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建构公民社会的渐进路径

建构公民社会的渐进路径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于是,与日常生活共生的公民社会进入苏格兰思想家的视野,成为他们讨论的对象。它以正在形成中的公民社会为焦点。命题1:公民社会是一个自生自发的生成过程。两方面原因共同推动,促成了欧洲向“公民社会”的转变。在公民社会中,政府的权力受到了限制,人民的财富得到了保障。

于是,与日常生活共生的公民社会进入苏格兰思想家的视野,成为他们讨论的对象。苏格兰启蒙是基于常识和情感的启蒙,也是基于历史现实的启蒙。它以正在形成中的公民社会为焦点。“如何建构公民社会”成为苏格兰思想家共同关注的问题。先于卢梭和黑格尔,苏格兰思想家对公民社会第一次作了全面而自觉的阐述[20],提出了有关公民社会的四大命题,提出了一条建构公民社会的渐进路径。

命题1:公民社会是一个自生自发的生成过程。启蒙时代在政治社会起源问题上盛行一种社会契约论。其基本逻辑为:人类最初生活在自然状态下,人为某些激情所支配。接着人通过理性认识到自然状态的种种不便,便通过契约方式结成政治社会。这种社会契约论为近代公民社会的合理性做论证,它得出的诸如保障“自由”、“财产权”等结论也为苏格兰思想家所认同。然而,苏格兰思想家不赞同这种契约论的论证方式。首先,在伦理学上,这种契约论遵循理性主义路径,认为人的激情需要理性来抑制,忽视了人类道德情感的作用。第二,在对公民社会起源的认识上,契约论过分重视理性契约的作用,对政治权利与义务赋予“先验”来源。在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看来,公民社会的出现不是人理性选择的结果,不是人凭理性进行的“惊人一跃”,而是渐进的、无意识的“自然历史”[21]的结果。它和理性的关系不大,却与人的生存方式、经济生产方式紧密相连。

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十分重视人类社会中的日常生活和情感因素,他们认识到了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斯密根据社会的经济发展形态将人类社会分为了“狩猎、畜牧、农作和贸易”四个时期,[22]弗格森、米勒的划分也与斯密类似。斯密认为政府的诞生源于经济财产权保护的需要:“财产权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依存的。财产权的保护和财产的不平均是最初建立政府的原因。”[23]他认为,渔猎(狩猎)时代不存在政权,“在狩猎民族的社会,人们几乎没有财产,即使有,至多值两三天劳动的价值”,而“在没有财产或财产至多值两三天劳动的地方,没必要建立行政政府。”[24]政府是在游牧时代产生的,“造成财富不均的对牛羊的私有,乃是真正的政府产生的原因”[25]

斯密不同意契约论只将理性作为政治权威的唯一来源。他认为,促使人们服从的是权能原则:“高龄、卓越的体力和智力、门第和雄厚的财力这四者似乎给一个人提供了管理他人的权能。”“由于在伟大人物中间判断谁有最大的体力和智力并不是那么容易,所以比较方便、比较普通的方法是先考虑财富。”[26]斯密借此对整个欧洲历史进行了推演:在社会的摇篮时代,古希腊的政治发展和鞑靼等国家是一样的,酋长都有很大的权威。“他们没有花掉财产的方法,因为他们无法过奢侈的生活;但是把财产的一部分赠给穷人,他们就可以对穷人拥有那么大的力量,使穷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他们的奴隶。”[27]概括而言,“他的酋长地位是他的财产优势的必然结果”[28]。按照这个思路,斯密又对古希腊、罗马、封建社会的权力更替做了解释。

在斯密看来,欧洲现在面临的就是从农业社会到商业(贸易)社会的过渡。他对这个过程着墨最多。他认为,欧洲封建制度的根源是贸易不发达:“在一个既没有对外商业又没有任何比较精密的制造业的国家里,大地主土地上超过维持耕者的大部分剩余产物没有什么可以交换的,他就将其全部用在乡村式的家宴和款待宾客上。如果这种剩余产物足以维持一百或一千人,他除了用来维持一百或一千人之外,没有其他的用途……这些人没有什么等价物可以回报他的维持,但是既然靠他的恩惠来过活,就必须服从他,就像士兵必须服从支付饷银的君主一样。”所以古代贵族就“必然成为所有住在他们领土之内的人们的平时审判官和战时的统领”。但是,商业的发展改变了这一切:“封建制度的所有强制力量绝对办不到的事情,却由对外商业和制造业的无声无息和不知不觉地运作渐渐地做到了。”随着商业的发展,“它们渐渐地为大地主提供了一些可以用自己土地上的全部剩余产物来交换的东西,它们可以自己消费这些东西,不必和佃农和侍从分享。”于是领主们就不再供养这些随从,而在同时,“这种生活资料给予他的全部势力和权威也被交了出去。”[29]于是,封建社会就瓦解了。

