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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信息的特性与博弈论联系最紧密的是信息经济学,因为人们如何决策,取决于他们掌握的信息。这是信息产品特有的成本结构。信息的不对称性是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不均等分布的状况。信息经济学研究非对称信息情形下的决策或者对策问题,因此,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密切相关,但是,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又有着本质的区别。

信息的特性

博弈论联系最紧密的是信息经济学,因为人们如何决策,取决于他们掌握的信息。可以认为,在过去的多年里,经济理论中成长最迅速的领域就是信息经济学。信息是什么?按照施蒂格勒的解释,“学术界的人士不需别人提醒,便知道信息是一种很有价值的资源”[1]。而另一位信息经济学家马尔萨克(J.Marschak)则将信息的价值解释为“拥有信息和没有信息时能达到的最大效用之间的差额”[2]。很显然,两位信息经济学家对信息以及信息的价值的分析表明:信息具有很多属性,它是一种无形的但能给经济人带来效用或价值的资源。具体而言,可以对信息的特性进行如下简单概括。

1.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这是信息产品特有的成本结构。高固定成本意味着生产第一份信息产品往往要投入很多的资源、花费很大的气力。比如,要写成一部皇皇巨著何其难也,你不仅要查找很多的资料,而且要将这些资料之间的含义、本质与异同搞清楚,还要有别于他人而创造出新的知识内容。低边际成本意味着你一旦将这本书交给出版商,他便可以用不到你撰写时百分之一的气力将它大量印刷出来。这样的成本结构对经济学而言具有重大的意义:第一,信息产品的定价规则不同于传统的以边际成本为基础的定价方法;第二,信息产品具有巨大的规模经济性,生产得越多,平均成本便越低;因此,信息产品的交易与市场竞争不同于传统商品。

2.经验产品的性质。如果消费者必须尝试一种产品才能评价这样产品,经济学家便将它称为“经验产品”。信息就是这样。比如,竞争对手的生产成本信息对某一厂商来说,便是关键的信息,因为竞争对手不可能告诉你他的成本是高还是低,但是该厂商却可以通过购买它的产品来考察它的成本高低。一般说来,价格高的话,成本也高。另外,如果一家客户购买了这种信息产品,它便可以向其他客户传递有关该产品质量好坏的信息,于是,品牌和信誉等信号传递对信息产品而言便十分重要。

3.信息的不对称性和风险性。信息的不对称性是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不均等分布的状况。信息之所以会不对称,主要原因包括:第一,信息本身在传递的过程中会发生错误、遗漏或损失,比如,在喊话游戏中,信息的失真程度最高;第二,信息的人为阻隔使之产生不对称,比如在旧车市场上,卖方不可能准确地传递他的旧车的所有信息,商业活动中,“走遍东南西北中,买家没有卖家通”,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第三,信息本身的不完全性以及消费者偏好的差异性也会使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产生不对称,比如,微软的操作系统拥有广泛的声誉,但是,张三买了也许并不喜欢,因为它不符合张三的个人偏好。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因此,信息本身常常隐含一定的风险性。比如,每天股市都在传出很多有关个股行情和业绩情况的信息,同时还有很多的专业股评人士进行专门分析和研究,另外,国家各部委、证监会还经常发布消息,但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在炒股时仍然常常赔钱,原因是信息本身的不对称性常常隐含着风险。因此,如果有人将信息经济学误解为它可以十分准确地告知人们有价值的信息,从而人们的决策便是完全正确的,就是一种对信息的误解。

信息经济学与相关科学

1.信息经济学与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研究非对称信息情形下的决策或者对策问题,因此,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密切相关,但是,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又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一,两门学科研究的着眼点不同。博弈论研究的是:在给定信息结构的条件下,最终的均衡结果是什么?而信息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是:在给定信息结构的条件下,最优的契约安排是什么?由于信息经济学仅仅研究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对策问题,因此,严格地说,信息经济学是博弈论的一个分支。第二,信息经济学虽然是博弈论的一个分支,但是,由于信息经济学中的很多理论是从研究具体的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或者契约安排的过程中独立发展出来的,因此,信息经济学又不同于博弈论。可以进行这样粗略的概括,即:博弈论是一门纯理论学科,信息经济学则是一门应用性学科,两者之间存在着关联,但也有实质性不同。

