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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组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9日上午,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受张德江委员长委托,沈跃跃副委员长主持会议,联组审议和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7日下午,汪洋副总理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今天的联组会议,汪洋副总理代表国务院到会应询。

29日上午,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受张德江委员长委托,沈跃跃副委员长主持会议,联组审议和专题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沈跃跃副委员长说,各位委员、各位同志,今天上午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昨天下午,分组会议已经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审议中大家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今天的联组会议继续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本次常委会会议围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就是要推动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张德江委员长对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非常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并出席今天的联组会议。张德江委员长指出,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抓住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下功夫治理已发生的污染,下功夫防止发生新的污染,下功夫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并切实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使水污染防治法真正得到贯彻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国务院高度重视本次专题询问工作。27日下午,汪洋副总理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今天的联组会议,汪洋副总理代表国务院到会应询。随同到会的部门负责同志有: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副部长翟青,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副部长汪民,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陆克华,水利部部长陈雷,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按照联组会议程序,会前已有6位委员报名发言。希望今天发言询问和应询回答的同志发言时突出重点、言简意明。如果询问人认为有关部门的应询回答需要进一步补充的,或其他出席、列席人员临时要求发言的,请举手,经主持人允许后,可以发言询问。

辜胜阻委员说,水不仅是生命之源,还是生产之基,生态之要。水安全已经成为我国绿色发展中最大的资源安全问题。今年我随陈昌智副委员长到长江经济带调研,我们十分忧虑长江流域的水安全。全国有4亿人饮用长江水,南水北调以后又会有几亿人饮用长江水,但长江被污染源包围,受危化品威胁,沿岸有40多万家化工企业,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厂,每年注入长江的污水300多亿吨,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以上。相比地表水,地下水的形势更加严峻,地下水被大量超采,污染由局部向区域扩散,在全国4000多个地下水监测点中,水质较差和极差的比例接近60%,许多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人让水污,水让人病。在水源污染严重的地方老百姓回忆,20世纪50年代的水淘米洗菜,70年代的水开始变坏,90年代的水鱼虾绝代,21世纪的水百病袭来。治理水污染比治理大气污染更难。我的问题是,下一步国务院对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哪些措施和安排?

汪洋(国务院副总理)答,首先感谢辜胜阻委员提出的问题。人让水污,水让人病,这八个字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也表明了辜胜阻委员对水污染问题的深刻理解。在回答辜胜阻委员这个问题之前,我首先受克强、高丽同志委托代表国务院感谢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多年来全国人大一直十分关心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1984年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历经两次修订,为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代表提交相关建议934份,有力地推动了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去年全国人大举行了水污染防治法颁布30周年纪念会,今年接着开展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前,张德江委员长作出了重要批示,今天又亲自出席专题询问。陈昌智、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三位副委员长亲自带队参加检查。前天陈昌智副委员长作了专项报告,各位委员提出了建议,这些都充分反映了全国人大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执法检查报告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主要的问题,包括刚才辜胜阻委员提出的那些数据,都反映了我国水污染问题的现实情况,这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人民群众对此还很不满意。如何深入地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执法检查组的报告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针对辜胜阻委员刚才提出的问题,下一步国务院在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源头,全力提升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水平。我们的发展是为了给人民群众增加福祉,但如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虽然增加了物质财富,却让人民群众连喝上干净的水这种基本的生活需求都无法保证,甚至“水让人病”,这种发展方式必须转变,这是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的思想和工作前提。按照这样的指导思想,下一步我们将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人让水病”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财税、金融、价格政策时,充分体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二是抓治理,认真解决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将结合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行动。要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要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化肥利用效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要抓好造纸、焦化、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的集中治理,做好江河湖泊沿岸重金属、有机物等工业污染防治防控。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好城市的“黑臭水体”。另外,树立“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的生态流量。三是抓改革,形成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近期正在组织编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以推动包括水污染防治在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两个轮子一起转”。通过改革,我们将努力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的监测、评估、预警制度,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等要求。要健全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的体系,实现水污染防治空间精细化管理。建立水环境保护的议事协调机制,促进流域区域协作。继续优化整合现有的水环境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出台排污许可等配套法规。利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使破坏水环境者难以立足,使保护改善水环境者得到实惠、得到发展。四是抓保障,加强政策、科技、资金等全方位支撑。我们将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的财政资金投入,同时推动水资源相关税费的改革,促进多元融资和第三方治理。推动水环境补偿,研究建立补偿引导资金,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实施节水环保领跑者的激励政策。继续加强水污染治理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建立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增强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升环境的监管能力。深化国际交流与务实合作,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技术手段和适用的法律制度,全面提高我国水污染的防治水平。五是抓落实,健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位置,切实将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发挥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研究将水环境质量的有关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方政府对水环境质量的法定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水污染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水污染防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深知,水污染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不仅需要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还需要科技的突破,以及投入和法律的强大支撑,难度很大,也需要有一个过程。但不管困难有多大,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够如期实现全国水污染治理的目标,并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水污染防治道路。我的回答完了,请辜胜阻委员以及其他委员批评指正。

刘德培委员说,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基本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个原则在水污染防治法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预防的问题比较突出。我的问题是,如何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实际工作中有哪些措施和办法?

