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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相比较于马克思而言,恩格斯对包括考茨基在内的第二代马克思主义者思想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更为直接而深刻的影响。面对工人运动的新情况以及来自资产阶级世界的各方压力,恩格斯发表了《起源》一书,这既维护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也批判了当时以唯心主义历史观为基础的形形色色的政治理论,更为今后无产阶级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

马克思1883年逝世后,恩格斯继续领导国际工人运动长达12年之久,并为1889年第二国际的成立做出了重要贡献。相比较于马克思而言,恩格斯对包括考茨基在内的第二代马克思主义者思想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更为直接而深刻的影响。自1881年初次拜访马克思、恩格斯之后,考茨基开始通过书信等形式同两位伟人进行交流,但由于马克思当时身体情况欠佳,考茨基与恩格斯交流理论观点的机会更多些,因此,恩格斯的思想观点对考茨基唯物主义历史观、民主等理论的形成具有更大的影响,考茨基实际上也是在受到恩格斯的多次指导后才正式转向马克思主义的。

1.“权威”与“自治”

恩格斯于1873年完成并发表《论权威》一文,以反对当时出现的无政府主义倾向。恩格斯首先明确,这里所批判的“权威”主要是指以“服从”为前提的将他人的意志强加于人身的某种行为。这种“权威”意志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比比皆是,甚至已经渗透到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方式之中,这实际也反映了垄断资本主义的特点。恩格斯以纺织业、铁路、航海业为例,指出承载这些工业生产的厂房、机器、甚至规定工厂劳动的“工作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权威,所有工人无论男女老幼,只要工作都必须遵循这种“权威”,无法逃避。当这种“异化劳动”式的“权威”或者“专制”达到一定程度时,在社会中必然产生反抗权威、提倡自治的主张,“无政府主义”就是其中之一。然而,恩格斯在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下敏锐地洞察到,在产生能够完全推翻权威、消除专制与剥削的社会条件之前,类似于无政府主义者所提出的消除权威、提倡“自治”的要求不仅过于盲目,甚至可能走入另一个极端,从而危及未来无产阶级所领导的社会革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提出,“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43]恩格斯在这里不仅批判了“无政府主义”,而且澄清了“权威与自治”之间的关系,并且表明了社会革命的实现必将建立在一定社会条件基础之上的观点,为后来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2.社会发展理论

恩格斯在1884年发表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为《起源》)一书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进一步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和国家理论。1871年巴黎公社的成立与最终失败是对社会主义运动的一次考验,各国资产阶级为维持其政权的稳固纷纷起而镇压社会主义者和工人群众,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便是德国俾斯麦政府于1878年10月21日制定的《镇压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治安的法令》,也即著名的“反社会党人法”。面对工人运动的新情况以及来自资产阶级世界的各方压力,恩格斯发表了《起源》一书,这既维护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也批判了当时以唯心主义历史观为基础的形形色色的政治理论,更为今后无产阶级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恩格斯根据人类学家摩尔根的历史分期方法将人类历史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三个阶段,进而考察了人类各个历史时期家庭形式的历史变迁。经过考察,恩格斯论述道,家庭、私有制和阶级等形式都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恩格斯强调,劳动分工导致私有制产生,剩余产品的增加构成私有制存在的物质前提,劳动个体化的趋势是决定性因素,交换的发展带来了私有制的普遍化;进而私有制的发展导致社会阶级分化,因而产生阶级对立。恩格斯由此进一步对“国家”概念进行了分析:国家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它是在社会经济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阶级用以实现和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工具,因而它在本质上是阶级统治。另一方面,正因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因此,在生产力高度发达、消灭私有制的前提下,国家最终必将灭亡。

3.“无产阶级专政”

