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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苏州农民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多年来,苏州广大农村立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普遍开展农民文明素养培育工程,融道德教育、道德实践于文明素养培育工程,使苏州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因此获得了空前大发展。近年来,苏州各地党委政府在苏州农村精神文明和文化载体建设上的投入都有大幅度增长,包括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在内的农村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载体都有了一个突飞猛进的大发展。
新农村建设中苏州农民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调查与思考_观察与思考:苏州发展现实问题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逐步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以来,苏州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转型,农民的道德观念和道德信仰发生了很大变化,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其理念和行为方式越来越现代化科学化,直接体现了苏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人文风貌。但是,毋庸讳言,苏州农民思想道德建设还存在着一些滞后的现象,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站在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新苏州这一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分析苏州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探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有效加强苏州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的路径和措施,对进一步提升苏州新农村建设水平,进而推进苏州现代化国际化进程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苏州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成效

农民思想道德建设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民的道德教育、道德实践、道德养成始终是与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紧密相连的。苏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伴随苏州30年改革开放的脚步逐步展开的,是在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互动中不断进步的。1983年,中宣部等部门,在苏州召开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提出要建设文明、民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型村镇,从此,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在苏州农村乃至全国各地拉开了序幕。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苏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由此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2001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苏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再次掀起了大发展的新高潮。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2007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苏州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再次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又一新高潮。按照中央要求,苏州市委市政府立足于“两个率先”的伟大使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出台了《苏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行动计划》和《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将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路径,作为新农村建设成就的重要示标,从政策层面予以硬化,在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文化素质等方面扎实有效大力度开展工作,有力促进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发挥着教育引导、激励凝聚、疏导沟通的价值功能,为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一个良好伦理秩序和道德氛围的社会环境,苏州广大农民文化水平和文明素质迅速提高,逐步确立了强烈的市场意识、效率意识、科技意识、法律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等现代理念,逐步形成以“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和“亲商理念”为代表的富有现代气息的城市文明精神,农民的道德文明素养也随之得到了很大提升,取得非常显著的成效。以下方面最为突出:

(一)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富有成效

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是道德养成的关键环节。多年来,苏州广大农村立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普遍开展农民文明素养培育工程,融道德教育、道德实践于文明素养培育工程,使苏州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因此获得了空前大发展。这一工程从现代人的文明素质要素出发,通过市民学校、乡村文化活动等精神文明创建平台,从公共秩序、法律、礼仪、科学素养、健康意识、公共道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等诸多方面进行教育,除了促进农民积极弘扬民族和地域优秀道德传统外,还促进农民确立当代社会所必需的公共意识、环保意识、互助合作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等现代文明观念,促进农村社会在思想道德层面发生深刻转型,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如,1991年11月就办起了全省第一所文明市民学校的常熟市虞山镇颜港街道枫泾居委会,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公民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各类活动为载体引导市民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文明村镇、文明小区创建工作,其影响力已辐射至整个苏州全市,成为苏州市民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品牌项目。再如,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的马浜社区、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的东亭社区等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典型的“村改居”,他们紧密将“三农”与“三化”(以工业化、城市化和经济国际化提升城市近郊农村建设)互动并进,特别重视把环境建设、农民综合素质的教育贯穿于社区建设全过程中,推进了农民全方位向城市化、现代化转型。又如张家港市韩山村把“先锋村”创建与文明社区、健康社区、绿色生态社区、文明家庭、特色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融为一体,引导每一个家庭、每一位村民积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村里多次举办球棋类、书画、法律知识、体育等竞赛活动,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中老年人加入健身、艺术操行列,许多农户成了收藏、盆景、音乐、书法等文化特色家庭,乡村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村民们享受到了新农村现代文明,与此同时,农民的思想道德境界也得到了提升。

