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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一、2011年总体情况(一)节能工作稳步推进1.节能工作目标进展顺利,能够完成全年责任目标。修改完善《青岛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正式印发。组织开展青岛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在中秋节前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确定第二届循博会举办时间为2012年6月8日至10日。同期,亚洲开发银行低碳发展战略研究技援项目和低碳发展规

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

一、2011年总体情况

(一)节能工作稳步推进

1.节能工作目标进展顺利,能够完成全年责任目标。2011前三季度,万元GDP能耗降低3.08%(全省降低2.76%),预计能够完成全年万元GDP能耗降低3.7%的任务。

2.管理节能工作持续强化。印发了“十二五”节能规划,分解落实了各区(市)责任目标,组织签订了2011年节能目标责任书。根据国家、省要求对列入全国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企业的节能目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印发《关于落实2011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对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根据各区(市)上半年万元GDP能耗和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完成情况,印发《关于强化预警预测推进节能预警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全市预警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的重点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信息系统建设和能源管理师培训工作,完成了108家企业130人的节能信息系统培训工作和120家企业150人的能源管理师培训工作。

3.节能服务产业实现新突破。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工作顺利推进,5家企业列入全市节能量审核机构。市财政奖励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全面启动。出台了青岛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实施细则,明确了青岛市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标准。15家企业取得国家备案节能服务公司资质,4个中央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过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的清算审核,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近300万元。

4.节能技术推广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组织省重点推广节能技术申报工作,共有12家企业16项技术列入全省重点推广节能技术目录。印发《青岛市重点推广节能技术目录》,将15家企业的19项技术列入青岛市重点推广节能技术。安排财力资金300万元,对6个新能源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进行了补助扶持。启动了全市2011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对国家下达给青岛市的50万只推广任务进行了分解。

(二)循环经济工作取得新成效

1.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顺利推进。按照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的《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促进企业不断加快项目建设。目前,报废汽车拆解建成投产,国际再生资源监管区项目已开工建设,其他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阶段。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获批为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2.青岛被列为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全国33个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方案实施,青岛被确定为试点城市,获得141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有力地促进了青岛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为实现餐厨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切实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问题将发挥积极作用。

3.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逐步开展。会同市建设部门,积极研究促进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支持区(市)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下达2011年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7个示范项目投资计划,黄岛、即墨、胶南、平度等区(市)启动了建筑废弃物和尾矿等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通过开展此项工作,逐步实现市内建筑废弃物全部被消化利用,可避免占用大量的填埋土地,并节约大量建筑用资源。该产业将成为“十二五”期间循环经济发展的亮点产业。

4.青岛被确定为中日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城市。通过试点工作,借鉴日本在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逐步完善青岛市餐厨废弃物、废旧轮胎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的政策法规,探索废弃物资源化技术路线,构建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试点工作对提高青岛市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5.印发“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修改完善《青岛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在大力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同时,积极促进海水淡化、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特色基地建设。青岛华欧海水淡化公司、华电青岛发电公司、青岛碱业公司等企业的海水淡化项目运行正常,节约了大量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全国最大的中外合作海水淡化项目青岛百发海水淡化项目2011年底前基本建成,2012年将正式为市区供水。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推荐申报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青岛啤酒二厂入选国家初选名单。组织开展青岛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在中秋节前进行了专项检查。会同市经信委、环保局、商务局、工商局、质检局、物价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了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认真总结青岛市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经验和模式向国家推荐,取得良好成效。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60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中,青岛市2家试点单位入选,为同类型单位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6.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青岛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分别组织申报2012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3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9个、2011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1个,另有6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顺利投产。下达了青岛市2011年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7个示范项目投资计划。

7.筹备第二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在北京召开第二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组委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博览会工作方案,就博览会筹备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确定第二届循博会举办时间为2012年6月8日至10日。

(三)与亚洲开发银行、世界资源研究所合作完成低碳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低碳城市发展规划

3月24日至25日,联合中国人民大学、世界资源研究所在青岛市召开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英国驻华大使馆和亚洲开发银行共同主办的省市级实施气候变化战略能力建设项目研讨会,会议交流了发展低碳城市、开展国际合作有关政策和经验。同期,亚洲开发银行低碳发展战略研究技援项目和低碳发展规划编制也正式启动。8月26日在青岛召开了青岛市低碳战略研究和低碳规划中期报告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内处、亚洲开发银行、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有关专家对低碳战略和低碳规划中期报告及有关专题进行了研究论证。10月20日,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的专家在青岛市召开低碳发展投融资体制座谈会。

二、2012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

2012年,全市节能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重要着力点,以《青岛市“十二五”节能规划》和《青岛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为指导,将节能减排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建立低碳发展机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依靠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12年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建设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和循环经济项目,推广一批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认定一批节能环保设备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顺利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际合作低碳项目取得重大进展。第二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成功举办。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

(一)完善节能管理体制

研究制定“条块结合”和“分类分级”的节能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的“双调控”机制,强化各区(市)节能执法能力建设和节能预警调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体制。制订出台青岛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区(市)和各部门2012年节能责任目标,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定期督导督查机制,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到位。

(二)推动节能服务业发展

进一步规范国家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研究探讨青岛市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管理办法,继续推动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建设,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促进节能技术进步

加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实施重点节能改造工程,强化对节能产品、设备和技术的筛选、推广和储备工作,切实发挥技术进步对节能工作的促进作用。

(四)加大节能监察和宣传工作力度

提高市节能监察中心节能执法水平,推进区、市节能执法机构建设,健全全市节能执法体系;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审计,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情况监督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审查验收制度。组织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继续营造全民节能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落实《青岛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和《青岛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青岛市作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工作将在2012年到期。对《落实青岛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重点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完善。认真落实《青岛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循环经济工作机制。

(六)推进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

深入实施青岛市循环经济“3321”工程,进一步推动海水淡化、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试点工作,积极参加青岛市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以活动为契机,加快推进青岛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积极扶持相关企业发展。认真做好中日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城市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青岛市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围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推进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鼓励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七)加大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力度

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循环经济促进法》、循环经济相关知识以及循环经济的实践和典型,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循环经济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公众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与环保意识。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推动循环经济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督促青岛啤酒二厂做好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运行和建设,协调解决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争取通过考核获得挂牌。

(八)探索低碳发展模式

实施低碳发展专项规划,落实低碳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建立健全低碳发展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有重点地选择一些重点产业、行业或单位,组织实施低碳示范项目。开展低碳生活方式宣传,引导和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低碳化,倡导低碳消费。根据市领导批示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青岛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工作。

(九)推进低碳项目国际合作

参考国际化标准,研究提出青岛市低碳经济国际合作实验区目标及指标体系,探索建立资源约束条件下城市的特色发展模式,推进与通用电气公司、苏伊士环能集团、瑞穗银行等低碳国际合作示范项目。

(十)推进重点工程示范试点

一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尽快实现所有市区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二是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等资源循环利用示范推广重点工程。三是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和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设施,建设国内生物质利用产业化示范基地。四是推动尾矿、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

(十一)落实节能环保产业优惠政策

用足、用好国家现有的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等国家鼓励政策,促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应用,提高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加快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和农作物秸秆等废弃资源实现资源化利用。

(十二)精心筹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

利用多方面资源,提高展示水平和层次。积极争取主办部委支持,积极邀请代表各领域循环经济先进水平的地方、园区和企业到会参展。加大国际知名企业招展邀请力度,提高展会国际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合作机制,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运作。强化展前供需对接,着力促进交易合作。细化接待方案,努力提高展会服务水平。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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