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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节能减排综合评价研究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区域节能减排综合评价研究——区域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指数及其实证分析雷仲敏 杨 涵 李长胜 王小兵[1](青岛科技大学)摘 要:本文根据国家提出的区域节能减排目标,针对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特点,设计了可反映该地区节能减排状况的综合评价指数,对“十一五”期间各地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实证评价,并

我国区域节能减排综合评价研究——区域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指数及其实证分析

雷仲敏 杨 涵 李长胜 王小兵[1]

(青岛科技大学)

摘 要:本文根据国家提出的区域节能减排目标,针对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特点,设计了可反映该地区节能减排状况的综合评价指数,对“十一五”期间各地区节能减排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实证评价,并就“十二五”时期各地区的节能减排目标及其2011年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能源消费;节能减排;评价指数

节能减排是我国较长一段时期内着力推进和实施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为此,国家从“十一五“以来分别从不同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给予了支持。特别是采取了以省级行政区划为主体的地方政府责任制方式来推进实施。因此,从行政区域的角度来分析评价中国的节能减排具有现实意义。

一、我国区域节能减排评述

(一)区域能源消费特征

1.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进一步降低,但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快速增长

从国家层面来看,2005—2010年五年来,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持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1.04下降到0.59。但能源消费总量依然持续增长,从2005年23.6亿吨标煤增加到2010年32.5亿吨(发电煤耗计算法),增长了29.94%,年平均增长6.6%,超过“十一五”规划预期的5.5亿吨标准煤

分区域来看,我国各区域能源消费总量一直保持增长态势,但各区域能源增长的速度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具体表现在:

从东部地区来看,能源消费从2005年115913万吨标煤的增加到2010年168026万吨标煤,增长了44.96%,年平均增长7.71%;终端能源消费从2005年的65673.11万吨标煤增长到2010年的87561.83万吨标煤,增长了33.33%,年平均增长5.92%。能源消费量和终端能源消费量占全国的比重有所降低,分别从2005年的44.00%、43.92%下降到2010年的43.14%、41.30%。

从中部地区来看,能源消费从2005年57958万吨标煤的增加到2010年84325万吨标煤,增长了45.49%,年平均增长7.79%;终端能源消费从2005年的33208.47万吨标煤增长到2010年的47710.29万吨标煤,增长了43.67%,年平均增长7.52%。能源消费量占全国的比重有所降低,从2005年的22.00%下降到2010年的21.65%;终端能源消费量占全国的比重有所上升,从2005年的22.21%上升到2010年的22.50%。

从西部地区看,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的持续推进,西部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带动了能源消费总量的快速增加,在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有所上升。西部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从2005年62611万吨标煤增加到2010年的96681万吨标煤,增长了54.42%,年平均增长9.08%,能源消费量占全国的比重从2005年的23.77%上升到2010年的24.82%;终端能源消费量从2005年的35183.26万吨标煤增长到2010年的53745.2万吨标煤,增长了52.76%,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8.84%。终端能源消费量占全国的比重从2005年的23.53%上升到2010年的25.35%。

从东北地区来看,随着振兴东部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持续推进,东北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带动了能源需求的增长。东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增速加快,在全国的比重有所上升。东部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从2005年26976万吨标煤增加到2010年的40477万吨标煤,增长了50.05%,年平均增长8.45%,能源消费量占全国的比重从2005年的10.24%上升到2010年的10.39%;终端能源消费量从2005年的15450.51万吨标煤增长到2010年的23002.29万吨标煤,增长了48.88%,年平均增长率为8.28%。终端能源消费量占全国的比重从2005年的10.33%上升到2010年的10.85%。

表1-1 各区域能源消费量和终端能源消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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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与2010年能源终端消费量对比

数据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6》、《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1》

表1-2 各区域2005年与2010年终端能源消费量增长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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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数据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6》、《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1》

2.区域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不均衡,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有所上升

我国长期以来能源结构变化不大,都是以煤为主,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由于环境压力和多种条件的约束,以煤为主的能源供应势必要改变[1]。“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战略的实施,我国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而带动了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但我国由于不同区域资源状况不同,以及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依然存在,因此,各地区能源结构仍然存在很大差异。

