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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的地位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社会分工问题的研究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首要环节。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的形成是和唯物史观的创立相联系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引入了社会分工范畴,才有了科学的唯物史观的创立,而唯物史观的创立又使社会分工问题形成为完整、科学的理论。马克思的分工范畴在历史唯物主义形成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社会分工问题的研究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首要环节。这一研究为马克思走出异化劳动理论的迷宫,形成新的历史观找到了新的出发点。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的形成是和唯物史观的创立相联系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引入了社会分工范畴,才有了科学的唯物史观的创立,而唯物史观的创立又使社会分工问题形成为完整、科学的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从科学的实践观点出发,结合社会分工发展历程,具体分析了社会分工及其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作用,运用大量篇幅来说明“分工是迄今为止历史的主要力量之一”[82]。在《形态》第一章第四手稿的最后一部分,马克思、恩格斯还在对国家和法同所有制的关系探讨过程中,实际研究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辩证关系,他还特别列出了分工对科学的影响。[83]马克思以分工为线索,考察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揭示了分工与生产力的发展、分工与私有制的产生、分工与阶级和国家的产生的关系,从而完整地论述了社会分工在生产力、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构成的社会结构中的作用。直到恩格斯的晚年,他还在一封信中提到,从分工的观点最容易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问题。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一生的理论著述中,他们都十分重视分工理论对于整个唯物史观的作用,这可以分为两部分展开论述。

一、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与唯物史观的形成

马克思的分工范畴在历史唯物主义形成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马克思在写作《手稿》时,分工问题开始引起马克思的兴趣,在研究了亚当·斯密、萨伊等人的学说后阐述了分工的本质、作用的初步见解,但还未将分工理论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而在《形态》中,马克思在研究劳动的过程中把握了分工,在对分工的研究中发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进而发现了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等范畴,从而建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体系。

1.从分工范畴出发解决异化劳动理论的困境

异化劳动理论的局限,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过程中首先面临的理论困境,而分工范畴的引入才使这个问题得以解决。

在历史唯物主义创立过程中,马克思研究分工问题绝不是偶然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总结他们对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研究成果时曾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真理和正义的认识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该在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84]这段话表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主要是在对经济学的研究过程中实现的。马克思于1843年在巴黎阅读了大量的政治经济学材料,试图从政治经济学中去获得揭示“市民社会”秘密的钥匙。1844年马克思写的《手稿》在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以资本主义的经济事实为根据,批判地改造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异化观,系统地论述了异化劳动理论。通过异化劳动理论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分析,接触到了人类社会生活和社会历史的真正基础,这是历史唯物主义形成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步骤。

异化劳动是《手稿》中的基本概念。《手稿》对经济问题的探讨和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改造,加深了马克思对社会关系的辩证理解,并初步把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结合起来,从而在一系列社会历史问题上提出了接近唯物史观的理论观点。古典经济学提出了劳动价值论,肯定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可是又认为私有财产万古不变,永远如此,全然不去研究它的根源。他们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但是没有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所以也就没有给我们提供一把理解劳动和资本分离、资本和土地分离的根源的钥匙,只是把资本家的利益当作最后的根据。这实际上等于把应当证明的东西当作前提。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止思考的地方,马克思开始了自己的批判研究,提出了引起政治经济学革命变革的异化劳动理论。

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是从分析资本主义异化劳动开始的。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人通过异化劳动不仅生产出他同作为异己、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生产出其他人同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生产出他同他人的关系。异化劳动使人性异化为物性,人性被压抑、人的精神被扭曲,造成人的畸形发展,因此人性必须恢复,人性要解放。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的分析,从人与物的关系中,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看到了阶级的对立,并指出“经济的异化是现实生活的异化”[85]。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86]。马克思把异化劳动看作是一种社会关系,论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揭露了劳动者与剥削者的阶级对抗关系,揭示了人和社会的基础在于劳动,把劳动规定为人的本质。

马克思在探究异化劳动时特别分析了异化劳动同私有制的关系,强调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本质和根源。他认为,异化劳动使“人不仅生产出他对作为异己的、敌对的力量的生产对象和生产行为的关系,而且还生产出他人对他的生产和他的产品的关系,以及他对这些他人的关系。”异化劳动“生产出不生产的人对生产和产品的支配”。异化劳动还“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劳动的主人起个什么别的名字)对这个劳动的关系。”[87]由此可见,异化劳动生产出一个异己对象的关系,生产出社会关系,生产出一个异己的阶级和私有财产。但是,马克思并不否认私有财产对异化劳动存在的意义,指出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又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即一方面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私有财产又是使劳动借以异化的手段。换言之,之所以有资本家,是因为有异化劳动,反之,要使异化劳动成为现实,也必须生产出资本家阶级。可是,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马克思并不认为私有财产和资本家的存在是从来就有的,而是把它看作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现象,是人生产出来的。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从国民经济学得到作为私有财产运动之结果的外化劳动(外化的生命)这一概念。但是,对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类理智迷误的原因,而是人类理智迷误的结果一样。”[88]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这一问题的论证方法虽然有费尔巴哈的影响,但是他却沿着自己独创的道路把私有财产比作宗教的神,把这些支配人的力量放在一起,说明自身的异化劳动只能造就一个异化的对象,这个对象再来统治自己。这样一来,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视为当然的前提的私有财产,通过异化劳动理论的分析就得到了清晰的说明。