另一方面,休谟发现,商业的发展哺育出了追求自由的人民:“只要讲究享受哺育了商业和工业,农民耕种得法,就会富裕和独立起来;与此同时,手艺人和商人都挣了一笔财产,赢得了第二流人物的势力和声望。这第二流人物正是自由社会最优秀最坚定的基础,他们既不肯像农民那样,由于经济上的贫困和精神上的自卑,而屈服于奴隶制统治的淫威;也不希望像贵族那样,骑在别人头上作威作福;既然如此,当然也不打算像贵族那样,拜倒在君主脚下,匍匐称臣。他们渴望人人平等的法律,以保障自己的资产不受君主以及贵族暴政的侵犯。”[30]

就这样,在领主层面,技艺、制造业和商业的发达逐渐瓦解了领主的权力。在普通民众方面,商业塑造出了追求自由的公民阶层。两方面原因共同推动,促成了欧洲向“公民社会”的转变。在公民社会中,政府的权力受到了限制,人民的财富得到了保障。

命题2:建构公民社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18世纪的英国,虽然光荣革命已经完成,商业也得到了极大发展,但是公民社会并未完全建立在自由经济的基础上。[31]受重商主义影响,高关税和行业垄断对自由经济构成了极大阻碍。斯密在《国富论》中严厉谴责了重商主义,他认为重商主义只是使小部分制造商获利,但全体国民的利益却被牺牲了。

虽然斯密自认真理在握,他在《国富论》中已经找到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真正原因”,但他并未因此就呼吁要立刻进行革新。斯密对待政治有着极为审慎的态度。他对当时英国社会既有制度的顽固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认为这种顽固性一方面来自一种“路径依赖”:“本国的某些制造业,因为所有能与之竞争的外国商品都被课以高关税或被禁止进口,所以扩大起来,并能雇佣大量的工人。”在此情况下,“如果骤然撤销高关税与进口禁令,较低廉的同种类外国货物将迅速流入国内市场,夺走我国千千万万人民的日常职业与生存手段。”[32]另一方面来自个人私利的阻碍:“所有不同的阶层和社会团体都要依靠国家,从国家那里得到安全和保护。每个阶层或社会团体中最有偏见的成员也承认如下的真理:各个社会阶层或等级都从属于国家,只是凭借国家的繁荣和生存,它们才有立足之地。然而,要使它们相信,国家的繁荣和生存需要减少他自己那个阶层或社会团体的权力、特权和豁免权,往往难以做到。”[33]

正因为制度转型的艰难,斯密非常重视政治家的作用。他将政治家分为两种:具有公共精神(public spirit)的政治家和具有体系精神(spirit of system)的政治家。[34]具有公共精神的政治家以人民切实的疾苦为关心对象和施政出发点,而具有体系精神的政治家以对某一完美体系的嗜好为出发点。斯密就后者说道:“容易自以为非常聪明,并且常常对自己所想象的政治计划的那种虚构的完美迷恋不已,以致不能容忍它的任何一部分稍有偏差。他不断全面地实施这个计划,并且在这个计划的各个部分中,对可能妨碍这个计划实施的重大利益或强烈偏见不作任何考虑。”[35]

斯密推崇具有公共精神的政治家。他认为在转型时期需要相当强的政治技艺来平衡各方利益。他告诫人们,“这种变革不要操之过急,而要徐缓地、逐渐地在发出警告很久之后实行。如果立法机构不为片面利益的要求所左右,而出于对大众谋福利的远见,那么,它为此要特别小心,既不建立任何新的垄断,也不推广已存在的垄断。”[36]不同于法国大革命疾风骤雨式的改革,斯密一再提醒政治家要以“适当的心情和稳健的态度”来行事,在保持国家稳定的基础上渐进地和平地改革,切忌操之过急。他提醒人们:“某种一般的甚至是有系统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的完整的设想,对于指导政治家持何见解很可能是必要的。但是坚决要求实现这个设想所要求做到的一切,甚至要求一切都马上实现,而无视所有反对意见,必然常常是蛮横无理的。”如果急功近利,最终的后果很可能是:“这种党派的狂热行为拒绝一切缓和手段、一切调和方法,一切合理的迁就通融,常常由于要求过高而一无所获;而稍加节制就大半可以消除和减轻那些不便和痛苦,却完全没有缓解的希望了。”[37]

