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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贸易的发展概况

时间:2022-06-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版权贸易的发展概况同实物贸易相比,知识产权贸易的产生要晚许多。在版权贸易中,版权的产生和发展,为版权贸易的萌芽和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物质前提,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这个时期,在版权贸易领域中,买断版权的贸易方式占据主导地位。

第三节 版权贸易的发展概况

同实物贸易相比,知识产权贸易的产生要晚许多。版权贸易作为知识产权贸易的一个组成部分,产生的时间自然也就比较晚。在版权贸易中,版权的产生和发展,为版权贸易的萌芽和发展提供了充分的物质前提,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有了版权的产生,才会有版权贸易的萌芽和发展。国内学者普遍认为,版权的产生和发展,是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和推广带来的。印刷术的发明使得对作品的复制变得非常容易,图书的生产成本迅速降低,进而进入商品的行列,并能为出版商带来利益。伴随着作品被大量地复制和传播,出版商慢慢意识到,仅靠自己的力量是无法控制自己的作品免遭侵权的,这就使得颁布法律给予出版商和作者以法律保护成为了必要。西方一些国家的版权保护产生并初步发展,催发了版权贸易的萌芽。

18世纪初产生了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法的雏形,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到了19世纪,导入了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版权概念,版权制度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版权贸易生存和发展所需的法律基础开始真正地建立起来。当时自由放任学派已经取代了重商主义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他们认为,一方面,在金本位制度下,贵金属的大量流入会导致本国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使国内的物价上升,导致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下降,反而会带来进口的增加。另一方面,贵金属的存储量并不代表一国的实际财富。一国真正的财富应该是该国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因此,财富的增减应通过劳务和商品的流动来实现。基于这种认识,各国都大力发展和扩大国际贸易,这也就为版权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国内、国际经济政策背景。1886年,《伯尔尼公约》的颁布,标志着版权贸易的真正形成。这个时期,在版权贸易领域中,买断版权的贸易方式占据主导地位。

《伯尔尼公约》的签订使得版权贸易率先在欧洲国家开展起来,1952年,《世界版权公约》的签订使版权贸易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更广泛、更繁荣的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为了保护本国的利益,对于国际贸易,特别是进口贸易,设定重重障碍和关税壁垒。为了克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阻碍,许多国家都纷纷调整了本国的出口策略,将发展的重心转向知识产权贸易,从而促进了版权贸易的高速发展和繁荣。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国际服务贸易额为700亿至900亿美元,到了80年代初,便增加到6 500亿美元,进入80年代后期,年增长率达17%。国际服务贸易额已从1970年的1 000亿美元增长至1990年的约10 000亿美元,相当于世界贸易总额的四分之一,其中以买卖版权为核心的国际版权贸易占据的比重不小。1998年初,欧盟信息监测局公布的数据表明,全球国际版权贸易收入估计达到1 100亿美元左右,已大大超过图书产品直接贸易的总收入,成为世界出版贸易活动的主流。

一、我国版权贸易发展历史

对中国而言,有据可查的最早的现代意义的版权贸易可追溯至19世纪末。1899年,南洋公学译书院院长张元济与著名翻译家严复经过多次协商,最后就出版严复翻译的《原富》达成协议,大体内容为:译书院以两千元买下《原富》译稿,同时,书出版后再按书价约二成付给严复版税,合同有效期20年。这是今天有据可查的中国最早的出版合同,也是中国最早的图书版权贸易合同。(6)1910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版权法——《大清著作权律》。1923年9月12日,我国代表在《国际禁止淫刊公约》上签字,这是我国加入的第一个国际出版公约。虽然有了相应的国内版权法,并也参加了国际出版公约,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该时期中国版权贸易寥寥无几。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到20世纪80年代初的30多年间,同样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进入了一个既无版权国内立法又未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时代。当然,在此期间,尽管我国与前苏联及东欧等“社会主义阵营”国家间存在“友好”使用作品的实践活动,但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版权贸易。随着1990年我国《著作权法》的正式颁布及1992年我国正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我国版权贸易企业终于获得了全面开展国际版权贸易的环境与法律依据,中国版权贸易才正式开始。(7)概括而言,我国的版权贸易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版权贸易的状况

