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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企业转型的动因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是出版体制改革第一阶段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标志,是由国家强制力量推动的。这意味着,出版单位转企的微观行为必然与国家战略和行业规划紧密相关。文化产品正在成为新的世界文化秩序重建的关键性因素,因此生产和销售文化产品的文化产业已普遍成为现代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发展文化产业的意义之三: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

经营性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是出版体制改革第一阶段的重要任务和主要标志,是由国家强制力量推动的。这意味着,出版单位转企的微观行为必然与国家战略和行业规划紧密相关。因此,应该从国家和行业两个层面来认识出版企业转型的意义。

一、国家层面:发展文化产业

每一种社会结构一定有一种具体与它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文化形态。也就是说,文化存在结构与社会结构之间存在着同构关系。当这种关系发展到现代,社会和生活在其中的人要以一种新的方式来进行交流的时候,就需要一种全新的打破原有社会结构的文化方式。这种崭新的文化方式就是今天几乎渗透至全球的文化产业,它是现代政治经济和技术等现代性要素,如民主政治、市场经济、教育普及和高新技术综合作用的结果。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最先是由法兰克福学派提出来的,用来指称一种新的文化现象,通常被翻译成“文化工业”。虽然在文化研究领域,这个概念带有强烈的批判性和否定性价值判断,但无疑它承认了这种新文化形态的现代性存在。国际社会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还未形成普遍共识。相对而言,联合国对文化产业概念的认定基本上反映了该产业形态的本质和特征。在题为《文化、贸易和全球化》的报告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文化产业”定义为那些包含创作、生产、销售“内容”的产业,并且指出其本质:它们与文化有关而且是不可触摸的,一般通过著作权来保护,并且以商品或服务的形态出现。

不同于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文化形态,文化产业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商品生产已经渗透到精神领域的时代产物。作为文化范畴,文化产业(文化工业)是当代西方文化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助于我们克服流行于文化产业的简单思维和乐观主义。作为经济范畴,文化产业是西方现代文化发展的结果之一,它与资本主义市场体制之间的关系极其密切,大量的文化现象直接走进市场并积极参与资本增值。总而言之,文化产业已经成为西方当代社会的主要构成。文化产业的高度发达,不仅增加了这些国家通过文化生产和消费所获得的经济收益,而且也让附着其意识形态的文化产品在全球化时代不断涌入世界的各个角落。

对于我国而言,发展文化产业不仅是对现代社会文化存在方式的积极应对,还具有实现当代政治和经济诉求的重要意义。

发展文化产业的意义之一:维护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英国学者约翰·汤姆林森(John Tomlinson)认为,“所谓全球化,就是快速发展、不断密集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储存的一种网络系统”。[1]全球化趋势最先表现在经济领域,被称为经济全球化,即国家及地区间在商务、服务、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人为障碍被不断排除,全世界变成一个巨大而单一的市场,各个国家的经济都被纳入世界经济的体系之中。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化是复杂地联结全球化整个进程的一个内在的、至关重要的方面。文化全球化是人类未来的文明存在状态。它不仅表明世界是统一的,而且表明这种统一不是简单的单质,而是异质的或多样性共存[2],即各个国家的文化全球化应该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加以实现,未来世界应该是文化的多元共存,而不是强势文化的一统天下。

站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的高度上,文化产业的发展受到了各国政府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冷战结束后,文化软实力在国家利益构成中的权重逐渐上升,各国都开始研究如何在国际关系中打好“文化”这张牌。在文化产业所有形态的运动中,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都是通过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传播,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满足人们的精神消费需求,影响人的生活态度和生存方式,改变人观察世界和认识世界的思维模式,进而影响人的社会行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任何精神文化力量的传播不借助于文化产业很难实现它的目的。[3]总言之,文化产业有这样一种特殊性,它最终将超越经济范畴作用于人的价值观、思想和传统。其先进与落后、振兴与衰弱,不仅仅影响一个国家内部的文化需求,也关乎其在世界的地位。文化产业强大的国家,在满足国内文化需求的同时,还能够提高其文化和价值观的输出。反之,则有可能沦为其他国家文化产品的消费市场,甚至出现被强势文化吞噬的危险。文化产品正在成为新的世界文化秩序重建的关键性因素,因此生产和销售文化产品的文化产业已普遍成为现代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要想在全球化时代不平衡的文化权力关系中保证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必须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来增强自己的文化地位。

发展文化产业的意义之二:为和平崛起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历史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大国的崛起都必然会在客观上影响现行的国际秩序,因而遭遇抵制和反抗。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令世界瞩目,也让世界恐惧。进入21世纪,“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以文化为代表的国家软实力没有跟上以经济、军事为代表的硬实力的发展。目前,中国尚没有形成一种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的文化价值观,因此其在硬实力方面的巨大成绩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认可,反而被一些国家视为对现有国际秩序的威胁。

为了实现和平崛起,避免国际冲突,中国需要借助文化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来化解任何形式的抵制。这意味着,文化要提到国家力量的高度来认识和掌握。与单纯的GDP数字相比,“润物细无声”的文化更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以文化为主要构成元素的国家形象不仅能体现出现代文明的高度,而且更易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认可。文化产业是现代文明传播最重要的手段,是展示现代国家形象最自信的方式。内在地具有象征性意义的文化产品通过卖和买的过程到达消费者手中时,其代表的特定国家形象也随之被传播至买者的脑中,并在消费的过程中逐渐增加被认同度。因此,中国的和平崛起需要凭借文化产业的发展来更好地展示国家形象。

