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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建立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改革来扩大开放,是一个稍纵即逝的机遇。2015年4月,国务院在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同时,也批准了《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2013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通过改革来扩大开放,是一个稍纵即逝的机遇。他鼓励、支持上海在现有综合保税区基础上,研究如何试点先行在28平方公里内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园区,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完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运行。

2013年12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要切实建设好、管理好,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由贸易(港)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后一个时期中国自贸区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

2014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两度提及上海自贸试验区,要求“建设好、管理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并开展若干新的试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鼓励上海“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加快在促进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等方面先试出首批管用、有效的成果”。

2014年底,国务院决定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20.72平方公里,除涵盖原有的28.78平方公里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还加上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

2015年4月,国务院在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同时,也批准了《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务院肯定了上海自贸试验区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所做的探索工作,要求上海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为国内第一个自贸区,上海自贸试验区自身要保持改革的先发优势,力争建设成为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季明等,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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