考察我国版权贸易制度,应当追溯到该制度在我国的最初起源。这不但是因为“某些概念的研究之所以有它现在的形式,这几乎完全归功于历史,除了将它视为历史的产物外,我们便无法理解它”,同样重要的是,历史的影响还会为概念高度抽象以致僵化的逻辑方法清扫路径,为我们理解概念提供一个历史性的视角,它在照亮昔日的同时也照亮了今天和未来。版权贸易是改革开放之后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产物。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版权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经历了贸易规模从小到大,参与的出版单位等贸易主体从少到多、由弱变强的发展历程。尽管世界上最早的正式著作权法是1709年英格兰的《安娜法令》,但著作权的概念(与其他许多概念和发明一样)在中国出现得更早。在宋朝即有“禁擅镌”、“已中上司,不得复板”之版权法令。然而,中国的第一部正式著作权法出现于1910年,即清朝灭亡一年前的《大清著作权律》。《大清著作权律》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保护的成文法,尽管只是短暂适用,但其价值却十分巨大,它所显示的理念与我国传统的版权观念相比有着革命性的转变。此后的北洋军阀与国民党政府都制定了一些版权法规,但在当时经历着激烈变革的中国,版权问题并没有提到议事高度。我国版权贸易的实际操作却远远在法律诞生之前,即前文提到的1899年,南洋公学译书院院长张元济与著名翻译家严复就出版《原富》所达成的协议。

中国著作权人授权外国翻译出版的第一部作品,则为1924年欧根·狄特利希斯出版社在辜鸿铭的授权下出版的由施密茨翻译的德文版《中国人的精神》(《春秋大义》的另一译本)。(8)经由美国著名女作家赛珍珠的大力推荐,1935年林语堂的《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吾国与吾民》)在美国出版并为其带来了丰厚的版税收入。该书在美国获得了巨大成功,很快就登上了全美畅销书排行榜首,并在4个月内连续加印了4次,还售出了该书在欧洲的多种文字翻译权。(9)

1949年12月,中国国际书店在北京成立,业务是统一经营书刊进出口贸易及进口书刊国内发行工作。1953年5月25日,国际书店与英国劳伦斯出版公司签订协议书,委托其在英国出版《毛泽东选集》英文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首次合作出版。(10)1949年,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了先前的所有立法。1950年,《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出台,它包括了出版业的规章并加强了对版权的尊重,禁止未经授权复制、未经许可篡改或抄袭,在作品中要求加入作者的介绍及其出版物,也规定按照作品的性质、质量、印数和字数支付稿酬。中国的出版业是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来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更多、更完善的规章于1955年起草。但由于当时的反右派政治运动认为这样的法律旨在维护私人知识产权,助长资产阶级的名利欲望,起草正式著作权法的工作也不例外地于1957年中止。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些法律都被废止,版权保护从1978年开始,随着我国版权法治进程的日益加速,市场主体的发展日益成熟,我国版权贸易也逐渐实现市场化运作,我国版权微观市场呈现出了日渐活跃的新气象。

(二)我国版权贸易的初生: 1978—1992年

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加快,我国的出版业得到了新的发展契机,版权贸易才真正开展起来,版权市场化运作逐渐深化。自1978年开始,在我国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前的十余年时间里,我国图书出版界开始重新打开大门,欢迎国际出版界的重新进入,在实践中开始摸索各种合作路径,并在有限的制度空间下进行了多方面合作,其中就包括以版权贸易的形式展开的合作。不过这一阶段的中外合作主要表现形式为我国出版社的版权输出,一般多由中国出版社提供图书内容(照片、文字等),外国出版公司负责在海外的发行。较有影响的此类项目包括大型画册《中国》(英、法、意、日与塞尔维业文)、《中国——长征》(中、英、日、法文)及日文版的《中国石窟》、《中国工艺美术丛书》等。内地与香港的版权贸易开展得较早。此时,大陆一些著名学者的著作经作者同意开始在香港出版,沈从文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王世襄的《明式家具珍赏》等均属于这类。

1978年12月16日,中美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决定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此后,美国就开始向我国提出互相保护著作权的问题。1979年5月14日,我国和美国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贸易关系协定》,该《协定》的第6条规定了双方对版权的互相保护。1980年8月,我国与美国签订了合作编译出版中文《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协议,这是我国首次以向美方支付咨询费的方式承认版权。其后,国外出版界开始组团在我国举办各种规模的书展。我国内地也开始组团参加国外的一些大型国际书展,其中包括莫斯科书展、新加坡书展、法兰克福书展等。因此,这一阶段,书展成为中外版权交流的重要平台。

