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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构建东亚安全合作机制

时间:2022-06-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参与构建东亚安全合作机制中国是一个亚洲国家。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和中国成功应对危机的一系列举措极大地促进了东亚合作的进程,加强了中国与东亚各国的合作关系。在此过程中,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逐渐显现,中国积极参与构建的东亚安全合作机制逐渐成形。

第二节 参与构建东亚安全合作机制

中国是一个亚洲国家。中国的崛起必然首先依托本地区的支持和合作,同时中国的崛起也必然首先对本地区产生影响和做出贡献。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和中国成功应对危机的一系列举措极大地促进了东亚合作的进程,加强了中国与东亚各国的合作关系。在此过程中,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逐渐显现,中国积极参与构建的东亚安全合作机制逐渐成形。

(一)中国的新安全观

在冷战结束以后,面对中国的崛起,一些仍然固守冷战思维的人大肆鼓吹“中国威胁论”,企图遏制中国的发展。中国当然可以像在应对东亚金融危机中承诺人民币不贬值那样,逐步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并逐渐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但是,如果要使中国的崛起有一个坚实的基础和宏观的战略指导,我们就必须具有创新性的理论思维。具体来说,就是必须有新的安全观念并据此构建新的安全机制。因为以往的大国崛起无一例外都是基于传统的安全观念,凭借军事实力进行扩张。如果中国依然按照传统思维,依靠军事和经济实力,谋求发展壮大,必然与现存大国形成对抗并遭到维持现状的大国的集体打压,最终难逃失败的厄运。因此,正如著名的国际政治专家黄仁伟所说:“我们必须采取与历史上各个大国不同的战略思维,实行融入21世纪全球化趋势而不是与之对抗的战略,才有可能避免在崛起过程中发生大的、全局性的冲突,开创落后国家在世界体系中成功崛起的范例。”[25]这种新的战略思维的核心之一就是中国的新安全观。

新安全观是与旧安全观或传统安全观相对而言的。传统安全观是在国际强权政治背景下形成的。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被迫而为的。其基本出发点是:自身越强大,安全就越有保障,至于他人的需求,则是不大考虑的。这种安全观是以制约和压倒对方为基础的。在这一安全观的指导下,国际政治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各国越是增强自己的相对实力,国际和平和安全就变得越缺乏保障。随着全球化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发展,传统的主权国家的边界作用开始弱化,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大量的全球性公共问题已经摆在世界各国面前,迫切需要加强合作予以解决。在这种新形势下,安全观必须加以扩张、转化和充实。它所应当包含的内容不仅是传统的军事冲突,而更应该涉及全球化时代的新问题新现实,例如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贸易安全、货币安全、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环境安全等。这是一种全方位、多层次、宽内涵的综合安全(comprehensive securi-ty)。综合安全指的是既包括民族国家,也包括其他非民族国家单元在内的多种行为主体的共同安全。多种行为主体包括个人、团体(如非政府组织)和全球性共同利益(指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生存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与共同利益)[26]。在综合安全观的审视下,别的国家的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自身的安全问题;在很多场合,一个国家的安全与否是与其他国家(包括整个地区)的安全与否越来越多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新的安全观要求人们在看待今天的安全问题时树立新的时代观、战争观、和平观,同时要求把以军事安全为中心的传统安全利益同个人安全、团体安全、全球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利益结合起来,在他们之间保持某种均衡状态。安全绝不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防卫问题,而是与国际安全密切相关的,而且会变得更加紧密。安全只有在相互依存中才能得到更好的实现。也就是说,在全球化时代,一个国家的真正安全,必须是保障综合国力的改善与对外开放的结合,是自身发展与外部发展的结合。归根到底,安全离不开参与和合作。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的实现更有赖于新安全观的确立[27]

