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北京构建世界城市金融中心的模式选择

北京构建世界城市金融中心的模式选择

时间:2022-07-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与金融体系的发展过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北京金融中心发展应当采取政府主导型模式。如前所述,北京GDP总量与发达金融中心城市差距很大,人均GDP相差更大。

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与金融体系的发展过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金融发展与经济的关系表明,在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发展不但具有“供给推动型”和“需求推动型”两种发展路径,而且这种关系还存在互为因果的联系。金融发展路径依赖的这种规律性反映到金融中心形成的路径上,就表现为两种模式:自然形成模式和政府主导模式。[1]自然形成模式从需求出发,强调随着经济发展,资金流动性加强,市场自发形成对金融中心的需求,需求的增加往往会促进供给的增加,金融业通过集聚逐步扩张,进而形成金融中心。政府主导型模式强调政府在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应当起到积极的引导、规划与调控作用,金融业发展在路径上依赖政府的决策调控。该种模式通常是在经济发展水平尚未达到促成金融中心形成的水平,政府基于经济战略考虑,通过优惠政策,主动启动金融业的国际化与市场化进程,进而构建本国的金融中心。金融体系产生与发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通过金融业的集聚扩张,促进整体经济发展。

自然形成模式主要适用于早期金融中心的产生,如纽约与伦敦。随着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实体经济快速发展,金融中心通过长时间积淀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型金融中心主要产生于新兴经济体,其经济发展时间比较短,处于经济与社会转轨过程中,政府通过有计划的宏观规划,快速促进金融业集聚,继而实现经济的超越式发展。自然形成模式与政府主导模式虽然在表现形式上差异较大,但两者不存在根本性冲突。实际上,两种模式都存在政府的调控与干预。金融业发展原则之一便是法制化原则,金融业发展总是伴随着政府大量的经济立法,现代金融稳健发展也离不开政府的监管与控制,不同之处只是政府干预经济、金融发展的方式、领域、强度不同而已。同样,无论哪一种模式,金融中心的发展都需要有雄厚的经济作为基础。虽然存在纯粹的离岸金融中心,但该种金融中心在实体功能上总是或欠缺或不足。

北京金融中心发展应当采取政府主导型模式。首先,自然形成模式要求在经济长期积累,达到金融业的高度集聚。如前所述,北京GDP总量与发达金融中心城市差距很大,人均GDP相差更大。北京在现阶段采取此种模式将在高度竞争的金融中心构建中处于不利地位;其次,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轨阶段,政府经济调控职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虽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容易导致过度与不当,但目前我国尚不具备高度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客观上需要政府适度调控,需要强化的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方式与领域,需要达到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协调发展;再次,北京金融业自身存在的不足需要政府积极扶持。北京金融业虽然目前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的集聚,但北京金融交易市场先天不足,市场种类和层次单一,金融组织体系集聚程度不够,仅靠市场自身难以解决问题;最后,金融业发展具有路径依赖性,目前我国金融中心构建的重要特点之一便是“现行试点”,政府往往从整体金融发展需要出发,颁布经济法规政策,在选定特定区域实施试点。政府在金融中心构建中已处于重要引导地位,依据路径依赖理论,政府主导模式将更适合北京金融中心的构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