1981年,国务院下发了《加强对外合作出版管理的暂行规定》,作为我国境内出版社与国外出版社进行中外合作的指导性文件。198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正式法律文本的形式确立了版权保护的原则。在法律制度渐趋建立和市场初步形成的基础上,1986年,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在北京举办了第一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这不仅结束了我国没有自己国际书展的历史,还为我国出版界与国外同行进行广泛联系、交流,为版权贸易的大规模开展提供了一个直接交流的平台。1987年,我国内地与我国港、澳、台地区的版权贸易也正式开展起来。同时,香港地区也成为两岸版权贸易的中介地。相对于内地和香港间的版权贸易,两岸间的版权贸易交流步伐更加缓慢。1987年8月,台湾《远见》杂志社出版了已获内地授权的《我们正在写历史》一书,这是台湾解严后获准出版的第一本大陆作者的作品。台湾远流出版公司也获得内地《长城万里行》等书的授权。1988年,台湾国际少年村图书出版社获得了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十万个为什么》一书的授权,台湾的锦绣出版社获得了内地《中国美术全集》的授权。1988年,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成立,这是内地第一家版权代理机构,开了内地版权代理机制的先河,促进了版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各个地区版权贸易的发展,国家版权局又在上海、广东、广西等地建立了版权代理机构,截止到1992年,仅经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代理的两岸之间各类版权贸易就超过了2 000项。(11)1989年,莫托文国际出版集团的30多个出版公司应邀参加我国举办的国际合作出版洽谈会。在此次会议中,我国内地出版社向海外输出了一系列作品的版权,其中包括《中国工艺美术丛书》、大型画册《中国》等。在1989年的莫斯科书展中,我国的现代出版社与苏联的行星出版社进行了一次较有特色的版权贸易合作,双方就现代出版社出版的《西藏风情》和行星出版社出版的《俄罗斯摄影创作艺术》两书达成了交叉许可协议,双方允许对方出版自己的图书,无须付酬,以自己出版对方图书作为报酬。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在版权贸易立法、版权保护和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随着我国开始进行经济改革,著作权又重新回到议事日程,经过长期的讨论,著作权草案于1989年12月首次提交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0年9月,我国颁布了第一部版权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改变了新中国长期没有专门版权法的历史。1992年我国同时加入《伯尔尼公约》与《世界版权公约》两个国际版权公约,为版权贸易的进一步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版权贸易微观主体的建设方面,1988年4月,我国成立了第一家国家级综合性版权代理机构——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 1990年,成立了全国性的专业社会团体——中国版权研究会(2002年4月更名为中国版权协会); 1992年,成立了我国第一个版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这一时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的出版专业、研究部门及版权管理部门也应运而生。法律制度和版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在这种大背景下,我国版权贸易逐步兴起。

(三)我国版权贸易的兴起: 1992—2001年

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同时《著作权法》修正案颁布,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融为一体,图书版权贸易也进入了更加开放的国际环境中。也是从2001年开始,国家版权局对我国版权贸易情况的统计工作更加全面了,这为版权贸易的定量研究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证。(12)

对于中国出版界来说,1992年是版权贸易的一个转折点。在这一年,发生了几件影响力巨大的版权事件。1992年9月14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在中南海会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青。鲍格青说:“今天,伯尔尼联盟的人口有25亿,然而,当时钟的分针指向1992年10月15日这一天的时候,伯尔尼联盟的人口将猛增至37亿到38亿,因为中国的人口在12亿到13亿之间,而《伯尔尼公约》于1992年10月15日在中国生效。”我国版权贸易工作从此纳入了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国外出版社开始与中国商人进行贸易往来。

这一阶段,我国版权贸易仍然以图书版权贸易为主。出版社引进和输出图书的比例开始发生变化,引进版图书逐年增加,输出版图书则有所减少。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统计,1992年前,版权输出数量大于引进数量,从1992年起,版权引进数量开始大于输出数量。引进版图书的增加,推动了外国图书编辑印装质量的提升,引进版权的过程,也是中国出版社学习国外图书编辑制作优点的过程。

1996年之后,引进版图书数量再次呈现大幅增长。据国家版权局的调查统计,1995年,我国引进版权1 664项,输出版权354项; 1996年引进2 515项,输出250项; 1997年引进4 075项,输出322项; 2000年引进高达7 343项,输出达638项。1992年到2002年,随着我国逐步加入世界主要的版权公约,我国的版权贸易数量和金额也呈现出井喷的态势。如果推算1992年至2002年这11年间的版权贸易数量,则引进应超过48 500种,输出6 500种,合计总数应在55 000种左右。到2001年和2002年,全国图书版权引进数量分别为8 250项、10 235项,输出为653项、1 297项。2002年,我国引进图书版权数量首次突破1万种,输出图书版权达到1 297种,是版权输出较多的一年。这些逐渐增长的版权贸易额显示了我国的出版业正逐步走向世界,对外版权贸易已初具规模,为未来版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我国版权贸易的繁荣: 2001年至今