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其对整个亚洲和世界经济、政治的影响使人们对全球化时代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实际上,在冷战结束之后,经济问题凸显为国际关系中的重大问题,经济安全就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例如,为经济危机困扰的俄罗斯在1996年5月,就曾由叶利钦总统以总统咨文的形式发表了《俄联邦国家经济安全战略》。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后,防范和应对经济金融危机更是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头号课题。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对外联系空前增多,因而受到外部干扰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与此同时,内部管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遇风吹草动,经济金融以及其他方面的安全问题可能也会凸显出来。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尽管“中国没有发生类似周边国家的金融危机,1997年7月间开始席卷东南亚的金融危机对中国的直接影响和冲击甚微,但中国在转型时期金融领域里积累起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十分混乱,资不抵债和面临支付困难现象十分严重。同时,金融机构以及国家银行的不良贷款在不断攀升,金融机构内部各种金融违法行为也屡见不鲜,诸如此类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防范和解决,就很难保障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动荡。另外,目前中国大规模引进外资造成对外市场的依赖,因而抑制国际资本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冲击和避免经济结构急剧变化条件下金融不稳定,成为中国参与国际经济的首要问题”[28]。正因为如此,在东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对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反思,对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开始给予极大的重视,并逐步形成和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安全观。

1997年12月15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外交部长钱其琛在庆祝东盟成立3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题为《发展合作才能获得和平与繁荣》的讲话,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新安全观[29]。他说,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面向未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当有新的安全观念和寻求维护和平的新途径。冷战时期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加强军备为手段的安全观念和体制已被证明不能营造和平。在新的形势下,扩大军事集团,加强军事同盟更是有悖于时代的潮流。要争取持久的和平,就必须培育新型的安全观念,寻求维护和平的新方式。这种新的观念和方式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这是全球和地区安全的政治基础和前提。在这方面,大国之间建立健康、稳定的关系,对地区以至世界的和平与安全至关重要。(2)各国应在经济领域加强互利合作,相互开放,消除经贸往来中的不平等现象和歧视政策,逐步缩小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谋求共同繁荣。这是全球和地区安全的经济基础。最近东南亚金融危机表明,经济安全是稳定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正常和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不仅要有完善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和健全的金融体系,而且要加强地区和世界的金融合作,共同防范国际游资的投机冲击,创造稳定、安全的外部经济环境。(3)各国应通过对话与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与信任,承诺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与争端。这是确保和平与安全的现实途径。安全是相互的。安全对话合作旨在促进信任,而非制造对抗,更不应针对第三国,不能损害别国的安全利益。总之,东亚安全首先是以尊重主权为前提,其次是以合作来达到安全,而共同发展则是目标,也是东亚体系稳定与安全的基础。

其后,1999年3月26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发表讲话,全面阐述了中国在新安全观、重大裁军和军控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江泽民指出,裁军的目的在于增进安全,而安全必须是各国的普遍安全,如果广大发展中国家得不到安全,整个世界就不可能得到安宁。历史证明,以军事联盟为基础,以加强军备为手段的旧安全观,无助于保障国际安全,更不能营造世界的持久和平。国际社会应该顺应时代潮流,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新安全观的核心,应该是维护和平的经济保障。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对话、协商和谈判,是解决争端、维护和平的正当途径[30]。在2002年4月10日的一篇讲话中,江泽民进一步阐述了中国的新安全观。他说,各国政府和人民应该共同努力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国际和平环境。各国在安全上的相互依存不断加深,共同点在增多,任何国家都难以单独实现其安全目标。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有效应对全球安全挑战,实现普遍与持久的和平。各国应以互信求安全,以互利求合作,从根本上减少不安全因素,维护全球战略平衡和稳定[31]