异化劳动还导致了马克思对阶级斗争的理解。异化劳动必须“生产出不生产的人对生产和产品的支配”,“生产出资本家……对这个劳动的关系”[89],“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必然归结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关系”。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必然导致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马克思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与资本家之间的阶级对立,提出了无产阶级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基本阶级力量,得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暂时性和克服异化劳动、消灭私有制的科学结论。“社会从私有财产等等解放出来、从奴役制解放出来,是通过工人解放这种政治形式来表现的,这并不是因为这里涉及的仅仅是工人的解放,而是因为工人的解放还包含普遍的人的解放。”[90]异化劳动包含了丰富的唯物史观思想,为唯物史观的创立作了理论准备,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唯物史观创立的起点。

《手稿》的理论成就在于:首先,马克思以异化劳动理论为基础,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异化劳动的解剖,实际上开始接触到了社会历史的本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和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阶级斗争的理论等许多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问题,使之对“历史之谜”的探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的研究,提出了关于消灭私有制和扬弃异化是共产主义实现的必要前提的观点。关于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关于工人阶级解放和全人类解放等思想,使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的探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其次,通过对异化劳动的研究,马克思探讨了实践的内容和特征,提出了关于实践在认识中的作用,关于认识主体和客体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关于人的感觉器官、感觉和思维的形成、发展和作用等原理,使之对“认识之谜”的探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最重要的是,马克思找到了批判黑格尔辩证法的关键所在——生产劳动。由此出发,马克思揭示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唯心主义的实质,又肯定了它的合理成分,开始了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唯物主义总体改造。由此可见,《手稿》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唯物史观形成中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

当然,如果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参照物,那么,我们应该看到,马克思《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理论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缺陷:第一,作为出发点的人的本质,即“自由自觉的活动”,仍然带有抽象的、理想化的性质。虽然就其实际思想内容来说,异化劳动理论在许多方面已经超出了费尔巴哈而接近于后来成熟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但作为说明历史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却没有完全摆脱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复归的旧模式。尽管赋予了人的类本质以劳动的内涵,但是异化劳动理论本身还是以人的一种理想状态作为自己的理论出发点的,本质上仍未脱离伦理人本主义的范围,抽象的东西仍然是其理论的主体。异化劳动理论把人类的历史理解为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及其扬弃的过程,并把人类的解放理解为异化的消除、人向自己的类本质的复归。这与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说明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显然存在重大差别。第二,异化劳动理论将私有制社会的基本矛盾理解为理想劳动和异化劳动的矛盾,还没有深入到私有制社会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矛盾的层次,这说明它对社会结构的分析依然是不正确的。第三,就其与旧哲学的关系来说,马克思对自己正在探索中的世界观和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区别是明确的。对费尔巴哈也有所批评和保留,但还没有意识到同费尔巴哈哲学的根本分歧,以至于认为,费尔巴哈的发现为自己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打下真正的基础”,“给社会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91],因此,《手稿》既是马克思新世界观的富有成果的探索,又不是这种探索的完成。造成以上三点理论缺点的根本原因是马克思此时还没有彻底摆脱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影响。到此时为止,马克思还没有获得足够的政治经济学知识,因此,他还不可能在思想上厘定一个理解社会历史的新的方法。这也说明,《手稿》只是马克思新世界观体系的发源地,而不是一部已经形成新世界观体系的著作。从《手稿》到《神圣家族》是马克思形成唯物史观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这个时期马克思转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成果,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唯物史观诞生的前夜。

分工范畴的发现,使马克思克服了异化劳动理论的局限,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奠定了新的出发点。既然异化劳动根源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历史性的分工,那么异化的克服也将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这样,异化劳动的产生和克服就不再是单纯人性的呼声,异化劳动也不再是一个伦理学的范畴,而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首先,马克思此时研究的人已不是虚幻的人,而是现实的人。这一点至关重要,它是创立唯物史观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只有从此出发,才能建立起唯物史观。其次,马克思把历史理解为人的劳动与分工的发展史,并从劳动与分工中找到了社会史的钥匙,克服了把社会历史归结为人的本质及其复归的历史缺陷。最后,有助于马克思跳出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循环论证的圈子,能在更为广阔的社会历史领域内经验地、具体地和历史地考察社会历史和社会关系,进而解剖市民社会。