陈吉宁(环境保护部部长)答,水污染防治,“防”是在之前,预防是环保的第一要务。相对于“防”,“治”是显性的指标;相对于“治”,“防”也容易被忽视。环保的预防工作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第一,调整经济结构。“十二五”前四年,累计淘汰与污水排放相关的落后产能,造纸2900万吨,制革3200万标张,印染100亿米,我们也算了一下,通过结构调整大概削减COD将近50万吨,氨氮4.6万吨,占总削减量的13%和10%。第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这项工作主要是通过规范环评进行的,通过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的开发和建设,提出产业布局的优化政策建议。环保部已经提出了9个指导意见,完成了46项重大涉水规划的环评审查,推动沿海港口避让了34处保护区,取消了152公里敏感岸线。另外还建议三个水电开发规划,减少16个梯级布设。第三,严格建设项目的准入。“十三五”一共对163个国家级的项目和2000多个省级项目的环评文件作出了不予审批的决定,其中涉及国家审批的项目投资有1万亿元。第四,注重标准的引导。我们现在大概有65项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75%是“十一五”以来新制定或者修订的,“十二五”大概定了25个,占38%,平均标准收严将近50%以上,这些措施有效地预防了污染,促进了产业升级。这里也给大家报告一个例子,比如造纸业,全国2013年比2008年产能增加了44%,COD减排60%。第五,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布了太湖、鄱阳湖、湘江流域清洁生产的指导意见,印发了35个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方案。从2009年到2014年,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投入20.9亿元,支持了319个清洁生产的技术示范项目。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落实预防为主,存在着很多问题。第一,结构调整难以深入。结构调整,环保只是一个手段,也只是一个目的,不是全部的手段和目的。很多地方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现在有一些困难,担心对GDP、税收的短期影响,对调结构的积极性不是很高,调整的手段也不足。第二,规划环评落地比较难。现在我们的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的约束,也没有追责的机制,所以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全国有111个煤炭矿区的总体规划中,大概有45%的规划环评滞后于规划审批,规划环评的成果往往也被选择性地落实,或者通过规划的调整来规避规划环评所提出的明确要求。第三,项目环评不到位。由于项目环评的法律处罚过轻,一些地方对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降低了企业的门槛,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上半年开展了全国环保大检查,从大检查中发现,有3万多家企业存在着建设项目违法的问题。第四,配套政策不完备,缺乏激励手段,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的动力不足。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要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水十条”。今年4月“水十条”已经正式发布,在“水十条”里面特别强调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推动科技进步等多项举措。“水十条”一共有238项措施,其中105项措施是预防性措施,我们也希望在“水十条”的执行过程中,把预防放在更突出的位置。下面我们将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突出预防的作用。第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严格区域的环境准入。这其中包括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管住空间的红线。把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的刚性约束,通过规划环评、战略环评,划定生态的红线,明确区域发展的定位、生态功能定位和准入条件,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管制界限。二是设定总量的红线,即排污总量。要建立区域污染物行业排放的总量管理模式,通过在区域、行业上管住污染物的总量来调控区域范围内的开发规模和强度,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同时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三是要明确准入的红线。要试行产业准入源头控制和差别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临海、临江、临河化工产业布局环境空间管制的规划,强化临港工业区、重化工基地和“两高一资”环评管理,对重点流域、区域制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建设项目的准入规定,根据实际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准入的新建行业、产业名录,依据国家确定的水质目标和水体功能区划的要求,鼓励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四是开展水环境承载能力的预警预测。到2020年要组织完成市和县域的水资源承载能力的评价,发布预警信息,对接近或者突破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准入的门槛。第二,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在这里也有五项工作:一是淘汰落后产能。利用环保标准,强制法治手段,突出市场机制,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我们有一个目标,在2016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印染等水污染项目,这也是水污染防治法当中的一个要求。二是新增产能的污染排放量。富余产能的新增,要落实产能等量减量的置换办法,支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引导有效的产能向优势的企业和具有优势的地区集中。三是实施重点污染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比如造纸行业,要推进纸浆无元素氯的漂白改造,鼓励大型造纸厂开展碱回收,等等。四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第三,要落实地方政府项目审批的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督促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问题,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我们已经全面排查,全面清理,做到该完善的完善,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对于属于履职监管不力的问题,环保部要进行公开约谈,而且有些地方要视情况进行区域限批。二是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行政审批的责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审批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使生态环境损害关口前移,对违反主体功能区地位和突破生态红线的,对相关责任要实施终身追究。最后,推动完善相关法规体系的建设。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推动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法律法规,这已经在计划之中,加大对未批先建等建设项目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规划环评的法律地位和刚性约束,要明确法律责任,健全追责机制。二是要梳理现行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按照国务院转变职能的要求,我们对其中不利于源头预防的规定和做法要予以废止。最近在环保大检查中我们已经开始做这项工作。有些地方的土政策,如挂牌保护,我们要进行废止和纠正。在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经济政策制定时要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环保领跑者、绿色信贷、绿色采购等制度,推进企业落实预防为主的激励机制。最后要在全社会倡导并形成保护优先的预防风气,使每个企业、每个人从污染的制造者、旁观者转变为预防员和监督员。

张勇(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答,我再做一个补充回答。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突出规划引导、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价格政策等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突出规划引导。在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将水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约束性减排目标。制定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从源头防止重污染项目的开发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重点流域、地下水、农村饮水安全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明确了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各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在制定、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时,将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和设备,纳入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要求其限期淘汰。制定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出台石化产业布局方案,指导产业有序转移,严禁高污染企业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推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三是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实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过程协同处理废弃物等示范试点,加大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的推广力度。四是完善价格政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施有利于节水和预防水污染的价格政策。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了污水中污染物当量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各类污水处理费用,设市城市污水收费标准提高到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五是推动节约用水。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节水标志产品认证,推广节水型洁具。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矿井水利用、海水综合利用等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限制农田漫灌,推广喷灌、滴灌等农业节水技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减污的意识。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治理的投入力度,把各项措施更加落到实处,取得更加明显的实效。

