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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资源价格体系的现状及其与经济粗放增长的关联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当前资源价格体系的现状及其与经济粗放增长的关联资源对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没有必要的资源保证,经济难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专家估计,中国90年代经济增长有2/3是对资源环境透支的基础上实现的,良好的生态环境高度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重大结构问题。

一、当前资源价格体系的现状及其与经济粗放增长的关联

资源对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支撑作用,没有必要的资源保证,经济难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目前,我国90%左右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来自于矿产资源;85%的食物由耕地提供。另一方面,资源对经济发展也有重要的约束作用,许多资源的供给能力不是无限的,资源的承载能力反过来要制约经济增长的速度、结构和方式。在经过近30年超高速增长后,我国已面临资源瓶颈问题:据国家发改委的资料,近年来,我国水、煤、电、油等资源短缺严重。2000年我国663座城市中,有400多座缺水,其中108座为严重缺水城市;北方和沿海城市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正常年份缺水量近70亿立方米,影响工业产值2300多亿元;2003年,我国原煤生产量达到16.67亿吨的历史新高,增长15%,但仍供不应求,许多电厂、钢厂“等米下锅”,由于缺电、缺煤,一些地区不得不重新启用柴油发电,导致柴油供应紧张。仅2003年全国缺电350~450亿千瓦时,电力供应紧张地区从2002年的10个省(市、区)增加到的21个。虽然近年来经济增长速度在加快,但这种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是由钢铁、水泥电解铝、房地产等行业投资过快拉动的,也就是说,经济增长的能源系数由1996-2002年年均0.21上升到1.61,全社会固定资投资增长速度与GDP增长速度之比由1996-2002年的年均1.44倍上升为2.92倍。专家估计,中国90年代经济增长有2/3是对资源环境透支的基础上实现的,良好的生态环境高度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重大结构问题。这种经济快速增长导致的人与自然关系紧张问题已经引起学界高度重视。资源的限制,将会使我国经济在外贸、外汇、环境、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产生很多问题[5]

从中国近年经济高速增长中已经传递出了一个明显信号:中国资源供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持续增长的需要,资源压力迅速增大。我们认为:造成资源压力以及人与自然关系高度紧张在一定程度上是由资源价格体系不合理导致的,构成当前高耗能、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长期以来的生产要素低价格政策,目前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成本。政协委员,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清泰认为“由于政府掌握着重要资源的配置,并严格控制重要生产要素价格,且环境监管不到位,稀缺生产要素的价值和资源环境的压力大多被隔离在政府层面,经济信号无法正常传递。”[6]在资源的低价政策下,谁多消耗了资源,谁就多分享了经济利益;在环境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认真治理污染的企业通常会丧失自身市场竞争力。我国资源价格改革滞后,市场化程度不高、价格构成缺项、比价关系不合理以及没有国际市场定价话语权等问题突现,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资源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的不合理价格体系也一直没能从根本上得以矫正。

1.资源价格偏低

一个完善的资源价格体系,应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其一,资源开采过程中的合理补偿标准(或者体现为合理的价内资源税);其二,资源开采、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成本(直接成本);其三,资源消耗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治理成本(环境成本)。因此,资源价格=资源税+资源直接成本+环境成本。如水价中就包括了水资源费、供水成本和污水处理费用三项。但是,石油、煤炭和其他由市场形成价格的资源就没有遵循这一定价思路,由此引发对资源的过度开采,这是导致资源严重浪费、利用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

2.资源价格设计不利于环境保护

以水资源为例,水资源价格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为地表水资源价格、地下水资源价格、自来水价格、中水价格、污水排放价格等。这些价格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作用,因此在考虑制定某一水资源价格时,必须统筹兼顾,否则会失之偏颇。例如,假使地表水资源价格高于地下水资源价格,则地表水资源受到一定的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则受到青睐,它们相差越大,则受保护和开发程度愈明显。在水资源价格体系中,对于不同的用户和不同的企业制定不同的价格水平,也有利于产业的调整,如对于那些高耗水企业,如果限制它在市内的发展,可以制定较高的水资源价格,利用经济杠杆抑制这些行业的发展。我国很多城市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都制定了相应标准,自来水价格相对自成体系,但是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比价不甚合理,缺乏相应的中水价格和合理的污水排放价格。中水是指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道是指介于上、下水之间的一种生活杂用水系统,从供水意义上而言,它属于分质供水方式,以生活污水做为水源进行就地收集、处理回用,从排水意义上而言,它属于一种生活污水的处置和回用。因此恰当的中水设施可以缓解城市供水紧张,同时减轻排水设施负担。1987年北京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中水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已设立和正在设立中水设施的单位有85家,但运转较好的只有30%左右,绝大多数中水设施属于停之转之状态,甚至有的中水设施安装完后,根本没有运转过。分析原因,主要是价格不合理造成的。以处理水量10m3/h为例建设中水设施处理,用国内设备需30~40万元,若用国外处理设备需要100万元以上。处理1m3洗浴水需要1.3~1.4元(包括电费、药剂费、人工费)若再加上设备折旧费,平均处理成本为3~4元/m3,而北京市自来水收费标准:涉外宾馆饭店为1.0元/m3,国内独资饭店0.60元/m3,部队、院校等0.45元/m3。若对中水处理价格与自来水价格进行平均估算,前者为3.5元/m3,后者为0.68元/m3,前者是后者的5.15倍。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建设单位无利可图,企业宁可接受超额用水罚款,也不愿上中水设施。污水排放价格也就是排污费。我国的环保法规定,只有超过一定的水质标准污水排放才收费,排污费是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手段之一,其价格合理才能有效地抑制污染物的排放。如果污水排放价格远远低于污水处理成本,或者污水排排放价格低于水资源价格,那么,就不能充分发挥排污费应有的价值与作用,因为对于企事业而言,在经济上不甚合理,其积极性不高,污水大量排放是必然的。目前我国污水排放价格平均为0.12元/m3,远低于污水处理成本,与工业用地表水(消耗)0.15元/m3相差不多,这对企事业而言吸引力太小。

