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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的含义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需要的认识和考察应成为公众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问题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的含义

接受是一个系统运行过程,是一个由多重结构要素构成的复杂的开放系统,这个系统由思想文化信息传递者、思想文化信息传递者的思想、思想文化信息接受者、思想文化接受者的思想和思想文化信息等要素组成,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是接受活动得以完成的基础和条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是接受领域中一种特殊的接受活动,它与一般的接受活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也与其他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与一般接受活动相区别的角度,笔者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作出如下界定:所谓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文化条件下(或一定的情境中),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者的主导下,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出于自身需要,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进行反映、认识、理解以及行为选择与表现的过程。

这一定义具有几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含义,是理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要义的关键:

第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是一个系统运行过程,它是由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者、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等多重结构要素构成的复杂的开放系统,系统中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从而构成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的完整过程。

第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不同于一般接受活动中的思想文化信息接受者。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包括个人,也包括集体乃至整个社会。由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是具有主体性的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在接受活动中要发挥作为主体所应拥有的一些特点,可能因为主体发展需要而表现出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的积极性、主动性,也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对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具有一定的排斥作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在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过程中,既有一般接受活动的特点,又有自身的一些特点,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在接受过程中,既具有受导性,也具有能动性,是受导性和能动性的统一。

第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信息不同于一般接受活动中的思想文化信息,它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者所传导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所接受的或即将接受的思想文化信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是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以及一切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现象的认知成果的接受,是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以及一切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现象认知成果的认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中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既可以以精神形态存在,又可以以物质形态存在,还可以以人的精神活动的形态存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这种信息不同于一般的思想文化信息,自身非常复杂,接受起来较一般思想文化信息更为复杂,具有一般接受活动所不具有的特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导者之所以叫主导者,而不被称为传递者,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信息的复杂性和难以像一般思想文化信息那样被掌握,除了传递,还要宣传、引导和诱导。

第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是在社会文化条件和个人主观能动性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完成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它受到社会物质条件及社会精神生活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种影响和制约是复杂多样的,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既有自觉的,也有盲目的。各种社会因素共同作用,规定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的一般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同时,还应当看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信息的接受不是机械被动的,而是一种能动的接受,是根据自己内在的价值尺度,将自己的价值观念、情感、意志“投射”到接受对象——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信息上,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信息变成自己内在组成部分的一个过程。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指出的那样,世界体系的每一个思想映象,总是在客观上受到历史状况的限制,在主观上受到得出该思想映象的人的肉体和精神状态的限制。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是因人而异、因条件而易的。由于个人接受能力的不同,所处情境的不同,对同一内容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从而会出现不同的接受效果。

第五,“需要”是促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发生和发展的原动力。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高级精神活动,是有目的的活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之所以要接受、愿意接受、最终接受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其最根本的驱动力在于需要,在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受导者的需要、主导者的需要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这正如俞吾金所指出的,意识形态不供社会成员自由选择,不管人们愿意与否,他们都得接受。谁不与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认同,谁就不可能进入这个社会,所以,意识形态是通过强制的、无意识的方式为社会成员所接受。[31]因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的发生发展是与一定的需要相联系的:需要不仅决定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的发生,而且规定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活动的方向、水平和程度。对需要的认识和考察应成为公众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接受问题研究的重要内容。

【注释】

[1]王敏著:《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页。

[2]胡木贵、郑雪辉著:《接受学导论》,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3]张琼、马尽举著:《道德接受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3~54页。

[4]张琼、马尽举著:《道德接受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8页。

[5]邱柏生主编:《思想教育接受学》,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

[6]张耀灿、郑永廷、刘书林、吴潜涛等著:《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页。

[7]王海平著:《军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8]王敏著:《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9][美]布鲁斯·拉西特等著:《世界政治》,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41页。

[10]《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9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101~102页。

[11]杨海英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创新研究》,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

[12]转引自宋惠昌等著:《政治哲学》,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第157页。

[13]《科学·意识形态·世界观》,载《国外社会科学》1985年第3期。

[14][美]迈·罗斯金等著:《政治科学》,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页。

[15]俞吾金著:《意识形态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29页。

[16]宋惠昌等著:《政治哲学》,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版,第159~160页。

[17]朱兆中著:《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纵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18]郑永廷等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8页。

[20]杨海英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创新研究》,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8页。

[22]《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641~642页。

[23]《江泽民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24]《江泽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36页。

[25]《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6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27]《列宁全集》第2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页。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页。

[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30]参见肖凤良、刘鑫淼:《论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全新特点》,载《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学报》(社科版),第9~12页。

[31]参见俞吾金著:《意识形态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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