(二)农民思想道德建设载体愈加丰富和完善

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和精神文明创建一样,都需要硬件支撑。近年来,苏州各地党委政府在苏州农村精神文明和文化载体建设上的投入都有大幅度增长,包括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在内的农村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载体都有了一个突飞猛进的大发展。审视这一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开展老“五个一”建设。2003年至2005年,苏州全市在广大农村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村创建活动,并随之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明要求细化成“各行政村要有一个活动场所、有一块宣传画栏、有一所村民学校、有一项文化项目、有一支保洁队伍”的“五个一”要求。第二阶段是提出“八个有”要求。为了深入推进全市文明村镇整体创建水平和新农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健康素质,2006年开始,苏州又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农村精神文明特色村创建工作,要求全市农村在“五个一”基础上加大创建力度,达到“八个有”目标,即“投入有增加、场所有保障、活动有制度、文化有特色、队伍有扩展、环境有改善、民风有正气、工作有创新”,进一步为新农村建设中的精神文明建设拓展了更大发展空间。第三阶段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启动新“五个一”工程。2007年,为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苏州各地对村级文化设施建设提出了新“五个一”工程的新要求,即从2007年开始,用2—3年时间在全市各新型农村社区和中心村建有一个文化演出场地、一个文化宣传长廊、一个标准“农家书屋”、一个特色文体项目、一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点。上述三个推进过程使苏州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为完善,思想道德建设的载体更为丰富。以昆山为例,全市95%的农村都基本建有文化演出场地,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村甚至建有2至3个文化演出场地,并有固定的演出舞台和室内排练场所,更加方便村民就地就近演出。据统计,2007年,昆山市共举办文艺演出650多场;在“农家书屋”建设上,淀山湖、玉山、周市、陆家、周庄等五镇已成为村村达标的乡镇。

(三)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形式愈加活泼生动,富有针对性和感染力

思想道德养成属于精神生活,道德教育、道德实践只有获得道德主体的认同才会富有成效。因此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能否吸引村民参与便成为至关重要的因素影响着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为此,苏州各地农村积极探索多种路径教育和熏陶农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法凝聚农民的道德认同,整体带动了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水准的不断提高。调查中我们发现,苏州农村各地各具特色的思想道德建设呈现了如下共性特征:即用居民自我教育管理塑造人;用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培育人;用整洁优美、安居的社区环境影响人;用生动活泼的文体活动吸引人;用体贴入微的便民服务温暖人;用不断完善的保障服务关爱人;用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激励人;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人。以张家港为例,他们寓思想道德建设于种类繁多的农村特色文体项目之中,这些特色文体项目既有昆曲、京剧、越剧、沪剧等戏曲演出,又有江南丝竹、秧歌、荡湖船、打连厢、舞龙舞狮等民间项目,还有乒乓球篮球、书画、象棋、健身舞、门球、球操等文体活动,群众参与热情高涨,促进了广大村民摒弃陋习,思想观念与休闲方式向“文明、科学、健康”的方向转变,带出了农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其中张家港市锦丰镇于2005年举行公民道德实践年活动,重点开展“怎样做一名文明锦丰人”大讨论、公民道德漫画比赛、“我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图片展”、“献爱心送温暖行动”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开启了全镇农民全员参与新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生动局面。张家港市凤凰镇紧密联系水蜜桃种植传统,举办张家港凤凰镇桃花节,融民族传统、产业文化、文明创建为一体,2008年在全国第四届群众创作歌曲大赛中,张家港凤凰镇桃花节主题歌——《和谐凤凰》获全国金奖。以昆山为例,昆山各镇相继开展“星级文明户”、“邻里工程”、农村思想道德“三评三讲”(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评议是否维持了公共利益,评议是否承担了家庭责任,宅基地内外讲卫生,家庭邻里讲和睦,婚丧喜庆讲文明)、“百名文明新市民”、“感动昆山”道德模范评选等创建活动,非常具有针对性,成为教育群众和群众自我教育的生动课堂。

二、苏州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可以肯定地说,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是相当巨大的。但是,我们在调查中仍然不无遗憾地发现,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总体上滞后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精神文化有效供给与农民的精神需求还是不相适应,一些农民的素质与新农村建设要求相比也存在不相适应,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苏州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和进程。如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农村的公厕、垃圾收集点选址经常受到附近村民阻挠,有的甚至多次损坏建好的卫生设施;在村集体公共事务处理中,一些村民只顾自己有利,不管他人方便,只要服务,不要义务,只要权力,不愿出力;一些村民共建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现象没有根本改变,乱丢、乱堆、乱摊、乱倒等不良现象随处可见,现代社会公德意识不强;生态伦理观念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严重削弱;一些村民集体观念正逐步弱化,利己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经济某些消极影响日趋明显。这些农村思想道德失范现象告诉我们,苏州农村农民思想道德建设仍然存在着缺位和不到位的情况。而且,若进一步以发展的眼光和时代的要求去考量,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还面临着许多新挑战。通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苏州农村思想道德规范的建设滞后于现实发展需要

农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各种价值观念相互交融、吸取、作用、冲突,迫切需要先进的价值规范体系予以引领。目前来看,一是苏州各地农村虽有村规民约等规范形式,但大多是一经制定便多年不变,从内容看缺乏时代发展的新元素,未能充分发挥走在时代前列、引领农村道德文明发展的作用;二是苏州农村现有的道德规范还缺乏系统性,还未能真正形成规范体系。

