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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含义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必须首先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含义和特点进行研究。从现有的一些学术成果来看,学界对机理的含义的理解不一致。由于对机理含义的不同把握,形成了研究机理的不同理路。例如王敏在《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中就明确指出:“机理是关于机制的理论。”所谓机理的客观性,就是指机理的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由于机理是机体内部固有的工作

(二)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含义

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必须首先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含义和特点进行研究。研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含义,也须遵循从一般到特殊的思路,即首先研究机理的含义和特点,通过研究机理的内涵和外延,从而把握住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含义。

1.机理的含义与特点

“机理”是研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逻辑起点,研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含义和特点,必须从机理的含义和特点出发,首先研究机理的含义和特点。

(1)机理的含义。从现有的一些学术成果来看,学界对机理的含义的理解不一致。有的文献尽管提到了“机理”这个词,但是对于什么是机理,却没有论述。由于对机理含义的不同把握,形成了研究机理的不同理路。就学界对“机理”的解释来说,主要有以下观点:一是认为机理就是机制。例如唐晓清等认为:“机制又叫机理,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原理,是传统工程学的概念。”[3]二是认为机理就是关于机制的理论。例如王敏在《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中就明确指出:“机理是关于机制的理论。”[4]再如骆新华在《国际智力转移的机理与方式研究》中也指出:“机理即阐明机制的原理。”[5]三是认为机理是事物内部的工作原理。例如余仰涛教授在论述思想关系机理时指出:“思想关系机理,是指思想之间相互作用的原理。”[6]在《思想政治工作学研究方法论》中,他又明确指出:“机理是事物内部的工作原理。”[7]对于这三种观点,我们比较倾向于第三种。

第一种观点,主要是受1992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的影响,该词典第522页列出了“机理”词条,其释义是“见[机制]2”,而[机制]2的解释是:“①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如计算机的机制;②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如动脉硬化的机制;③泛指一个复杂的工作系统和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如优选法中有画对象的机制。//也叫机理。”该版词典就认为机理就是机制。[8]但是,在该词典1996年修订版中,就对有关“机制”和“机理”的词条进行了修正。修订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581页“机理”的解释改为“见[机制]2①②③”,而在[机制]2中,其解释则调整为:“①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如计算机的机制;②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如动脉硬化的机制;③指某些自然现象的物理、化学规律。如优选法中有画对象的机制。//也叫机理。④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市场~|竞争~。”[9]由此可见,1996年修订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认为机理和机制不一样。

第二种观点认识到了机理和机制不同,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其将机理界定为是关于机制的理论,则值得商榷。对于机制的含义,1999年版的《辞海》仅从自然科学的角度对其解释:“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生物学和医学在研究一种生物的功能(例如光合作用或肌肉收缩)时,常借指其内在的工作方式,包括有关生物结构组成部分和相互关系,及其间发生的各种变化过程的物理、化学性质和相互联系。阐明一种生物功能的机制,意味着对它的认识已从现象描述进到本质的说明。”[10]从这个解释来看,机制应该是指事物的内在工作方式,是维持和事物自身发展与自我平衡的各种内部要素的有机结合,强调的是要素之间的关系,着重指的是事物的构造。结合1996年修订版《现代汉语词典》对机理和机制的分析,我们可以初步看出,机理强调的是对事物内部要素之间互相发生作用、对外做功的原理。从这个角度看,机制和机理分别是有机体内部状况的两个不同层面,前者是有机体内部要素的联结方式,后者是事物的运作原理,不能说机理就是关于机制的原理。

第三种观点是基本成立的。对于机理的含义,除了上文的初步分析外,我们还可以从两个方面揭示:一是从实践出发,看日常生活实践中机理的含义;二是从概念的组成部分出发,从词义的综合上来研究。

人们在日常社会实践中,经常使用“机理”这个词。从百度搜索结果可以看到,日常生活常见的有机化学反应机理、乳胶漆成膜的机理、中药炮制机理、必止鼾作用机理、中介机理的研究、金山词霸抓词机理、“首都北京及周边地区大气、水、土环境污染机理与调控原理”、受孕机理、石油天然气成藏机理、大气光化学烟雾反应机理比较、气功养生的机理、犯罪发生机理、投资运行机理、理论创新机理、视图绘画机理、免疫机理,等等。从日常生活中出现的相关机理我们可以看出,机理是存在于事物内部,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能对其进行调控。机理是作为有机体的事物内部的运作原理。