从全国来看,终端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煤及煤制品、石油及制品、天然气、电力(其他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从2005年的58.72%、29.31%、3.39%和8.58%调整到2010年的58.48%、24.75%、5.55%和11.22%,2010年终端能源消费中煤及煤制品、石油及制品的比重比2005年分别降低0.24和4.56个百分点,天然气、电力(其他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分别上升2.16和2.64个百分点。

分区域来看,虽然区域能源消费结构得到了一定的优化,但煤炭依然在我国区域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有主导地位,特别是中部和西部地区,2010年终端能源消费中煤及煤制品的比重均在60%以上,比重最低的东北地区的比重依然达到51.34%,改善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任重而道远。具体而言:

东部和东北地区终端能源消费结构在各区域中相对合理,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2010年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煤及煤制品的比重分别为52.26%和51.34%;石油及制品的比重分别为30.70%和29.88%;天然气的比重分别4.37%和3.42%;电力(其他能源)的比重分别为12.67%和15.36%。东部地区,天然气和电力(其他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所上升,分别比2005年上升了2.56个和3.60个百分点;但东北地区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中煤及煤制品的比重有所上升,比2005年上升6.76个百分点;而石油及制品的比重有所降低,下降了7.49个百分点;其他形式的能源的比重基本维持不变。

中部地区终端能源消费对煤及煤制品的依赖显著降低,结构优化明显。2010年煤及煤制品、石油及制品、天然气和电力(其他能源)的比重分别为71.91%、16.37%、2.84%和8.88%,煤及煤制品、石油及制品、电力(其他能源)的比重降低,分别比2005年的73.86%、18.98%和9.07%下降1.95、2.61和0.19个百分点;天然气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所上升,比2005年的1.18%上升了1.66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终端能源消费结构有所改善,变化改善明显。2010年煤及煤制品、石油及制品、天然气和电力(其他能源)的比重分别为59.75%、20.30%、10.78%和9.17%,与2005年相比,各种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结构的比重分别变化-3.64、0.44、2.88、1.19个百分点。天然气占终端能源消费结构的比重在各区域中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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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2010年各地区能源品种终端消费结构

数据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1》

图1-2 “十一五”期间各地区能源终端消费结构变化图

数据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6》、《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1》

(二)区域节能减排成效

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科学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9.1%,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超额完成10%的减排任务。

表1-3 “十一五”期间各区域平均能耗指标对比表

注:2010年国家未发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电耗这两项数据。

数据来源:http://www.stats.gov.cntjgbqttjgb/qgqttjgb/index.htm

http://www.stats.gov.cntjdtzygg/gjtjjgg/t20110610_402731394.htm

1.区域节能分析

“十一五”时期,各地区把节能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除对新疆另行考核外,全国其他地区均完成了“十一五”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有28个地区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超额完成目标较多的十个地区分别为:北京(超额32.95%,下同)、天津(5%)、山西(3%)、内蒙古(2.82%)、黑龙江(3.95%)、福建(2.81%)、湖北(8.35%)、广东(2.63%)、重庆(4.75%)、云南(2.41%),其中北京、湖北、天津分别超出目标6.59、1.67、1个百分点。

表1-4 各区域平均能耗指标2009年与2005年相比的降幅

数据来源:由表1-3计算

经过5年的节能工作推进,各区域平均能耗指标都出现了下降,但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各区域节能效果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表现如下:

东部地区能源效率整体最高,与其他地区相比平均能耗指标降幅较小。2009年东部地区平均单位GDP能耗、平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单位GDP电耗分别为0.873吨标准煤/万元、1.412吨标准煤/万元和989.34千瓦小时/万元,分别比2005年下降11.18%、19.53%和11.49%,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各区域最低。该区域中,单位GDP能耗北京最低,为0.582吨标准煤/万元,较2005年降低15.85%,降幅最高的是上海,降幅为18.5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最低的广东,为0.809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最大的是天津市,降幅为25.56%;单位GDP电耗最高的河北省为1449.94千瓦小时/万元,最低的北京市为681.85千瓦小时/万元,降幅最高的天津市,为22.3%。

中部地区能源效率居中,平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明显。2009年中部地区平均单位GDP能耗、平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单位GDP电耗分别为1.308吨标准煤/万元、2.492吨标准煤/万元和1180.16千瓦小时/万元,分别比2005年下降12.53%、26.18%和11.51%;该区域中,单位GDP能耗最低江西省,为0.845吨标准煤/万元,降幅最高的是山西省为16.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最低的湖南省,为1.57吨标准煤/万元,同时也是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最大,降幅为40.08%;单位GDP电耗最低的湖南省,为911.00千瓦小时/万元,降幅最高的山西省为21.10%。