与此同时,中国领导人还在不同的场合阐述了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和各种文明共同发展的问题,通过国际关系民主化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问题等一系列新思想和新观点。据此,黄仁伟将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概括为:(1)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各国建立互信机制,通过战略合作机制以争取共同安全,通过友好协商和平解决争端;(2)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承认并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不同文明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和民族之间保持和睦相处的关系;(3)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大小国家一律平等,求同存异,通过国际政治民主化的途径,解决事关世界与地区和平的重大问题。简而言之,就是“共同利益、共同存在、共同发展、共同安全”[32]。新安全观反映了全球化时代绝大多数国家对和平和发展的维护和追求,它要求在给别国利益的同时发展自己的利益,在各国共同安全的前提下保障自己的安全。这种新安全观与各种冷战思维、强权思维和霸权思维形成了鲜明对照,它不仅将为中国的崛起提供宏观战略指导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规定了崛起的中国将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将是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可以永久信赖的伙伴。

(二)东亚安全合作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在应对东亚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中国不仅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安全观,而且在新安全观的指导下参与构建了东亚安全合作机制,使东亚的整个安全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

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东亚安全问题重重,且处于一种更加复杂的状态。这不仅有历史的原因,如冷战的遗产,还增加了冷战后产生的新问题,以及东亚金融危机后产生的问题,多种多样的安全问题错综复杂。东亚地区具有大陆国家、海洋国家、半岛国家、岛国并存的地缘特征,且各国的历史、文化、宗教和民族各不相同,许多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程度参差不齐。在历史上,东亚地区民族国家形成较晚,而在此之前,各国之间的领土划分并不十分明确。西方殖民主义的侵入又人为地造成了不少民族矛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独立的新兴国家较多,各国政治体制和政治发展道路存在很大差异,有些国家至今仍然处于分裂状态。因此,与欧洲相比,“东亚地区各国明显地具有历史、地缘上的多样性和非对称性”[33]。在冷战时期遗留下来的不稳定因素中,朝鲜半岛南北双方的军事对抗和台湾海峡的紧张局势最为引人注目,这些问题与美国等大国之间存在着程度不等、形式不同的联系,解决起来非常困难。冷战结束后,一些新的安全因素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例如,东亚各国基于各自的需要纷纷加紧进行军事现代化建设,呈现出军备竞赛的局面;随着东亚各国推行对外开放政策,加深了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海洋争端日益激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展,经济竞争与摩擦加剧,金融风险加大。因此,一些观察家注意到,“以领土冲突、有争议的海洋和海底开采权、边境人员流动和东亚传统的相互不信任为背景,联系到不断增长的军费开支和低透明度,这些地区的和平和繁荣将会受到严重威胁”[34]。由于受到民族主义情绪的刺激,一些双边会谈往往以失败而告终。

因此,在冷战结束后,一些东亚领导人就开始摸索东亚合作的途径和方式。中国也开始注重发展与东亚国家特别是东盟的关系,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早在1990年,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就提出了东亚经济集团(后改为核心论坛)的设想。由于该倡议带有比较明显的对抗美国霸权的倾向,遭到美国的强烈反对,致使日本和韩国态度暧昧而被束之高阁。1991年7月,中国受邀出席在马来西亚举行的东盟外长会议进行非正式磋商。其后每年一届的东盟外长会议中国都派员参加,中国成为其磋商伙伴。1992年,中韩建交。1994年,“东盟地区论坛”(AR F)成立,中国从一开始就参加了该论坛,并在对地区政治安全问题进行的非正式磋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996年7月,中国成为东盟的全面伙伴对话国,使1991年开始的外长级的对话形式得以进一步提升。东亚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各国的领导人终于开始尝试通过多边合作机制来推动地区发展、化解冲突、解决日趋严重的安全问题。正如国际问题专家张蕴岭所言:“1997年的金融危机成为推动东亚合作的加速器。”[35]东亚金融危机使得有关各国领导人不得不进行会晤,就如何应对危机和防止未来发生新的危机进行讨论与合作。