袁驷委员说,我想问关于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我们大家每天都要喝水,人人要喝水,所以说保障饮用水安全应是水污染防治的核心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据我们了解,和城镇相比,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更加突出,让人更不放心。特别是农村饮用水供水量大面广,饮用水源地分散小型,供水设施建设和运营缺乏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甚至还有一些边远地区农民直接饮用地下水和地表水。近几年在国家的支持下,一些地区建设了集中供水设施,但是还有地方反映,部分村一级的供水设施,特别是早期建设的部分单村供水工程还存在“三低”的问题,“三低”就是建设标准低、供水保证率低、水质合格率低。我的问题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对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如何评价?下一步要采取哪些措施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陈雷(水利部部长)答,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饮水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进入21世纪以来,通过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和“十一五”“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力度,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在“十一五”解决2.21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的基础上,水利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卫计委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计划利用“十二五”五年时间解决2.98亿农村居民和415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各地也编制了省级规划和县级实施方案,逐年加以实施。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来共同承担,中央实行差别化投资标准和补助政策,中央对东中西部的补助标准分别是33%、60%和80%。“十二五”期间,中央共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资金1215亿元。地方通过多种渠道,落实了配套资金600多亿元。在中央资金安排上,重点支持中西部,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其中,安排832个贫困县481亿元资金,解决贫困县范围内1.15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三是解决突出困难。在“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各地反映还存在一些规划外的突出问题,包括四省,藏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庆三峡库区、湖南洞庭湖区,涉及567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报请国务院同意,中央专门安排资金,提高补助标准,纳入今年计划与规划内任务同步实施。目前进展顺利,今年底可以同步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针对西藏自治区反映的1400多座寺庙3.23万僧众和6万多临时供水人口的突出饮水不安全问题,我们协调国家发改委安排了4.95亿元中央资金,已经圆满解决了寺庙僧众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寺庙僧众感谢党感谢政府,这也为藏区的稳定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四是加快进度。中央和地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十二五”前四年已经解决了2.8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今年计划再解决586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据8月20日的统计,中央投资已经完成了85%,解决了4262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占年度计划的三分之二,今年底可以圆满完成建设任务。五是注重水源保护。水利部与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责任,确定了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任务,要求在2016年底以前完成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工程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目前,75%的项目县已经完成了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保护区的划定工作,63%的项目县已经完成了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保护范围的划定工作。六是强化水质保障。要求各地将水质净化消毒设施与饮水安全工程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在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水厂要建立水质化验室,中央安排资金支持地方建设2326个区域水质检测中心,覆盖了2400个县。这项工作从去年开始,今年底可以全面建成投入使用。通过自检、抽检、巡检等措施,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据卫生计生部门统计,近年来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逐年提高,在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指标的情况下,水质达标率由2010年的44%提高到2014年的56%,预计今年底可达到60%。七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期受益的要求,以县为单元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机构,完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管理人员,加强人员培训,采取以大带小、股份合作、用水户参与管理等方式推动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目前,全国88%的项目县建立了县级的农村饮水安全的专管机构,47%的项目县建立了县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修养护基金,同时通过合理确定供水水价,因地制宜推进水价改革,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八是狠抓责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中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省级政府签订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书,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大农村饮水安全督察、稽查、审计等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把保障饮水安全的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今年年底,可如期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目标任务,五年解决3.05亿农村人口的农村居民和415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供水率能够达到80%以上,农村自来水的普及率可以达到75%,农村供水的保障率显著提高。我国国情水情决定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动态的任务。“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用三年的时间着力解决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低、供水保障程度不稳固、水质达标率偏低等突出问题,让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洁净、安全、放心的水。刚才袁驷委员还提出来如何评价目前农村饮水安全情况。因为评价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一般应由第三方进行,我谈点个人的看法。一是成效显著。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投入1800多亿元,解决了3.5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覆盖了原来饮水不安全的区域,这确实是十分不容易的。我参加了很多国际会议,在国际上介绍了中国的做法,他们既羡慕也非常肯定,说这件事情只有中国和中国政府能够做到。另外,我最近去了几省的藏区,到了很多藏族群众家里,过去藏族群众祖祖辈辈都是背水,有的一天背一趟,有的两趟,短的距离几公里,长的十几公里。通过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现在水龙头进了院子,进了家里,不但解决了喝水的问题,也解决了洗衣服、洗澡的问题,所以藏族群众是发自内心地感谢党和政府。二是问题不少。刚才袁驷委员已经点出来了,比较突出的问题,第一是早些年建设的饮水安全工程,特别是2000年到2005年实施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当时是以饮水解困为目标的,投入比较少,标准比较低,再加上十几年的运行,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问题很突出。第二是分散的供水工程,基本上是几户和一个村子为单元。受水源的限制,水源保证率比较低,特别是因旱出现返困的问题比较突出。第三是饮水水质达标的标准还是比较低的,也不稳定。这些问题是我们需要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加以解决的。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全国人大一直高度重视、有力监督。我们将以这次询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向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张兴凯委员说,我问的是工业污染防治的问题。今年4月2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称“水十条”。其中第一条第一项,就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显示了做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极其重要性。近年来,我国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也取得了老百姓看得见、技术上可评测的成效,彩色的河流基本看不到了,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沟塘也少多了。但是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工业污染危害还较为严重。我觉得,现在污染的最核心问题、最重要的是工业污染,最恶劣、最严重、最可怕的也还是工业污染。一个企业可能把一条江河全部污染掉,一座矿山可能挖断一条水脉,一个工业园区可能威胁着几十万人甚至几百万人的水源地安全。部分企业排污明渠变为排污暗管,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异地倾倒废水,躲避监管,和监管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技术。一些工业废水处理成本高,难度大。我的问题是,如何采取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陈吉宁(环境保护部部长)答,防治工业污染正像刚才说的,近几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它仍然是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内容。大概的情况是这样,从2014年的数据看,工业污染的废水排放量占整个废水排放量的将近三分之一,大概有200多亿吨,污染物COD的排放量相对低一点,大概占13%左右。工业污染排放主要集中在十大行业上,主要包括造纸、焦化、印染等等,占重点污染企业总数大概四分之一,排放的污染量,比如废水量占45%,COD占54%,氨氮占57%。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工业污染不同于城市污染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也是我们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比如说2013年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排放量有将近1300吨,还有五类重金属,排放量有360多吨。近年来我们在推动工业污染防治中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重点行业的治理。“十一五”以来新制定了49项行业排放标准,推进重点行业的减排,推动技术改造,前四年共实施了3700个造纸、印染等重点项目废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二是要推动化工行业要进行园区化、集中化和专业化管理。除专业性的工业园区外不得新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推动产业集约化、生态化,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统一应急救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的处罚,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制定了按日连续处罚等四个配套办法,联合公安部等部门发布了移送行政拘留的暂行办法。从前七个月的情况看,全国范围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348件,罚款数额达到2.82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的有206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的有134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92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863件,应该讲新的环保法的法律震慑作用和权威性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当前我们也看到工业污染防治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业结构产业布局不合理,结构性的污染特征特别明显,造纸、食品加工、纺织等行业占工业污染源排放量的一半以上,而且主要集中在沿河沿江区域。另外工业园区的竞争也比较激烈,有环境安全和健康风险的隐患。二是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有差距。我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的用水量为世界先进水平的2—3倍,“两高一资”企业以及落后的工艺、设备还普遍存在,不少企业也存在着超标排放的问题。还有监管能力不足,大概全国有6万多名环境监察人员,他们要负责上百万家工业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我们执法要求必须两人同时到场,所以大概每个人要负责几十家企业,目前看人手严重不足,加上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水平弱,所以工业污染监管上还有薄弱的环节。下面我们要进一步按照“水十条”的要求和人大的建议,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加强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促进工业行业的转型升级,涉及改造一批、搬迁一批和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是2017年底前完成造纸、钢铁、印染、制药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水质未达标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项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其他地区要实行等量置换。搬迁一批,就是要有序退出或依法关闭目前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和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淘汰一批,就是要完善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产品和设备的目录,制定分年度实施的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完不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也将实行暂停审批和核准相关行业的新建项目。第二,要加强工业园区的污染防治,主要有两个工作:一是要推动企业入园。新建的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必须要进入工业园区,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要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指标来源,不允许用“零排放”“零污染”等任何类似的名义为企业入园开绿灯。二是集中治理园区的污染,推动园区土地集约化、废物交换利用,水的循环使用,共用基础设施,使它们达标排放。2017年底前,工业聚集区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没有完成的要进行限批。第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这也是法律要求的,一是依法核发许可证,要在今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地区的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底前完成。二是强化排污许可在水污染防治中的核心地位,主要是要打通制度连接,发挥推动作用。三是通过排污许可证推动网络化和精细化管理,全面收紧、摸清排污的信息和家底,这项工作已经落实。建设全国排污许可证的管理信息平台,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对污染物排放实行建立在排污许可证下的网格化的精细化管理。第四,要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一是严格环境的监管,逐一排查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要对企业实行黄牌警示和红牌关停。2016年起定期发布环保的红牌和黄牌企业名单,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禁止无证排放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放,同时要推进高法和高检、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执法处罚的力度,推动环保大检查,利用新的环保法保持法律的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我们也要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责的情况进行督查。我们现在每年要求对30%的地级市进行督查,这样三年可以督查完。三是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定期抽查排污单位的达标排放情况,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环境违法的典型案件,落实排污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要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企业自行的排污信息。同时我们也健全举报制度,环保部有个“12369”举报热线,“6·5”环境日的时候把它变成了微信的举报平台,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也推动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最后就是要加强执法监察能力,落实有关文件的要求,特别是增强基层一线的执法力量,提升我们一线人员的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也要利用好科技的优势,推动自动在线监测,推动无人机巡视监测,建设环保大数据平台,研究利用新的技术开展流域尺度水环境的监测预警。

