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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法治宣讲队伍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瓮安“6·28”标本性群体事件的导火绳,缘于三中一名女学生溺水死亡。“6·28”事件后,三中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成立以校长为责任人的法治教育领导小组,由中层管理干部和政教处工作人员负责综合治理,与辖区派出所实行警校挂钩,设立了法治安全办公室和警务室,聘请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为法制副校长。三中还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课外活动,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

全民普法、依法治县提供有力保障,在给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支持的同时,加强法治宣讲队伍和法治教育阵地建设,组建了1个县级法律讲师团、13个乡镇法律宣讲队、99个村级法律宣讲组,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县、乡、村的法治宣讲教育队伍。充实加强普法讲师团力量,分层次培训法治宣讲教育骨干,提高普法骨干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教育保障。

2012年以来,结合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三个建设年”(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和“四帮四促”(帮助基层学习领会精神,促进思想统一;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促进科学发展;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增比进位;帮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稳定)等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从教育入手,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服务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建设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

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法治教育阵地,加强市民法治教育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县委党校、农民培训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紧密结合法治实践,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提高普法教育、依法治县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为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县委、县委宣传部明确要求各有关新闻宣传单位做到报纸有版面、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专栏、机关单位有宣传栏、公共场所有标语,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广视角、全覆盖。通过培育典型,宣传典型,以典型引路,以示范带动,营造依法治县的浓厚氛围。

近些年来,为了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县委宣传部门、政法部门和县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编印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册子,编印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必须了解和掌握的法律法规册子,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需要。

为了使普法教育不留死角,杜绝法治盲区,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等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和方式,提高全县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全县67所中小学配备了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法制副校长,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开展法治辅导课、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片展览、模拟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夏令营、现身说法等生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促进的法治教育格局。使学生从小树立法的意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8年以来,全县各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460多人次,开展法治、安全、消防教育活动6000多场次。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送法进企业、进矿区、进工业园区等活动已经常态化,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维护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坚持一年一度的法律、科技文化、卫生“四下乡”活动,全面落实农村普法每村一个法治宣传阵地、一支法治宣传队伍、一所村民法治学校、一个法律图书角“四个一工程”。村法治宣传栏定期出刊,法律图书角为村民学法提供固定场所,使农村受法治教育的范围全覆盖,靠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行动,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开展法律知识进万家、公证服务进农家、法律书籍送村民、法治电影进农家等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法治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引导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在逐步提高全县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同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热情和水平,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全民普法宣传和教育形式,加强法律服务和普法互动平台建设,运用网站、手机报等新型载体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等传媒形式,加强和改进普法宣传教育。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普法服务方式,推动普法宣传教育社会化、市场化。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法治舆论引导。强化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教育纳入全县中小学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建立了瓮安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基地的警示教育功能。

瓮安县第三中学坚持依法治校方针,把法治教育重点落实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促进全校法治教育深入开展,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师生的法治素养。

瓮安“6·28”标本性群体事件的导火绳,缘于三中一名女学生溺水死亡。“6·28”事件后,三中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成立以校长为责任人的法治教育领导小组,由中层管理干部和政教处工作人员负责综合治理,与辖区派出所实行警校挂钩,设立了法治安全办公室和警务室,聘请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为法制副校长。2014年,三中与县检察院联手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教育试点工作,建立了“未成年人预、保、教爱心工程办公室”,搭建学生学法、懂法大本营,以“未成年人预、保、教爱心工程”为突破点,要求各科任教师在教学中,随着学生年龄、知识的增长,结合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内容。政治课教师系统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课,历史学科渗透《文物保护法》等教育,地理学科渗透《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教育。各个班级坚持“班法课”主题班会制度,针对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和学生中存在的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通过师生讨论、辩论、知识问答、演讲等形式,让学生充分发表看法,然后由教师归纳、引导,摆事实、讲道理,帮助学生理解法律,辨明是非。一些参与打群架的学生,通过学习讨论,提高了认识,增强了是非观念和法治观念。

三中还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课外活动,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从2014年起,每学期开学时由法制副校长做法治教育讲座,围绕学生切身利益,传授实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学生观看交通、禁毒防毒、消防安全、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图片展及视频,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报刊、书籍,举办“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和“拒绝邪教”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到县检察院法治工作警视厅接受警示教育;聘请县司法局、县检察院、辖区派出所、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干警到三中开展法治教育系列活动。

公安特警是一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反恐防暴的机动队伍,在应对处置各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重大紧急治安事件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2012年,瓮安县组建了反恐处突特警队伍,发挥维护稳定尖刀作用。图为公安警务技能展示暨反恐处突综合演练。(张运修摄)

2015年4月,三中参加县心理学会共建活动,心理学会对三中学生给予心理援助,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建立了家校联系制度,利用“校讯通”平台和电话联系、家访和定期召开法制副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同配合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理解、尊重是开启学生心扉的钥匙,学校、家庭、社会对后进生倾注一片真城,用爱心帮助他们走出人生低谷,重新燃起自尊、自信、自强之火。

瓮安三中学生苏治吉参与打群架,经法制教育后翻然改进,加入了共青团,考上了瓮安职业学校。他与未成年的妹妹谈心,要她好好学法、守法,走好自己的人生路。瓮安三中已被列为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省级示范学校。

2013年12月26日,三中初二班的学生收到有同学在校外受人欺负的信息后,有14个学生愤愤不平,邀约去“讨说法”。15岁的苏治吉一时冲动,卷进群架。三中和辖区警察及时制止,警方带走苏治吉等14名打群架的学生,安排课余时间接受一个月的法治教育。三中与警官密切配合开展法治教育,警官还与学生开展个别谈心,用法律知识感化学生。一个月的法治教育,使14个学生增强了法治观念,经过一个学期的考察和评估,警方决定封存苏治吉等学生的档案,明确对升学、就业不受影响。2015年,苏治吉不仅顺利考上瓮安职业技术学校,而且还加入了共青团。聊起这段曲折经历,他感慨万般,连声感谢警官、感谢三中的法治教育,才懂得法律,懂得守法。苏治吉不仅自己翻然改进,还对未成年的妹妹现身说法:“我们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要好好学法、守法,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瓮安三中已被列为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省级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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