发展文化产业的意义之三: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文化产业是近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集中体现和反映了现代人类社会精神和物质文明的典型存在。它以自己的内容和形式参与配置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等等。在文化消费处于核心地位的现代社会,文化产业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是极为直接的。在经济领域,当前西方国家的文化产业已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本国经济发展功不可没。例如,美国文化产业总产值在GDP中的比重已超过25%,日本达到20%,欧洲平均在10%-15%之间。[4]这些国家的文化产业,都已成为国家的支柱产业。[5]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文化产业的大力发展也促使这些国家逐渐从工业化社会向“后工业化”社会转变。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多把发展文化产业放在产业结构调整的优先位置,文化产业规模开始超越传统的农业、交通和建筑等行业。相比之下,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和对文化经济功能的忽视,文化产业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获得正式身份和实践的存在形态。

经济对文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的产业化发展。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给我国文化产业的兴起提供了历史契机和时代背景,使得文化产业成为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文化产业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的作用和地位日渐清晰,即发展文化产业不仅是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必要手段。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为了“进一步解决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应该“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文化产业”,这是政府第一次明确指出文化产业发展在国家战略目标中的具体定位。2009年7月22日,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文化的创造和繁荣时代,一般而言总是在财富增长最迅速的时代接踵而至。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精神需求的日渐增长,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了一个较快速的发展期。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 040亿元,GDP占比为2.15%;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8071亿元,GDP占比达3.48%。[6]这一期间,文化产业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幅度,显示出强劲的发展潜力,但总体贡献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另外,我国在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面对国内外日益激烈的市场、资源、人才、技术和标准等方面的竞争,以及日益凸显的能源、环境等问题,我国亟待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经济结构作战略性调整,彻底改变原来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文化产业具有优结构、扩消费、无污染、低耗能、可持续的独特优势,是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推动经济结构转型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我国未来经济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转型都客观上要求文化产业历史性地成为新时期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发展重点。

二、行业层面:发展出版产业

行业一般是按生产同类产品或具有相同工艺过程或提供同类劳动服务划分的经济活动类别,如服装行业、机械行业等。根据此定义,商业性是行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出版作为一种行业,是出版物成为商品以后才出现的。因此,出版行业或简称为出版业,主要是指以图书、期刊和报纸为媒介形式进行内容生产的经济活动。在我国,虽然很早就出现了具有商业属性的出版组织,例如书坊,但长期以来一直用“出版事业”来指称“出版行业”。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我们才比较全面地认识到,出版行业应该分为“事业”和“产业”两个领域,前者主要实现一些公益性目标,后者则以实现经济目标为重。2011年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通过法规形式正式将表示出版行业概念的“出版事业”表达一律改为“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

我国将文化产业划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三个层次。其中,处于核心层的文化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文化实力的最重要指标。传媒产业处于文化产业的核心层,而出版又处于传媒产业链的上游,因此出版产业属于文化产业核心层的核心。这一重要核心地位要求出版产业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文化和经济上的双重贡献。在文化上,要生产出更多的优秀出版物,以先进的内容推动社会进步;在经济上,要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创造合理的经济效益。虽然文化贡献不能完全由经济指标来衡量,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指标却是文化贡献的重要反映。当前,国家也对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提出了较高的目标。《“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显著提升,文化产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明显增强,逐步成长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国家对文化产业的宏观目标,客观上要求出版产业充分利用市场交换加快发展速度。

然而,我国出版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首先,这一概念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在出版理论界出现。如上所述,在此之前,我国的出版行业没有所谓的“产业”概念。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文化产业其他领域改革的逐渐铺开,我国出版行业才开始探索有别于事业发展模式的产业化发展路径。其次,以20世纪初出版体制改革的正式启动为起点,出版产业才正式由理论探讨进入操作实践层面,成为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自然成长的西方出版产业不同,我国出版产业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出版事业,必然带有旧体制的特征或弊端,如政府代替市场决定出版资源的配置,出版单位和出版个人普遍缺乏生产积极性,读者的文化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等等。

一般而言,一个产业要发展成为成熟的产业形态首先要经历较为艰难的转型期。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前产业形态、现产业形态与后产业形态并存,新旧体制交叉。我国的出版产业正处于这样的转型阶段,各种产业形态兼具,计划经济出版体制和市场经济出版体制交织,生产关系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虽然转型阶段的客观限制及出版内在的文化属性,都决定了出版产业不太可能达到像其他文化产业部门那样惊人的发展速度,但是发展方向却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目标下更加明确,即要充分重视和尊重市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变单纯依靠规模和数量扩张的传统增长模式,探索新的成长方式、发展新的出版业态,充分解放被长期束缚的文化生产力,加快提高生产出版产品、提供出版服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国家层面还是行业层面来看,出版都需要开辟出一条产业化的发展路径。产业是宏观概念,企业是微观基础,任何产业的实力都是一个个具体的企业实力的加权结果。综观世界文化强国或出版强国,它们不仅有巨大的产业经济,还拥有一批享誉世界的强大企业,如迪士尼、20世纪福克斯、兰登书屋等。谈起民国时期的出版业,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著名出版企业。这些强企或名企是产业强大的重要支柱,也是代表一国文化的亮丽名片。不存在没有企业的产业,也不存在没有强企的发达产业。在转企改制的行业大背景下,出版产业已经名副其实地进入了企业时代,迫切要求出版企业遵循产业逻辑成长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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