苗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答,我做一个补充的汇报。2010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国在150年后又重新拿回了世界工业制造第一大国的位置,超过了美国,这几年一直保持着此涨彼消的态势。工业总量的扩大,对资源的消耗、环境的污染也在不断加大。作为工业行业的主管部门,我们一直重视并且着手解决如何在发展中克服对资源、环境的消耗和损害。这几年我们重点做了三个方面工作。第一,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在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的19个行业牵头组织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十二五”的计划目标已经提前一年完成,加上今年继续努力,我们会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确定的目标。这里很多涉及高耗水行业、高水污染的行业,刚才陈吉宁部长已经把减排的效果作出了汇报,由于时间关系我这里就不重复了。第二,加强行业的规范。我们对这些重污染的行业制定、发布行业生产规范,比如皮革、造纸、印染这些高水污染的行业,都有了行业规范,并且在这些行业里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先进的工艺、装备、技术,财政部给予很大的支持,我们在清洁生产方面设立了专项引导资金,引导这些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第三,减少耗水。这也是从源头开始治理,因为工业企业高耗水行业有一个特点,可以把一部分的水作为中水回用,减少对新鲜水的消耗。像钢铁行业,现在先进的企业每吨钢的耗水已经从五年前的十几吨减少到五吨左右。主要还是大量地使用了中水再回用,这样也是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在工作当中,我们也迫切地感觉到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前面陈吉宁部长也讲到一些,没有讲到的,我们感觉突出还有两个:一是这项工作对企业而言毕竟是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的,我们除了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对不达标的企业严格实行监管外,对于这些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还要给予政策、资金的支持,否则仅仅靠企业的自觉性,有一些认识到位的企业可以做,有一些认识不到位的企业做就有难度,特别是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二是我们的工作现在还在突出重点,在捡西瓜,实际上所有的工业行业几乎都有耗水的问题,我们现在还是针对重点行业施力。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大家一起努力,西瓜要捡,芝麻也要捡,这样可能效果更好一点。下一步我们考虑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第一,完善行业规范管理体系,优化空间布局,进一步提高重点流域、干流、沿岸有色金属、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等制造重点行业的节水、环保、安全等行业准入门槛。同时通过规划布局的调整,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实现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进园区发展,在园区进行集中的治理,比现在的分散布局治理相对容易一点。第二,优化产业结构,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我们正在研究“十三五”淘汰落后到底怎么做,我们还是要坚持到2017年前,落实好国务院已经确定的对一些产能过剩行业发展的限制,按照“四个一批”的思路,引导产业过剩行业规范发展。另外,对于不达标的企业,要突出节能减排的指标限制,对于不达标的企业亮黄牌、红牌,红牌就直接淘汰,黄牌就是给企业一个整改的时间。第三,要加大节水减污的力度,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前面讲了,鼓励高耗水行业实行中水回用,继续推进在所有的工业行业中实行清洁生产这项工作,通过技术改造推广先进的工艺、先进的装备、先进的技术用于生产,实现绿色发展。第四,完善支持的政策,积极推动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我们和安监总局去年就开始布置危险化工企业的搬迁改造工作,坦率地说,在一年多的工作当中,地方不是很积极,但是天津的事件爆发以后,这几天各个省区纷纷报来需要搬迁改造的具体项目和计划。我们初步汇总,大概全国有一千多个化工企业需要搬迁改造,总的搬迁费用需要4千亿,我们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分析研究解决这些问题,通过搬迁改造彻底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排放和污染的问题。

