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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纳税培训辅导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专职纳税服务部门成立近两年来还未曾开展过培训辅导需求专项调查。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人员、评估人员和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防范涉税风险。

郑 文 张 咏 高大运 邬宗满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政策频繁变动调整,纳税人对涉税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强,渴求及时得到纳税培训辅导服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税务机关积极主动地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熟悉办税流程、掌握税收软件操作,对促进征纳和谐、提升办税质量和效率、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具有积极意义。

自2010年5月,安徽省六安市国税系统成立专职纳税服务部门以来,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工作逐步步入有计划、有规范、有监督的良性轨道,各项工作得到了较好落实。

1.培训辅导面逐渐扩大。随着办税流程化、网络化速度加快,越来越多纳税人的培训辅导需求越来越迫切。2011年,全市国税系统共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16期,参训纳税人6000多户次;对新认定的1018户一般纳税人、新办开业的1917户单位纳税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对3767户新办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开展上门辅导;发放《办税指南》《最新政策汇编》等辅导资料10000多份;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对外咨询电话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大量咨询辅导。

2.培训辅导内容更加全面。注重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网上办税能力、涉税软件应用和低风险纳税人风险点排查等的培训辅导,帮助纳税人降低涉税风险,提高办税能力。2011年,为配合网上一体化办税平台推行,以县区局为单位对3000多户纳税人进行专题培训;对省局下发的税源管理监控平台筛选出的143户低风险纳税人开展辅导,帮助纳税人排查纠错,规避税收风险。

3.培训辅导形式日趋多样。充分发挥办税厅工作人员、稽查和管理人员直接面向纳税人的优势,开展办税及日常涉税事项的面对面辅导。通过定期走访重点税源企业,召开低风险纳税人座谈会,帮助分析、排查涉税风险。市局制作网上一体化办税平台“傻瓜式”操作语音视频,挂在市局门户网站“网上办税厅”下,供纳税人浏览或下载。开通12366短信平台,公布咨询电话和在线咨询渠道,2011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六安远程坐席为纳税人提供电话辅导600多户次,回复网站在线咨询50多条。

纳税培训辅导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强了纳税人自主办税能力,提高了办税效率,降低了征纳成本,截至目前,我市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超过85%,财税库银联网缴税达到70%。

1.培训辅导针对性不强。没有广泛征集纳税人培训辅导需求,没有形成有效的需求调查机制,对什么人辅导培训,辅导培训什么内容,通过什么形式开展,主要还是靠税务机关的主观判断,尽管这种判断来源于征管实践,但也不可避免存在偏差。专职纳税服务部门成立近两年来还未曾开展过培训辅导需求专项调查。

2.网络化应用不够充分。培训辅导组织形式,过于依赖“课堂”式的集中培训,网上培训、网络化辅导虽然有所开展,但内容单一,有的还只是停留在形式上,网络化培训辅导形式未能充分利用。2011年网上辅导培训还仅是外挂政策法规、办税流程及两条办税一体化操作语音视频供纳税人浏览,缺乏互动。12366服务热线和网站在线咨询只有650多条,辅导纳税人比例还不到专题培训、集中培训、上门辅导纳税人的10%,方便快捷的网络功能还未充分发挥。

3.个性化辅导有待加强。培训对象上,未能针对不同纳税人、企业不同身份人员,有效区分培训重点,造成很多纳税人兴趣不高、培训效果不明显;“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形式未能很好利用。一直以来,税务部门注重企业办税或财务人员培训,对企业法人等培训没有足够重视;按行业特点等分类开展有针对性辅导培训只有个别地方偶有开展,明显不足。

4.培训师资综合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培训师资基本是各单位业务骨干兼职,没有经过培训师专业培训,缺乏培训经验;二是部分兼职培训师对税务机关分管的税种、税收政策掌握不全面,对与税收政策、法规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财务会计知识不熟悉,培训讲解不够深入、细致,与纳税人的需求与期望有一定差距。

1.提高培训辅导的针对性。通过统计分析12366纳税服务热线问题、发放《纳税人培训需求调查表》、借助国税网站等渠道,收集、分析纳税人培训辅导需求,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按照纳税人行业、类型、规模、主体税种等方法划分类别,合理确定培训重点,编写培训教材,区分企业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分类组织培训。积极发挥办税服务厅人员、评估人员和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对纳税人开展“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防范涉税风险。

2.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培训辅导作用。不久前,省局公布对640户纳税人纳税服务需求情况调查结果,在对“您希望通过哪种形式接受培训辅导”项目进行投票时,有285户纳税人选择“网络辅导”,占44.5%(见附表),排在第二位,表明现代网络已深入贴近人们的生活,纳税人也逐渐改变传统办税习惯,越来越多的纳税人愿意接受方便、快捷的网上培训辅导形式,税务部门应积极扩展网络培训辅导业务,满足纳税人需求。

借鉴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网上学校的办学经验,搭建“网上纳税人学校”,设置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纳税指南、视频点播、网校论坛、在线服务等模块,提供学员注册、需求调查、课程预告、选课报名、课件下载、课程评价、交流互动等服务功能。税务机关定期从网上提取纳税人培训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解决培训辅导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纳税人根据培训课程内容、时间及场地,自主选择报名参加培训,满足纳税人个性化培训需求;税务机关可聘请业务专家录制培训视频,制作相关word文档、ppt讲义,整理编辑后上传至“网上纳税人学校”,供纳税人随时在线观看下载学习,满足纳税人培训形式多样化的需求;“交流论坛”模块,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及纳税人之间提供一个业务交流的平台,纳税人可随时在网上向税务机关提问、与其他纳税人进行交流,在交流讨论中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将现场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辅导的针对性,同时,满足纳税人个性化、多样化培训需求。

3.提升兼职培训师业务水平。各单位可在岗位能手、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税干中确定兼职培训师,聘请专业老师对兼职培训师培训方法、技巧进行再培训,并不断加强后续教育培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使其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知识能够融会贯通,提高辅导培训的实用性,切实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涉税问题,及时准确地履行纳税义务,降低纳税风险。

4.建立纳税培训辅导运行工作机制。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要求,构建领导负责、纳税服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培训辅导工作格局。

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纳税人培训辅导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考评监督。承担征集需求、制订计划、组织实施、总结分析等工作职责;教育部门负责将纳税人培训辅导计划纳入教育培训计划统一安排;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提出培训建议,派遣授课人员,积极配合纳税服务部门做好培训辅导工作。

培训辅导要落实好登记制度,并同步开展培训辅导效果调查。培训结束,纳税服务部门应当将培训辅导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纳税服务部门应当不定期动态跟踪、回访纳税人,及时了解培训辅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分析,合理调整培训方案,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培训辅导的质量和效果。市局应将纳税人培训辅导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对各地纳税人培训辅导面、及时性、针对性、满意度等进行考核。

(作者单位:安徽省六安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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