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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贸试验区的方向路径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加快推进开放度最高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具体路径主要有以下几点。应将行之有效的制度创新成果,以立法形式纳入自贸试验区的法律框架。完善国际法律查明机制,探索为自贸试验区法院商事审判活动提供境外法律查明服务。

加快推进开放度最高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思路:一是应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先行先试优势,加强对当前国际贸易投资最新规则跟踪分析和前瞻研究,积极参与国家BIT、TPP、TiSA的谈判进程,建立与“国家战略谈判”和“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双联动”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在更高层次开放中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结合更紧密、试验更有针对性。二是积极争取更多“压力测试”放在自贸试验区完成,以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大局中的试验田作用。一些在全国推广但条件暂不成熟的改革事项,如金融领域的开放等。可先放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压力测试,形成管用、有效的成果,防范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风险。三是提前研究扩大开放的最新议题如竞争中立、环境标准、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做好理论准备和实践准备。

加快推进开放度最高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具体路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通过对照国际通行规则,张弛有度地为负面清单“瘦身”。比如,在制造业领域应进一步解除钢铁、化工、汽车等一般制造业的外资准入限制,包括放宽外资在政策资本、股权比例、经营范围方面的限制等。要完善内外资一致的市场准入制度。一方面,对于国内企业,应让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经营许可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对外资企业,应避免在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另行设置行业准入审批。

要推行负面清单变动程序的透明化。接轨国际,发挥社会组织的推动作用,增加涉及负面清单的法律法规修改过程透明度。要尽快同步开放行业市场准入与行业许可。尽快清理出未列入负面清单但仍旧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准入审批的行业,协调国务院相关部委取消前置审批。

第二,完善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

要加快实行便捷的海关通关模式。在保证货物安全的条件下,最大限度简化通关程序,实行快捷通关制度。要加强风险管理。以实现贸易便利化与实行有效监管为目标,把风险管理作为贸易监管的重要环节,形成“一个系统、一套指标、一项机制”的风险管理体系框架。

要进一步探索“境内关外”的管理模式。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拓展洋山海运和机场空运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要加快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创新措施在长三角区域的复制推广。加快推动长三角通关一体化平台建设,提高自贸试验区服务长三角办理通关业务的便利化服务水平。

第三,继续推进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制度创新。

依托自贸账户体系创新功能、创新业务。争取合格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资产证券化跨境转让、境外发债主体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创新业务的试点,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推动重点功能性平台尽快落地。推进建立保险交易所,推动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上市交易,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科创板”建设。用好自贸试验区平台,积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鼓励在沪企业做大跨境人民币投融资规模;继续扩大外资企业人民币投融资业务规模;推进资本项目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加强人民币跨境投融资风险监管,健全本外币一体化的国际收支监测体系。积极争取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

支持注册在自贸试验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规定从境外融入资金。推动统一的内外资企业外债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制度,促进对外融资便利化。加强金融创新,拓宽再融资渠道,为实体经济服务。在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允许证券公司开展创业风险投资业务,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

第四,完善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法制保障。

加快构筑反映自贸试验区改革成果的法律基础。应将行之有效的制度创新成果,以立法形式纳入自贸试验区的法律框架。如借鉴WTO《贸易便利化协议》,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执法和行政行为标准,完善区内行政执法程序;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的性质、定位、功能、机构设置、权限、职责等予以明确,规范其日常管理运作。完善公众参与法规规章机制。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提高自贸试验区制度性和程序性法律法规建设中的公众参与度。

建立国际性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国际法律查明机制,探索为自贸试验区法院商事审判活动提供境外法律查明服务。加强境内外法律服务业合作,研究制定支持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专项政策,吸引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进驻。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纠纷仲裁和调解机制。依托自贸试验区仲裁中心,积极探索资本市场专业调解、商事仲裁、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四位一体”的纠纷解决新模式。针对自贸试验区金融和高科技产业的需要,建立自贸试验区金融仲裁、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等专业化平台。

上海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任重而道远,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广的视野和思路,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实现既定目标。

【注释】

[1]肖林,管理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本文系作者在2015年9月24日全国博士后学术论坛上的演讲,内容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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