2.信息经济学和不确定性经济学。1986年,著名的经济学家让-雅克·拉丰(Jean-Jacques Laffont)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出版了一本新书《不确定性与信息经济学》。在这部著作中,不确定性经济学与信息经济学是两个密切相关的内容,因为两者都研究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资源配置以及均衡结果。但是,信息经济学和不确定性经济学并不等同,两者之间存在着原则的差别:第一,两者的研究侧重点不同。不确定性经济学是在信息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个人的最佳选择来适应这些有限的信息,而信息经济学则通过个人的信息获取、搜寻等行动来克服自己的信息不足,从而帮助自己获得满意的结果。第二,两者的研究方法不同。在不确定性经济学中,个人主要依赖自己对事件发生的概率分布来主观地进行经济决策,而信息经济学中,个人主要通过设计最佳的制度和契约来促使代理人作出符合委托人利益的选择。一个很显然的例子是:今天出门带伞与否的决策,在不确定性经济学那里,带伞与否主要依赖于个人对今天下雨概率大小的主观判断,而在信息经济学那里,带伞与否则可以通过搜寻有关天气预报和温、湿度等更多的信息来强化或者改善自己的信念,从而获取更优的决策结果。

信息经济学的产生、发展和历史演进

信息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与很多事物的产生和发展一样,有一个从孕育到产生乃至成熟的演进轨迹。

有人说信息经济学的启蒙思想早在凡勃伦(T.Veblen)那里就诞生了,因为他在1919年的《资本的性质》一书中提到有关知识的增长构成财富的源泉这一思想[3],但是,把凡勃伦的这句话看作是信息经济学启蒙思想的证据,恐怕还难以令人信服,因为这句话中的“知识”和现代经济学中所说的“信息”的概念有一定的差距。按施蒂格勒1961年的《信息经济学》一文[4]和拉丰1986年的《不确定性与信息经济学》一书[5]的解释,经济学中所说的“信息”主要是与市场交易相关的交易信息,比如产品质量、价格、质量保证等。

1959年,马尔萨克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西方数据处理中心”发表了一篇《信息经济学评论》的文章,这可看作是信息经济学诞生的标志。文章认为,一个观察信号的后验条件分布一般与先验分布存在差别,该差别恰恰就是获取信息的收益;同一时期,申农(E.Shannon)则提出,有关事件状态的信息量难以构成一般经济理论中所谓信息价值的基础以及信息系统的一般选择理论。

20世纪60年代,可以算作信息经济学的产生阶段,因为这一时期出现了很多对信息经济学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物。比如,被称为信息经济学奠基人的施蒂格勒(George J.Stigler)在这一时期发表了《信息经济学》、《劳动市场的信息》和《论寡占》三篇文章。他批判了传统经济学中的完全信息假设,认为信息和其他商品一样有成本也有收益,市场中的信息并不是完全的,恰恰相反,它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因而它常常会导致资源的错误配置以及政府干预的错位。因此,信息搜寻可以产生预期的收益,信息的价格应该位于零和无穷大之间,当事人的信息集位于信息完全和不确定性两者之间。施蒂格勒对信息搜寻的研究为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这一时期,其他对信息经济学作出贡献的人物还有西蒙(H.Simmon)、阿罗(K.J.Arrow)和维克里(W.Vickrey,1914—1996)等等。

