大。

战争的第四个阶段是法国—瑞典阶段(1635~1648)。在此之前法国对这场战争一直采取幕后支持的态度,比如向瑞典提供补助金。局势的发展使法国不得不从幕后走到前台,这也使这场战争彻底脱下了宗教的外衣,成为大国权势争夺战,因为法国也是一个天主教国家。对于法国来说,这场战争是持续了一个多世纪的反哈布斯堡家族霸权斗争的新阶段。最初西班牙曾经从南北两面攻入法国,到40年代之后,法国和瑞典逐渐掌握了战场的优势,1646年,法、瑞联军攻入巴伐利亚,瑞军占领布拉格,皇帝被迫求和。

1648年10月24日,交战各方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领土问题、宗教问题和德意志国家体制问题。

(一)在领土方面,瑞典与法国以德意志为代价扩大了自己的版图。其中,法国获得了阿尔萨斯的大部,并确认了法国对洛林的所有权。这一所得埋下了200多年之后普鲁士夺取阿尔萨斯和洛林的种子,这两个地方的丢失又是法德结怨、一战爆发的主要原因。另外,德意志的几个大邦也都扩大了领土,其中勃兰登堡扩张最多,奠定了普鲁士王国在18世纪崛起的基础。荷兰和瑞士的独立获得国际承认。

(二)在宗教方面,规定新教与旧教享有平等地位,诸侯在其领地内有规定信奉任何宗教之权,在帝国法庭中,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的法官人数相等。通过血与火的洗礼,通过无数的杀戮,宗教宽容原则终于被确定下来,欧洲为了宗教而厮杀的历史到此结束,从此也开启了欧洲有限战争的时代。

(三)在德意志国家体制方面,政治分裂的局面更加巩固了。德国被分成296个小邦,还有大量的“帝国骑士”领地,各邦国都享有内政、外交的全部主权,帝国的重要事务由各邦平等参与的帝国议会决定。皇权遭到进一步削弱,皇帝的宝座除了在威望和礼仪方面还有一定的价值外,其他方面基本形同虚设。

三十年战争使整个欧洲大陆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巨大变化,法国成为最大赢家。首先,它以奥地利和神圣罗马帝国为代价在其易受攻击的东部边界获取了一系列极富战略价值的领土。其次,德意志作为三十年战争的主战场,在战后几成一片废墟。战争期间,德国共有1976所寺院、1629座城市、18310个村庄被洗劫,许多矿山、制铁和铸造的工厂也被毁灭,工商业普遍衰落。人民的生活濒临绝境。人口的骤减更为惊人,萨克森、勃兰登堡等许多地区的居民减少了一半以上,战前有8万居民的奥格斯堡城战后变成仅有1.2万人的荒凉市镇。德意志的衰落在法国东部造就一个巨大的权力真空。而且,德意志的分裂以国际条约形式被确认,法国又成为这一解决保证人。这一切不仅奠定了法国未来扩张的基础,也使其安全大为增加。尤其重要的是,奥地利的权势被削弱。“西班牙道路”即意大利与南尼德兰之间的军事交通线被打断,后者和弗朗什-孔代已被有效地孤立起来。1659年的《比利牛斯条约》又使哈布斯堡家族的另一成员西班牙向法国认输,比利牛斯山脉以北的领土全部让予法国。经历了漫长战争之后的西班牙此时已耗尽元气,沦落为欧洲二流强国。

1661年,当年轻、能干、野心勃勃的路易十四亲政时,法国内忧外患的时代已成为历史。在有利的国际政治格局的衬托下,法国崛起为欧陆最显赫的国家,并开始走上追逐大陆霸权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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