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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效与问题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效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为农民提供系统服务,以及在农村专业化分工的深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成效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为农民提供系统服务,以及在农村专业化分工的深化中发挥重要作用。结合海产品养殖协会的发展实践来看,2011年,依托养殖协会,基地海产品产量达6.15万吨,产值2.76亿元;养殖基地已有养殖户580多户,大蚝吊养面积1.35万亩[9]。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能力。传统农民普遍是“散兵作战”的形式,小户生产经营的成本高导致农产品品质跟不上市场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了“抱团”效应,协会在引导农民养殖、管理、技术培训和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了服务功能。通过“与市里的科技、水产等部门结成对子,规范了鱼种引进渠道,稳定了鱼种来源,引导养殖户按统一经营,统一购销的方式整合养殖资源[10]”。农民从过去的“单打独斗”转变为统一品种、统一管理和统一销售,节省了交易费用,扩大销售规模。

海产品养殖协会组织专门的市场信息队伍,与广东、福建等地建立长期的业务联系,并在香港地区、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开拓了市场,扩大销售范围。通过在生产和销售等环节提高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有效促进农民增收[11]

其次,提高了农民的技术文化素质。通过举办多种技术培训班,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对会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农民掌握海产品养殖的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促进农产品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过去的养蚝方法很原始,等海水退潮时,把大蚝幼苗放在水泥柱上插进沙滩,任其在潮水中自生自灭,每3年才有一次收成,成本高利润低。如今养殖户们通过学习,摸索出了一套全新的吊养模式,一年半就能收获了。”[12]农民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相关农产品的品牌化和优质化发展。

再次,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了特色优势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生产、加工、购销的联合,调节了种养、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分配关系,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出特色优势产业,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创造了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我们养殖的海产品现在都出口远销到韩国、菲律宾等国家,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际食品原生态的要求”,合作社负责人介绍到。

此外,依托海鲜养殖,渔民们把养殖与开发旅游结合起来,推出休闲旅游项目,组织发展了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形成了生产、观光、科普互动发展的局面,创造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元效益。截至2011年,建成总面积16 670多亩的红沙万亩无公害大蚝养殖基地,带动产生的旅游收益近200多万元。

(二)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成效,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内外部影响因素带来的问题也不应忽视。

1.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因素

第一,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不到位。表现为合作社组织章程不规范,组织任务的定位不明确,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不健全,具体运作中的财务管理制度、监事制度、资金积累制度、风险保障制度有待完善,导致合作社运作和管理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一个组织在没有监督机构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领导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也难以克服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13]

尽管合作社章程中规定了“一人一票”的决策表决方式,但是“一人一票”形同虚设,大多数合作社决策事务仍是理事会成员或理事长一人说了算,规范化程度较低。同时,整个组织中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市场战略尚未形成。合作社成员的合作内容仅限于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信息技术共享和农产品销售等,均未涉及产品的深加工、储藏、品牌运作等方面。

第二,组织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缺乏。目前农村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劳动力较多,具有较强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专门管理人员和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由于合作社的带头人大多数文化和科技素质不高,社员文化水平偏低,政府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步骤复杂,合作社缺少专职工作人员,导致一部分政府支持资金也无法获得,市场开拓能力弱化。

第三,农民自身缺乏合作的主体意识。成员积极参与组织的管理才能保持组织的生命力。由于部分社员的文化水平较低,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的知识缺乏,社员对于社内重大事务决策没有足够的重视,社员的民主意识淡薄,社员只想通过合作社解决物资供应、技术培训和产品销售等问题,对于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决策没有太多热情。因此,在合作社治理中的效用有限。

农民长期处于小农生产状态,缺乏市场竞争和共同合作的意识,很多农民担心加入协会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作用等心存疑虑。农民对管理者的信任度也会影响其参与行为的选择。所以,合作社与社员的联结方式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尚未建成真正的经济实体,这又造成合作社服务能力薄弱,导致合作社自身凝聚力不强的恶性循环。

尤其在互惠型合作组织中,基于地缘或血缘的成员间有密切的交往,这也形成组织本身与外界的边界,即便是农村精英,社区外成员也难以融入这一体系中,取得社区内部成员的信任困难。

2.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

第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有待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的联合、组织农民的方式,部分政府官员对组织化的意义、作用以及发展前景认识不到位。例如,从个人理性的角度而言,有的乡镇干部担心经济能人抢占风头,认为合作社对自己是一种潜在威胁,这种情绪直接影响了工作的效果。由于认识不到位,使得国家发展合作社的政策没有得到贯彻落实,诸如用电优惠、保险政策、税收优惠、项目支持、金融优先支持等政策执行不统一。

第二,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不足。从政府职能分工来看,与农业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水利、生态等事务,诸如农业生产流通、农业科技攻关计划等事务由农业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管理,形成所谓“十三顶大盖帽管一顶草帽”的现实,农民做事情往往要跑很多部门去协调。同时,由于乡镇等基层干部编制有限,缺乏对农民专业合作的管理和指导,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的服务流程繁琐,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积极性。

第三,政府的扶持政策力度不足。以信贷政策为例,贷款难的矛盾依然存在,金融机构出于资金安全的考虑,在对待合作社的贷款问题上趋于保守。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经济实力薄弱,而合作社资产普遍无法评估抵押,同时由于农民缺少房屋等固定资产抵押,且金融机构的贷款手续复杂,合作社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贷款只能以农户个人的名义得到小额抵押贷款,且利率很高、期限短。农民合作社的专业融资手段缺乏,尤其对于发展初期的合作社,自身经营的业务还不足以使其盈利,合作社没有稳定的服务收入渠道。贷款难问题和资金支持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的发展和壮大,资金缺乏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壮大的主要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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