恩格斯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以及为马克思《法兰西内战》而写的1891年单行本导言等文章中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方式首先在于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进行了解析。马克思早在1852年致魏德迈的信中就曾提到过“无产阶级专政”,后来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曾讲道,“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44]恩格斯在随后的著作中根据早期同马克思的合作对“无产阶级专政”概念进行了完善。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恩格斯指出,“如果说有什么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法国大革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45]但是,恩格斯继续说道,“关于共和国的问题在万不得已时可以不提”,关键的问题在于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要“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46]并且实行普选权。而在后来恩格斯对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所做的《1891年单行本导言》中,则明确提出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就是类似于“巴黎公社”的政治制度。恩格斯简要介绍巴黎公社的情况后批判了以往的国家,认为它们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全部国家废物抛掉”。[47]在恩格斯看来,不仅要抛弃专制的国家形式,更要抛弃政治国家本身,正如巴黎公社所表现出来的:“公社一开始想必就认识到,工人阶级一旦取得统治权,就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工人阶级为了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统治,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旧的、一直被利用来反对工人阶级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还应当保证本身能够防范自己的代表和官吏,即宣布他们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48]公社为此采取了两项主要措施:“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支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49]正如马克思所提出的“剥夺剥削者”的观点,恩格斯在其有关“无产阶级专政”所做的阐释中也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并不等同于依靠“专制”的形式建立无产阶级政权,而是要在维护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普遍的人民的生活基础上,推翻一切剥削关系,实行民主政治。恩格斯的这一观点对后来考茨基等人的相关思想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需要指出,虽然恩格斯将“无产阶级专政”解释为类似于“巴黎公社”的社会状态,但由于受当时社会条件的限制,他并没有就这种专政的具体形式展开说明,马克思在其《法兰西内战》一文中也只是较为概括地予以解释。因此,客观地讲,“无产阶级专政”概念的不具体性为后来马克思主义者在这一问题上的差异留下了疑问:考茨基根据晚期恩格斯的阐述,将“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一种“状态”而非“政治制度”,它应当是“民主的统治的基础”;而列宁根据俄国的国情,强调“专制”方面,并由此建立了一套适合无产阶级作为社会主体的政治体系;相比之下,卢森堡则在其理论中兼顾了“民主”与“专制”两个方面。贝阿特认为,考茨基等人对“无产阶级专政”做出的不同解释反应了马克思这一理论的不确定性,然而,这种不确定性并不能掩饰这一理论的“确定性”,即马克思通过“无产阶级专政”传达了要反抗资产阶级剥削、消除阶级矛盾的现实旨趣。

4.“合法化斗争”的可能性

恩格斯在1895年为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所做的导言中,根据西欧资本主义发展的新情况,在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无产阶级要夺取政权,除了依靠街垒战的形式,也可以在经济条件较为成熟的条件下通过参与选举进行合法化斗争。恩格斯在这篇《导言》中承认,直到1848—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时期,甚至当整个欧洲后来都陷入运动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都还相信“伟大的决战已经开始,这个决战将在一个很长的和充满变化的革命时期中进行到底,而结局只能是无产阶级的最终胜利”。[50]然而,在19世纪末,恩格斯经历了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向垄断主义过渡的新形势后,再回过头去看近半个世纪前的革命形势,他承认“历史走得更远:它不仅打破了我们当时的错误看法,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借以进行斗争的条件”,[51]1848年以“街垒战”为代表的斗争方法在19世纪末已经过时。

恩格斯特别以德国社会工人阶级状况为例说明,德国资本主义在欧洲革命后的迅速发展为德国无产阶级运动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德意志政治体制的不断完善又为工人阶级逐渐利用政治权利以反抗资产阶级压迫提供了可能。例如,德国工人阶级利用1866年实行的普选权充分扩展了自身的队伍,同时,也使普选权在一定程度上从过去作为欺骗人民群众的工具变为实现解放的方式。恩格斯为此肯定了德国工人组织的发展成就,并赞扬他们向世界各国无产阶级表明如何利用“普选权”这件“新的武器”。恩格斯为此评价到,能够在政治文明有所发展的德国运用普选权,这不仅成为无产阶级定期衡量自身组织力量的工具,也成为无产阶级宣传自身的手段,更成为无产阶级队伍从自身现实情况出发制定符合现实的斗争策略的标尺;特别是竞选宣传中,利用普选权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更密切地联系群众、在报刊等媒介上宣传自身政治理念、更自由地反驳敌对党派的攻击等提供了有利方式。总之,“人们发现,在资产阶级用来组织其统治的国家机构中,也有东西是工人阶级能利用来对这些机构本身做斗争的”。[52]

当然,恩格斯强调,主张利用普选权以代替街垒战并不是要否定最终革命的必要性、合理性,相反,“革命权总是唯一的真正‘历史权利’,——是所有现代国家一无例外都以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唯一权利”;[53]只是在发动最终革命的时刻到来之前、在相应的社会条件成熟之前,考虑到现实的经济政治现状,为避免无谓牺牲,无产阶级才可以充分利用符合资产阶级国家法律规范的普选权进行合法化斗争。利用政治权利在合法范围内与资产阶级较量,这既是对社会主义政党、无产阶级本身的宣传,又便于工人和广大群众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理解政治、社会、参与革命的本来意义,更是对资产阶级最有力的冲击。“世界历史的讽刺把一切都颠倒了过来。我们是‘革命者’‘颠覆者’,但是我们用合法手段却比用不合法手段和用颠覆的办法获得的成就要多得多。”[54]恩格斯的主张实际上是鼓励无产阶级在策略上以退为进,以资产阶级给自己在政治范围内设定的“合法”界限牵制资产阶级自身,资产阶级只能运用“非破坏法律不可的颠覆”来对付无产阶级,[55]从而使资产阶级陷入自己编织的牢笼。