对社会分工问题的研究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重要环节,它为马克思走出异化劳动理论的迷宫、形成新的历史观找到了最佳的逻辑起点。用异化劳动理论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无疑是马克思思想进程的一次重大飞跃。然而异化劳动理论用人的本质的异化与复归来解释社会的发展进程,反映出马克思对人的本质、对劳动乃至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解释仍然没有摆脱旧哲学的影响。这就决定了异化劳动理论只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思想历程中的一个环节,尽管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仅仅借助于这一理论,还不足以弄清劳动、私有制和市民社会彼此之间的内在联系,相反,它却可能使人在深入揭示异化劳动根源时误入歧途,陷入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循环论证。正是在研究社会分工问题时,马克思逐渐发现,“分工使劳动者越来越片面化和从属化”,“一方面,随着这种分工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资本的积累,劳动者日益完全依赖于劳动”。从而,马克思开始寻找异化劳动的根源,并在《形态》中正确地认识到社会分工是异化劳动的根源,进而克服了异化劳动理论的局限,找到了深入研究的突破口。冯景源提出,《形态》着重考查了分工及造成的异化对历史发展的意义。“马克思认为由于生产效率的提高,需要的增长以及人口的增殖才引起分工的产生,进而论证了分工包含着一系列矛盾,论证了分工产生异化……有了分工有了私有制和异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就在分工私有制异化的关系中论证人类历史的发展……这就是说在分工成为自发力量的条件下,劳动只能在私有制和异化的形式中进行,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论证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意识形态等的存在和发展。”[92]

分工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从这一点出发,马克思开始在现实的意义上理解人,把人类历史理解为劳动发展史。凭借社会分工来认识生产劳动的本质,马克思进一步认清了生产活动的两个方面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容和实质,加深了对物质生产活动的哲学理解。通过考察各民族之间和同一民族内部分工在各个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具体情况,马克思深入揭示了分工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的中介地位,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最终创立了唯物史观。[93]

2.从分工出发确立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前提

马克思在《手稿》中虽然认识到分工的重要性,认为分工是人类活动力量的明显表现,但是这一问题没有完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在《形态》中,分工问题得到了充分的论证。通过分工对生产活动本质的揭示,使马克思找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前提和社会历史的基础,加深了对物质生产活动的认识,从而对唯物史观的创立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马克思首先明确了作为唯物史观前提的是现实的个人。“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像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94]马克思认为,为了用经验的方法来观察这些个人:第一,必须考察他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状况;第二,必须考察和这种生产力状况相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三,必须考察在上述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人们的生活过程。从这里产生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这个方法就是把人们之间的物质生产关系当作基本的、决定性的关系,同时又把生产关系归纳为生产力的状况,进而研究生产关系如何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改变形式。这样,马克思、恩格斯从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分工入手,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阐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以及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展示了历史唯物主义清晰、严谨、整体的理论形态。[95]

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分工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发现生产活动有两个基本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他们看来,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样,生产活动“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96]。而分工首先就意味着把劳动材料、生产工具和劳动条件分配在不同的生产部门和个人手中,其实质就是人们的生产方式。它反映着生产过程中人们的共同活动方式,反映着社会劳动总体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组合形式和劳动者运用生产工具的能力,反映着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说:“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97]另外,由于交换,它所包含的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就规定了人与人的劳动活动方式和交换活动方式,不同的交换活动方式和劳动活动方式形成不同的所有制形式,而不同的所有制形式既决定产品的分配方式,又决定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所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98]这里,他们通过分工已经揭示出生产关系的具体内容,从而为历史唯物主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社会历史是由人类的生产活动创造的,它的现实基础就存在于生产活动中,也可以说,社会历史的现实基础也就是生产活动的现实基础,而生产活动的现实基础实质上也就是生产活动的本质。因此,要揭示社会历史的现实基础,就必须首先揭示生产活动的本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生产活动的革命的意义。

3.从分工出发建构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全部所谓世界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历史,而分工又是劳动的重要环节,马克思正是通过对分工的研究,发现了异化劳动的根源,促使他从异化劳动理论向唯物史观的过渡,并为创立和深化唯物史观作了理论准备。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就是马克思不断揭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运动规律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不断肃清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走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历史观,它根本不同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历史观。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去说明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是用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异化及复归去说明历史的发展;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人是社会的产物,而不是抽象孤立的自然存在物,把人与人联系起来的是物质的经济关系,而不是纯粹的感情;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无产阶级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才能彻底解放自己,而不是通过什么人性解放,人的本质重新占有去解放自己。

从分工出发,马克思确立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关系等唯物史观基本前提。巴加图利亚认为:“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最末尾,马克思注意到了分工问题,正是劳动,生产的中心作用,决定性作用的结果之一,马克思似乎预感到了正是这方面对历史和社会规律性的进一步探索将会获得特别重大的成果,他指出考察分工和交换是很有意思的……过一年半之后,分工的理论就在《形态》中作了阐述,很可能这属于后面的研究范围了,正是经过对分工的分析,马克思在制定唯物主义历史观方面就迈出了下一步,而且是有决定意义的一步,这一步在《形态》中实现了。”[99]