与斯密一样,休谟也充分认识到了政治社会转型的复杂性,他也将审慎作为了一项极端重要的品质:“成就任何有用的事业所最必需的品质是审慎;通过审慎,我们保持与他人的安全的交往,给予我们自己的性格和他人的性格以适当的注意,权衡我们所肩负的事业的各个因素,并采取最可靠和最安全的手段来达到任何目的或意图。没有一种德行是比它更必不可少的,不仅对获得成功如此,对避免最致命的失败和挫折亦如此。正如一位高雅的作家所评论的,没有审慎,最伟大的才华对于其拥有者都可能是致命的。”[38]休谟认为,英国政治制度还有待完善,并提出了一套“关于理想共和国的设想”,他反对彻底变革,而推崇逐步改良。他推崇的政治家是“绝不会仅依据对假定的论据和哲学的信任而来干预政治事务或进行试验,他会尊重那些带有时代标志的事物;虽然他会为了公益而尝试改革,但他会使革新适应古老的组织,完整保存古老制度的主要支柱。”对改良的路径,他指出:“可以通过不至于引起社会混乱的温和的改良和创新来使得现有制度逐渐接近理想的制度。”[39]在谈到莫尔的《乌托邦》和柏拉图的《理想国》时,休谟表明了他的态度:“一切假定人类生活方式要进行巨大变革的政府计划,显然都是幻想性的。”[40]

休谟与斯密对待政治变革的审慎态度充分体现了苏格兰启蒙对人性与社会的深刻理解以及对人类社会不完满性的宽容。他们尊重既有传统,对既得利益采取慎重的宽容态度,推崇和谐的渐进式变革,反对激烈的对抗斗争。[41]这使得他们虽有政治理想,但并未掉入追求完美乌托邦的陷阱。

命题3:人的自利与同情构成公民社会的伦理基础。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对人性的独特理解是他们在思想史上的一大贡献。首先,他们摒弃了希腊古典哲学对人性的至善主义规定,将“自利”(自爱)作为了人的本性。其次,他们拒斥中世纪的救赎主义,反对将人的欲望看做是肮脏、低下,带有原罪的。因此,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曾集中地为“奢侈”辩护,希望“重新调整我们的政治和道德情感,将这种从前一直被视为有害的和可谴责的事情表现为值得赞扬的或无害的。”[42]这使得苏格兰启蒙具有一种尊重人们世俗生活的“人间情怀”。

当然,苏格兰思想家说的“自利”不是指狭隘的自私自利,而是指每个人最为关切自己的利益。在斯密看来,公民社会正是将社会纽带建立在人的“自利”本性基础上,人们在自利心的驱使下相互交换,更好地满足了欲望。这是最为人性的。此外,因为它扎根于人性,也是最为牢靠的:“在文明社会中,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有大量人的合作与帮助,而他的整个一生也不足以获得几个人的友谊……单凭人们的善意,它是无法得到这种帮助的。如果能诉诸他们的自利心,向他们表明,他要求他们所做的事情是对他们自己有好处的,那他就更有可能如愿以偿。”[43]人的自利使得公民社会在伦理上成为正当。

公民社会以“自利”的个体为基础,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自利的个体如何能够遵守道德,即公民社会中道德何以可能?苏格兰思想家并未像许多欧洲大陆哲学家那样,将道德视为某种先验观念,认为道德需要人们通过理性来判断。而是走了一条情感主义心理学的道路,认为道德上的善恶来自于人们的经验与苦乐感。这条路径从沙夫茨伯里到哈奇森再到休谟,最终在斯密这里达到了最完备的形态。

