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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美国对日本贸易政策设计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的美国对日本贸易政策是符合美国的全球贸易战略的。美国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问题一直是美日双边贸易关系的主题。美国最关心日本是否遵守了与美国的协议,特别是日本国内保险业和政府产业规章的重构问题。美国国会成员敦促日本取消对美国牛肉的限制。但日本政府的食物安全委员会将持续监测美国牛肉的安全问题。[46]使日本加入美国主导的地区贸易协定也是美国对日本贸易政策的重要体现。

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的美国对日本贸易政策是符合美国的全球贸易战略的。在劳拉·泰森领导的名为“美国对日经济政策新方向”的报告中指出,在接下去的几年中,美国对日经济对话应将重点放在外资市场的开放和金融市场的改革上,贸易己不再是日美经贸关系关注的重点。[45]新时期美国更多地从全球贸易战略出发,从整体上和政治安全方面来考虑与日本的关系,弱化了经济和贸易上的纠纷。

新时期美国对日本贸易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键领域以“规则导向”的双边谈判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电信与信息业。美国认为日本电话电报公司(NTT)是日本的大型垄断企业,外国竞争者很难进入日本市场,美国要求日本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改变NTT独占日本市场的局面;另外美国要求日本延长录音制品的版权保护期,促进电子商务,鼓励政府采购,并与2007年2月16日,日美成功签署促进电信设备贸易协定。(2)医疗设备和药品行业。美国敦促日本充分考虑新药的创新价值,加快对新药上市的审批程序,并向美国开放医疗设备和药品市场。(3)能源产业部门。美国要求日本实行能源产业改革,促进能源产业自由化,保障能源产业的公平性和竞争性。(4)保险行业。日本是世界上第二大保险市场,仅次于美国。美国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问题一直是美日双边贸易关系的主题。美国最关心日本是否遵守了与美国的协议,特别是日本国内保险业和政府产业规章的重构问题。美国公司认为,日本保险条例信息不透明,政府规章有利于日本邮政下属的保险子公司,国家邮政系统占据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外国公司很难进入日本保险市场,美国也关注比私人企业监管更加宽松的合作型的保险公司。美日在1994年和1996年达成有关美国寿险和非寿险保险公司进入日本市场的协议,日本承诺保持外国保险公司在癌症保险、住院治疗、护理及个人意外保险等专业保险市场的竞争力。2007年1月1日,日本政府开始实行私有化,这一过程预计将持续十年。美国产业界和美国的决策者都表示他们将持续监测日本的私有化,以确保美国的服务供应商在日本市场上不处于劣势。(5)日本禁止进口美国牛肉问题。日本曾经是美国牛肉最有利可图的海外市场,由于日本进口的美国牛肉发现疯牛病,2003年12月日本对从美国进口的牛肉实行禁令。2005年12月,经过长时间的双边贸易谈判,日本宣布解除禁令,同意日本从美国进口牛肉,但在2006年1月日本再次禁止进口美国牛肉。2006年7月,日本政府宣布只允许进口20个月以下的无骨牛肉,进口牛肉中不能有容易积存疯牛病病源的脊椎部分。因为随着牛龄增长,疯牛病感染的可能性会增加。美国官员再三强烈要求日本将牛的年龄限制提高到30个月,和世界动物健康组织(OIE)制定的国际标准保持一致。美国国会成员敦促日本取消对美国牛肉的限制。2013年2月1日,日本政府放宽了从美国进口牛肉的限制,从2003年12月开始,第一次允许牛龄不超过30个月的美国牛肉进入国内市场。但日本政府的食物安全委员会将持续监测美国牛肉的安全问题。

新时期的美日谈判已经没有数量指标和客观指标的限制,而是主要针对关键领域有重点地从改变日本国内的市场规则入手来进行双边谈判。

2.敦促日本进行规制缓和改革

1997年6月,日美两国发表《强化日美两国规制缓和和竞争政策的倡议》,随后成立了电讯、住宅、医疗器械/药品、金融服务、结构问题(包括竞争政策和流通问题)、规制缓和竞争政策(涉及到透明度和政府惯例) 5个专家小组,就强化日美规制缓和及竞争政策问题分别在1998年5月、1999年5月和2000年7月进行了三次对话,主题都是“规制缓和与竞争政策”。2000年7月,在日本冲绳峰会上,日美又将《日美规制缓和协议》延长1年。日美为了实现强化竞争力、改善市场准入、扩大商品和服务的可选范围、提高消费者的利益等目标,把住宅、电讯业、医疗器械和药品、金融服务、结构问题、竞争政策和透明度、建立规制缓和委员会共六个方面作为两国日美规制缓和与竞争政策协议的重点。

3.更多地依赖多边贸易体系进程和区域贸易协定

美国政府更多地依赖多边贸易体系进程,尽可能在多边贸易体系框架下,鼓励日本经济结构改革或解决与日本的贸易和其他经济纠纷,包括世界贸易组织、经合组织、八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其他的还有银行的监管,会计师和律师专业协会,行业组织和巴塞尔委员会的专门机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

WTO是新时期美日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途径,从1995年开始,美日两国在WTO多边解决机制下共解决14起贸易争端。内容涉及从胶卷、苹果、钢材、汽车、酒、农产品等单个产品和单个行业扩展到反倾销法案、持续倾销与补贴抵消法案、归零法案、日本影响分销服务措施案等国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制与修改问题。“从长远来看,加强WTO和扩大其覆盖范围从目前的规则和争端解决进程之外将证明是解决与美国的贸易伙伴,包括日本在内的贸易争端的最有效途径。”[46]

使日本加入美国主导的地区贸易协定也是美国对日本贸易政策的重要体现。日本于2013年4月正式宣布加入由美国主导的由11个成员国组成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但TPP谈判的加入遭到日本国内一些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日本加入TPP谈判最大的问题,是农业市场问题,日本农场主特别是大米农场主和他们的代表认为,日本加入TPP谈判,取消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外国农产品的大量进口会削弱日本农产品的竞争力,导致大量失业和社会不稳定。同时,日本的汽车市场准入、医药和医疗器械等领域都会遭到进口产品的严重冲击。但有些商业利益集团,包括制造业利益集团则强烈支持加入TPP谈判。国内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将严重地影响日本参与TPP谈判之路。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日美两国共同关注的重点已经发生变化,关注的内容也逐步深化、扩展。从《日美结构问题协议》中关注投资储蓄经济问题,发展到《日美综合经济协议》中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及市场准入问题,到《日美规制缓和协议》中的电讯、医疗器械和药品、金融服务、竞争政策透明度、法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制度协调问题,从而使贸易问题逐步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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