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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社会矛盾多发,需要法律进行规范。为此应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给人民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提供可靠保证。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社会矛盾多发,需要法律进行规范。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综合国力迅速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些隐藏其中的矛盾慢慢凸显出来。我国国情决定了区域之间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发展存在严重不平衡现象,这一现状又导致了矛盾的加剧。社会矛盾多发,如果不运用法律进行规范,势必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近些年,国家在加强和完善素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依然存在体系不健全、设施不完善的困境,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群众求助法律无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不到位,这种状况不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为此应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给人民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提供可靠保证。

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社会财富资源急剧增长,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有了大幅度提升,教科文卫事业、民主法制建设都有了很大发展。而与此相对的是,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呈现出逐步拉大的趋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三位数扩大到了现如今的五位数,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也越来越大,这其中就包括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这种不平衡现象不利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只有实现城乡“齐步走”,实现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才能实现城乡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局面。

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有所增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实力增强,人们的需求也不再仅仅局限于解决温饱问题,而是把目光越来越多地集中于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等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争端希望诉诸于法律得到解决,这就要求国家和政府必须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需要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然而,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备,人们的法律需求得不到满足,就难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局面。物质决定意识,只有将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同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相挂钩,畅通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才能鼓励和带动全社会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寻求法律援助、树立法治意识。

【《管子》西汉·刘向】人主好佚欲,亡其身失其国者,殆。

【译文】君主放纵自己的欲望,沉溺酒色不顾国事,就有亡国的危险。

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而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是这其中最基础的一环,“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如果基础没打好,整个体系就很容易土崩瓦解。所以要建设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建设好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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