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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原则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系培育和构建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因此,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与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互兼容、互为促进的发展局面。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原则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应结合产业化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逐步构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相互联结的高效的现代农业合作社体系。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系培育和构建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是要否定家庭经营,而是在家庭经营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通过加工流通领域的合作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向市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规模经营。这种规模经营不同于土地、生产工具、生产劳动等集中起来的集体经营,但更符合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规律。

2.以市场为导向,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

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发展于市场经济体制中,他们直接面对市场进行生产和经营,是建立在分散生产、统一服务和平等交易基础上的经营联合体。因此,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与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互兼容、互为促进的发展局面。

3.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己的组织,必须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树立以农民为主体的指导思想,尊重农民意愿,使其独立自主、进出自由地开展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和技术合作、营销合作;在内部管理上,应该坚持一人一票的原则,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由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应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为社员提供服务为宗旨,通过有效服务、保护价和利润返还,使社员获得经济实惠。

4.遵循经济规律,积极稳妥、循序渐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发育、发展和成熟、壮大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搞一刀切和行政命令、拔苗助长,而应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群众的觉悟程度、承受能力,因势利导,循序渐进,政府不能随意提口号、定指标,而要不断进行理论研讨、试点示范和经验推广。

5.尊重农民创造精神和自主选择,鼓励多种形式共同发展

我国经济发展地域差异大,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传统、农村组织资源状况存在着明显差异,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初始阶段,不宜强求统一的模式,而应该因地制宜,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和自主选择,鼓励农民开展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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