我们也可以从组成“机理”的两个字“机”和“理”字义的综合来研究机理的含义。从两个词的古义来看,根据《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解释,“机”字的意思有弓弩上发射箭的机关,关键、要点,机灵,事情的苗头或预兆,事物,等等。[11]“理”的含义有雕琢、加工玉石,治理、整理,纹理、条理,道理、规律,法官。[12]根据《辞海》解释,“机”字的含义有:古代弩箭的发动装置,引申为一切机器、机械的通称;特指织布机;古代抬尸体的用具;道家谓万物所由发生的虚无状态;素质,禀赋;极细微的迹象;时机、机会;事务的枢要、关键;灵巧;危殆;股骨与髋骨联结处;事物发展的内部原因。[13]“理”字的含义有:治玉,引申为整治、治平;玉石的纹路,引申为物的纹理或事的条理;道理;名分;通常指条例、准则或规律;通“吏”;顺,赞许;答,顾;温习;姓氏。[14]根据有关词典的解释,将“机”、“理”综合起来看,机理中的“机”应该是机体。所谓机体,又称为有机体,原指自然界中有生命的生物体的总称,现泛指一切由要素有机联结而组成的一个整体,例如马克思就指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机理中的“理”应该是“原理、道理、事物发展的内部原因”。所以,机理的整体含义就是有机体内部的工作原理。而第三种观点认为机理是事物内部的工作原理,则失之过宽,因为并不是一切事物都是机体,只有机体的事物内部的工作原理才称为机理。

(2)机理的特点。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机理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是客观性、因果性、稳定性和原理性。

所谓机理的客观性,就是指机理的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由于机理是机体内部固有的工作原理,它不是人们从外部强加给事物的,不是人们的意识所赋予的。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它,喜欢它,它都客观地存在着。机理与机体共存亡:一种机体存在,则相应机理就存在;一种机体消亡,则相应机理随之消亡。机理是机体运动过程本身固有的工作原理,人们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创造一个客观上不存在的机理,也不能改造或消灭一种机理,机理只能随着机体的变化而变化,而不能由人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机理的客观性还表现在其强制性,人们应对某种机体,不能同这种机体内部的机理背道而驰,否则,就会犯主观性错误。机理的客观性要求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时,要以对某种机体自身机理的科学揭示和认识为前提和基础,充分利用机理。

因果性是客观世界纵横交错的普遍联系网中的一个纽结,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所谓机理的因果性,是指机理与机体的运动之间是一种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联系。机理与机体的运动,是一种原因与结果的关系,有先后顺序,有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彼此制约,相互转化。一方面,机理是机体运动的原因,机体的运动是机理的结果,机体的运动总是遵循一定机理的运动;另一方面,机体是机理存在的原因,机体是机理存在的前提,一种机理,总是一种机体内的机理,有了这种机体,才有相应的机理。机体的存在必然有相应的机理,机理的存在,必然引起相应的机体的运动。正是由于机理与机体的运动之间存在着这种引起与被引起、先行与后续、必然等关系,所以我们说机理具有因果性。

所谓机理的稳定性,是指作为机体内部工作的原理,该机理一旦形成,总是稳定地促成特定机体诸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结。机体各要素之间在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过程中,总是稳定地受机体内部机理的影响和支配。需要说明的是,机体运动的动态性不等于机体自身具有动态性。我们说,运动是一切物质的特性,机体作为一种客观实在,必然是处于运动变化中的。但是事物本身的运动变化,不等于促成该事物运动的机理的运动变化。我们平时说的从动态性上把握机理,指的是从机体内部各要素联结的动态性上把握、研究机理,而不是说机理本身具有动态性。随着机体的发展,机体有可能从一种形态发展到另一种形态,但是其机理是不会变的,其之所以能够发展到这种形态,除了外部因素的影响外,主要是由于机理发生作用的结果。