1997年12月15日,东盟—中日韩首脑非正式会晤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这是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会议,揭开了东亚合作的新篇章。12个东亚国家领导人(当时为“9+3”)在长达3个小时的会晤中,主要就21世纪东亚的发展前景、当前的东亚金融危机及加强东亚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共识。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会晤时发表了题为《携手合作 共创未来》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回顾了东亚国家特别是东亚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尤其是近二三十年来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认为在政治、经济、文化、地缘等方面东亚都是当今世界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东亚各国通过各自的发展和相互合作,可以为世界各国和各地区的经济合作创造经验和提供范例,并且可以为推动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江泽民强调,为了保障东亚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促进人类和平和发展的崇高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东亚合作。具体说来,就是要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参与、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要加强经济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建立合理的地区经济结构;形成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利益平衡、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的经济合作模式;要通过友好对话与协商,增强信任,扩大共识,求同存异,妥善解决分歧,确保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在谈到目前东亚国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不健全的金融体制、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滞后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尤其是近期发生的东亚金融危机给予人们的深刻启示时,江泽民强调指出,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条件下保持健康稳定的金融形势,需要各国在完善金融体系、政策和监管上进行努力,需要加强国际和地区的金融合作,需要共同防范国际游资过度投机的冲击。目前,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东亚地区的金融合作。中国对此持积极态度,愿意参与有关问题的讨论。江泽民的重要讲话既阐述了中国在东亚合作中的原则立场,又为后来中国参与构建东亚合作机制指明了方向。

1997年12月的东盟—中日韩首脑非正式会晤是“9+3”会晤机制的开始。与此同时,还举行了东盟—中国首脑非正式会晤,这样,“9+1”会晤机制也建立起来了。从此,在中国参与构建东亚安全合作机制的过程中,中国、日本、韩国与东盟领导人以及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两种形式的非正式会晤机制启动起来了,并按常例每年举行(东盟原有9个国家,即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1999年柬埔寨加入后成为10个国家,于是“9+3”、“9+1”遂改为“10+3”、“10+1”)。后来,在举行会晤期间,中国、日本和韩国首脑也开始举行会晤,就地区安全与发展问题进行对话。这样,东亚合作虽然总的来看是在“10+3”的框架内进行的,但实际上已经发展成四种形式、三个层次的全面合作机制。所谓四种形式是指东盟—中日韩对话与合作(“10+3”)、东盟自身的对话与合作(“10”)、东盟分别与中日韩之间的对话与合作(“10+1”)和中日韩之间的对话与合作(“3”);所谓三个层次是指在四种形式的对话与合作形式中分别存在的首脑会晤、部长会议、高官会议。

1997年12月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第一次“10+3”、“10+1”非正式会晤后,中国与东盟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确定建立面向21世纪的中国—东盟睦邻互信伙伴关系。1998年胡锦涛副主席率团参加了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倡议召开本机制范围内财长和央行副手会议。1999年,“10+3”首脑非正式会晤在菲律宾的马尼拉举行,率团出席的中国总理朱镕基建议将财长和央行副手会晤机制化,这些建议在会后逐步得到落实。这次会晤后首次发表了《东亚合作联合声明》。2000年第四次会晤在新加坡举行,朱镕基总理再次率团出席,并在会上建议将“10+3”发展成为东亚国家合作的主要渠道,逐步建立起金融、贸易和投资合作的框架,最终实现地区经济的更大融合。2001年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和中国与东盟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上,中国总理朱镕基阐述了中国积极促进东亚合作的立场,中国与东盟双方一致同意今后10年内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就新世纪重点合作领域达成共识。

2002年11月,在柬埔寨的金边分别举行了中国和东盟(“10+1”)、中日韩和东盟(“10+3”)的首脑会议,此次会议在推动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在加强东亚合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就。在讨论深化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关系时,中国领导人提出了三点建议: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推进双方全面经济合作;启动湄公河流域全面开发合作,促进东盟一体化进程;启动中国与东盟非传统安全领域全面合作,维护地区和平与安全。在这次会晤中,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一系列的文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有三个。其一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它的主要内容是在2010年建成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个文件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已经启动了,也标志着中国和东盟的关系开始了一个新起点,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动表面上看是一项经济贸易合作机制,但对中国来说,其政治和安全的意义也毫不逊色。因为它是中国与东盟增强互信,从而为中国创造和平、稳定和繁荣的外部环境的一项重要的合作机制。在中国参与构建安全合作机制方面,上海合作组织及其体现的上海精神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成功的范例,它为中国加强同中亚国家的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为中国参与构建东亚安全合作机制提供一种新的契机。因为在新安全观看来,发展和追求共同利益是全球化时代维护和加强安全的基础,所以首先必须在中国与东盟之间加强经济利益上的相互依存,“多边经济合作必将产生政治上的相互接近和共同安全关切。所以,中国急切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毫不奇怪,而这一计划对东南亚来说则是一项合适的安排。虽然它主要是基于多边经济合作的一项计划,但明显地指向政治和安全目的”[36]