西部地区节能显著,各种能耗指标下降明显,但能耗指标绝对值依然较高。2009年西部地区平均单位GDP能耗、平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单位GDP电耗分别为1.867吨标准煤/万元、3.126吨标准煤/万元和2030.388千瓦小时/万元,分别比2005年下降14.16%、20.16%和11.51%;该区域中,单位GDP能耗最低广西,为1.036吨标准煤/万元,降幅最高的是贵州省,为24.9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最低的陕西省,为1.367吨标准煤/万元,同时也是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最大省,降幅为40.19%;单位GDP电耗最低的重庆市为894.27千瓦小时/万元,同时也是降幅最高省市,为26.91%。

东北地区节能成效最为显著,各种能耗指标下降均十分明显,2009年东北地区平均单位GDP能耗、平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平均单位GDP电耗分别为1.287吨标准煤/万元、1.753吨标准煤/万元和909.263千瓦小时/万元,分别比2005年下降16.51%、30.02%和15.38%,平均单位GDP电耗在各区域中最小,同时上述三个能效指标降幅均为各区之最;该区域中,单位GDP能耗最低的吉林,为1.145吨标准煤/万元,同时也是降幅最大的省份,降幅为21.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最低的黑龙江省,为1.382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最大的是吉林,降幅为39.44%;单位GDP电耗最低的黑龙江省,为798.67千瓦小时/万元,降幅最高的辽宁为17.57%。

表1-5 “十一五”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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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数据来源:http://www.stats.gov.cntjdtzygg/gjtjjgg/t20110610_402731394.htm

2.区域减排分析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要求到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由2005年的1414.2万吨减少到1272.8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4万吨减少到2294.4万吨。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总量1238.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实际总量2185.1万吨,与200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5%和14.29%,超额完成10%的减排任务。

表1-6 “十一五”期间各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数据来源: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108/t20110829_216607.htm

表1-7 “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数据来源: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108/t20110829_216607.htm

从表1-8可以看出,全国各地区均完成了“十一五”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大部分地区超额完成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超额完成目标较多的10个地区分别为:上海(超额87.14%,下同)、湖北(42.86%)、北京(40.75%)、吉林(30.68%)、山东(30.20%)、河南(29.81%)、广东(25.83%)、辽宁(23.26%)、江苏(22.52%)、陕西(20.86%),其中,上海、北京、山东分别超出目标12.90、5.99、4.50个百分点。二氧化硫超额完成目标较多的10个地区分别为:北京(94.80%)、黑龙江(76.00%)、安徽(68.00%)、湖北(51.09%)、吉林(42.77%)、湖南(42.33%)、浙江(40.85%)、江苏(30.56%)、江西(30.43%)、陕西(29.58%),其中,北京、浙江、江苏分别超出目标19.34、6.13、5.5个百分点。

表1-8 各区域主要污染物“十一五”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续 表

数据来源: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108/t20110829_216607.htm

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承担减排任务的差异性,各区域总体减排效果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表现如下:

东部地区减排成效最为显著。2010年东部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421.05万吨和671.41万吨,分别比2005年下降17.52%和20.8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为各区域最大。该区域中,北京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最高,较2005年分别降低20.69%和39.7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幅最小的是海南省,降幅为2.84%;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最小的是福建省,较2005年降低8.03%。

中部地区二氧化硫降幅较为明显。2010年中部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316.63万吨和511.18万吨,分别比2005年下降10.05%和14.25%,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仅次于东部地区。该区域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幅最高的是河南省,较2005年降低14.02%,降幅最小的是湖北省,降幅为7.14%;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最高的是山西省,较2005年降低17.60%,降幅最小的是安徽省,降幅为6.72%。