所谓机理的原理性,是指机理作为机体内部运作的原理,属于客观世界诸多原理中的一种。尽管凡原理不一定都表现为机理,但是,只要是机理,必然是事物的原理之一。原理性是指事物具有的基本的、必然的性状。认识对象是不是具有原理性,主要是看其是否带有普遍性,看其是否具有基本性即一般的、根本的、主要的性状,看其是否具有必然性。我们说机理具有原理性,正是符合这些要求。第一,机理是机体内部的机理,只要有机体存在,就必然有机理存在。第二,由于机理的存在,才造成机体内部的运动。第三,有机理,必然有机体的运动,除非这种机体不再存在。

2.机理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机理是一种新生的概念范畴,要认识这一新生概念的含义,除了认清其内涵外,还要认清其外延,即要认清与其相关的尤其是容易混淆的一些事物概念的联系。人们在认识机理的过程中,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和相关的一些概念相混淆,其中,机理与机制、机理与原理、机理与规律、机理与机缘是这些易混淆概念中最常见的。我们在此仅试图对这些概念作一辨析。

(1)机理与机制。机理与机制是最容易被人们混淆的概念。从目前日常生活以及学术研究中,可以发现好多人将机理和机制相混淆,认为机理就是机制。从上文的分析来看,机理和机制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我们知道,机理和机制均是现代性的名词,在英语中,只有“机制”这个词,机理是中国化词汇。《朗文现代英汉双解词典》对mechanism的解释主要就是“机制”的意思,但是“机制”一词着重是指机体的构造和运作方式,那么其运作原理如何称谓呢?人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过程中,就发明了“机理”这个词。英文词典中对mechanism(机制)的解释,不是像汉语词典中所解释的“原指机器的构造及动作原理”,只是讲到“构造”、“运作方式”,所以我们认为汉语词典中对机制的解释是值得商榷的。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机理的认识往往是从原理、道理、原因的层面认识的。例如我们说的气功养生的机理、大蒜抗癌的机理等,都是从运作原理、原因而言的。而人们常说的完善某种机制、建立某种机制等,都是从机体的结构和组合方式而言的。

另外,政治学学科领域将英语中的regime翻译为机制。例如,王杰主编的《国际机制论》指出,“在讨论国际机制之前,首先应该对机制(regime)的概念进行分析”[15]。王逸舟在《当代国际政治析论》一书中也指出,“此术语大概源于医学,原意是:为了保持和促进某种机体(如人体)的健康成长,医生安排规定了一整套饮食、锻炼、养生的办法或疗程,这套由各种办法和疗程组成的东西就叫‘regime’”[16]。由此可见,不同学科对“机制”的认识是不一样的。由于机制和机理关系很密切,我们在对“机理”进行英译时,可以有两种取向:一是可以借助mechanism,将机理翻译成与其含义比较接近的mechanism,其实已经有学者将“机理”翻译为mechanism,例如王敏在《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的英文摘要部分就将“机理”翻译为mechanism。二是可以从机理的本真所指入手,按其原意将其翻译为constitution,constitution意思是宪法、组成方式,也有原理、机理的含义,例如由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所著的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就被翻译为《自由秩序原理》[17]

从“机制”一词的原意及其演化的含义来看,它是指事物有机体内部要素之间的制约关系对有机体运行和发展的调节形式,或者说是维持和机体自身发展与自我平衡的各种内外部要素的有机结合。可见,机理与机制是有区别的,其主要区别是:第一,机理是指机体内部的工作原理;机制则是指组成机体的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结所形成的制约关系对事物运行和发展的调节形式。第二,对特定机体来说,机理是唯一的,人们不能随便选择;而机制则多种多样,人们可以选择,可以建立、完善人们所期望的对机体运行和发展最适合人的要求的调节形式。第三,机理是机体存在着的活动原理,人们不能改变而只能去适应它,按机理要求去从事活动;机制是可以改变的,人们可以根据机理的要求有目的地建立相应的机制。所以,机理是纯自然体系,而机制是人—机或人—机体系。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把制度混同于机制,认为只要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就形成了机制。事实上,制度不是机制,或者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机制。制度是一种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意在引导、控制和规范人的行为。机制所注重的是各种制度之间有规律的互动,是使制度发挥作用的各种要素的有机组合,是制度运转的动态形式。不依托相应的制度规范,机制就成为无源之水;没有机制的调节和作用,制度就成为僵死的教条。这个意义上讲,机制是运转着的制度体系,是运行在现实中的规则。见诸纸面的规则只是制度的静态表现,至多只能算是制度的躯壳;而制度的灵魂——真正使制度体系得以运转起来的动力——恰恰是隐藏在制度背后的机制。实践证明,一个有效的机制能够产生出一种动力,推动整个制度体系有机地运转起来。