分工是贯穿于唯物史观的基本结论中的一条重要线索。我们统观《德意志意识形态》全书的内容,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分工的论述与他们所得出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结论联系起来思考,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马克思通过部落所有制、奴隶占有制和封建等级制这三种分工形式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三个基本观点:其一,任何历史阶段的社会分工都是该历史阶段中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其二,分工的不同形式制约着所有制的不同形式。其三,“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100]这三个基本观点联系起来看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分工形式,一定的分工形式决定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方式,而由此产生了人们在一定社会中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这就是说,分工的具体形式反映着一定历史阶段中人们的社会存在。这就首先为唯物史观的创立找准了方向。同时,处于一定分工形式中的人,必然要产生与这种分工形式相适应的意识,人们的思想意识总是受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分工的具体形式和由此所决定的交往形式的制约,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得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01],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科学结论。

第二,马克思从分工出发说明了私有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分工形式的考察和研究,认为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分工的发展,必然要产生私有制。这种说明的具体逻辑是:首先,“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因为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关于这种力量的起源和发展趋向,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因而他们不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地,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依赖于人们的意志和行为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102]进而,在私有制社会中,由于“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103],因此,社会上就形成了各个不同的阶级,并且“其中一个阶级统治着其他阶级”。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就组成了国家这种虚幻的共同体,而把统治阶级的利益说成是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并通过这种虚幻的共同体来约束人们的行动,使国家似乎成为超然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就说明了分工—私有制—阶级—国家是社会领域中的连锁反应,私有制、阶级、国家是社会分工产生的必然结果,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关于阶级、国家的学说。

第三,马克思沿着分工发展的历史顺序分析了历史上最广泛的分工——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分工。他们指出,当社会分工发展到资本主义大工业阶段时,分工已从生产力发展的标志、结果走向了生产力发展的反面。马克思、恩格斯说:“对于这些生产力来说,私有制成了它们发展的桎梏,正如行会成为工场手工业的桎梏和小规模的乡村生产成为日益发展的手工业的桎梏一样。”[104]在资本主义大工业的生产条件下,由大工业分工所产生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已成为社会化生产发展的障碍,并且大工业生产也创造了扬弃自己的条件——高度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和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的阶级地位决定了无产阶级必然通过与资产阶级的激烈斗争,消灭分工、消灭私有制,走向共产主义。

总之,马克思在《形态》中用分工范畴取代了异化劳动理论,分工范畴直接充当了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的核心概念。马克思以人们参与分工的意愿性为标准区分了两类分工:“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也就是说,只要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压迫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105]“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对于个人的意愿来说,这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也就是“异化”。“异化”是随着生产力发展而必然出现的一种历史现象,它必将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及“普遍交往”“世界交往”的建立而被消灭。“异化”的扬弃就是共产主义的实现,“现有的前提”产生的“现实运动”[106],从而揭示了实现共产主义是历史的必然。[107]显然,《形态》中对于分工与生产力,分工与社会关系的说明,消除了《手稿》中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的残余影响,达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这三个结论说明分工是贯穿于唯物史观的基本结论中的一条重要线索。[108]

二、马克思社会分工理论与唯物史观诸原理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分工思想是社会分工理论发展史上重要的一章。尽管涂尔干有专著讨论社会分工问题,但其社会分工论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分工论,因为他并未揭示社会分工的真正起源,也不了解社会分工进步的真正动因,更没有揭示出社会分工与其他社会关系的真实关系,所以他也不能科学地说明社会分工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从柏拉图到亚当·斯密再到涂尔干对社会分工的不断探索,为人类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留下了宝贵的思想资源。但真正解开社会分工之谜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在前人终止的地方开始了开创性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对分工问题的研究,才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秘密与内在矛盾,完成了其对现行资本主义的社会批判,并预测了未来社会的发展图景,从而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分工理论。

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分工论实现了分工理论史上的重大变革:马克思、恩格斯以社会分工为中介,构建了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为核心内容的唯物史观,阐明了社会分工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分工是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关系的联结纽带,它兼有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双重属性,也即分工的劳动方面的属性和社会关系方面的属性,这构成了社会分工本身的内在矛盾。