西部地区总体减排效果不太明显。由于该地区部分省份“十一五”期间没有承担减排任务,与其他区域相比,总体上减排效果不太明显,2010年西部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334.32万吨和758.26万吨,分别比2005年下降9.08%和10.23%。考虑到西部地区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取得上述减排成绩实属不易。该区域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幅最高的是宁夏,较2005年降低14.09%,降幅最小的是四川省为5.43%;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比例最高的是陕西省,较2005年降低15.55%,降幅最小的是云南省,降幅为4.08%。青海省“十一五”期间没有承担减排任务,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呈现了一定程度的上升,与2005年上相比分别升了15.42%和15.65%。

东北地区减排成效明显。2010年西部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133.85万吨和186.87万吨,分别比2005年下降13.92%和10.4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幅在各区域中仅次于东部地区。该区域中,辽宁省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降幅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降幅最高,较2005年分别降低15.90%和14.60%;黑龙江省的降幅最小,与2005年相比分别降低11.77%和3.52%。

二、区域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指数及其实证分析

(一)区域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指数及其应用

1.区域节能减排综合指数定义

为了全面对比分析各地区节能减排总体效果,客观反映不同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效,我们构建了区域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指数,从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减排效果、努力程度和潜力实现等三个方面,以“十一五”期间各地区节能减排的数据为样本,对不同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和排序。其中,效果指数反映各地区节能减排取得实际成效;努力程度指数反映各地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所做的努力;潜力实现指数反映各地区节能减排工作可挖掘的潜力。

2.区域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方法

在计算各地区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指数时,效果指数分别将2010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经过数据标准化后,按0.5、0.25和0.25权重进行求和;努力程度指数将“十一五”时期单位GDP能耗下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排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目标的超额完成百分比,经过数据标准化后,按0.5、0.25和0.25权重进行求和;潜力实现指数将各地区2010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及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与各指标最小的地区进行对标,并将对标后的数据标准化后按0.5、0.25和0.25权重进行求和。潜力实现指数越大,表示该地区与最好地区的差距越小,节能减排工作越好。

在对三个二级指数进行计算的基础上,获取各地区的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指数,并通过对各地区进行分类,把节能减排综合指数在[2.00~3.00)之间的列为第一类地区,在[1.50~2.00)之间的列为第二类地区,在[1.00~1.50)之间的列为第三类地区,[0.00~1.00)在之间的列为第四类地区。

3.区域节能减排综合指数测算分析

利用相关数据,根据区域节能减排指数的测算结果,全国各地区节能减排综合评价指数的分布情况见图2-1。

图2-1 各地区节能减排综合指数柱状图

数据来源:《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5》、《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0》

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108/t20110829_216607.htm

http://www.stats.gov.cntjdtzygg/gjtjjgg/t20110610_402731394.htm

第一类地区全部分布在东部地区,包含的省市有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反映了东部地区在各区域中节能减排效果整体最好。第一类地区中,节能减排综合指数得分分别为:2.867、2.194、2.076、2.031和2.027。

从效果指数、努力程度指数和潜力实现指数来看,北京市各项得分分别为1.000、0.867和1.000,各项指数得分均为各地区最高。从单位GDP能耗的绝对量和降幅来看,2010年,北京市GDP能耗最低为0.582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降低26.59%,降幅在全国最高;广东的GDP能耗最高为0.664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降低16.42%。从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绝对量和降幅来看,2010年,北京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最少,分别为9.20万吨和11.51万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降低20.69%和39.7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最高的是广东省,分别为85.83万吨和105.03万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降低18.88%和18.81%;从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幅度来看,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硫排放超额幅度最高的是北京市,分别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的32.95%和94.80%;化学需氧量排放超额幅度最高的是上海市,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的87.14%。

第二类地区主要包括东部的天津市、河北省、福建省、山东省和海南省,中部的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和湖南省,西部的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和云南省,东北的黑龙江省、辽宁省和吉林省,因为海南省不承担“十一五”减排任务,故分析不包含海南省。该类地区节能减排综合指数最高的是东部地区的天津市为1.977,最小的是西部地区的云南省为1.510。

从效果指数、努力程度指数和潜力实现指数来看,天津市的效果指数和潜力实现指数最高,分别为0.925和0.925,湖北省的努力程度指数最高,为0.384;从节能减排的绝对量和降幅来看,2010年,单位GDP能耗绝对值最低是东部地区的福建省,为0.783吨标准煤/万元,与2005年相比降低16.4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最低的是天津市,分别为13.2万吨和23.52万吨,分别比2005年降低9.6%和11.25%;从降幅来看,2010年与2005年相比,单位GDP能耗降幅、化学需氧量降幅和二氧化硫降幅最大的都是东部地区的山东省,降幅分别为22.09%、19.40%和23.10%。从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幅度来看,单位GDP能耗超额完成最多的是中部的湖北省,超额完成8.35%;化学需氧量减排超额完成最多的是中部的湖北省,超额完成42.86%;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超额完成最多的是东部地区的黑龙江省,超额完成76%。