20世纪70年代,更多的经济学家开始投入到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行列,这一时期也产生了很多有意义的研究成果。比如,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1940— )的次品市场理论、赫什拉法(J.Hirshleifer,1925—2005)的信息市场理论、马尔萨克和拉德纳的团队经济理论、斯本思(Michael Spence,1943— )的信号理论、格罗斯曼(S.J.Grossman)和斯蒂格利茨(J.E.Stiglitz)的“格罗斯曼—斯蒂格利茨悖论”以及维克里的委托人—代理人理论,均构成了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内容。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阿罗发表了大量经典文献,对信息、信息成本、信息的经济价值、信息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不对称信息与市场失灵、不完全信息下风险转移等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另外,斯蒂格利茨在这一时期的工作,使经济学界加深了对不对称信息条件下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中经济行为以及信息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认识程度。

20世纪8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发展进入了系统化、逻辑化的阶段,这标志着信息经济学逐步走向成熟。第一,相继出版了信息经济学的代表作。如1981年加兰廷(M.Calatin)和莱特(R.D.Leiter)的《信息经济学》;1982年施蒂格勒的《信息经济学》;麦卡尼(E.Mackany)的《法律与信息经济学》;1983年唐纳德·金(Donald.W.King)等人合编的《信息经济学精选论文集》以及1984年阿罗的《信息经济学》等。第二,信息经济学学科体系基本形成。赫什拉法和瑞利(J.G.Riley)1979年首次将信息经济学学科体系划分为微观信息经济学和宏观信息经济学,并认为它们分别讨论了市场不确定性和技术不确定性;同时还出现了专门研究信息经济学的期刊——《信息经济学与政策》(Information Economics and Policy)。

1982年,施蒂格勒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他对经济管制和信息经济学均作出了杰出的贡献;1994年,与信息经济学密切相关的三位博弈论大师获得诺贝尔经济奖;1996年,由于米尔利斯(J.A.Mirrlees,1936— )和维克里对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的突出贡献,他们两人也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2001年,信息经济学领域再次捧回诺贝尔经济学奖,至此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研究也得到了世界各国经济学家和企业家的认可,无疑,它在21世纪的经济学中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

委托人—代理人基本模型

信息经济学把博弈论中拥有私人信息的局中人称为“代理人”(agent),不拥有私人信息的局中人称为“委托人”(principal),据此,信息经济学的所有模型都可以在委托人—代理人的框架下进行分析。委托人—代理人基本模型可以被分为四类:(1)逆向选择模型;(2)道德风险模型;(3)信息传递模型;(4)信号显示与信息甄别模型。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是这样一种情形: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当参加交易的一方拥有有关交易的私人信息时,他会利用或者隐藏这种信息优势借以取得对自己有利的交易结果。例如在人寿保险市场上,投保人对自己的健康状况可能要比保险公司了解得多,而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索要的保费率却是建立在投保人健康水平平均值的基础之上,在这种情况下,最想购买保险的人便往往是那些健康状况不佳、对寿险需求最旺盛的人,结果,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便大大高于与保费率对应的风险水平,于是,保险市场上只剩下高风险的投保人,而保险公司则受到损失并导致下一轮的保费上升,最终可能使保险市场走向瓦解。

1970年,美国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在《次品市场》一文中对逆向选择进行了系统研究,这一研究成果证明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逆向选择的存在会影响市场的有效运行,导致价格配置资源这一功能的失灵,从而带来社会福利在整体上的无谓损失。逆向选择并不是保险市场上特有的现象,而是商品市场、资本市场以及很多的非市场领域经常出现的现象。其根本原因是信息在买卖双方之间的不对称分布,因此,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根本的办法,是找到能够传递商品真实价值的既便宜又可靠的方法,这些方法主要有:(1)通过设计某种机制或者契约,使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愿意公开其私人信息或提供其真实信息,这便是“信号传递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2)由卖方根据自己商品质量的高低对其商品进行所谓的“差别化定价”,因为价格的高低是传递商品质量好坏的一个简便的方法。(3)有时候运用强制性的购买计划也是解决逆向选择的一种有效办法。比如,国家可以将保健计划作为一揽子的福利提供给每个公民,并以补助或者补贴的方式让所有的人都参加健康保险,这样,逆向选择的问题便可以得到解决。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不同于逆向选择,它并不是在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结果,而是签约以后交易一方的行为不易为另一方觉察而导致的结果,换句话说,是一种签约后的“损人利己”行为。对道德风险的研究作出贡献的经济学家有赫尔普曼和拉丰(E.Helpman and J.Laffont,1976)以及威尔逊(C.A.Wilson,1979)、沙维尔(S.Shavell,1979)等。