5.“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统一关系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首先体现为“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换句话说,“经济条件”归根到底制约了历史的发展。在1894年致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恩格斯特别对唯物史观中的“经济关系”概念做了补充性说明。这里作为社会历史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条件下)的方式。因此,这里包括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56]恩格斯在明确“经济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阐明这种“技术”的内涵。“这种技术,照我们的观点看来,也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以及分配方式,从而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被奴役的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等等”。[57]可见,这种“经济关系”不仅包含人的生活的“经济”方面,还包含着人们现实的交往活动中的种种交往关系。此外,恩格斯补充道,“经济关系”当然也包含着“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这些残余往往只是由于传统或惰性才继续保存着),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58]

其次,经济条件虽然决定着社会政治、法、哲学、宗教等方面的发展,但是,也不能忽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产生的反作用。马克思、恩格斯最初在论述唯物史观相关内容时由于受到当时社会历史发展现实的制约,由于他们批判的思想家主张法律、国家、社会意识形态等的决定作用,因此,他们特别突出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强调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对社会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当时对经济方面的强调确实引起了后来部分学者的误解。因此,从1890年到1894年,晚年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约·布洛赫、弗·梅林和瓦·博尔吉乌斯的五封信中更全面地重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内涵。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59]但同时,“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60]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等等仍然在社会历史发展中起着一定的作用。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61]相反,这些因素也都互相作用,甚至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在1890年10月27日恩格斯致施米特的信中,恩格斯特别从国家权力、法、宗教、哲学等方面详细讨论了它们对社会发展的重要影响作用。此外,恩格斯还特别以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为例,指出马克思所描绘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场景实际上恰恰充分反映出政治斗争和政治事件对历史发展的特殊作用。

最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具有历史性,是一种能够指导人类现实活动的、历史的、发展的理论。这里的“历史”一词包含双重含义,“它既指现代唯物主义哲学作为人类知识的一个部门,是把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基础的人类历史作为自己的对象,又指它把历史发展原则作为其基本的方法论原则,即把人类历史的本质视为由于人对于外部自然的否定性活动而造成的辩证发展过程”。[62]显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二者是相互统一的。这里的“社会存在”绝不是僵化的、静止的、孤立的抽象事物,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所积累下来的社会现实条件,它引导着人们建立符合当时社会发展水平的思想文化,反过来,这种思想文化又对社会存在状况产生影响;但由于这种“社会存在”以人的现实的生产活动为基础,因此,伴随着人类各种实践活动的发生,“社会存在”还会继续向前发展,而变化了的社会现实条件势必将引起人类社会思想意识的改变。总之,“社会存在”同“社会意识”之间交互影响的过程就构成了人类社会历史过程,也正因如此,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必将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过程。

恩格斯在继承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的基础上,进一步就人的历史创造问题提出“历史合力论”的观点。按照恩格斯的观点,每一个意志都希求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情况使他向往的东西”;[63]但整个社会中存在着诸多这样的现实个体意志,因而他们会相互交错、彼此影响,最终使每个个体迫于现实的经济关系成为他所是的那样而具有特殊性;“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64]换句话说,历史就是无数个体基于现实的经济条件相互交错、共同作用的结果,它遵循着人的现实的经济运动的规律而发展,同时也包含了无数偶然性的成分。因此,它是“以偶然性为其补充和表现形式的必然性占统治地位”的结果,[65]也就是说,历史是偶然与必然、具体与普遍相统一的发展过程。

由于19世纪末资本主义社会本身所发生的变化及其长期参与工人运动经验所致,相比较于马克思,恩格斯在深入研究国家问题的基础上逐渐调整其倾向,由从前强调阶级斗争、暴力革命过渡到主张在政治文明程度较高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可以组织无产阶级政党以合法方式继续进行反抗资产阶级剥削的阶级斗争。恩格斯在继承马克思政治理论的基础上,审时度势,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过程中无疑起到了承前启后的推动作用,同时更为后来考茨基民主理论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前提。

当然,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恩格斯的理论、特别是晚期的思想带有明显的科学主义倾向,甚至受到了当时达尔文主义的影响。例如,英国著名学者麦克莱伦在其《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一书中就曾评价道,“影响恩格斯普遍世界发展观的两个一般因素都同科学有着紧密关系”,[66]“恩格斯提出的系统的理论方针事实上也受到了当时英德两国不断发展的科学研究方法的影响”。[67]因而在麦克莱伦看来,恩格斯本人的马克思主义观点、特别是晚期恩格斯所提倡的参与议会选举的民主斗争方式都与他本人所具有的自然科学气质紧密相关,甚至可以看作是“达尔文主义”生物进化论在社会科学领域的体现。[68]再比如,虽然恩格斯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上同马克思保持一致,但麦克莱伦认为,恩格斯在承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础上,更注重上层建筑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这种观点影响了后来社会主义运动的趋势,甚至为后来第二国际议会斗争、甚至“修正主义”的出现埋下了隐患。[69]麦克莱伦的评论并未结合19世纪末社会的现实,是有失偏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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