第三类地区包括中部的山西省,西部的广西、甘肃和内蒙古。从节能减排综合指数来看,最高的是西部地区的内蒙古,为1.328,最小的是中部地区的山西省,为1.116。

从效果指数、努力程度指数和潜力实现指数来看,内蒙古的效果指数和潜力实现指数最高,分别为0.613和0.613,努力程度指数最高的是山西省,为0.129;从节能减排的绝对量和降幅来看,2010年单位GDP能耗绝对值最低的省份是西部地区的广西,为1.036吨标准煤/万元,与2005年相比降低15.2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最低是西部地区的甘肃省,分别为16.76万吨和55.18万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7.91%和1.99%;从降幅来看,2010年与2005年相比,单位GDP能耗降幅、化学需氧量降幅和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最大都是中部地区的山西省,降幅分别为22.66%、13.93和17.60%;从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幅度来看,单位GDP能耗超额完成最多的中部的山西省,超额完成3.00%,化学需氧量减排超额完成最多的内蒙古,超额完成10.06%;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超额完成最多的是山西省,超额完成25.71%。

第四类地区全部集中在西部地区,包括贵州、青海省和宁夏,这类地区的节能减排总体效果较差。从节能减排综合指数来看,最高的青海省,为0.872,最小的是宁夏,为0.393。

从效果指数、努力程度指数和潜力实现指数来看,效果指数和潜力实现指数青海省最高,分别为0.434和0.435,努力程度指数最高的是贵州省,为0.049;从节能减排的绝对量和降幅来看,2010年该三个省份的单位GDP能耗分别为2.248吨标准煤/万元、2.55吨标准煤/万元和3.308吨标准煤/万元,较2005年分别降低20.06%、17.04%和20.09;贵州省、青海省和宁夏三个省份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20.78万吨、8.31万吨和12.17万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降低8.05%、-15.42%和14.90%;三个省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为114.89万吨、14.34万吨和31.08万吨,与2005年相比分别降低15.40%、-15.65%和9.39%。从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幅度来看,单位GDP能耗超额完成最多的宁夏,降幅为20.09%,因青海和宁夏没有承担“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不再分析该三个省份主要污染物超额完成情况。

表2-1 各地区节能减排综合指数及排名

续 表

数据来源:图2-1

(二)区域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

1.各级政府部门对节能减排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些地方政府仍存在将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目标相互对立,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特别是在受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出现下滑的时候,认为经济增长必须靠投资拉动,盲目投资高耗能产业。

2.各地区节能减排指标的分配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

各省节能减排指标分配的公平性有待提高。“十一五”确定全国单位GDP能耗强度降低20%,各省(区)目标均大致按此水平设定。这种做法未能充分考虑到各地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和技术能力,由于能耗强度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呈现倒U型变化规律,而那些欠发达省份大多正处在能耗强度上升的重化工业阶段,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潜力较小,节能减排和经济发展之间矛盾较为突出。

3.节能减排的推进过分依赖政府行政手段

尽管可以通过政府行政手段实现就只能减排目标的层层分解,具有较高的执行力度,能够确保完成节能目标的功效,但也带来了“一刀切”,前松后紧,临时突击,治标不治本等问题。

4.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节能考核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十一五”的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中,政府基本上采用到最后一年整体考核是否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即采取“算总账”方法。如果在起初各年节能率低,五年算总账时,尽管能源强度下降的指示达到了,但能源消费总量大幅上涨。

5.实施节能减排的配套政策体系急需完善

“十一五”期间随着就节能减排的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推进,并且已出台的配套政策的协调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6.节能减排各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不健全