在分工的性质问题上,学界一直争论颇多,有认为分工是生产力范畴,也有认为分工属生产关系范畴,还有人将两种说法加以折中,认为分工既属生产力范畴又属生产关系范畴。苏联学术界曾有一种较一致的看法,认为分工是“生产力的形式”,但也有人认为“分工是反映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辩证法的复杂范畴”,以上种种说法,都未将分工作为一个独立的理论范畴加以认识。事实上,把分工看作是生产力的要素的观点是不恰当的,即使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也只是认为分工是生产的“基本形式”,而没有把分工等同于生产力本身,列宁也把分工看作是生产形式,是劳动的社会化过程。分工也不是生产力的要素,而是生产力诸要素的组合因素,分工只是把生产力的各个要素组合起来的方式。把分工看作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也是有失偏颇的,因为分工是生产关系赖以形成的原因,分工制约着生产关系。在马克思那里,分工与私有制的关系是活动和活动的产品的关系。至于认为分工既具有生产力的性质又具有生产关系的性质,虽然较以上两种说法全面,但仍是在固有的思维里兜圈子,不能给分工范畴的外延与内涵以明确的界定。事实上,分工既不属生产力也不属生产关系,而是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联结起来的纽带。“可见,分工虽然同生产力相联结,具有生产力的属性,但它并不纯粹是生产力。分工也同生产关系相联结,并构成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决定着它的主要特征。”[109]把分工简单的归结为生产力或生产关系都是片面的。从微观上看,分工是社会劳动和生产的具体形式,从宏观上看,分工就是人类劳动方式与生产方式。所以,研究分工问题,不仅对于考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等基础理论问题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考察一切社会结构和社会现象都有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

分工从本质上来说是社会生产的基本组织形式,分工是劳动的划分方式。分工既不属生产力也不属生产关系范畴,而是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联结起来的纽带。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分工是生产力与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之间矛盾运动的中介,也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矛盾运动的中介。其他的社会分工理论都非常重视分工与生产力的关系,马克思的突出贡献在于他不仅说明了分工与生产力的关系,而且进一步揭示了分工与生产关系以及其他的社会关系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分工与私有制的关系。以此为基础,马克思论证了分工对阶级和国家以及对各种意识形式的制约作用,至此,马克思从社会分工入手对社会基本矛盾、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等问题作了系统而深入的论述,从而完成了科学唯物史观的创立,阐明了社会分工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

1.社会分工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中的中介作用

社会分工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中的中介作用,表现在生产力决定着社会分工的产生与发展,社会分工制约着生产关系两个方面。

(1)社会生产力对社会分工的决定作用

在《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从分工的产生和发展考察了生产力对分工的决定作用。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一个民族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110]

首先,分工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人类历史上最初的分工是自然形成的分工,在原始社会里人们不得不共同劳动,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形成’分工。”[111]即简单的自然分工,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还不是“真实的分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出现了剩余产品,这才有了一部分人从社会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中脱离出来从事脑力劳动的可能。

其次,分工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分工是在原始社会后期出现的。马克思说:“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112]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分工也细分为农业与畜牧业、手工业与农业、商业与手工业。

再次,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了社会分工的发展水平。马克思说:“劳动的组织和划分视其所拥有的工具而各有不同。手推磨所决定的分工不同于蒸汽磨所决定的分工。”[113]马克思、恩格斯在《形态》中,提到了几种不同发展水平的分工。第一种是存在于部落所有制阶段的社会分工,这里的“部落所有制”即原始社会的所有制形式。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马克思、恩格斯说:“在这个阶段,分工还很不发达,仅限于家庭中现有的自然形成的分工的进一步扩大。”[114]而第二种是存在于从原始公社所有制的解体到奴隶所有制的形成时期的社会分工。这一阶段的社会分工已经普遍化,分工已经比较发达,部落与部落之间、城市之间的分工已获得相当的发展,城乡之间、工业和贸易之间的对立已经产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的对抗。这种社会分工毫无疑问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第三种水平的社会分工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阶段的社会分工。处于这一阶段的分工,由于封建社会狭隘的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还没有出现专业化分工。“在农业中,分工因土地的小块耕作而受到阻碍……在工业中,各业手工业内部根本没有实行分工,而各业手工业之间的分工也是非常少的。”[115]在封建制度繁荣时代,分工不太发达,“但是除了在乡村里有王公、贵族、僧侣和农民的划分,在城市里有师傅、帮工、学徒以及后来的平民短工的划分之外,就再没有什么大的分工了。”[116]第四种水平的分工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这种水平的分工是与生产力的充分发展相适应的。这一阶段上,以城市之间手工业分工为起点,然后经过了工场手工业,最后经过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实现了最广泛的社会分工。专业化分工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了复杂的分工体系,并把分工扩展到世界范围,出现了国际分工。而在未来理想社会条件下的社会分工,由于生产力已经高度发达,片面、虚假的社会关系也不复存在,分工将达到历史水平的最理想状态。

生产力对分工的决定作用不仅表现在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形态中,同时也表现在生产力各要素对分工的作用上。第一,以生产工具为主体的劳动资料的类型及其特点对分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劳动的组织和划分视其所拥有的工具而各有不同。手推磨所决定的分工不同于蒸汽磨所决定的分工。”[117]每一个时代劳动的组成和划分,实际上都是围绕生产工具的发展、变化而展开的,都是生产工具发展的产物。在生产工具原始粗陋和劳动者智力普遍低下的基础上,不可能产生高度精密的社会分工。并且劳动工具和社会分工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说:“生产工具的积聚和分工是彼此不可分割的……工具积聚发展了,分工也随之发展,并且反过来也一样。正因为这样,机械方面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使分工加剧,而每一次分工的加剧也同样引起机械方面的新发明。”[118]第二,劳动对象和自然经济条件的差异,是形成生产部门和地域分工的客观基础。很明显,不同的劳动对象会形成不同的劳动部门,而不同的自然经济条件提供的特定的劳动对象会造成不同地区的地域经济分工以及由此形成的地域经济结构,由自然条件决定的地域分工,是每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经济的现实出发点。第三,分工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分工,因而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知识水平,直接影响到分工的实现。