关于道德风险可举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存在一个自行车失窃的保险市场。在大家为自己的自行车进行保险以前,都会十分注意看护自己的车,以确保自己的自行车的完好与安全。可是,在该居民区要求大家参加自行车保险以后,主人的行为发生了变化:第一,他不用这么认真去关心自己自行车的安全了;第二,原先用来防盗的很多“投资”比如保险锁、防盗警报等,现在均可以大大减少。因为自行车被盗以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并重新购置新的自行车。像这种由于保险而致使被保险方缺乏防范激励的行为被称为“道德风险”。

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解决呢?一种可供选择的思路是由信息较多的一方向信息较少的一方提供有关交易的信息,这便是“信号传递”(signalling);另一种思路则是由信息较少的一方去主动搜寻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这便是所谓的信息搜寻(information searching)。

信号传递的方式有多种:一是以品牌和信誉或者产品质量保证书等向消费者传递信息优势一方有关生产工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信息;二是所谓的广告方式;三是“二次信号”发送,其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在产品上粘贴防伪标志,另一种是名牌产品与名牌商家的结合,第三种是产品与保险公司相结合。

信号传递的原理也可以通过教育市场上的信号传递模型加以说明。由于就多数人而言,受教育多的或者说学历高的人要比受教育少的或者说学历低的人的智商高些,能力强些,于是,学历和文凭就成了传递人力资本大小的一个信号。

信息搜寻最早由施蒂格勒提出,其主要的含义是:在消费者面临同质商品的多种价格时,应该如何寻找最低的价格水平。后来,经过美国经济学家麦考尔(John Mc-Call)将之运用到劳动市场上而得以发扬光大。

激励机制问题也许正是研究信息经济学的目的所在,因为委托—代理框架的核心不是如何最大化委托人的效用函数,而是如何在满足代理人效用函数的同时促使委托人效用的最大化。

有效的激励机制设计的本质是,代理人的最优选择就是委托人的最优选择,或者说,代理人最大化效用的目标与委托人最大化效用的目标不存在冲突。因此,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代理人参与委托人的事业所得的净收益不低于他不工作时获得的收益,这是所谓的“参与约束”。

第二,代理人最大化净收益的结果也是委托人最满意的结果,这是所谓的“激励相容约束”。

第三,为鼓励代理人努力工作,代理人所获得的报酬必须与他的努力程度相关;为避免代理人出现道德风险,代理人所获得的报酬必须与他最终的工作结果相关。这是以上两个约束条件的细化,也是以上两个约束在委托—代理关系契约中或者企业的经营实践中一个可行的应用法则。

第四,对代理人进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监督可以获得更多的有关代理人行动的信息,从而减少代理人的风险;监督是委托人的正当职责,是资本要求正常利润回报的客观要求。当然,如果监督的成本过高,监督便没有意义,即使它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

有效的激励机制设计

思考题

1.试述博弈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博弈论与现代主流经济学有什么关系?

2.试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实质和联系。

3.试述信号传递模型的基本原理。

4.试述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应该具备的条件。

【注释】

[1]库尔特·勒布等编:《施蒂格勒论文精粹》,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8页。

[2]韩建新:《信息经济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版,第187页。

[3]韩建新:《信息经济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版,第1页。

[4]芝加哥大学《政治经济学杂志》,1961年6月号,第69卷第3期。

[5]让-雅克·拉丰(Jean-Jacques Laffont):《不确定性与信息经济学》,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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