节能减排关系到社会经济全局,政府在推动节能减排中发挥主导作用固然重要,但地方政府、企业和民众等利益相关者参与综合决策的渠道和机制还显不足。

7.节能减排所需能源和排放的统计、报告、核实制度体系尚不健全

三、“十二五”时期区域节能减排展望

(一)“十二五”区域节能减排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升级,长期来看,我国能源需求依然呈刚性增长,但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矛盾更加突出,节能减排工作难度不断加大。根据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每个地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分解情况,我国有21个省份“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幅度要达到大于等于16%;有12个省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大于8%;有13个省份氨氮排放量减排目标大于10%;有10个省份硫排放量减排目标大于10%;有10个省份氮氧化物排放量目标大于12%。“十二五”时期我国各省、市、自治区面临的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二)“十二五”期间区域节能减排目标

国务院2011年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分别下降10%。”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我国“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国家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增至四项,即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表3-1 “十二五”期间各地区节能减排目标(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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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数据来源:http://www.gov.cnzwgk2011-09/07/content_1941731.htm

备注: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8%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347.6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221.9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335.2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214.6万吨),国家预留12.4万吨,用于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全国氨氮排放量削减10%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38.0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61.5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36.6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160.4万吨),国家预留1.4万吨,用于氨氮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8%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086.4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067.4万吨,国家预留19.0万吨,用于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10%的总量控制目标为2046.2万吨,实际分配给各地区2021.6万吨,国家预留24.6万吨,用于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工作。

在对“十二五”全国节能减排总体目标进行各地区分解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考虑了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各项指标分配给了每个地区。“十二五”期间各地节能减排目标见表3-1。

(三)“十二五”开局之年区域节能减排完成情况

1.区域能源供给与消费

2011年我国能源生产总量为317800万吨标准煤,较2010年增加20884万吨标准煤,能源生产弹性系数为0.76,较2010年降低0.02。其中,原煤生产246930.6万吨标准煤,占生产总量的77.7%,较2010年的76.6%高出1.1个百分点;原油生产29237.6万吨标准煤,占生产总量的9.2%,较2010年的9.8%降低0.6个百分点;天然气生产13665.4万吨标准煤,占生产总量的4.3%,较2010年的4.2%高出0.1个百分点;水电、核电、风电合计生产27966.4万吨标准煤,占能源生产总量的8.8%,较2010年的9.4%降低0.6个百分点。我国2011年与2010年能源生产量对比情况见表3-2。

表3-2 2010年与2011年能源生产量对比情况(万吨标准煤)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12》

“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继续增长,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从2010年的0.58提高至2011年的0.76。2011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4.8亿吨标准煤,较2010年增长7.0%,其中,煤炭消费增长9.7%;原油消费增长2.7%;天然气消费增长12.0%;电力消费增长11.7%。2010年与2011年能源消费对比情况见表3-3。

表3-3 2010年与2011年能源消费量对比情况(万吨标准煤)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12》

图3-1 2011年与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比较图(%)

数据来源:根据表3-3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2.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国家发改委设定的本年度节能目标是:与2010年相比,2011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实际完成情况为,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1%,未完成既定目标。环保部设定的本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与2010年相比,包括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在内的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5%。实际情况为,2011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499.9万吨,比上年下降2.04%;氨氮排放总量为260.4万吨,比上年下降1.5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217.9万吨,比上年下降2.2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404.3万吨,比上年上升5.73%。2011年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见表3-4。

表3-4 2011年我国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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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

从表3-4可以看出,在2011年我国节能减排主要目标中,完成目标的分别有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总量以及二氧化硫排放量,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二氧化硫排放量目标均超额完成,并超出既定目标幅度较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以及氮氧化物指标完成的不够理想,特别是氮氧化物指标,与预定的目标相比,没减反增,大大增加了“十二五”后续几年此项指标完成的难度。2011年氮氧化物这项指标,除北京市、上海市呈下降趋势外,其余省份均较2010年有不同幅度的上升。

(四)各地区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1.各区域节能情况分析

(1)东部地区。2011年东部地区单位GDP能耗最低,能源利用效率最高,单位GPD能耗平均值为0.7029吨标准煤。在东部地区中单位GPD能耗最低的为北京市,为0.459吨标准煤,在全国排名第一位,其次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福建,能源利用率全部在全国排名前列。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幅度最大的为北京市,其次是上海市和天津市,降幅均超过4%。2011年东部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0年降幅最为明显的为北京市,其次为山东、天津和上海,降幅均超过7%。东部地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较2010年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天津市,为7.48%,海南、福建、浙江呈现上升趋势。