总之,分工是与生产力紧密联系的一个范畴,分工发展的程度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分工的发展水平和特点,因而,分工的发展水平和特点又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分工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认识到这一点,才能充分重视分工对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发展分工来促进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社会分工制约着生产关系

社会分工制约着生产关系的内容,在前文已有论述。

另外,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也需要分工来加以说明。一方面,社会分工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中介:正是由生产力的水平所决定的社会分工,使社会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发生了一定的关系,形成了社会的基本的经济结构;正是社会成员在不同的社会生产中的社会分工,才使人与人之间结成了一定生产关系,形成社会劳动组织结构,形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具体说来,之所以说分工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中介,是因为生产力的水平是社会分工的直接依据,生产力决定分工,而分工又是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形成的基础,这在上文已有清楚的表述。而分工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的中介作用,则可从以下两方面来说明:当社会分工所体现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时,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这里,主要是看社会分工关系的合理与否,所谓社会分工关系的合理,是指劳动者的能力与生产工具的水平相适宜,能够操纵、控制和使用这种生产工具,劳动者的工作能够发展他的智力与技能,因而是他愿意从事的工作。劳动者工作的成果适合社会的需要,能为社会提供使用价值。如果劳动者能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就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当社会分工关系不合理时,社会分工所体现的生产关系则会束缚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所谓分工关系不合理,是指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不能与生产资料的水平相适应,他不能自如地使用生产资料,劳动者所承担的工作是违背劳动者的意愿,不能使其才能得到发展与体现。劳动者工作的成果与社会的需求脱节,在劳动过程中,由于分工职责不明确,劳动过程不能结合成有机的整体等,这样的分工所体现的生产关系当然只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2.社会分工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中的中介作用

经济基础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上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与设施。上层建筑包括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一旦形成,它就不仅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而且成为社会活动的一个独立部门,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和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律。对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这种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关系,只有从分工的观点才能加以理解。

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分工也有着重要的中介作用,这主要表现在分工对整个社会关系的制约性。分工对社会关系的制约性,首先表现在它同社会的物质关系即生产关系直接相联结,决定着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这一点前面已有论述。另外,分工对社会思想关系也有制约作用,是社会思想关系的现实基础。

社会的思想关系是指上层建筑方面的社会关系,其发展也是以分工的发展为前提的。因为上层建筑的发展需要两个关键性的条件,其一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剩余的社会财富,其二是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离,这两个条件的形成都是与分工的发展分不开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的分工从自然分工发展为自发的分工,而这一分工的出现又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社会剩余产品日益增多,从而使一部分人专门从事管理和思想文化活动成为可能。马克思、恩格斯说:“有一点是清楚的:当人的劳动生产率还非常低,除了必要生活资料只能提供很少的剩余的时候,生产力的提高、交往的扩大、国家和法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事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119]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精神劳动不可避免地从社会物质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当分工发展到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分工才成为真正的分工,因为“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现实地想像: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像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像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120]也就是说,观念上层建筑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分工的结果。

观念上层建筑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分工发展的结果,政治上层建筑也不例外。正是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工,才有了人类繁荣昌盛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且,现存的上层建筑的各种形式,例如国家和各种政治法律制度、设施以及与此相应的各种意识形态,都是历史地形成的,虽然其产生都根源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它们的产生与发展都受分工发展的制约,是分工渗入社会思想政治文化生活的必然结果。恩格斯指出:“社会产生它不能缺少的某些共同职能。被指定执行这种职能的人,形成社会内部分工的一个新部门。这样,他们也获得了同授权给他们的人相对立的特殊利益,他们同这些人相对立而独立起来,于是就出现了国家。”[121]可见,国家是适应社会的需要而形成的社会内部分工的一个新部门。社会的政治法律制度也遵循着分工的规律而起源于社会物质生活的需要。分工构成了人们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结的社会关系,为了维护这种关系,就需要某些为大家承认也对大家都有约束力的共同原则。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随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日益尖锐化,这些原则就演化为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并使立法和司法成为一种新的独立的社会部门,于是围绕着立法与司法就独立出以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等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道德也受社会分工的制约,道德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人类在社会生产中结成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因而就需要调节社会关系的道德。道德关系也是与社会分工的发展相联系的,在原始自然分工基础上,形成的是人类基本的道德原则,例如整体利益原则、平等互助原则和正义原则等。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道德关系才获得日益复杂的内容和特点。在自发分工的基础上,社会中的人们被划分为不同的社会集团和阶级,这些阶级和集团有不同的社会地位、利益要求,因而也就形成了各自所特有的调节其本身机器与外部的社会关系的道德准则,由此社会又产生出新的社会分工,形成了专门从事职业道德家、社会伦理学家的知识分子。

