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党政推进型法治所改革的基本围绕法治建设

党政推进型法治所改革的基本围绕法治建设

时间:2022-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通过体制改革,构建一个与法治发展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基础,乃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基本推动力就是体制改革,特别是与法治直接相关的政治体制改革。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许多人将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落实看作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改革体制_国家治理现代化丛论

党政推进型法治所蕴含的基本政治逻辑之一,即政治体制的适应性改革是法治建设的动力基础。如果说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构成法治进步的源流,那么,只有这个源流才能将社会的不同层面和领域拓展为法治的“属地”,也只有这个源流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战略的实践要求。因此,通过改革造就能够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政治体制,无疑构成了推进法治进程的动力基础。

推进法治的政府本身必须具备法治的治理结构,是政府推进型法治有效性的一般条件。从理论上看,政府推进的法治模式中,包含着一个较为明显的悖论:即以政府为主导力量所推动的法治存在着一种偏离法治的倾向或可能。法治的一个基本特征是通过对政府权力的规范来保障和发展公民权利,但政府推进型法治模式对政府自我限权的要求则是不可靠的。这个悖论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一个要求,即推进法治的政府本身必须是“法治”的。这主要不是指政府本身必须守法,而是指政府本身必须具有法治的治理结构。上述逻辑当然也适合中国的党政推进型法治模式。就中国具体的情景而言,在我们做出依法治国决策的时候,存在着两个历史前提,并且是两个矛盾着的历史前提:一是我们形成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政治体系并没有考虑太多的法治要求,那时的中国既没有依法治国战略,也缺少相应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二是由于中国缺乏现代法治的传统,我们无选择地只能采取党政推进型的法治模式。因此,通过体制改革,构建一个与法治发展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基础,乃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进步的一个基本推动力就是体制改革,特别是与法治直接相关的政治体制改革。

从理论上看,显然不是任何形态的政治体制都是与法治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法治的根本逻辑在于它对权力的关注,而权力之于执政党和政府,就是要求它们具有保障和发展权利的能力。党和政府的这种能力决不是天然具有的,在现实性上,它取决于政治体制及相应法律制度通过规范和限制机制对党政行为的塑造。而这一切只能通过政治体制的改革才能获得。法治与政治体制关联密切,它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政治体制适应性改革的功能性结果。政治体制的适应性改革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将谁来掌握权力、权力的范围和限度、如何行使权力等政治问题转化为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律问题,并从体制上保证这一转换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实践上,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所遵循的一个基本逻辑,就是通过统筹各方面的体制改革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这既表现在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策略中,也表现在法治战略的思路上。比如,已经在许多地方推开的以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的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和建设;围绕法治政府展开的系统性的行政体制及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建设;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的建设等,都是诉诸法治建设策略。在法治战略思路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的强调,更具体体现了法治建设中的政治逻辑。“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19],这一论断在突出了对党政权力法治要求的同时,强调了以宪法为基础的规范政治在法治建设中的优先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许多人将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落实看作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20]

注 释

[1] 程竹汝:《法治发展与政府结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页。

[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4页。

[3] 同 上。

[4] 蒋立山:《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特征分析》,《中外法学》1995年第4期。

[5] 姚建宗:《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种实践思路阐释》,《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年第5期。

[6] 郭亮、陈金全:《思想史视域下法治中国的若干问题》,《求索》2016年第1期。

[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5页。

[8] 同 上。

[9] 王邦佐:《中国政党制度的社会生态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82—183页。

[10] 王若磊:《政党权威与法治建构》,《环球法律评论》2015年第5期。

[1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3页。

[12] 同上书,第36页。

[13] 同上书,第37页。

[14] 同 上。

[15] 王若磊:《政党权威与法治建构》,《环球法律评论》2015年第5期。

[16] 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73页。

[17] 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97页。

[18] 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贺卫方、高鸿钧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6页。

[1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22页。

[20] 蒋传光:《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石》,《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注释】

[1]程竹汝,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教授,政治学部主任,上海大学博士生导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