万钢(科技部部长)答,水污染防治要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这一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在水污染防治中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源头控污,二是水体治理,三是生态修复,四是针对前面三个环节的监测、预警、防治系统。在源头控污方面,有两大主要方面:一是农业面源污染,二是工业废水污染,工业废水污染占了30%左右,特别是在重金属行业当中,占的比重就更大一些。针对工业污染,刚才提了钢铁、石化、造纸等重大行业,我们主要分三类:钢铁、焦化、煤化工,是有机污染物的低成本处理技术。石油、化工这些产业是有毒有机物的低成本处理技术,造纸、制药、印染这些主要是高酸、高碱、高硫的处理技术。第一,关键技术方面。从部件的角度说就是处理的一些有机的膜,还有一些是中高温的陶瓷膜。在工艺方面,悬浮、曝气、沉降的流程控制,这些都属于关键技术攻坚。第二,全流程的综合性处理。刚才大家多次提到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就是把一个企业的排放物作为下一企业的资源来利用,还有节水和水的综合回用等。还有一些工业园区水综合利用,现在也研发了一些比较实用而且低成本的技术。做的比较好的,是钢铁行业,如济南钢铁厂,上海外高桥发电厂。第三,我们要考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目前世界上发展一些从原料和工艺的角度开始防治水体污染,比如说生物制药行业,对于化学制药就大幅减排,这就需要产业的升级。比如在钢铁、塑料这些行业中,废塑料、废钢铁和废纸的回收利用也有利于提高产业的发展。比如在重金属污染中比较大的像铅酸电池,这一类在逐步发展中会被污染低的或者零污染的燃料电池取代。所以最终解决水污染的问题,从我们前期的部署和超前的部署,从世界发展趋势上,还是要通过产业的升级、结构的调整来处理。在解决这些问题,从科技的角度看,面临着几个难:一是成本高,刚才苗部长也说了,水污染防治毕竟是一种社会效益性,要提高处理效率的话,相对于原来的生产成本总是高一块,这可能要有政策补偿特别是贷款融资。二是周期比较长,研究一些新的方法,一个研发过程一般都是十几年。三是转化比较难,因为每一项技术在特定的范围中应用,到另一个流程上会有另外的方法,就需要企业有更大的积极性来解决这些问题。四是评价难,生态修复的周期更长,水体治理好了,再修复生态可能更难,更多的是社会公益,所以对它的评价要综合考虑。针对水污染防治,有五项科技工作要考虑。一是继续加强工业防治污染技术开发,关键的技术、关键的设备、关键的工艺和系统,要加大研发的投入。二是大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科技成果的转化。比如说2011年颁布了60项先进技术,2015年环保部、住建部对1000多项技术进行筛选,向社会公布了200多项关键技术推广应用。目前针对节水、治污和水生态修复也正在编制一些新技术目录,促进转化。三是培养一批人才和研发的基地。四是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支持一批环保产业科技园发展。五是继续将水污染包括工业的点污染和农业的面源污染的防治纳入水安全创新工程中,给予更多支持。

王刚委员说,我国的农业在不断发展进步,连年丰产丰收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在已经成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从主要排放指标来看,2014年我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294.6万吨和238.5万吨,这其中的48%和31.7%来自于农业面源污染。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并且利用效率低下。比如2013年全国农业化肥用量是5912万吨,主要粮食作物当季氮肥的利用率只有33%,全国农药的使用量近年来也一直维持在32万吨左右,农药的利用率也只有35%左右,所以这种大用量、低利用率的状况也就导致了超量的化肥农药残留,并且排入江河湖泊,甚至进入地下水。同时,我国的畜禽养殖业由于规模化集约化的程度并不高,特别是一些养殖废弃物的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使一些养殖场随意放置、随意排放的现象屡屡发生,养殖废弃物的污水排放呈上升趋势,也造成了对江河湖泊以及地下水的污染。可以看到农业面源污染已经严重威胁着水体的安全。我的问题是:如何切实有效地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及相关的地下水污染问题。