同样,其他各种社会意识形态如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也都是根据社会生活的发展而产生的特殊的分工部门。正如马克思所言:“分工除了侵入经济领域,还会侵入社会其他一切领域,并且到处为专业化、专门化的发展和人的分解打下基础。”[122]分工侵入经济领域,造成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即社会物质关系;分工侵入政治领域和精神生产领域,则造成上层建筑方面的各种关系,造成各种意识形态之间的划分。这样,社会思想关系的各种形式的产生与发展都受着分工的制约,并且像社会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各种分工部门一样,各形式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结,他们既然都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的需要,那么就必然在根本上受着物质生活的制约,并给予物质生活以反作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作用与反作用,以及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正如恩格斯所言,“基本上也已经回答了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本身的问题。从分工的观点来看问题最容易理解。”[123]

社会分工对于包括上层建筑在内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与制约,可以说,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和社会分工的基础之上的。同时,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也需要通过社会分工来说明:上层建筑的主要方面即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及不同层次的社会职能部门,是按照社会分工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而这种分工是否合理,对于它能否正确处理这个国家的事务,维护这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是至关重要的。而国家的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又是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上层建筑是否具有良好的功能,一方面看它的各个部门与部门内部的结构组织是否合理,具有既互相协作又互相制约的作用,从而具备较高的办事效率;另一方面,要看上层建筑各方面的分工是否合理,无论是从事立法、行政、司法的社会公共事务还是从事哲学、文化、艺术等行业的工作,都需要有较为负责的工作能力,否则,只会出现“外行领导内行”,使上层建筑不能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

分工还造成了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社会分工除了提供上层建筑各部门发展的基础外,还造成了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首先,社会分工造成了国家机构的相对独立性。恩格斯指出:“社会产生它不能缺少的某些共同职能。被指定执行这种职能的人,形成社会内部分工的一个新部门。这样,他们也获得了同授权给他们的人相对立的特殊利益,他们同这些人相对立而独立起来,于是就出现了国家。”[124]国家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表现,国家的职能主要是实现阶级的统治,使它以社会的“共同利益”面貌出现。国家机构不仅因为分工而形成特殊利益,追求特殊的自我目标;而且,分工也使国家机构能够作为独立的力量,对社会经济生活发生影响。其次,社会分工造成了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能动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会形成对社会分工的极大的反作用。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社会物质关系——生产关系,还是社会思想关系——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都是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社会分工发展的结果,受分工发展的制约。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是,社会关系一旦形成,也将对社会分工的发展起巨大的反作用。分工在制约生产关系的同时,生产关系也反作用于分工,这突出地表现在分工的性质要从生产关系的性质得到说明。在阶级社会里,私有制和阶级对立制约着社会分工,在私有制的条件下,“因为分工不仅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125]占有生产资料的少数人,垄断了脑力劳动、享受及消费的优先地位,而丧失生产资料的广大劳动群众只能从事物质资料生产,从事体力劳动,被剥夺了从事脑力劳动以及享受与消费的基本权利,因此,这种社会分工具有明显的阶级对抗的性质。“在宗法制度、种姓制度、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下,整个社会的分工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的。这些规则是由哪个立法者确定的吗?不是。它们最初来自物质生产条件,只是过了很久以后才上升为法律。分工的这些不同形式正是这样才成为同样多的社会组织的基础。”[126]宗法制度、种姓制度、封建制度和行会制度下是社会分工,是历史上最保守、腐朽的分工制度,它使人们参与社会劳动的权利受先天的宿命力量的支配,压抑个性才能的发挥,阻碍了劳动力这个最有活力的要素的流动与发展。封建制的种姓和宗法式分工,建立在人依赖于土地以及人直接相互依赖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个基础也就土崩瓦解。总之,分工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之间存在着一种必然的联系,分工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中介,也制约着社会的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因而是整个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基础。

3.分工在唯物史观其他原理中的作用

马克思是辩证地看待分工问题的。尽管马克思从社会分工造成了人的片面发展的角度提出了“消灭分工”的论断,但是,马克思也认为,社会分工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杠杆。社会分工是以往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这不仅是因为分工是整个社会关系的基础,而且分工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杠杆。

