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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科举的兴废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越南是东亚三国中最迟实行科举也是最晚废止科举的国家。黎朝开科举三百多年,科举制度处于鼎盛时期。1906年,越南成立了教育改进委员会,新型学校纷纷创办,逐步取代了传授儒学的科举教育。除了日、朝、越三国或长或短实行科举制之外,处于东亚地区的小国琉球也曾实行过科举制度。[1]1996年,我在《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一书中提出“东亚科举文化圈”这一概念。

越南是东亚三国中最迟实行科举也是最晚废止科举的国家。975年,宋太祖册封丁部领为交趾郡王,越南从此独立。独立后越南相当长时期中官员主要从佛道僧侣中选任,至李朝仁宗太宁四年(1075)才引进科举制,《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三太宁四年条载:“选明经博学者以三场试之,擢黎文盛首选,入侍学。”并注云:“本国科目自此始。”但此后科举并不正规,至广庆二年(1086)举行第二次科举,第三次开科则至李高宗贞符十年(1185),第四次开科在天资嘉瑞八年(1193)。李朝科举总共只有这四次,且第一、二次仅各取一人,第三次取20人,第四次所取人数又减少,因此,越南李朝科举制度还只是处于探索阶段,影响不大。

陈朝建立后,陈太宗建中八年(1232)设立太学生科,从太学生中考取进士,并以三甲定高下。在举行过十次太学生科考之后,为了扩大科举取士的范围和影响,陈睿宗于隆庆二年(1314)创设进士科,考取了50名进士,越南进士科至此方才确立。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遣使颁科举诏,准许安南、高丽、占城士人在本国乡试毕,贡赴京师参加会试。明成祖永乐四年(1401),安南重入中国版图,设交趾布政使司。明宣宗宣德二年(1427),明廷撤官吏军民北返,安南再次独立,黎利于次年(1428)正式称帝,国号大越,至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受明朝册封为安南国王。越南黎朝的科举出现兴盛局面,黎太宗绍平元年(1434),黎朝定取士科目,诏曰:

得人之效,取士为先,取士为方,科目为首。我国家自经兵燹、英才秋叶、俊士晨星。太祖立国之初,首兴学校。祠孔子以大牢,其崇重至矣。而草昧云始,科目未置。朕纂承先志,思得贤才之士,以副侧席之求,今定为试场科目,其以始平五年(1438)各道乡试,六年会试都省堂。自此以后,三年一大比,率以为常,中选者并赐进士出身。所有试场科目,具列于后:第一场经义一道、四书各一道,并限三百字以上;第二场制、诏;第三场诗、赋;第四场策一道,一千字以上。[18]

这种科举考试规制明显模仿明朝的科举成式,所不同的一点是明朝科举考三场,而黎朝科举考四场,增加了诗赋这一场。黎朝洪德六年(1475)科举会试第三场规定考诗赋各一,诗用唐律,赋用李白体。其他三场的具体考试方法为:第一场,四书论(《论语》)三题、《孟子》四题、《中庸》一题,总八题,举子自择四题作文,五经每经各三题,独《春秋》二题,举子自择一题作文。第二场则制、诏、表各一。第四场策问一道,其策题则以经史同异之旨、将帅韬钤之蕴为问。此外,黎圣宗光顺三年(1462)所定乡试法,在四场考试之前,还要求“先暗写一场,谓之汰冗”[19],也与中国科制略异。除了进士科,黎朝也开过四次制科和八次诸科考试(三次宏词科、三次士望科、一次明经科、一次选举科)。黎朝开科举三百多年,科举制度处于鼎盛时期。据越南《李、陈、黎、莫、阮进士科试和考取进士人数综合表》所列,越南历朝总计开科187次,取士2991人,其中黎朝开科129次,取士1936人,占三分之二[20]。潘辉注《历朝宪章类志》评述道:“历朝科举之盛,迨于洪德(黎灏年号)至矣。其取人之广,选人之公,尤非后世所及。”[21]另外,黎圣宗洪德十五年(1489),命立进士题名碑于国学,此传统为以后历代所遵行。

1802年,越南改由阮朝统治,阮朝在乡会、殿试级之前,创设“核”这一级考试。所谓“核”,即士人乡试前先由州县学校教授、训导考核,再由国子监祭酒、司业或营镇督学进行复核,核的考法依照乡试试法。阮朝乡会试有时考三场,有时考四场,当乡、会试为四场时,核就“略具四场题目”,乡、会试改为三场后,核也就“略备三场文体”。核的试场规则相当严密,举子应核时,必须在试卷上按上指印,以防冒名顶替。各地的核均按士人多少、文风高下规定取中数额,考中者可免除一年或半载的兵徭,并获得乡试资格。越南阮朝的核实际上相当于中国明清科举中的童试一级,尤其类似于童试中的岁科试,此外,阮朝于明命十年(1832)还在科举中引入八股文这种考试文体[22]