表3-5 2011年东部地区各省份单位能耗情况

数据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

表3-6 东部地区各省份“十二五”时期节能目标及2011年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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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http://www.gov.cnzwgk2011-09/07/content_1941731.htm、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

(2)中部地区。2011年中部地区平均单位GDP能耗为0.978吨标准煤,在全国四大经济区域中排名第二位。能耗最低的为江西省,能耗最高的是山西省,单位GDP能耗为1.762吨标准煤,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在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方面,安徽省做的最为出色,其2011年较201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了4.06%。中部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0年降低率在四大区域中最高,其中安徽、湖南和河南降幅都超过了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方面,湖北、湖南、安徽呈下降趋势,其余省份均较2010年均有不同幅度的提升。

表3-7 2011年中部地区各省份单位能耗情况

资料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

表3-8 “十二五”时期中部地区各省市节能目标及2011年完成情况

数据来源:http://www.gov.cnzwgk2011-09/07/content_1941731.htm、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

(3)西部地区。西部地区2011年能耗最高,平均单位GDP能耗为1.388吨标准煤。西部地区所有省份单位GDP能耗均超过了0.8吨标准煤,宁夏和青海单位GPD能耗都突破了2吨标准煤。较2010年相比,2011年西部地区在单位GDP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下降幅度在全国四大区域中排名最后,特别是在单位GDP电耗方面,2011年西部地区除了个别省份较2010年有小幅度下降外,其余省份均呈上升态势,上升幅度最大的为宁夏,幅度为18.36%。

表3-9 2011年西部地区各省份单位能耗情况

续 表

资料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

表3-10 “十二五”时期西部地区各省份节能目标及2011年完成情况

数据来源:http://www.gov.cnzwgk2011-09/07/content_1941731.htm、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

(4)东北地区。2011年东北地区平均单位GDP能耗为1.02吨标准煤,在四大区域中排名第三,但是较中部地区差别并不是特别大。辽宁、吉林、黑龙江2011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为1.096吨标准煤、0.923吨标准煤、1.042吨标准煤,较2010年分别下降3.4%、3.59%、3.5%。在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方面,2011年东北地区降幅明显,辽宁和黑龙江降幅均超过5%。东北地区在控制单位GDP电耗降低方面在4个区域中排名前列,3个省份降幅都超过了3%。

表3-11 2011年东北地区各省份单位能耗情况

资料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

表3-12 东北地区各省份“十二五”时期节能目标及2011年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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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http://www.gov.cnzwgk2011-09/07/content_1941731.htm、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

表3-13 2011年各地区节能情况

续 表

数据来源: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http://www.gov.cnzwgk2011-09/07/content_1941731.htm

2.各区域减排情况分析

(1)东部地区。2011年,东部地区总体减排情况最好,优于其他地区。东部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887.76万吨、100.69万吨,同比分别下降2.41%、2.2%,降幅均高于其他3个地区。东部地区化学需氧量降幅最大的为上海市,同比下降6.26%;氨氮排放量降幅最大为天津市,同比下降5.34%。在二氧化硫减排方面,2011年,东部地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79.33万吨,较2010年下降2.24%,降幅低于中部地区,高于西部和东北地区,其中北京市二氧化硫降幅最大,为6.22%。在氮氧化物排放量方面,2011年东部地区氮氧化物排放量为894.64万吨,同比增加3.91%,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东部地区各省份中,只有北京与上海分别同比下降4.75%、1.66%,其余省份均有不同幅度的增加,增幅最大的是海南省,其2011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增加18.81%,为2011年全国氮氧化物增幅最高的省份。

(2)中部地区。2011年,中部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605.73万吨、71.23万吨、523.41万吨,分别较2010年下降2.39%、1.63%、3.34%。在化学需氧量以及氨氮排放量方面,中部地区降幅均低于东部地区,高于西部、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降幅最大的省份分别为山西省、湖南省,降幅分别为3.49%和2.68%。在二氧化硫减排方面,中部地区在2011年取得的效果最好,降幅高于其余三个地区,其中河南省在2011年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最大,为4.85%。2011年中部地区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85.87万吨,同比上升5.41,%,增幅高于东部地区,低于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