进入21世纪,版权产业发展迎来了难得的机遇期。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在WTO的框架下和全方位、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中,我国的版权贸易进入全球贸易市场,并呈现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快速提升。2001年《著作权法》的修改为中国加入WTO做好了准备,而中国加入WTO后关于逐步放开国内出版业的承诺对中国版权贸易来说充满了机遇与挑战。我国已经兑现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开放了市场分销和印刷制造两个重要环节,图书与版权产业的发展将在整个文化发展的大环境中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走出去”,政府开始采取相应扶持措施鼓励中国图书“走出去”。版权输出的意识日益增强,但由于1992—2001年这一阶段对版权输出的忽视,此时原创和输出显得后劲不足,缺乏可输出的好产品。

2006年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并于9月又发布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的出版资源、作者资源、图书市场都被摆到了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此时,我国的版权贸易面临着转型的问题,即从单纯的版权贸易往来转变为全方位的国际化发展定位,与国外的出版机构开展多方位、全方面的合作。除了版权贸易以外,还包括有计划地输出业务主力到国外出版公司进行培训进修。近年来,国外大型出版社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探求在中国发展的方式。他们意识到,要进入中国的市场,必须依靠中国的出版社,采取合作的出版方式。目前,这种合作方式已从单本书的合作延伸到大型项目的合作上,版权贸易从单本、小批量的简单贸易方式,向系列书、畅销书的规模效益方式转变。向国外推出的图书走向系列化、大型化,比如,74卷本的《中国大百科全书》、10卷本的《中国古代建筑》以及中国著名画家作品、民间艺术系列图书都先后打进国外文化市场。从国外引进的图书也由过去注重个别畅销书,转变为着重引进有分量、有影响的大部头著作,比如,引进400万字的《英汉剑桥百科全书》、30卷本的《大英百科全书》、21卷本的《美国学院百科全书》等。这表明我国的版权贸易开始摆脱只注意短期经济行为的思想束缚,不仅注重短期经济效益,更注重考虑长期经济效益。

二、我国版权贸易的特点

(一)我国版权贸易的引进特点

1.作品引进数量呈高速增长态势

2001年我国版权贸易总额为8 250项,2008年已经增长至15 776项,短短八年内增长了一倍。这说明我国贸易商版权贸易能力的快速提升已适应了国际版权贸易规则,我国版权贸易能力有了提高。

2.引进版权来源地

版权贸易前期以我国的港台地区为主,后期版权的来源地逐渐转为国外,目前我国每年引进版权中,从国外引进的数量已占引进总数的90%左右,如表2-1所示以2008年为例。美国、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加拿大、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香港地区等成为了我国引进版权来源地前10位的国家或地区。

表2-1 2008年全国引进版权汇总表单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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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出版年鉴2008。

3.引进作品内容

从表2-1可以看出,2008年引进作品内容已经不局限于图书,我国开始引进录音制品、录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电影、电视节目等作品。尽管目前看来引进的作品数量很少,但是版权贸易已经开始向多样化发展。

4.版权引进地

从版权引进地来看,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以及辽宁省所占份额最大,其中北京占据了版权引进数量的1/3,居于前五位的省市占据了版权引进数量的84%,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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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2008年中国版权引进地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出版年鉴2008。

(二)我国版权贸易的输出特点

1.版权输出数量

2001—2008年我国版权贸易的输出数量如图2-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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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2001—2008年中国版权贸易的输出数量

数据来源:中国出版年鉴2008。

从图2-2版权贸易的输出数量来看,我国版权输出数量在2001年仅为653项,2008年已增长至2 240项,8年内增长了2.43倍。2001年至2008年间,除2003年以及2008年输出数量略有下降外,整体来看,版权贸易输出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2.版权输出目的地

从我国版权输出目的地来看,输出数量前10位为中国台湾地区、韩国、中国香港地区、新加坡、美国、俄罗斯、德国、法国、日本、中国澳门地区。我国版权主要输出地与版权主要引进地不太一致。目前看来,我国输出地国家或地区比较集中,主要是亚洲地区以及我国港台地区,如表2-2所示。

表2-2 中国版权输出目的地分布单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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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出版年鉴2008。