斯密认为,人除了“自利心”之外,还有“同情心”。正是在同情心的作用下人们得以遵守道德。他的同情心理论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同情”是人的一种通过设身处地体会当事人情感的能力,例如当事人利益受到侵害,我们也会为他感到愤怒。第二,人有一种希望与他人同情共感的心理需求,即对一件事情,当事人希望他能够与他人的感受一样:“不管同情的原因是什么,或者它是怎样产生的,再没有比满怀激情地看到别人的同感更使我感到高兴,也没有比别人相反的表情更使我们震惊。”[44]第三,当事人为了能够与他人“同情共感”,必须降低自己的情感强度,使自己的情感与“公正的旁观者”所要求的一致,达到一种情感的“客观”状态。例如,当事人财物被偷,出于自爱心他很愤怒,希望强烈地报复小偷(如将他“碎尸万段”),但这种情感就不够客观,因为在其他人看来,这种愤怒无疑是太过强烈了,小偷罪不至死。斯密将这个客观的情感标准抽象为一个“公正的旁观者”,人们为了能够与他人达到“同情共感”,他就必须压抑自己的自爱心,使自己的情感达到“公正的旁观者”所要求的程度。这样,斯密就成功地解释了“自利人”自我约束的社会——心理机制。正是人的同情心使得公民社会在伦理上成为可能。

苏格兰思想家认为,人们的道德情感是一种特殊的情感。人们遵从道德并不是因为这种行为能够给个体带来好处或避免坏处(如惩罚)。在斯密看来,人们遵从道德是因为对以“公正旁观者”为代表的道德原则的崇敬之情。休谟则明确指出人们遵从道德是因为“社会性的德性具有一种自然的美和亲切”[45],而不是基于一种功利的考虑。他举例说,一个慷慨、勇敢、高尚的行为,由对手做出来,也会博得我们的赞许,尽管其后果会有损于我们的利益。这样,苏格兰启蒙运动与以爱尔维修、边沁等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划清了界限。

命题4:公民社会本质上是“经济社会”。公民社会是以经济生活为中心的社会。先于黑格尔,苏格兰思想家率先阐明了公民社会的经济特性。值得注意的是,苏格兰思想家并非如魁奈、杜尔哥等法国重农主义者一样就经济论经济,而是从社会结构变迁角度来理解经济,把经济功能作为公民社会的“整合”手段。正如罗尔斯指出的那样:“休谟的正义原则,实际上主要是用来规定公民社会成员(在他们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时)之间的经济生产和经济竞争行为的基本原则。”[46]

当时的英国正在面临一场深刻的社会转型:一方面,随着科技的进步和贸易的发展,人们的交往范围扩大了。小社会开始向大社会转变;另一方面,中世纪的神学秩序和等级社会趋于解体,人们变得平等了。社会整合问题随之而来:在小社会中人们都是熟人,连结人们的纽带是共同的记忆、文化、信仰和价值观。那么在生人组成的大社会中连接人们的纽带又是什么呢?在中世纪的等级社会中,国王、领主、农奴层层效忠,秩序体现在命令与服从。那么一旦人人平等,会不会陷入混乱呢?

苏格兰思想家认为,现代商业发展为这个问题提供了解答:将人与人的关系变为经济关系、利益交换关系,通过利益纽带将人们连接起来,将整个社会变成“经济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每一个人都靠交换来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个商人,而社会本身也逐渐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的商业社会。”[47]在交换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获利,其动机是自利的,正如斯密著名的“面包师”比喻,我们的晚餐并非来自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关切。但是,自己获利的前提恰恰是你能为别人创造利益,也就是别人需要你所生产的物品。需求在市场上表现为价格。当社会大多数人需要某种物品时此物品价格升高,吸引更多的人来生产,反之亦然。这样通过价格信号,市场就可以自行调节人们的经济行为。斯密将它发现的这一原理形象地称作“看不见的手”,他说道,“每个人都在不断努力为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当然,他所考虑的是自身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利益。但是,他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自然会,或者说,必然会使他青睐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这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引导着他去尽力达到一个他并不想要达到的目的”[48]

正如约翰·麦克里兰评价那样:“先进思想家似乎有个逐渐一致的共识,认为财富之路寓于让贸易自由,以及使经济生活逐渐解脱国家的干预,因此,亚当·斯密出版《国富论》首卷(1776)的时候,几乎是为整个启蒙运动发言。”[49]由于经济运行是由市场中“看不见的手”支配的,国家无需对具体的经济运行做过多干预。它需要做的就是“维护市场”,保障市场运行的条件(如提供治安、司法等公共服务)。苏格兰思想家颠覆了西方古典政治哲学:政治的目的不再是高高在上地实现美德,而是下降到人间,用以保障人们经济活动的需要。苏格兰思想家确立了公民社会的自足性地位。他们拒绝理性与权力对公民社会的干预,昭示了现代性政治的诞生。苏格兰启蒙成为自由主义的重要思想渊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