韩长赋(农业部部长)答,我国人多地广水缺,人均耕地面积和淡水资源分别占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中国用世界10%的耕地和6%的淡水资源养活了世界近20%的人口,成就巨大。当然,农业持续增产增收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一方面,农业资源长期透支、过度开发,资源利用的弦绷得越来越紧。另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加重,农业生态系统退化,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这些问题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阶段性问题的集中反映。农业面源污染的“贡献者”主要有化肥、农药和畜禽粪便、农膜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源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排放形成的,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0%以上,必须下决心大力解决。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农业面源污染不同于其他污染,很多是可逆的,比如在水源地种植芦苇就可以有效地吸纳这些排放。而且排放量也不等于实际的污染量,以化肥为利,化肥的利用率偏低,33%—35%被当季作物利用,但是剩余中很大一部分会被下季作物、农田沟渠和缓冲带陆续消纳,所以并不是最终都进入水体了,所以我们觉得还是有办法、有信心来解决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攻坚战。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农业部还制定了《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我们提出了力争到2020年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这样的工作目标。一控,就是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现在国家的规划还要提高农业有效灌溉的面积,但是用水总量不再增加,就靠节水来解决。两减,就是把化肥、农药的施用总量逐步减下来。三基本,就是实现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基本资源化利用。刚才汪洋副总理在发言中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也提出了总的思路,“十三五”我们要把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放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位置,坚决打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攻坚战,为水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重点采取以下五项工作措施:一是坚持减量替代,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重点是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提高用肥的精准性和利用率,鼓励农民多使用绿肥和农家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使用范围,支持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同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鼓励引导农民实行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力争到2020年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作物化肥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二是坚持减量控害,实现农药零增长行动。重点是科学用药和精准施药,加大绿色防控力度,集中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全程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模式,支持发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的补贴试点,现在财政部和农业部已经在开展这项工作,并逐步扩大范围,要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毒农药,确保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的覆盖率、专业化统防统治的覆盖率和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全国农药施用总量实现零增长。三是坚持种养结合,大力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一方面,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推广有机肥还田利用,促进农牧循环发展。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调减南方水网地带和湖区的饲养量。另一方面,推进畜禽养殖的标准化生产,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区)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在新农村集中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引进第三方专业化处理,力争到2020年实现75%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四是坚持五化并进,全面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努力实现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支持秸秆收集机械还田,青黄贮饲料化,微生物腐化和固化炭化气化等新技术示范推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确保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五是坚持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农膜污染。一方面加快地膜标准的制定,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在0.01毫米以下的地膜,从源头上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另一方面,对加厚地膜使用、回收、加工利用给予补贴,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网络,推广“旧膜换新膜”的政策试点,鼓励残膜加工企业、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回收废旧地膜。我们和财政部已经开始在新疆、甘肃等西北地区开展试点。因为地膜回收也好,特别是秸秆的综合利用,都需要很大成本,所以我们要研究建立成本的分摊机制,来鼓励农民回收秸秆,回收地膜。农业部专门成立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工作组,近期我们将在重点流域和区域规划实施一批面源污染防治的示范工程,探索形成一整套的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和技术体系,推动出台配套的经济和社会政策,进一步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姜大明(国土资源部部长)答,地下水与地表水不同,具有固有的自身规律和自然属性,所以必须加强对地下水污染的调查评价和监测。我国地下水监测工作始于20世纪50年代,目前国土资源系统共有各级各类地下水监测点16876个,其中国家级的监测点是2000个,监测面积是110万平方公里。2005年到今年,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累计完成调查面积440万平方公里,基本覆盖了我国主要人口密集区、经济发达区和部分生态脆弱区,调查的层位以100米为主,兼顾深层。调查评价结果显示,我国地下水的水质总体较好,但有一些地区水质不良,污染严重。据调查监测结果显示,我国地下水污染组分总超标率约为15%,其中氮污染和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有机污染开始凸显。地下水污染呈现由浅向深、由点向面的发展趋势。我国地下水污染突出表现为氮污染。氮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化肥的大量使用,还有分散养殖、垃圾填埋、生活污水排放等等。氮污染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淮河流域平原的农业区以及城市周边和排污河道的两侧。此外还有在部分地区地下水重金属的污染,主要是铅、铬、汞的含量超标,超标点多分布在城市周边以及工矿企业周围。同时一些地区地下水也检出有机污染物,这主要是石油化工的苯系物、有机氯溶剂以及农药等等,多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和人口集中的内陆城市。综合分析,农业面源污染是造成浅层地下水呈面状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刚才提出的“一控、两减、三基本”的工作目标和五项具体措施很有针对性,实施后将会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减轻地下水污染的负荷。国土资源部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快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现在我部与水利部密切配合,准备用三年时间新建、改建2万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覆盖国土面积350万平方公里,构成我国骨干地下水监测网络,实现对全国地下水水质的区域监控和重点地区的实时监控。二是继续搞好全国地下水的调查评价。围绕我国不同地区的地下水主要含水层,开展更高精度的地下水水质与污染的综合调查,提高对水质变化与人为污染的范围、程度、原因和发展趋势的认识,全面摸清全国地下水污染的状况。三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科技攻关。深入研究不同地质条件下地下水污染的机理,建立一批污染修复示范工程,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体系。四是积极参与地下水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在全国人大主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地下水固有的客观规律和自然属性,促进地下水的保护管理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和更为严格的保护制度,严控各种污染源,并努力做到地下水“工业限用、农业慎用、主要饮用”,特别是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主要用于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

王毅委员说,这次水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还是比较系统的,其中发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在陈昌智副委员长的报告中已有充分的体现。其中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各地存在污水处理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费收缴率较低、污泥处置不合理等问题。实际上,这也不是新问题,只不过因为环境处理设施的不断完善,这个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当然不同的地区情况也不一样。我想问,有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比较系统地解决方案和长效机制。另外,我注意到,今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即78号文,并于7月1日开始执行,我理解这个文件的初衷是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和整合,方向是没有问题的,但实际上对不同行业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企业也是喜忧参半,比如由于市场低迷,这项政策对资源回收企业的影响比较大,而且对中小企业也有不利的影响。我在这里想特别提出的是,第78号文针对垃圾污泥处理劳务、污水处理劳务以及工业废气处理劳务是新征增值税,尽管可以根据相应达标情况返还70%,但仍需缴纳30%的增值税。这就意味着污水污泥处理行业的免增值税的政策被取消。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引起了行业内比较大的关注,对这些企业产生了比较大的压力。有关的行业协会估计,实施增值税的新政以后,污水垃圾处理行业的平均净利润水平将有可能下降1/4左右。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和保增长的情况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更好地促进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我的问题是,这一政策的出台是怎么考虑的,特别是对污水、污泥处理等行业,是否与有关的部门、行业企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续政策有没有相应的调整。