其二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是中国与东盟经过三年多的磋商后达成的重要政治文件。中国与东盟的有些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南海某些岛屿和礁盘及其附近水域发生主权争议。中国认为这些地方及其附近水域属于中国是无可置疑的,但坚持应该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国际争端,包括领土主权的争议,并提出了“搁置主权争议、共同开发”的办法。1998年12月,胡锦涛副主席在东盟—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说:“中国历来主张并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愿意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中国对南海有关问题的态度始终是高度负责和十分克制的。”[37]1999年至2000年,中国先后同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缅甸、老挝、柬埔寨几乎所有东盟国家都签署了或发表了面向21世纪的关于双方合作计划或合作框架的联合声明、文件或公报。有的协议中确立了关于协商解决矛盾争议的原则和途径。例如,中国与马来西亚签署的《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框架联合声明》中就有这样的内容:“双方表示将共同维护南中国海的和平与稳定,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和谈判促进争议的解决。”[38]《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则更加明确提出,用和平的方式,通过对话与谈判来解决南海地区的有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承诺本着合作与谅解的精神,寻求建立相互信任的途径,探讨或开展共同合作。

其三是《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这符合进入新世纪后国际形势发展的需要和本地区各国的需要。冷战结束后,国际社会的安全观念发生了变化,各国对安全威胁源的判断也发生了变化。国与国不再构成安全威胁,是本地区各国的普遍看法,而非传统安全的威胁比较突出。因此,宣言一经中方提出,很快得到了各方的响应。这样就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在非传统安全领域加强合作,构建东亚安全合作机制开辟了新的途径。

上述宣言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政治互信在经过五年来的积累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安全合作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中国参与构建东亚安全合作机制主要是从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为防范金融风险而开始加大力度的,而且主要是在“10+3”领导人会议框架下进行的。但是,中国参与构建东亚合作机制也同时包括其他一些途径和方式。例如,中国在参加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的非正式会议、参加亚欧会议的协商与对话过程中也多次就安全合作问题阐述自己的立场、意见和建议。未来的东亚安全合作虽然会继续以多种形式在不同层次上展开,但是必须以现有的合作机制为基础。为了规划未来的东亚合作,东盟10国和中日韩曾经成立了一个东亚研究小组。经过两年多的研究讨论之后,该小组向2002年的“10+3”领导人会议提交了一份最终报告,报告提出了19项近期可以实施的措施,并确定了9项中长期合作措施。其核心要点包括:在“10+3”领导人会议的基础上召开东亚峰会,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在政治、社会、文化和安全领域进行广泛合作,并最终建立东亚共同体[39]。虽然报告建议的内容并没有被东亚各国领导人完全采纳,但报告提出的未来东亚合作的发展方向得到了与会各国领导人的赞同。在此次会议上,中国总理朱镕基提出,“10+3”合作要继续巩固经济和金融合作,逐步拓展政治和安全合作,同时加强机制性的建设[40]。2005年3月15日,中国、菲律宾和越南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正式签署了《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三方将通过该项合作,实践各自国家政府作出的使南海地区变为“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的承诺。这是实践邓小平1986年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主张的新的历史性突破,是落实2000年的《南海行为宣言》的重大实质性进展。至此,东亚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参与构建东亚安全合作机制的努力可以说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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