(2)机理与原理。原理是除机制之外最容易与机理混淆的词。有相当多的人认为机理就是原理,原理就是机理,两者没有本质区别。我们认为,机理与原理这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就其联系来看,原理“通常指科学的某一领域或部门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理论”[18],而机理只是指某机体活动的原理、工作原理。机理与原理的关系是种属关系。第一,原理包括机理,机理是原理的一种。第二,机理只是机体内部的运作原理,而不是所有事物的运作原理,因为有相当数量的事物不是机体,不能把所有事物内部的运作原理都叫作机理,所以,不是所有的原理都叫机理。

就其区别来说,主要表现在:第一,内涵不同。机理是指事物的活动原理;原理是指某一领域、某一学科所有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第二,外延不同。机理只适用于机体活动原理这一范围;原理是指事物具有普遍意义东西的范围。第三,原理包含了机理,原理与机理之间是一种包含关系。其四,机理与机制相对,原理与原则相对。人们根据机理选择机制,根据原理选择原则。

(3)机理与规律。机理和规律,由于都具有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属性,也是人们容易混淆的概念。其实,机理和规律是不同的,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规律也称“法则”,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第一,二者都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对于规律来说,人们不能创造、改变和消灭规律,只能认识它、利用它来改造自然界,改造人类社会;对于机理来说,机理是机体存在着的活动原理,人们不能改变而只能去适应它,按机理要求去从事活动。第二,二者都揭示了事物内部之间的联系。规律揭示了事物要素间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机理揭示了机体要素间相互作用的原理。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二者的含义不同。机理是机体存在着的活动原理,规律则是一切客观事物(既包括机体,也包括非机体)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事物的本质联系都叫规律,只有机体内部的工作原理才叫机理。第二,机理与机制相对,规律与规则相对。规则是按照人们需要而制定的,大家共同遵守的具体规定。规律是客观的,在人意识之外独立存在,人们不能创造、消灭或改造它。规则是主观的,它依人们的主观需要为转移,人们可以制定、废除和修改它。正确的规则总是根据客观规律制定的,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

(4)机理与机缘。机理和机缘之间的区别比较好理解,之所以有人认为机理就是机缘,是因为此人对机缘的概念不理解。法国托克维尔著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在“论美国的共和制及其持久存在机缘是什么”[19]部分所出现了“机缘”二字,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机缘”所揭示的不是偶然性,而是必然性,其揭示了美国共和制度之所以能够存在的机理,美国共和之之所以存在的原因。翻译者在此显然是把机理和机缘混淆了。

我们说,机理和机缘,尽管两者都包含了“机”这个词,但是两个“机”的含义大相径庭。“机理”中的“机”是指“有机体”,而“机缘”中的“机”则是指“机会”。机理是指机体内部的工作原理,机缘泛指机会和缘分。如刘白羽《日出》:“但很长很长时间,我却没有机缘看日出。”

“机缘”一词源于佛教,“机”的本来意思是指受教者的根基,“缘”的本来意思是指施教者的因缘,现今的含义有所引申。如《金光明最胜王经·如来寿量品》:“随其器量,善应机缘,为彼说法,是如来行。”《四教义》卷一:“夫众生机缘不一,是以教门种种不同。”又《坛经》有《机缘品》,表明禅宗接引学人,也有临机应缘各种差别。佛经义旨有大小、偏圆、渐顿、权实,皆由众生机缘各别,必须随机施化,方能各自受益。机、缘皆就众生而言,谓众生有善根之“机”而为受教法之“缘”。机有善根细微待发、圣凡相关相对、适宜事理修法等义。佛典中,机缘、根机、根器、根性常互用;也单用“机”,如“随机施化”、“应机说法”等。