法国远东舰队1858年袭击岘港,开始对越南的殖民侵略,1884年,法越签订了《顺化条约》,次年中国清朝也不得不承认越南为法国的保护国,越南沦为法国的殖民地。越南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法国殖民者的统治下,西方资本主义新学动摇了儒学的一统天下。越南科举制发展到后来也暴露出不少弊病,中国戊戌维新的改革风潮也影响到越南,特别是原先与越南唇齿相依的科举制的大本营中国,于1905年忍痛将科举断然停罢,越南科举更是唇亡齿寒,内外交困,日渐丧失了生存的基础。1906年,越南成立了教育改进委员会,新型学校纷纷创办,逐步取代了传授儒学的科举教育。到阮王启定四年(1919),越南举行了最后一科会试,取中23人。此后,科举制度在越南和东亚历史上终于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

除了日、朝、越三国或长或短实行科举制之外,处于东亚地区的小国琉球也曾实行过科举制度。清代琉球的学校“讲解师”的来源是“久米内大夫、都通事、秀才诸人中择文理精通者”[23]。学校的教材以四书五经为主,生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从缙绅子弟年十六以上者直接选送,另一类需经过考试,如“外府布衣子弟则由法司考取俊秀始得入学肄业”。学习制度也十分严格,每月考试一次,或四书文,或五言四韵六韵诗,“其勤学而诗文佳者升为学长,以次入仕籍[24]。”当然,琉球所实行的只是初级的科举,基本上仅相当于明清中国科举中的府州县试。但因其地域狭小,人口较少,这种考试制度也属于科举制的一种形态。可见,科举在当时的东亚世界具有一种“普世化”的趋势。12世纪至19世纪,中、朝、越三国连同琉球构成了一个独特的东亚科举世界或科举文化圈。

【注释】

[1]1996年,我在《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一书中提出“东亚科举文化圈”这一概念(湖北教育出版社,112页)。后来发现,此前韩国学者也曾使用过“科举文化圈”的提法,见韩国历史学会:《科举》,汉城:一潮阁,1981年,192页。

[2]崔致远:《桂苑笔耕集》卷十八《谢职状长启》。

[3]崔致远:《与礼部裴尚书瓒状》,见韩国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编《崔文昌侯全集》。参阅党银平:《唐代宾贡进士的放榜方式》,《文史杂志》2000年第6期。

[4]高明士:《宾贡科的起源与发展——兼述科举的起源与东亚士人共同出身之道》,见《唐史论丛》第6辑,1992年,68~109页。

[5]张宝三:《唐“宾贡进士”及相关问题论考》,载《语文、义理、情性——中国文学的多层面探讨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台湾大学,1996年,710~742页。

[6]党银平:《唐代有无“宾贡科”新论》,《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1期。

[7]樊文礼:《宋代高丽宾贡进士考》,《史林》2002年第2期。

[8]过去我也曾以为唐代有专为域外举子设置的“宾贡科”,并在本人关于科举的论著和对高明士先生《隋唐贡举制度》所作的书评中谈到了宾贡科(见刘海峰:《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118页;刘海峰:《评高明士<隋唐贡举制度>》,《台大历史学报》第22期,2000年6月)。经过细辨慎思,现在觉得需要修正原来的看法。

[9]《登科记考》卷二七载:《百门陂碑》云:“前成均进士陇西辛诒谏文。”张说《平君神道碑》云:“始以司成馆进士补卢州慎县尉。”

[10]刘海峰:《唐代俊士科考论》,《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

[11]唐昭宗乾宁二年(895)进士张宾《送友人及第归新罗》诗云:“家林沧海东,未晓日先红。作贡诸蕃别,登科几国同。远声鱼呷浪,层气蜃迎风。乡俗稀攀桂,争来问月宫。”见《全唐诗》卷七○二。

[12]参阅高明士:《隋唐贡举制度》,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168~169页。

[13]高明士:《日本古代学制与唐制的比较研究》,台湾:学海出版社,1986年12月,277~278页。

[14]《日本文粹》卷二,天长四年六月十三日格。

[15]朝鲜《太宗实录》卷十三,太宗七年三月戊寅条。

[16]《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七《选举考·科制》四。

[17]《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八《选举考·科制》五。

[18]《大越史记全书》卷二《黎纪》二《太宗》。

[19]《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十九。

[20]参阅金旭东:《越南科举制度简论》,《东南亚》1986年第2期。

[21]《历朝宪章类志》卷二六《科目志》。

[22]金旭东:《越南科举制度简论》,《东南亚》1986年第2期。

[23]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台湾文献丛刊第306种,1972年,214页。

[24]齐鲲:《续琉球国志略》,冲绳县立图书馆昭和53年影印版,182页。参阅谢必震:《中国人眼中的琉球社会》,第四回琉中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琉中历史关系论文,1993年,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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