(3)西部地区。2011年西部地区减排工作完成不甚理想,其各种污染物排放减排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631.88万吨、61.93万吨和808.99万吨,分别同比下降1.25%、0.97%、1.49%,降幅均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在西部地区中,2011年化学需氧量下降幅度最大的省份为宁夏,为2.67%;氨氮排放量下降幅度最大的为陕西,降幅为1.64%;二氧化硫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广西,降幅为8.95%。2011年西部地区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78.63万吨,同比上升9.21%,增幅高于其余三个地区。

(4)东北地区。2011年东北地区减排工作取得的效果在四大地区中排在中等水平,其2011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374.46万吨、206.12万吨,同比下降幅度都为1.96%。2011年东北地区氨氮排放量为26.58万吨,较2010年略有增加;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45.11万吨,同比增加4.07%,增幅高于东部地区,低于中部及西部地区。

表3-14 2011年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万吨)

续 表

数据来源:http://www.zhb.gov.cngkmlhbb/qt/201209/t20120907_235881.htm

(五)“十二五”开局之年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原因分析

2011年我国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并不理想,部分指标完成情况未达到2011年国家预定目标值,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减反增,且增幅达到了5.73%,对“十二五”节能减排整体目标的实现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产业结构调整滞后

近年来,国家一直强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但由于国情及经济发展方式的限制,我国的产业结构转型成效有限。2011年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7.3%。我国高耗能产业增长势头迅猛。据统计,2011年,我国六大高耗能行业[2]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2.3%,严重影响了我国“十二五”开局之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进一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任务艰巨。

2.能源消费增长过快

2011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4.8亿吨标准煤,比2010年增长7.0%,增长速度为近几年最高值。其中,煤炭消费量增长9.7%;原油消费量增长2.7%;天然气消费量增长12.0%;电力消费量增长11.7%。2011年非化石能源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比重约为8.7%和8%,分别比2010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而煤炭占一次能源生产总量、消费总量的比重均有所上升。

3.经济发展方式粗放

2011年我国GDP较2010年增长了9.2%,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3.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9%。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占世界能源消费的20%左右,而同期我国GDP占世界的比重不到10%。据统计,目前我国单位GDP能耗约为日本的4.5倍、美国的2.9倍,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应尽快改变当前粗放的发展方式,由“投资和要素驱动型”发展向“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驱动型”发展转变。

4.政策措施落实不足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形势非常严峻,国家提出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并制定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将全国目标与地区目标相结合。但是在政策的具体落实上,还显现出许多不足之处,并且在监管机制上也存在一定缺陷。

5.节能减排目标制定和分解缺乏充分的科学依据

“自上而下”确定和分解节能目标的随意性强;对节能目标进行分解难以充分反映地方差异;节能目标实施之前缺乏完整的实施方案和政策设计;政策协调性不够等[2]。并且我国“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参照整个“十一五”期间总体完成状况,导致在“十一五”后期,部分地区为了完成任务,采取了拉闸限电、项目后移等一系列的强制性措施,导致了2011年出现了大幅度的反弹,如不尽快做出相应调整,区域节能减排前松后紧的情况可能还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延续。

参考文献

[1]雷仲敏,杜铭华.中国能源研究报告——区域篇[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27.

[2]吴国华,朱高鹏.我国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宏观经济管理,2011(9):50.

[3]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6.

[4]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1.

[5]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十一五”各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公告.http://www.stats.gov.cntjdtzygg/gjtjjgg/t20110610_402731394.htm.

[6]环境保护部公布2010年度及“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108/t20110829_216607.htm.

[7]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5.

[8]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0.

[9]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www.gov.cnzwgk2011-09/07/content_1941731.htm.

[10]中国统计摘要2012.

[11]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http://jcs.mep.gov.cnhjzlzkgb/2011zkgb/.

[12]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http://www.gov.cntest2012-02/15/content_2067314.htm.

[13]2011年分省区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指标公报.http://www.gov.cngzdt2012-08/16/content_2205174.htm.

[14]环境保护部通报2011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http://www.zhb.gov.cngkmlhbb/qt/201209/t20120907_235881.htm.

【注释】

[1]中国节能投资总公司资助,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执行“区域发展非均衡格局下的中国节能减排研究”。课题负责:雷仲敏;成员:李长胜、王小兵、刘志亭、杨涵、胡顺路、眭强。

[2]六大高耗能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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