由分析可见,机理和机缘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机理的本质在于其必然性,而机缘则讲究偶然性。

3.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含义

由上述机理的含义,我们可以推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的含义。机理是指有机体内部的工作原理。要给某个事物的机理下定义,该事物必须是机体,因为机理存在于机体内部,机体内部的运作原理才叫机理。那么,我们要给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下定义,也要首先确定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是不是机体。

什么是机体呢?机体也叫有机体,其原意是对自然界中有生命的生物体(包括人和一切动植物)的总称,其物质基础是蛋白质和核酸,通过新陈代谢的运动形式表现出一系列的生命现象,如应激性、生长发育、繁殖、遗传、变异等。19世纪中叶,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奥古斯特·孔德和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等将机体论引入社会学领域,提出了社会有机体论,机体论开始在社会科学领域得以应用。孔德相信社会有机体与生命有机体一样,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和合作,构成一个和谐、团结的整体。斯宾塞认为社会是一个大有机体,其中有着与生物有机体十分相像的子系统,如产业组织构成的保持系统,对应生物有机体的营养系统;商业和运输等组织构成分配系统,对应生物有机体的循环系统;国家和政府构成调节系统,对应生物有机体的神经系统。如此各系统之间相互协调,各司其职,缺一不可。但是他们都未能指出社会有机体即社会系统的质的规定性,即社会系统的本质是什么?孔德借助于爱这种抽象的情感;斯宾塞强调了协调,但也是限于表面。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早期在密执安大学执教时,也曾向库利和帕克灌输了把社会当作有机体的观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述社会的总体特征时,也总是把社会视为“活的有机体”。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谁用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构筑某种思想体系的大厦,谁就是把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割裂开来,就是把社会的各个环节变成同等数量的依次出现的单个社会。其实,单凭运动、顺序和时间的唯一逻辑公式怎能向我们说明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呢?”[20]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更明确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21]列宁归纳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它与形而上学方法相反)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而不是机械地结合起来因而可以把各种社会要素随便配搭起来的一种什么东西),要研究这个机体,就必须客观地分析组成该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研究该社会形态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22]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中,列宁进一步指出:“辩证方法要我们把社会看作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23]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有机体是指由“社会体系的各个环节”、要素构成并“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连续发展过程的有机整体,因而它是一个反映人类社会生活诸要素之间的全面性联系与有机性互动的整体性范畴。据此,从横向的剖析看,任何一个社会有机体都包括两个前提性构成部分,即人口因素和自然环境;一个基础性构成部分,即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它由物质生产力和物质生产关系组成;一个上层性构成部分,即社会政治组织及其设施以及法律制度;一个观念性构成部分,即社会精神生产与社会精神生活领域。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是把社会有机体当作一个系统。社会有机体除了具备生物有机体的一切特性之外,还有着生物系统不具备的特性,这就是人的主体性能动性。人类社会之所以是一个有机性程度极高的系统,就在于它具有自我意识,因而它的自组织、自调节过程是在一定程度上被自身意识到了的,是以某种自觉的形式进行的。各种意识形态的形式,包括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和哲学的意识形式,都是社会对于自身意识的形式,亦即社会借以意识到它的自组织、自调节过程的形式。正是由于这种自我意识性即自觉性,使人类社会成为获得了充分发展并必将继续发展的有机系统。

至此,我们可以对社会有机体下一个定义:所谓社会有机体,是指构成人类社会的各个要素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复杂联系,整个社会是一个活生生的、不断新陈代谢、自我更新的系统。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是一个系统的观点,为我们研究社会领域其他机体提供了方法论依据。判断社会中存在的事物是不是机体,就要看该事物是不是系统,该系统各个要素之间是不是存在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复杂联系,该系统是不是活生生的、不断进行自我更新的。从第三章我们可以得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其内部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者、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主导思想、受导思想等要素,这些要素之间进行着复杂的有机联结,共同推进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系统的自我发展。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系统作为社会巨系统的一个复杂的子系统,符合社会有机体的定义,也是一个有机体。既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是一个有机体,那么就必然存在着机理。存在机理,我们就要揭示其机理的含义。综合上述机理的含义,我们可以认为:所谓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机理,就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内部的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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