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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问题的争论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上面关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论述,只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个人看法。布哈林是最早研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家。列宁是反对纯粹垄断资本主义论的。我只认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民经济一种特殊形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产生,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后,成为一种巩固的经济现象。前面说过,这是垄断资本主义所要求的。

上面关于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论述,只是我关于这个问题的个人看法。从目前看,确实是一个人的看法。现在,我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予以述评。

第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家机器和私人垄断资本的融合、结合,还是国家机器服从于垄断组织的产物?从用语看,前者是列宁的提法,后者是斯大林的提法。从历史过程看,列宁的用语是受布哈林的影响的。布哈林是最早研究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家。列宁论述金融资本是工业资本和银行资本的融合或结合时,这个用语也是布哈林的。布哈林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托拉斯,是国家政权和托拉斯这类垄断组织的结合,其方法论基础是纯粹垄断资本主义论,即认为囊括全部国民经济的,是垄断企业,其他经济成分已消失殆尽,垄断组织当然谈不上利用政权去攫取垄断利润,这样,前者便是生产车间,后者便是管理单位,两者结合起来,就是国家资本主义托拉斯。这个方法论基础是错误的。列宁是反对纯粹垄断资本主义论的。既然没有纯粹的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的作用,从实质看就是为垄断资本主义攫取垄断利润。列宁说的融合或结合,指的是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垄断资产阶级利用国家机器谋利,使自己发财,使劳动人民更为受苦。后来的经济学家将“融合”或“结合”解释为国家和私人垄断资本合办企业,或国家调节生产过程。由于这样,斯大林便对这种不符合列宁原意的说法提出批评。他批评结合论只是论述两者的接近,而没有揭示这个过程的经济实质。从他表述的垄断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把国家理解为垄断企业用来攫取垄断利润的工具的。斯大林的阐述是正确的。

第二,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国家的最本质的作用,是作为生产社会化的调节者,还是作为有利于垄断组织的国民收入再分配者?持前说的人,往往强调科技的发展,生产过程日益社会化,需要一个生产组织者和调节者,这就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其所以产生的原因,以及国家在这里的作用。他们还引用马克思这段话作为论据:“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18]这里说的是国家作用的二重性,其中的执行“各种公共事务”,就包括因生产社会化而产生的事务。但是,只是这样理解资本主义国家的作用,显然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即国家还执行同人民大众相对立的各种特殊职能。我认为,前者本身不是目的,它是服从于后者的。资本主义生产既是社会化大生产,又是剩余价值生产,前者要求的比例关系不是空洞的,而是由后者决定的。布哈林说得很好:国家政权的“‘公益的’职能无非是剥削过程的必要条件”[19]。调节论者的缺点,就在于把调节本身看成是目的,而忽视调节是手段,其目的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来说,则是再分配国民收入,使部分垄断企业攫取更多的垄断利润。

与此相关联的问题是:在这个特定条件下的国家,总是有经济作用的,在承认这一点的前提下,这样的国家是经济基础,还是上层建筑呢?换言之,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资本家经营经济事业呢,还是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再分配国民收入,而有利于部分垄断企业,即使它有时也因包买生产资料而办些公营企业,这也是再分配国民收入的一种手段呢?我认为答案应该是后者。这样,不仅这国家的经济活动本身,如包买商品或劳务,包买生产资料而经营的企业,而且它的经济政策,如财政、金融政策,都应视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而不应把这些政策,理解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作用。

第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不是一个历史阶段?如果是一个历史阶段,那末,是垄断资本主义这个阶段中的一个阶段,还是它本身就是资本主义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呢?这个问题虽然争论得很热烈,但同我们前面的论述口径不同,很难正面回答问题。我只认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国民经济一种特殊形式,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产生,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后,成为一种巩固的经济现象。

【注释】

[1]《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2—273页。

[2]同上。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35页。

[4]瓦尔加:《二十世纪的资本主义》,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92页。

[5]《列宁全集》第25卷,第52—53页。

[6]由国家财政支出购买的构成社会福利的物质资料,有的是非垄断企业生产的。在这条件下,这些企业就是由国家政策加以扶植的。前面说过,这是垄断资本主义所要求的。

[7]杜沙:《武器、货币和政治》,1965年纽约英文版,第82页。

[8]《实行社会主义还是揭露盗窃国库行为?》,《列宁全集》第25卷,第52—53页。

[9]转引自《论布哈林和布哈林思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27页。

[10]转引自《论布哈林和布哈林思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27页。

[11]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0页。

[12]同上书,第185页。

[13]同上书,第194页。

[14]同上书,第110页。

[15]同上。

[16]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85页。

[17]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98页。

[18]《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32页。

[19]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学》,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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