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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社会分工理论

时间:2022-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马克思的社会分工理论(一)社会分工与劳动分工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社会分工和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分工,虽有联系但却是有本质区别的两个概念。

三、马克思的社会分工理论

(一)社会分工与劳动分工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社会分工和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分工,虽有联系但却是有本质区别的两个概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区分了这两种分工:“单就劳动本身来说,可以把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大类,叫做一般的分工;把这些生产大类分为种和亚种,叫做特殊的分工;把工场内部的分工,叫做个别的分工。”[2]马克思把前两种分工称为“社会内部的分工”,后一种称为“工场内部的分工”,并认为它们“尽管有许多相似点和联系,但两者不仅有程度上的差别,而且有本质的差别”[3]。学术界一般把前者简称为“社会分工”,把后者简称为“劳动分工”。一般来说,只要有劳动过程存在,就必然有劳动分工,因而这种分工与劳动始终相伴随,即只要有人类劳动,就必然有劳动分工。社会分工则不同,它并不是在所有社会形态中都存在,它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并且对社会生活产生广泛的影响。马克思指出:“分工产生出密集、结合、协作、私人利益的对立或阶级利益的对立、竞争、资本积聚、垄断、股份公司。”[4]社会分工与经济形式、所有制关系、职业类别、阶级划分等,有着广泛的联系,因而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马克思认为:“分工随着文明一同发展。”[5]这里所说的分工,既包括社会分工,也包括劳动分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分工越来越细;反过来,愈加细致的分工更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只是进入阶级社会之后,社会分工从劳动分工中区别出来,日益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意义。它的产生和发展,完全是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的自发的运动过程,与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分工那种完全是人们自觉的行为很不相同。马克思指出:社会分工是“整个社会内部的自发的和自由的分工……而不是工厂内部的分工;不是个别生产部门中劳动的分离和结合,而是社会的、似乎未经个人参与而产生的这些生产部门本身的分工”。[6]

(二)社会分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社会分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生产进一步发展的积极的推进器,社会分工使不同种类的生产由不同的劳动者来承担,又使不同的劳动者互相协作,形成一个生产总体。这样就可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促进生产工具的专业化,从而节约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扩大劳动规模,产生比单个人或单个人之间的简单合作更大的生产力,从而也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前提。但是,由社会分工所促成的人们的共同活动本身并不是自愿的而是自发形成的,因而这种社会力量在各个个体看来往往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权力。分工经历了一个从自发的固定的到自觉的非固定的过程。

唯物史观认为,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劳动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双重网络中进行的。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从来就不是脱离人与人的关系的,正是分工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一方面使人们借助这种方式对自然的占有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则形成了人与人的关系——协作,因而分工是劳动的社会存在形式。不过,应该说明的是,分工本身虽是一种协作,但它是协作的最高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相对于较低级的表现形式而言,其最基本的特征是人的劳动的相对固定的专业划分,这正是分工范畴的深层含义。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结合的社会形式,分工本身也是一个具有相应结构和功能的大系统。社会分工就其内容来说包含两个方面:分工的客体方面(劳动分工)和分工的主体方面(劳动者分工)。劳动本身和劳动者划分状况这两者采取何种方式相互结合决定着社会分工的性质及其发展水平。在历史唯物论中,马克思、恩格斯在相关论述中所说的分工包括两大类:一是社会基本分工,包括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的分工、阶级分工以及城乡分工等;二是社会生产分工,包括生产部门之间的分工(一般分工)、生产过程的分工(特殊分工)和生产单位的内部分工(个别分工)等。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一般的理解是社会生产分工是社会基本分工形成、发展和变化的基础。

(三)社会分工的社会形态

马克思十分重视社会分工的历史作用,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成》等著作中进行了大量的阐释和研究。但目前理论界研究分工的现象大多数是从经济学角度讨论的,而忽视了作为社会历史观的一般现象的分工所具有的一般社会特征。如果撇开分工在历史形态上的不同特征,分析社会形态结构,可包括生产性分工和非生产性分工两种基本形态。

1.生产性分工

生产性分工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而自发形成或自觉组织的分工。其主要特征是以政治社会生产为基本形式,以一定的物质手段为联系中介,通过物质传递和能量转换进行生产分工和协作,最后实现社会生产效率的普遍提高。生产性分工通过地域的设定、工具的分类以及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把人类的生产活动联结成社会性的行为。这种分工都是具有实物的表征,相对于社会关系为内容的非生产性分工来说,这是一种有形分工。