3.版权输出内容

从版权输出内容来看,仍以图书版权输出为主,但是我国已经开始进行了录音制品、录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电视节目以及电影等版权贸易。从表2-2中可以看出,软件与音像制品的输出量最大。

4.版权输出地

从版权输出地来看,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居于版权输出份额的前五位,其中北京的版权输出数量占据了版权输出总数量的一半以上,如图2-3所示。因此,北京市版权贸易已经非常繁荣,但是我国其他地区的版权贸易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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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中国版权输出地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出版年鉴2008。

(三)我国版权贸易引进输出的共同特点

1.版权贸易形式多样

目前,我国版权贸易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版权贸易、定向制作、合资合作、参展办展、合作出版、培训考察和海外投资等。

(1)版权贸易

版权贸易即输出或引进版权。如重庆出版集团于2007年上半年对外输出了我国的《山海经》及《爱上统计学》等传统文化和社科精品,推出了我国传统文化精品和社科研究成果;相继引进了日本株式会社讲谈社的长篇人物传记《丰臣秀吉》、韩国三省出版社的畅销图书《宫》。不仅如此,版权输出还逐渐形成了图书版权许可、杂志使用许可、简体翻译授权繁体使用等多种“组合模式”。

(2)合资合作

如中国出版集团公司现已在海外兴办了几家合资出版社,在巴黎成立了中国出版巴黎公司,在澳大利亚成立了中国出版悉尼公司,在加拿大设立了中国出版温哥华公司,在纽约设有中国出版纽约公司。再比如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相继与美国佩斯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中美出版研究中心”;与加拿大灵通传媒集团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合作研发职业教育英语教材;与新加坡大众控股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出版为核心领域,加深版权贸易、合作出版、定向制作等方面的合作。美国教育服务考试中心、麦格劳·希尔集团以及法国阿歇特集团等国际大型出版机构与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的合作项目,也已进入高层磋商阶段。

(3)参展办展

如江苏出版业先后在美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等国成功举办了多届“江苏书展”。2008年8月15日至17日,在美国华人文化中心,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协办,成功举办了汉语教材展。该教材展吸引了当地学区的教育官员、汉语教学工作者和当地的学生、家长观看。

(4)海外投资

在该领域发展得最好的企业是中国出版集团。借助拥有的两个有优势的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及中国出版外贸总公司,该集团相继进行海外投资,开拓海外市场。目前,中国出版企业已在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新加坡、俄罗斯等国设立了分公司或代表处,并已有十来家自己兴办的海外书店。一些地方还推出了特色鲜明的版权合作项目,如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在继续加强与欧洲时报、BBC等世界媒体巨头合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对重庆的宣传,重庆出版集团与汤姆森出版集团合作推出的《重庆》城市系列,增进了世界对重庆的了解。

2.版权贸易机构不断增加

版权贸易机构的不断增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版权中介机构逐渐建立并日趋完善。为促进我国版权贸易活动的开展,帮助国内出版社,尤其是中小出版社和地方出版社更快熟悉国际规则,通过版权贸易发展壮大起来,经国务院批准,我国相继成立了一批地区性和专业性的版权代理机构。1988年4月,我国第一家国家级综合性版权代理机构——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成立。1991年,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省级版权代理公司——陕西省版权代理公司。目前,我国已有27家版权代理公司在从事版权代理的中介业务,在版权贸易中发挥着交易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版权贸易的开展。

其二,国外从事版权贸易的机构相继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为中国版权输出提供了更直接的平台。一些国际大出版公司或集团也相继在中国内地开设办事处,经营版权与原版教材发行,如英国的DK,美国的麦克劳·希尔出版公司、培生教育出版集团、约翰·威利父子出版公司,日本的白杨社、小学馆等。2002年,英国享有盛名的安德鲁·纳博格版权代理公司在北京也开设了办事处,这不仅标志着这家有100多年历史,在俄罗斯、波兰、德国等国家拥有分支机构的老牌版权代理公司正式登陆中国,还预示着今后中文版权代理市场的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竞争将愈加激烈。