3.资源与产品比价不合理

从国内看,资源、能源、劳动力等上游产品价格与工业制成品等下游价格相比过低。资源开发的价值增值不合理地向产业链下游集中。从国际范围看,不仅在总体上我国资源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而且结构性地看,存在着国内与国际资源比价关系的严重不对称。比如。国际通用的按热值计算的煤炭、石油、天然气比价关系,大致为1∶1.5∶1.35,而我国实际大致为1∶4∶3,与其他能源价格相比,煤价偏低。另外,国际上天然气与原油按热值计算比价平均为1.05∶1.而我国约为0.4∶1。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的石油价格相比,突出偏低。简言之,我国资源价格既存在内部扭曲,也存在着外部扭曲。内部扭曲使资源深加工企业无须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就可以稳获利润甚至是暴利,外部扭曲使得很多国内资源企业不顾国内严峻的资源供求形势和中央的宏观调控意图,或明或暗从出口资源套取国内外市场价差。

4.资源因财税体制不合理导致粗放式开采。

近年来,中国在资源开采过程中的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地方企业粗放式开采、掠夺式开采现象十分突出。究其原因,有税制方面的因素。例如,某中央企业在西部某省开采煤矿,每吨煤留给当地县一级财政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仅为3.5元;而地方煤矿采煤,县级财政可支配收入达30元左右,相差达8倍多。石油开采更为突出,中石油每开采一吨原油留给地方财政的可支配收入仅为30元左右,而地方钻采公司每采一吨油,地方获得可支配收入达400多元,相差10倍以上。导致“油老板遍地开花”。中央所属能源企业缴纳给地方政府的税款远远少于非中央能源企业,因此地方政府自然希望缴税更多的地方企业开采能源。而地方能源企业受规模、技术水平的限制,开采过程中的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5.资源补偿标准偏低且补偿成分比例不合理

我国不少矿产资源价格国家控制,造成我国目前的资源价格体系是一个不完全的资源价格,既没有反映资源的供求和稀缺状况,也没有纳入企业本应承担的社会环境成本。其结果是我国资源产品价格被严重扭曲,在资源供给日益紧张的同时,资源价格仍十分低廉。如新疆现行石油资源税仅为14元-30元/吨,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率仅为1%(国外为10%-16%)。燃油税率是美国的1/10,我国市场上的汽油价格不到欧洲一些国家的一半;我国的焦炭价格,比国际市场便宜50%。资源长期处于“无价”或“低价”使用的状态,导致矿业开采行业进入门槛低和开采成本低,私挖滥采严重,资源利用效率很低。而且资源补偿费在利用中的分配比例也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中央与省、直辖市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是5∶5;中央与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分成比例是4∶6。西部地区普遍反映,中央和省级政府将资源补偿费拿走了大部分。如甘肃华亭县2006年有100亿元的增值税,75%国家拿走了,市场又拿走了12%,华亭县只留了8%。基层地方政府有时为了维护地方的稳定不得不对受害群众进行补偿,承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不对等,并未从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中收益,却要为资源开发的不利影响买单。

资源价格长期扭曲及其导致增长方式粗放,既体现在微观经济行为上。也反映在宏观经济运行上。在微观上,从资源开发来看,行业进入门槛低且有偿无偿双轨制并存,导致资源基础市场秩序混乱,掠夺式开采普遍存在;从资源利用来看,资源产品市场价格失灵,对供求变动反应不灵敏,导致资源浪费严重,综合利用效率低下。在宏观上,就内部而言,表现为经济发展被锁定在资源低价与能力劣势之间的路径依赖上,缺乏自主创新、科学发展的相应压力和动力;就外部而言,我国的低价资源,实际上也是在补贴世界其他国家。“大进大出”外贸表象的背后,是中国承担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与环境成本,而附加值却流向西方发达国家的严峻现实。据测算,我国能源利用率仅为34%,大大低于国际水平。同时,我国能源消费强度远高于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单位产值能耗约为美国的3倍、日本的7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约束与资源压力已相当突出,尤其反映在我国众多资源型城市过快地走向“矿竭城衰”。

就增长方式而言,资源价格扭曲导致循环经济难以持续运行,如果循环之后“不经济”,就会导致循环经济缺乏可持续性。比如一些企业建立了“中水回用”系统,技术上没问题,但就是不见使用,究其原因在于,要达到回用标准,每吨污水处理费用为2元,而目前每吨自来水卖价1.2元左右,这就意味着,在现有的水价体系下,对于企业而言,节水无利可图。再比如,目前循环经济的效益因为存在外部性而无法得到充分体现,企业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废物排放,企业增加了开支,社会得到了福利,但是如果企业不能通过价格制度(如补贴、产品认证)获得经济利益,就会缺乏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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