陈政高(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答,我首先回答一下关于城市污水管网的问题。到去年底,全国的城市和县城共有污水管网43.7万公里,现在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应建未建,这就影响了污水的收集,也会造成新的污染,这有5万公里。二是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已建成的污水管网漏水的问题,这个大概是10万公里,加在一起是15万公里。下一步要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法,继续做好工作,有三件事要做。第一,明确目标,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把这个问题解决。第二,要帮助地方筹措资金。据测算,一公里管网平均需要约150万元的投资,15万公里就需要2250亿元的投资,除了地方政府筹措,还要调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也争取中央财政给予更多的支持。第三,要督促地方政府能够如期完成任务。第二个问题,关于污水处理费收缴偏低的问题。去年,城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约262亿元,收缴率近90%,未收上来的这十个百分点的构成,一是自备水用户少交7个点,二是公共供水用户少交3个点。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和督促各地强化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去年与财政部和发改委下达了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管理意见,我们要抓好落实。这个事情只要想办法努力是可以解决的。最后我回答一下,关于污泥的处置问题,污泥处置是十分重要的,污泥处置不好,会造成二次污染。现在情况是这样的,全国城镇每天污水处理1.3亿吨,形成的污泥是7.6万吨,占污水处理量的万分之5.8,这些污泥中,50%得到了比较稳妥的处理,还有33%是临时处置,还有17%没有处理。有两个原因:一是对污泥的危害性认识不够,感到无足轻重,重视污水而忽视了污泥。二是缺少资金,包括建设资金也包括运行资金。我们算了一下,处理一吨污泥折算到污水处理费中,每吨污水要增加两毛二分钱的费用,这个金额是很大的数。下一步我们的安排,一是落实好“水十条”的要求,确保到2020年地级以上的城市90%以上的污泥得到处理,这个目标不能动摇。二是明确各地的完成时限,加大督察的力度。三是指导和帮助地方政府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楼继伟(财政部部长)答,谢谢王毅委员的提问,实际上提了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污水处理再生水处理税收调整问题,二是综合资源再生利用的问题。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分三个方面。第一,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推出了政策,对污水处理、污泥、再生水的处理实行免税政策,到今年6月10日出文,7月1日执行,改为减免70%。原来这些企业处理这些污水,他们所有的进项不能抵扣,列入成本,当然就免税了。现在可以进入抵扣项了,退掉了70%,整体上企业的成本下降,并没有增加负担。第二,为什么这么做。在2008年的时候出政策,那个时候这些市政类,本身产生污水的企业都是自己处理自己的,免税就可以解决了。现在情况不同了,大力推进所谓第三方作业,所谓PPP模式,所谓专业化处理,增值税链条打断,就不适合专业化处理了。举一个例子,比如造纸、化工、纺织、钢铁,他们排出的废水占废水量的三分之一,现在很多专业化的企业是它的上游,也可能是它的下游,刚才说的那些排废水的企业自己不处理了,交给专业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也有可能是他的上游,我们产生的水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供你使用。这样就可以抵扣起来。另外从行业的角度看,越来越多的污水处理已经市场化,跟原来不一样,要推动向市场化、专业化转型。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我们财税两家经过了广泛的调研,认为应该按照推进专业化的方向走,也算了账,总体上说财政可能减收。因为大体上说如果免税,由于进项税不抵扣,企业计入成本,现在企业用电、运输、药品都可以抵扣了,即征即退70%相对于免税,税负改变不大。我们出台之后继续对这个政策进行跟踪,有两种声音:赞成的是以专家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的企业为主,有一些叫苦的主要是政府方面的,像市政。因为他们不专业化运作,就没有开增值税发票的需求。而且长期享受免税政策,目前还对政策调整不太适应,我们下一步想进一步调研,近期准备再召开座谈会,一方面是要加强政策的解读,鼓励专业化转型,另外也做好分析,看看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王毅委员说,我想回应一下两位部长,首先谢谢两位部长的回答,解释得比较清楚。我还有几点想强调,第一,我们在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十分强调制度建设,我们已经出台了很多规范性、约束性的制度,包括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红线等,但在当前阶段,更重要的是围绕绿色化和绿色转型发展提出系统的鼓励性制度框架和政策安排,这方面做得还非常不够,应该加强这方面工作。建议国务院针对绿色转型发展制定统筹性的指导意见,包括法规、政策、金融机制和路线图等长效体制机制,这样才可能更加有利于保增长和促进整个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第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政策,涉及的价格、收费、税收等问题目前并没有完全理顺,有些问题还比较大,比如垃圾、污泥的处理费用问题。下一步希望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与企业间的互动,把价格、收费、税收、优惠政策的改革并结合市场情况统筹考虑,避免顾此失彼,减少环保企业的负担和对弱势群体、弱小企业的不利影响。第三,污水垃圾处理存在着明显的地区差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困难比较大,应该根据不同的地区的特点,提出相应的标准、路径、模式,以及相应的补偿措施。对于中西部地区可能不能一步到位,怎么做、路线如何走还需要结合实际调研。最后,关于78号文件的实施,建议下一步财政部能够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住建部以及行业协会等机构,对78号文的落实情况到企业做一次深入的调研,特别是污水垃圾处理、资源回收等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并作出综合评估,根据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假如我们政策落实不好,有可能进一步减少税收收入和企业的收入。

王明雯委员说,水是万物之源,延续着我们的生命。当然,前提是安全的水。可是,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我国的水污染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重金属的污染十分严重。据有关统计,近几年,我国每年水污染事件都在1700起以上,平均每天发生四五起。自2005年到2013年的八年间,媒体公开报道的重大水污染事件已经发生了18起。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4起引起了人员的中毒,9起影响到上百万人的饮水安全,而这些事故中大多数为重金属污染。最新的医学研究表明,很多的癌症都和重金属污染有关,人体内如果重金属超标,可以直接导致血癌、膀胱癌等病变。河北涉县、河南沈丘县、天津北辰区、陕西华县、江苏阜宁县、广东翁源县等地区频频出现的“癌症村”,罪魁祸首就是重金属。像砷、镉、铅、铬、汞等重金属都是剧毒物质。以汞为例,即使在天然每升水中存在0.01毫克都会导致人中毒。重金属的污染,具有微量剧毒,难以检测、长期积累、不可逆转、终身有害等特点。如果水质受到重金属的污染,重金属将会通过饮用水、水产品及污水灌溉的农产品等直接进入人体,在人体内富集并不可逆转,对健康危害极大。长期饮用被重金属污染的水,十年之后将会产生病变。有人预计,未来的20年中国将迎来癌症的高发期,可能会有4000万人面临着癌症的威胁。因此,毫不夸张地说,重金属污染已经对我国的饮水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危害,特别是对发育期的儿童健康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为此,我曾经在2012年全国人代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关于防治重金属污染,确保饮水安全”的建议,也收到过一份由几个部委联合办理的措辞谨慎的回复。今天的机会难得,请问时隔几年,目前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何成效?