其三,国内参与国际版权贸易的出版单位越来越多。随着对版权贸易认识的不断深化,通过版权贸易来促进我国文化市场的繁荣及经济发展已逐渐成为出版企业共识。因此,越来越多的出版企业加入到了版权贸易的行列,并产生了一系列代表性的版权贸易成果。如辽宁出版集团的《中国读本》、长江文艺出版社的《狼图腾》、接力出版社的《淘气包马小跳》都是成功走向海外的图书代表。其中,《中国读本》在短短的3年时间里,已经有了10种文字版本;中国作家姜戎创作的小说《狼图腾》自2004年4月由湖北长江出版集团下属的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后,首先于2005年将该小说的英文版权出售给英国企鹅出版集团,并委托该集团代理该小说全球其他语言的版权。截至2007年底,该小说已获得全球25种语言的版权引进,共获得版税预付金110万美元。韩文版及意大利文版《狼图腾》已经出版,英文版也于2008年3月在英、美两国同时出版。湖北长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总编辑周百义认为,《狼图腾》的成功输出版权,创造了中国版权贸易史上多个第一:单本书预付版税最高;版税率最高;购买版权的语种最多。这对于中国出版业“走出去”具有重要的示范性和战略意义。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哈利·波特》系列、中信出版社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湖南科技出版社的《世界是平的》等引进版图书,则达到了与国际同步发行。

(四)网络环境下我国版权贸易的变化特点

1.版权贸易工作的变化

因特网和数字技术也给版权贸易带来了新景象,世界各地的重要书展和版权代理公司纷纷设立自己的版权网站,介绍可供版权交流的书目资料。

1994年,法兰克福书展首次制作了参展商版权书目光盘,从1998年开始,又将书展办到了网上,只要进入网站,即可看到来自75个国家、分属56种语言的14 000种图书的版权信息,可以由此链接到2 715个出版社或图书代理商的网站。在网上版权贸易方面最引人注意的是国际版权在线(www. rightscenter. com)。这是一个融版权信息交流、版权贸易和管理为一体的网上平台,1999年成立后,利用最先进的因特网和外联网技术,为参与版权交流和贸易的各方,包括出版商、版权代理商、文学经纪人、书探、图书零售商以及国际书展营造了一种高效率、低成本的全新贸易环境和方式。成为以出版业为出发点,为各种媒体的内容提供者提供信息交流和版权贸易的场所。

到目前为止,网站交流尚不能完全代替当面谈判,但网站提供的详细而及时的版权信息,使过去沿用的纸质信息通报大大减少,交易双方的通讯成本因而大幅降低。

2.版权贸易实质的改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应用,版权贸易领域也因互联网络技术应用到了出版产业的很多方面而产生了许多变化。传统的版权贸易交易的标的物是书刊在某一国家或地区范围内的复制权,对出版物的复制和销售是版权贸易的最终目的。而在网络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出版物在以传统方式出版的同时也推出了电子版在网络上出版发行,即网络出版。互联网的兴起对传统出版业最大的影响(或者说是冲击)就是网络出版,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数字内容的过程。完整的网络出版流程包括三个阶段:获取原始素材、制作数字内容和传播数字内容,并通过有偿提供数字内容的复制品来获取收益。在网络出版过程中,版权的出售对象不再是另一个出版者,而是直接出售给了最终使用单位或者是使用者,这里的最终用户虽然和传统出版物的最终用户相似,但却有很多不同。传统出版物用户获得的知识产品只有一次拥有权,一旦失去只有通过再次购买才能得到;而网络出版物的用户一经获得使用权后,可以无数次下载、复制所买产品,只要不是为了赢利目的,也可给其他人使用。因此,笔者认为网络出版物的交易都应纳入版权贸易的范围,另外它也不同于有固定载体的其他电子出版物贸易。

网络上的版权贸易大多采用许可证贸易方式,多家使用单位购买许可使用权,而一次性买断者甚少,这样使受让方的付出相当大,而版权持有人的利益发展至最大化。书刊数据库的进口属于集体许可的一种。

3.我国网络出版物的版权贸易现状——以CALIS系统为例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网络出版物的版权贸易数量逐渐增大,引进网络出版物的主要群体集中在教育、科研两大系统,CALIS——中国高等教育保障系统自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已经引进了100多个电子文献数据库,2007年的引进数据库费用已达3.24亿元人民币,主要是购买网络版电子期刊和电子图书的费用。

三、版权贸易发展的意义

(一)版权贸易的经济学意义

考察世界各国的版权法律,可以发现各国法律均有共同的特征:经济的特征。这不仅体现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版权法律对于作者经济权利保护的重视上,还体现在有关国际贸易的条约和法律中。例如,1992年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缔结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就有专门的对于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 1994年在关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缔结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一次将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了国际贸易的规范体系中。显然,这些协定很大程度上都是与版权产业的贸易密切相关的。