(二)苏州农村仍然缺乏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建设机制,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严重不足

总体上看,即便是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一直在抓,但仍有不少地方各级组织乃至不少农民家庭仍然热衷于把经济发展当作重中之重,经常性的道德养成和文化文明建设方面还是存在应景式、盆景式现象,经常性建设的机制不健全,针对性的教育养成实践数量不足,严重制约苏州农村物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文明同步发展。这种现象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过程中,虽已得到较大改观,但从思想道德养成的规律来看,从和谐新农村的标准来看,从“两个率先”的光荣使命上看,显然是不够的。

(三)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与“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未能深度对接,影响着苏州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水准

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道德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相融,关键是要与“乡风文明”、“管理民主”深度对接。我们在调查中发现,2006年后,苏州各地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大多是按照先易后难的路径,依托各级公共财政和村集体经济的投入,大多从村容整治入手,主要定位于物质层面。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力加强;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与转移得到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推进;村庄建设和环境改造步伐加快,促进村庄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各地农村的文化活动室、计生服务站,便民服务站、社区医疗所已得到相当普及。深刻审视苏州新农村建设上述过程,有两个现象应该引起我们重视:其一,新农村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诸基本内涵在苏州新农村实践中得到了极大的彰显,但客观比较下来,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相比,“乡风文明”、“管理民主”获得投入相对较少。其二,即便是“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得到了加强,但从根本上分析,思想道德建设与“乡风文明”、“管理民主”还缺乏深度对接,现有的“乡风文明”建设明显缺乏思想道德建设的深度支持,道德的力量远未充分显现。如果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初期,新农村建设侧重物质层面有一定的客观背景使然的话,那么,在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后,苏州科学统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各个方面,形成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四)苏州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存在政府包办代替现象,农民道德建设的主体意识不够强

苏州现行的新农村建设基本上仍属于地方政府主导型,地方政府和部门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非常高,而农民的主体参与意识却相形见绌,思想道德建设实践中尤为如此。和谐新农村建设需要党委政府、农民、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但目前的情况是,一方面作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各种社会组织的力量明显不足;另一方面,虽然苏州各地农民在党委政府的推动下,参与和谐新农村建设的热情愈来愈大,但被动参与仍占较大比重。依据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身规律,必须要让更多农民真正成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主体和自发主体,让农民参与进去,这样的道德养成才更富有成效。

(五)苏州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诸方面存在滞后现象,仍然存在道德教育低效化现象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之所以出现道德教育低效化现象,是因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农村利益主体分散,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经济利益、就业方式出现多样化,导致了农民的思想观念、道德标准、价值取向、文化认同趋于多元化,消费模式、生活方式呈现多层化,但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诸方面却不能与时俱进、同步跟进,不少现有的道德教育内容和形式过于抽象化、理想化,教育的内容空洞,缺乏连贯性、完整性、系统性、针对性,与各层次的农民实际需要脱节。如,与城市化密切相关的农民公共道德的培育有些地方重视力度不够,致使一些农民人是进城了、进社区了,但思想和行为习惯却固守乡村陈规陋习;再如,如何重视对悠久淳朴的乡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如何充分发挥道德教育和法律监督的职能,如何针对目前农村社群多样化趋向,激发农民建设兼容并包、和谐共生的农村文化生态;等等,这些问题在苏州众多地方的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中还未从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作出深度探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形成了不同程度的制约。

(六)苏州农村提供的精神文化产品与群众愿望需求比仍显不足

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日渐富裕起来的苏州农民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愿望十分强烈,但是,乡村社会能够提供的文化活动却很少,相当一部分村集体不组织文化活动;群众自发组织的村落文化、传统文化也由于工作分散或无组织等原因日渐减少;虽然开展了“三下乡”,但活动一般集中在年底和年中,不够经常,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方面也做得不够;即便是现在全市每个村都有一个以上的文化活动中心(室),但是由于部分村干部对文化建设的认识不足,经费投入不够,文化阵地活动不够丰富,给予全体农民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部分文化阵地甚至出现异用、挪用现象,限制了文化阵地作用的发挥。上述现象造成了只有少部分农民能短期享受到文化建设成果。所以,在苏州乡村社会,文化产品供需矛盾总体还是比较突出。