陈吉宁(环境保护部部长)答,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要分三种情况看待这个事情。第一,重金属污染有历史形成的问题,整个工业化过程都会带来这个问题,也有我们当前发展阶段排放带来的问题。第二,日常排放和事故排放。第三,地表水污染和饮用水水源的污染,处理的方式、采取的措施也是不一样的。近年来重金属污染问题逐渐呈现,也对环境和群众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为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于2011年2月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整个“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目标、工作重点以及采取的措施。下面我简单地汇报一下。第一,严格行业准入,推动涉重金属产业结构的优化。制定了再生铅、再生铜、铅蓄电池等行业的准入条件,推进涉铅行业的环保核准与准入管理。从头四年的实施情况看,全国共淘汰4000多家涉重金属的企业,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制革2580万标张,行业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第二,加大资金的投入,加快重点区域污染的综合整治。2010年以来,中央已经投入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72亿元,支持各地进行综合治理,推进历史遗留的铬渣的污染整治工作,到2013年底,全国15个省堆存了半个世纪的670余万吨铬渣已经全部处置完毕。第三,坚持严格的考核,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从2012年开始,环保部连续四年对《规划》完成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2013年对考核不合格的五个省份中没有完成年度排放量控制目标的16个地级市全部实施了区域限批。2014年对实施存在问题的44个重点区域,大概涉及了15个省进行了通报和预警,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降反升的内蒙古、湖南、四川、陕西四省扣减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专项资金。第四,强化执法监管,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的高发态势。2011年以来,以专项行动为重点,共排查重金属、采选及冶炼、电镀、皮革等企业1万余家,查处违法企业2079家。与2010年的数据相比,2011年有所下降。第五,完善相关的法规标准,完善重金属管理的基础工作。涉及排放标准、技术政策、土地污染调查、污染场地修复指南等工作。根据2014年的考核结果,重金属污染排放的总量现在在往好的趋势走,得到了控制,全国的铅、汞、镉、铬、砷等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了20.8%,《规划》重点项目完成72.4%。从我们两次全国重金属污染普查来看,重金属污染达标情况基本上保持稳定,这个过程当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部分省份重金属污染排放量增幅过快。二是《规划》中设定的重点项目进展仍然滞后,《规划》实施还剩一年时间,全国还有近30%的重点项目没有完成,而且主要涉及投资比较大、工程量大、实施周期长等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涉重金属的企业环境管理不到位。2014年《规划》重点监控的企业重金属达标率是77.2%,企业稳定达标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四是技术支撑薄弱。下一阶段,环保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责任考核。继续严格“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考核方案,落实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快《规划》的实施,积极推动“十二五”规划的按期完成。二是加强排放控制,严控涉重金属新增产能的快速扩张,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产业准入标准。三是强化企业监管。四是提升整体的风险防控水平。要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全过程管理,评估全生命周期,建立全风险防控的管理体系。五是开始编制“十三五”重金属污染控制规划,完善下一步工作和管理体系。

严以新委员说,我问一下报告当中提出的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湿地退化的问题。湿地是地球之肾,湿地具有一定的降解污染物的能力,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湿地退化的现状怎么样,有多严重,采取什么样措施来进一步阻止湿地的退化?二是报告所指出的部分河流生物流量难以保障。大家知道一定的水量才能保障水体有自净能力,而且也与动、植物的生长具有一定的关系。我想问目前河流断流的情况怎么样,准备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阻止情况进一步恶化?

沈跃跃副委员长说,严以新委员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属于林业部门的职能,今天没有到会,我们会把你这个问题转交给林业部门,请他们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和你沟通。第二个问题属于水利部的职能,请陈雷部长回答。

陈雷(水利部部长)答,水资源短缺是我们国家面临的突出问题,中国水资源总量排世界第六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排第128位,特别是水资源的时间、空间分布不均匀。所以说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也是现在面临的突出挑战。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造成了一些河流断流,一度曾经导致北方部分河流有河皆干,有水皆污。这些年我们加大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调度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力度,特别是通过加强黄河水资源的科学管理、高效利用、优化配置、调度统一,从1999年以后黄河就没有断流过。另外在生态基流方面,我们也非常重视留出足够的生态基流。比如,黄河水资源总量580亿立方米,分配的水资源量370亿立方米,剩余的100多亿立方米是生态基流。这些年,我们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三条红线”。一是水资源总量控制红线。明确了2015年、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把这个总量分配到全国的主要江河、各省市和各行业,目前已经分解落实到县。二是用水效率的红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逐年下降,农业用水效率也不断提高,这些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指标。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红线。对资源性缺水地区,我们也实施一些跨流域的调水;对工程性缺水地区,有规划、有步骤地建设水源工程,实现丰枯调蓄。同时,加强生态调度,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使水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性改善,“十三五”期间,我们也制定了有关的规划,还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和保护力度,特别是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河流的关系,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的关系,使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恢复和改善。

汪洋(国务院副总理)说,我表个态,在表态之前也再说两句关于湿地退化的问题。我不可能回答得很具体。改革开放以来,甚至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湿地严重退化的情况的确是存在的。湿地的严重退化影响水生态,但这本身不是当前水污染防治的最主要问题。目前来讲,由于近些年来大家对湿地问题的认识逐步提高,各地相应地采取了一些措施,湿地恢复工作都不同程度地加快进行,可以说湿地严重退化的局面已经得到了明显改观。为了慎重起见,我不能用“更”这个词,但是明显改观还是可以说的。严委员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下一步也会带着这个课题,与分管部门研究做好这项工作。刚才大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抓住了水污染治理的关键和要害,我个人感觉,既反映了委员,其实也通过委员们反映了整个社会对水污染防治的重视和关心,同时也反映了委员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十分深刻,对促进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天接受询问的过程中,我和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同志回答了大家的问题,这些回答委员们可能有的比较满意,有的估计也不完全满意,但我觉得这些回答真实地反映了当前水污染的防治情况,有些方面做得好一些,有的方面做得还不够好,或者说差一些。下一步,国务院及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借鉴委员们提出的意见,研究做好相关工作。全国人大依法对政府工作开展监督,国务院各部门还是有压力的,但我相信,这同样是一种动力,因为监督本身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就是支持政府执法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的威力。人大依法监督,让全社会认识到,法律是有“牙齿”的“老虎”,执法部门必须不遗余力地加强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执法部门有“牙”不去“咬”违法者,法律就会追究执法者的责任,这是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最后,再一次代表国务院,代表克强总理、高丽副总理,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沈跃跃副委员长说,同志们,今天的联组会议问答双方态度认真,准备充分,探讨深入,互动性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常委会会议出列席人员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党中央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建设生态文明、依法防治水污染作出了明确部署。我们要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落实汪洋副总理提出的要求,深入研究执法检查报告和委员们审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会后,请常委会办公厅及时汇总整理审议意见,并函送国务院办公厅。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落实,并按程序及时作出书面反馈。

注:这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简报第六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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