透过版权和版权法的经济特征,透过国际贸易体系对于版权的保护,我们可以看到版权产业和版权贸易作为经济现象存在的理由。确实,从作品的创作到作品的利用和传播,都凸显了它们的经济特征。而在一个社会中,从图书出版商到报纸杂志社,从广播、电影、电视的运营商到书籍、报刊、杂志和音像制品的分销商,无不依赖于享有版权的作品而存在、无不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存在。这样,从经济部门的划分来说,版权产业和版权贸易是最典型的知识经济。它们在世界许多发达国家中,代表着庞大的就业人口和就业机会,代表着不断增长的出口创汇的潜力,代表着发展最为迅速的产业部门。显然,这些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既是潜在的,又是现实的。

从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年度研究报告和统计数字来看,版权产业在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主要的经济增长点。这些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版权与版权相关行业的产出一般会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3%左右。德国为2.9%,荷兰为4.5%,奥地利为2.06%,新西兰为3.2%,澳大利亚为3.09%,芬兰为2.92%,瑞典高达6.6%。其中,出版和印刷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至1.5%。(13)今天,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版权产业对于GDP的贡献都可以占到3%~6%,在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美国,在过去的二十年中,版权产业发展最快,经济贡献也最大。“国际知识产权联盟”首席经济学家艾瑞克·史密斯引述1998年度美国版权产业报告说:“这个报告说明,美国的这一创造性产业所取得的经济成果,已经跨过了一系列重大的里程碑。2 784亿美元的动力已经创造了350万个工作岗位和600多亿美元的年对外出口额。当我们进一步跨入信息时代的时候,像商业软件业和娱乐软件业、电影业、电视和录像业、音乐和录音业、书刊出版业等产业,都是宝贵的国家财富,也是美国全球竞争力的源泉。”

综上所述,18世纪初出现的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者与传播者利益的现代版权制度,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推行民主,反对封建专制和垄断,倡导言论、出版自由,维护私有财产,发展市场经济的强烈诉求。作为一种激励手段,现代版权制度推动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文化与经济的发展,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版权贸易和版权产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显著。

(二)版权贸易对我国的影响

1.增进并加强了中外文化交流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出版业必须积极与国(境)外出版业开展交流与合作。引进版权图书在选题创意、装帧设计、编辑思路方面都有很多值得国内出版界学习的地方。引进版权有利于促进我国出版界、文化界与国际出版界、文化界的交流与沟通,带动国内出版社编辑出版与经营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我国出版物走向世界。三联书店一直重视原创图书的输出工作,输出种类也逐年增加。1997年,在《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在我国大陆出版产生较大影响后,又相继将版权输出到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 1998年,“三联哈佛燕京丛书”10种及“中华文库”20种的韩文版权输出到韩国; 2002年,三联书店输出图书版权种类是1999年的3.75倍,在版权输出方面也逐渐积累了一些经验。原创精品图书在为出版社赢得国内市场的同时,也为三联书店走向国际市场开拓了道路。2002年,三联书店出版的颇具学术价值与欣赏价值的《中国古建筑二十讲》和《外国古建筑二十讲》,一问世即受到我国港台出版社及多家亚洲出版社的关注,纷纷报出很有竞争力的价格争相购买。图文并茂、设计精美的《带一本书去巴黎》输出版权后,也受到境外书界的好评并重印。

2.提升了出版社的品牌形象

在此方面,辽宁教育出版社及浙江少儿出版社均是典型的代表。辽宁教育出版社长期以来一贯坚持“与一流出版社合作,创造一流出版品牌”的版权贸易经营理念,先后与牛津大学出版社、汤姆森出版集团、美国国家地理学会等国际知名出版公司及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相继出版了《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牛津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及“完全傻瓜指导”系列等重点图书,获得了国内读者与评论界的一致好评。其中,与英国列文斯顿出版公司合作出版的《格氏解剖学》(第38版)在国外有138年的出版历史,被誉为“医学界的《圣经》”,中文版的推出填补了国内医学图书市场的空白。

浙江少儿出版社则采取“引进+开发”的模式。2001年,该社与香港翡翠动画有限公司签约,开发以著名日本卡通形象樱桃小丸子为品牌标志的低幼读物——“小丸子学习系列”,该套读物出版后,深受读者欢迎,累计销售达60多万册。与此同时,该社还与英国Chorion公司签订了“诺弟”系列图书的引进开发合同,计划用两年时间推出45种以上的国外知名品牌,利用国外资源,通过自己的创意构筑品牌,使国外资源为我所用,促进结构调整、品牌塑造和原创力的提高。