首先,马克思肯定了社会分工在提高生产力和建设人类文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为分工是“大工业建立以前的最强有力的杠杆”[127],并且认为:“增加劳动生产力的首要方法是更细的分工,更全面地运用和经常地改进机器。”[128]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主要的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三个时代的更替也就是分工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的历史发展过程。蒙昧时代是人类刚刚从动物界分离的时候,所以还谈不上任何意义上的分工,随着氏族的出现,才开始了人类最初的分工,即原始的自然分工,“分工是纯粹自然产生的;它只存在于两性之间。”[129]这个阶段的人们只是为了自身的消费而生产,交换行为是极个别的和偶然的。到了野蛮时代的中期,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与畜牧业的分离,交换也成了经常性的现象。在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农业与手工业之间发生了进一步的分工。这样,人类就迈入了文明时代的门槛。文明时代巩固并加强了以前发生的各次分工,特别是加剧了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并使之巩固与加强。交换的扩大逐渐形成商业活动这一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分工,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分工的确立标志着原始的自然分工向自发分工的转变,“文明时代是社会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改变了先前的整个社会。”[130]可以认为,自发分工是迄今为止全部文明时代的基础。

其次,马克思认为分工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他们说:“有一点是清楚的:当人的劳动生产率还非常低,除了必要生活资料只能提供很少的剩余的时候,生产力的提高、交往的扩大、国家和法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事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131]没有分工的产生和发展,很难想像人类有今天如此璀璨的物质和精神文明。

伴随着人类文明从奴隶制时代的文明、封建时代的文明、资本主义时代的文明的依次更替,私有制、阶级压迫也逐渐发展并将人类推进日益深重的苦难中,这一切又都是以分工的发展为基础的。分工本身所包含的矛盾决定了它既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财富的进步力量,同时自发分工的异化劳动的本质又将人类的发展陷入深渊。以自发分工为基础的文明时代只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阶段,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自发的分工将走向消灭,人类也必将走向更高级的文明时代。而自发分工的消灭取决于两个条件,其一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其二是消灭私有制。总之,为了在将来消灭自发的分工,使人类进入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解除一切束缚人的社会关系,由此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注释】

[1]参见刘鲁红:《历史唯物主义形成的“标尺”——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范畴的分析》,来自《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第20页。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1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7页。

[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4页。

[6]参见刘鲁红:《历史唯物主义形成的“标尺”——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范畴的分析》,来自《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第22—23页。

[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8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1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2—83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2页。

[14]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1—102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4页。

[17]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分册,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25页。

[18]〔德〕弗里德里希·席勒:《审美教育书简》,冯至、范大灿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0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分册,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25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04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0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分册,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25页。

[24]参见王锐生:《论人的全面发展:历史与现实》,《马克思主义研究》2001年第6期。

[25]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0页。

[26]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94页。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273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43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275页。

[3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7页。

[3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8页。

[34]于光远:《所有制·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所有制》,《社会科学辑刊》1981年第3期,第40页。

[3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5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0页。

[3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3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8—89页。

[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2页。

[4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44页。

[42]参见扈中平:《人的全面发展——历史、现实与未来》,四川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61—67页。

[4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4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页。

[4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4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4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58页。

[4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5页。

[49]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页。

[50]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5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5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6页。

[5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2—83页。

[5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55]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60页。

[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1页。

[5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86页。

[5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9页。

[5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14页。

[6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95页。

[6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

[6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5页。

[6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3页。

[6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65]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6页。

[6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30页。

[6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0页。

[6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95页。

[6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6页。

[7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

[7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2页。

[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14页。

[7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0页。

[7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页。

[7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页。

[7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20页。

[77]转引自张志扬:《缺席的权利——阅读、演讲与交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52页。

[78]转引自俞吾金:《“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之我见》,《探索与争鸣》2002年第8期。

[79]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74页。

[8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460页。

[8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0页。

[82]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3页。

[8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5—78页。

[8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41页。

[8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2页。

[86]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3页。

[8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0—61页。

[8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1页。

[8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1页。

[90]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2页。

[9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6页。

[92]冯景源:《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5页。

[93]参见程倩春:《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与亚当·斯密》,《北方论丛》1993年第3期。

[94]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页。

[95]参见刘鲁红:《历史唯物主义形成的“标尺”——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范畴的分析》,来自《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第28页

[96]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

[97]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

[98]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2页。

[99]〔苏〕巴加图利亚:《马克思第一个伟大发现》,陆忍译,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5页。

[100]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

[10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

[10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86页。

[10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7页。

[104]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9页。

[10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10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6—87页。

[107]张溟久:《分工与马克思批判话语的变革》,《南京社会科学》1997年第10期。

[108]黎延年、宋文霞:《论分工在历史唯物主义创立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冀东学刊》1995年第3期。

[109]解战原:《论分工》,中国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会编:《历史唯物主义论丛》(第4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95—96页。

[1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页。

[1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2页。

[1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2页。

[1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1页。

[1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页。

[1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页。

[1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页。

[1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1页。

[1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6页。

[1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5页。

[1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2页。

[1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0—701页。

[1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92页。

[1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0页。

[1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0—701页。

[1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3页。

[1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3页。

[1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2页。

[1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74页。

[1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8页。

[1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74页。

[1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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