(七)苏州农村社会风气与文明风尚与苏州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新目标不相适应

尽管苏州农村社会风气朝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但在苏州奔赴现代化的征途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任务,苏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被赋予了现代化国际化的时代新内涵,与此相对应的现代化新农村所需的新观念、新风尚目前苏州还有相当差距。一些不良风气如赌博、封建迷信等现象仍然存在,村级治安状况也愈加复杂,这些现实状况更加凸显了现代化背景下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面临挑战的严峻性。

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存在的上述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造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我们认为,除了一些地方农民思想道德建设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外,主要的原因还是伴随经济社会新旧体制转轨,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体系的建设未能随之转型。

三、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对策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具有不完全同步性,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本身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是客观的。但意识发展的相对独立性告诉我们,必须发挥自觉能动性,积极作为,意识形态才有可能发挥巨大的能动反作用。目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指明了方向,苏州广大农村正行进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现代化的征途上,基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我们认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必须从健全和完善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入手,切实在规范体系、内容、机制、人才等诸多方面予以创新变革。即继续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统领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现代化国际化新苏州为标杆,从以下方面开拓苏州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新境界。

(一)不断丰富、完善并大力加强具有苏州特色的新农村社会价值规范体系建设

思想道德理念需要依靠教育灌输、舆论维护、示范引导去确立,但要使其真正实现向实践的转化,形成对人们道德行为有效的制约力,必须加强道德规范本身的建设与完善。从道德实践来看,新农村社会价值规范建设其实质就是让农民逐渐放弃旧的行为选择标准体系而接受和形成新的价值体系的过程。因此,在迈向现代化新农村过程中,苏州迫切需要设计出一套具有苏州特色、能够引领苏州新农村建设发展方向、为苏州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与苏州现代化发展要求相适应、又合乎苏州农民心理习惯并能被顺利认同的社会价值规范体系,也就是说新的社会价值规范体系要集中折射当代中国社会、社会主义制度、市场经济、苏州农村现代化四个维度的要求。首先,要构建以平等、民主、法制等价值理念为主导的管理民主的农村社会政治新规范体系;其次,要构建以科学发展、公平正义、开放创新等现代价值观念为主导的农村经济生活的新规范体系;再次,要构建以道德文明、幸福和谐等价值观念为主导的农村社会文化生活新规范体系。在上述三类规范体系中,要顺应公民社会的成长,突出以下工作环节:一要针对目前农村道德体系不规范、不完善、不适应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按时代需要修改和完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以及个人的、家庭的各项规约,确立充分体现时代需要的思想道德评判价值,使广大农民有章可循,有约可依。二要在规范建设中,要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与时俱进推进积极、和谐、健康、文明的乡风、民风建设,用道德、文明、幸福、和谐等价值理念引领社会风尚。特别是通过社会公德规范的建设,在农村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道德风尚;通过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在农村倡导诚实守信、真诚合作、处事公道、奉献社会的道德风尚;通过家庭美德规范的建设,在农村倡导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道德风尚。

(二)继续把强化农村思想道德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突出现代性和有效性,使各种规范内化为每个农民的自觉行动。

道德教育始终是道德养成的最重要途径。第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农村宣传思想工作,通过农村宣传思想工作,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正确把握思想道德建设的方向,坚守新农村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我们要利用农村宣传思想工作平台进行包括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思想理念教育、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的价值取向教育;见利思义、以义至上、天下为公的道德情怀教育,使之在农村社会成为主流价值。第二,充分利用乡村文化阵地,大力弘扬民族传统美德。在弘扬民族传统美德时,帮助广大农民从思想认识上分清哪些是应当继承的好传统,哪些是应当提倡的新风尚,哪些是必须破除的旧观念旧习俗,提高广大农民对传统道德糟粕的抵制力和免疫力。第三,利用农民身边为数众多的道德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如,以农民身边成功的乡村企业和企业家为典型,引导农民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经济生活新规范,教育引导农民在经济行为中处理好如下关系:既要承认和保护个人利益,又要把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增强社会责任;既要自立、自强、自主,又要树立整体意识、集体观念,履行社会义务;既要增强实惠观念,重视物质利益原则,又不陷入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和短期行为的泥沼;既要增强竞争观念,又要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友爱和真诚合作;既要增强效率观念,又要重视社会公平,坚持共同富裕;既要增强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的目的意识,又要讲究手段的合理性、合法性和道德性。第四,要对农村道德教育体系细化分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现在农民成分出现了务工、务农、经商、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复杂类型,因此,除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社会公德外,对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必须要分层次、有针对性,突出不同的教育内容。第五,要按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队伍、阵地的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第六,要不断丰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的时代新内容,多形式扶持思想道德建设的新组织形式。如将科学发展意识、社会和谐意识、公共秩序意识、公共环境意识、公共财物意识、公共关怀意识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将悠久淳朴的乡风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丰富多彩的民族和地域文化资源整合起来,发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风格清新质朴、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农村群众文化,以熏陶农民的传统道德;正确引导农民信教以及娱乐活动,坚决反对和打击迷信和赌博行为;鼓励各种形式的农民自办文化,组建一批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扶持一批农村业余剧团,支持他们扎根民间、深入农村、服务农民。用先进文化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使农民群众安定有序、和睦相处、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地投身新农村建设。

