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 罗清泉
(2014年7月21日)
同志们: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物浓度高,已成为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环境问题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列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计划从5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在10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这次执法检查报告。张德江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非常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要通过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责任和意识,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贡献!
为贯彻落实张德江委员长的重要批示精神,5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陈昌智、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三位副委员长出席了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沈跃跃副委员长作了重要讲话,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共分5个小组,分别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和山西、山东、陕西等10个省市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自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总体安排和要求,我们这个组主要负责对山东省进行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完善。刚才,山东省政府邓向阳同志介绍了本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重点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成效。同时,能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进一步完善法律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我感觉大家讲的内容比较全面,提得建议也比较中肯,这为我们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下面,我根据大家介绍的情况,就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意义
当前,大气污染已经成为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度越来越高、反映越来越强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雾霾天气多发频发,既是环境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发展下去也必然是重大政治问题。李克强总理提出坚决向污染宣战,要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张德江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批示中也特别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上来,把解决好大气污染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这些年来,山东省在保持经济社会较快发展的同时,按照建设生态山东的奋斗目标,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大力气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2013年,山东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5.94%和5.04%,全面完成了年度减排任务。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了解,2013年,山东大气污染反弹问题比较明显,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比2012年反弹7.6%、17.1%和24%,特别是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180%、130%。当前,山东正处于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的阶段,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新增压力仍然很大,大气污染防治难度还将持续加大。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大气污染的形成是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是长期以来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能源资源大量消耗的结果。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必须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上下功夫。但是,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绝非一日之功,大气污染防治也不能一蹴而就,还常常伴随着改革的“阵痛”和经济下行的压力,我们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要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以迎难而上的决心和长期作战的韧劲,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
201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山东省出台了《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2013—2015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的左右的工作目标。省政府分别与17个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面启动了全省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今年5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询问,依法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粗放的发展方式没有根本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建筑扬尘和机动车污染,以及有些地方还存在监管不力、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企业超标排放、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现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面临许多问题。
因此,我们要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有力抓手,紧紧围绕法律贯彻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全面检查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全面督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目前,山东省已经进一步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希望你们在治理目标设定上要自加压力,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看到希望、增强信心。特别是在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方面,要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在机动车污染防治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方面,要下更大气力;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要积极推动环保监测、气象监测、科学监测等数据共享,协调解决重点地区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在基础研究方面,要抓紧开展雾霾形成机理、大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研究和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加快建立污染物排放清单,为科学制定大气污染控制对策提供依据;要切实改进完善对已出台措施和政策效果的评估方法,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和目标责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大气十条,提出了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等方面的措施。我认为,这些措施就是要求地方政府对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空气质量负总责,要确保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协调力量、统一行动。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检查,督促各地之间、各部门之间建立和完善区域协作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多部门协同监管,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
三是要通过执法检查为修改和完善法律做好准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并将于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次执法检查,不仅要深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还要为修改完善法律法规,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准备。目前,社会各界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都非常关注,也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我们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认识和把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提炼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要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和配套法规的意见建议,并将其吸收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当中,使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更好,更有力度。
三、精心组织,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务实高效
张德江委员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就是一纸空文。”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途径,也是检查法律自身是否完善的重要措施。
今天是执法检查的第一天,我们听取了省里的情况介绍,接下来的几天我们还要深入到济南、淄博、潍坊和青岛等地进行检查。在检查期间,我们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对于检查中了解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与地方和有关部门的同志一起分析研究。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建议。要选择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重点问题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健全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长效机制,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性。希望大家对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最后,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全体同志,对山东省人大、省政府为这次执法检查所做的认真准备和周密安排表示诚挚的感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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