发达而完善的生产性分工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是一种社会联系的方式,它使人们在一定的生产目的下,达到劳动者之间、劳动者和生产资料之间最完善的结合。无论是内部分工还是外部分工都将促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所以说:“增加劳动生产力的首要办法是更细的分工。”同时,落后的不合理的生产性分工必然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当旧的分工模式不能适应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的变化时,就会妨碍生产力各要素之间的充分结合,从而造成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的浪费,束缚生产力的发展。

2.非生产性分工

社会分工的第二种形态是非生产性分工,它是以社会关系为主要内容,以人的社会角色的规定为表现形式的非生产领域的分工。

非生产性分工是依靠法律、制度、习俗、惯例等约束机制而加以规定的分工。它不是借助于地域、工具等具体的物质形式来实现,而是通过观念形态加以规定。因此,相对于生产性分工来说,非生产性分工是一种无形分工。所谓非生产性分工并不是与生产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分工,相反,它是在生产性分工的基础上,由生产性分工衍生出的一种社会现象。非生产性分工是关于社会关系的分工。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间有着多种复杂的关系,包括法律规范产生的关系、道德规范所产生的关系、传统习俗所产生的关系以及情感所产生的关系等等。由于这些关系受社会经济关系的支配、制约,因此非生产性分工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决定于生产性分工。

非生产性分工对调整和规定人们之间的关系有重要意义:(1)非生产性分工调整和规定人与人之间的纵向隶属关系。每一个人都处于一定的社会位置,是纵向联系的一个环节。对上是服从或依赖,对下是支配与约束。纵向隶属关系包括行政隶属关系、经济隶属关系、人身隶属关系和约定隶属关系等。行政隶属关系通过不同的职务、职称、级别、待遇标准等手段把人分成若干层次或等级。一般来说,行政隶属关系是非生产性分工中较为严格的一种形式。经济隶属关系指通过财产作为纽带的纵向关系,主要指由物质派生出来的关系,如股东与工厂、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等。人身隶属关系在分工意义上来说是指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等。所谓约定隶属关系包括法律、习俗等所规定的关系,也包括信念和情感支配下由某种系列行为所产生的关系,如师生关系、社会长幼尊卑关系、偶像与崇拜者之间的关系等等。总的来说,这些关系虽然形式各异,但实质上都具有纵向隶属性质。(2)调整和规定人与人之间的横向平等关系。除纵向隶属关系之外,人们之间还由此派生出不同的职业心理特征和社会行为模式,人们相互之间彼此区分开来,形成不同的职业群体。这些群体之间以及个体之间基本上是一种横向平等关系。此外,性别关系也具有非生产性分工的性质。男女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历史上经历了从纵向隶属关系向横向平等关系的转变。强调指出,男女各自的思想特征和行为特征并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通过生产性分工和非生产性分工的反复影响而逐步形成的。

考察任何一个具体的分工形式,都可以发现每一种具体分工都是生产性分工和非生产性分工的统一。例如农业和工业的分工,首先是农业生产和工业生产的分开,但同时又产生出分离开来的农民身份和工人身份,进而又出现农民思想意识和无产阶级思想的分离。所以,分工总是表现为两种形态并存。

生产性分工可以创造出新的生产力,而非生产性分工则可以形成新的生产关系。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者和生产者之间是一种社会主义类型的生产性分工,这种分工决定了他们之间处于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私营企业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在私营企业内,企业主具有绝对的生产决策权和人事处分权,这种不平等的生产性分工导致不平等的非生产性分工,决定了企业主与工人之间是一种纵向经济隶属关系,出现了生产关系的新变化。

社会分工是联系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纽带。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了生产性分工的变化,随着生产性分工的变化,依附于生产性分工的非生产性分工也随之发生变化,最后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同样,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也是通过两种分工形态来实现的。一种先进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一般是通过更加完善合理的分工来实现。所以说,分工又具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双重内容,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连接点。

从上述对社会分工理论的梳理中不难看出,社会分工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在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的自发的运动过程。它是社会秩序的依靠,只有社会实行了正常的分工,社会状况才会稳定,才能确保社会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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