(三)创新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各种运行机制,使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经常化、长效化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素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因此,创建各方必须共同努力,形成长效联动机制。第一,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各界参与、各司其职、相互协同的联动机制。所有的涉及单位如卫生、城建、综治办、工青妇等部门要改变各唱各的调、力量分散、缺乏统筹规划、建设的系统性差、难以发挥整体效应的现状。第二,要建立良好的投入机制,完善队伍和阵地建设。要建立以政府为主的投入机制,市镇两级要每年拨出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专项资金,既要对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失地农民转岗就业培训进行补贴,也要对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等提供必要的扶持。第三,建立资源整合机制,有效整合利用现有农村培训教育资源,在师资、资金、场所、设施等方面统筹安排、共享利用,充分利用好乡村文化设施,形成宣传和教育的阵地网络。第四,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农民讲师团、农村文艺宣传骨干队伍,引进艺术院校毕业的大中专学生充实乡村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经纪人在活跃乡村文化、传承传统文化、推动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使他们成为乡村文明创建的组织者、参与者,充分发挥农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作用。第五,建立道德报偿机制、道德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和健全社会道德报偿机制,鼓励、支持和保护群众中的道德行为。大力度建立道德监督约束机制,除了应充分运用政策、纪律、法律等手段对农民的思想道德加以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外,还应该充分整合乡村道德评判各种机制,在农民中倡导建立“自我组织”如“道德评议小组”、“红白喜事理事会”、“赡养老人协会”、“禁赌会”等,开展各种道德评议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参与道德评判,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充分发挥好舆论维护效用。第六,建立考核激励和检查督促机制,把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列入实绩考核内容,建立和完善指标量化、结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政府财政可安排专项资金对思想道德建设的先进镇村加以奖励,以激发各地建设热情。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道德号召力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组织基础,农村党员干部是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最为关键的重点人群。要继续按照“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体制、好制度”五个好标准创建党支部,按照先进性要求建设农村党员队伍,使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充分发挥道德示范作用,做道德文明的先行者,在群众中确立强大的道德感召力,带动乡风文明。

(五)加强农村文化产出建设,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

第一,通过载体使用率的提高提升文化产品的供给率。苏州广大农村精神文明载体建设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当下最迫切的是打开思路,通过市场机制、政府供给或农民文艺团体自供等多种产出形式用足用活载体,如充分利用农村图书馆、电影队、市民学校、体育场地、文艺场地等乡村文化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和产品数量。第二,动员社会力量、企业共同参与农村文化产品的供给。第三,通过培育特色文化提升农村文化建设的生命力,增强农村文化主体的产品供给能力。

(六)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加强城乡文明建设工作的对接和互进

客观地说,苏州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强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创建经验,这是苏州未来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宝贵资源。在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进程中,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非常有必要借鉴城市的创建经验,不失时机地将城市积累的创建好方法引入农村文明创建过程,在思想道德建设等诸多精神文明创建方面形成以城带乡,城乡共建的生动局面。

(七)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强化法律外律作用

道德养成既靠自律又靠他律,因此,思想道德建设不能仅立足于道德层面开展,还必须立足于政府主导,法律先行。以社会公德建设为例,社会公德建设实际上首先体现为政府主导下的立法行为,这先于公民的观念的自觉养成和行为养成。要使一些传统的陈规陋习迅速转变为一种现代文明行为和生活方式,通过立法的外律会来得更为有效和快捷。只有把他律和自律、提倡和禁止、软性约束和硬性规定结合起来,才能有助于村民养成良好的习惯,制止不文明行为。世界上诸多国家如英国、日本的农民道德实践表明,法律先行并长期坚持是农民确立社会公德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因此,我们可以在苏州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中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把村民思想道德建设与村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的培养结合起来共同推进。

【注释】

[1]本文为2008年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立项课题,邬才生同志主持,项目编号08-B-33,著者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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