四、我国版权贸易存在的问题

(一)原创版权资源挖掘开发能力不强

根据统计资料,2008年,我国的版权引进与版权输出的总体比例约为7∶1,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我国国内作品原创能力不强的情况。此外,作为版权资源的主要经营者,我国出版社的经营总体水平较低,综合实力差距较大,未能充分有效利用自身优势形成、巩固或加强各自特色,影响本版产品市场潜力的充分发挥。例如,我国的卡通动漫产业仍处于低水平经营开发阶段。

(二)版权贸易机制尚未形成

我国版权贸易还处于一种非常态的形势,尤其是图书输出主要依靠各种书展平台发挥主导作用,没有形成常态的版权贸易机制。据了解,2007年,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和法兰克福书展两大国际书展共达成版权贸易1.67万项,两大书展版权引进和输出量就分别占全年版权引进与输出量的14.35%和91.09%。

(三)版权结构单一

目前我国版权贸易主要以图书版权贸易为主。如2007年上半年,重庆市新闻出版单位共开展版权贸易64项,版权合作项目6项,合同总金额约308万元。其中,版权贸易以图书贸易为主,引进图书59项,输出4项,期刊引进1项;合作项目中报纸合作项目5项,图书合作项目1项。例如,从上文中的图表中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已经开展了音像制品、软件、电影等作品的版权贸易,但是这些作品的版权贸易交易量非常小。因此,我国版权贸易仍然处于结构单一的状态。

(四)引进版权资源未充分利用

由于条件的限制及编辑、营销、发行能力薄弱等自身原因,国内版权使用者对国外引进的版权资源的利用目前更多地停留在简单的文字翻译版权购买阶段,未形成系统性、立体化的引进模式,因此在推进中国市场对国外优秀版权的嫁接方面做得仍不到位。少数引进单位为了争夺热门图书版权,不按市场规律竞相哄抬价格,造成不必要的国有资产流失。

(五)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虽然我国开展版权贸易已有10余年历史,也有越来越多的出版机构纷纷成立版权部或国际合作部,但对于版权产业经营的探索仍处于起步阶段,既懂外语又懂出版与市场的高素质版权贸易专业人员十分缺乏。当然,完善的版权贸易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人才流通市场也未完全形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版权产业内部人才资源的自由流动与配置。

(六)版权信息流通不畅

产业内部不同行业之间联系尚处于松散、封闭的状态,严重制约着我国版权产业的建立,并限制了我国版权贸易的规模化发展。不仅如此,由于市场进入较早,一些港台版权代理公司垄断了西方主要版权资源,国内版权代理业的发展受限严重,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内部分不法书商唯利是图,通过编译、盗版、盗印等违法手段非法出版国外出版物,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侵害了国外著作人、国内合法出版社与读者的利益。

(七)贸易逆差较大

从2001年至2008年,我国版权引进与输出趋势如图2-4所示。

从图2-4可以看出,2001年至2008年,中国版权贸易8年均处于贸易逆差状态。表2-3为版权引进与版权输出的比例,可以发现,2001年比例达

图2-4 中国版权引进与版权输出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出版年鉴2008。

到了12.6,贸易逆差量较大。但是从比例的整体趋势来看,贸易逆差在逐渐减小,但是仍然维持较高的水平。由于1992年至2001年数据不够全,如果推算1992年至2002年这11年间的版权贸易数量,则引进超过48 500种,输出6 500种,合计总数在55 000种左右。(14)

表2-3 中国版权引进与版权输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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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出版年鉴2008。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版权贸易尚处于初级阶段,属于版权贸易小国、弱国。中国入世标志着中国出版业进入了一个更为开放的时代,我国巨大的潜在市场无疑将成为众多国外境外商家抢滩登陆的首选目标。面对这一严峻挑战,如何建立并提升我国版权产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是当前迫在眉睫的问题。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所以认清中国出版业发展的环境乃当务之急。

【注释】

(1)韦之.著作权法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郑成思.版权公约、版权保护与版权贸易[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3)辛广伟.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

(4)张勤.版权产业与版权贸易的发展:从美国经验看中国[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3.

(5)夏卡莉.中国图书版权贸易分析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04.

(6)辛广伟.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

(7)王伟娟.中国版权贸易发展环境与对策思考[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9.

(8)徐建华.版权贸易新论[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5.

(9)辛广伟.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3.

(10)辛广伟.版权贸易与华文出版[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3.

(11)张美娟.中外版权贸易比较研究[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

(12)谢弋.问题与对策:我国图书版权贸易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8.

(13)王伟娟.中国版权贸易发展环境与对策思考[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9.

(14)李怀亮.当代国际文化贸易与文化竞争[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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