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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时间:2024-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分五个小组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并计划在今年8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并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 王云龙

(2015年6月15日)

同志们: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分五个小组开展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并计划在今年8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审议并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询问。这次和我一起来内蒙古开展执法检查的有全国人大代表张铁夫同志、刘艺良同志,以及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环资委办事机构和部分新闻媒体的同志。

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对这次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张德江委员长专门作出了重要批示:“水是生命之源。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水污染的情况相当严重。防治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通过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推动形成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今年4月,执法检查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请各有关部门介绍了情况,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水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实施好水污染防治法。在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执法检查的重点,切实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法律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是重要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防治等情况;三是各级政府执法监管、贯彻落实法律规定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四是听取各方面对修改完善水污染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这就是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另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我们也利用这次到内蒙古的机会,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题调研、涉煤重点建议督办与此次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推动专题调研和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取得高效、实效。一起参加调研的有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监管总监谭荣尧同志,以及能源局煤炭司的两位同志。调研的重点内容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相关技术推广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改进和推动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我先介绍这些,下面先听省里的情况介绍,再交流座谈,也借此机会感谢自治区对我们一行做的周到安排,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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