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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联合国开发援助委员会确定,发达国家应拿出国内生产总值的0.7%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贷款的物资采购采取国际招标,贷款利息和期限根据不同对象和项目情况而定。比利时王国政府无息贷款。

(四)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

联合国开发援助委员会确定,发达国家应拿出国内生产总值的0.7%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一般以政府间签订协议提供贷款,低息或者无息,还款期长。这种援助,一方面是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发展经济的资金困难;另一方面是支持发达国家的资本货物出口。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部分贷款,也属于政府贷款性质。这类贷款带有援助性质,对借款国比较有利。

在历史上,中国人因为借债吃的苦头太多了。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前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们一直以“既无外债又无内债”而自诩。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我们逐渐醒悟了:借点外债特别是政府间优惠贷款,有利于争取时间把经济搞上去,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78年5月,谷牧副总理率团出访欧洲向小平同志汇报时,小平同志说:下决心向国外借点钱搞建设。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设立政府贷款办公室专司这方面的工作。

1.争取外国政府贷款

首先是从利用日本政府设立的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开始的。

1979年5月,日本友好人士、日本贸促会关西本部会长木村一三先生访华,他在与交通部部长曾生交谈时提到:日本政府有一种援外贷款,中国政府应该争取使用。交通部随即用简报将这个信息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阅后批示:此事可能是真的,请谷牧同志抓一下。谷牧同志批示,请兼任国家外资委副主任的谢北一同志负责。自此,日元贷款一事正式运作起来。经谢北一多次国内协调,多次赴日协商,双方正式确定第一批日元贷款从1979~ 1984年实施,贷款金额3309亿日元。1979年12月,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访华时,正式宣布对中国实施首笔贷款500亿日元,贷款年利率3%,还款期30年,头10年只付息不还本,后20年开始还本付息。据测算,日元贷款的赠与成分约为57%。

贷款的物资采购采取以下三种形式:一是从日本购买;二是从日本和发展中国家购买;三是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采购。双方商定采取最后一种形式。

这批贷款用于6个建设项目,即:河北秦皇岛港口扩建工程、大同至秦皇岛铁路复线及电气化工程、山东省日照县石臼所港口新建工程、山东省境内兖州至石臼所铁路的新建工程、湖南省衡阳至广东省广州的铁路复线工程(含大瑶山隧道)、湖南五强溪水电站。中方配套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30%。后来,由于我国进行国民经济调整,与日本政府达成协议,缓建衡广铁路和五强溪水电站,把两个项目的贷款1300亿日元转为商品贷款,用于续建上海宝钢一期工程和大庆石油化学工程,即用此贷款进口国外货物,然后在国内转换成人民币供宝钢和大庆石化使用。

利用协力基金贷款项目的物资采购,在6批国际招标中,我国企业物资中标金额占46%左右,在投标的国家和地区中仅次于日本,居第二位。

与此同时,我国为加快能源建设,日本也为就近取得稳定的能源供应,中日两国政府1979年5月达成协议,由日本输出入银行向我国提供4200亿日元的能源贷款(约合20亿美元),年利率6.25%,偿还期长的12.5年,短的9.5年,含宽限期5年。到1983年2月,正式签约2856亿日元(约合13.6亿美元)。在20亿美元的能源贷款中,9.4亿美元用于开发鲍店等7个煤矿,建成后可新增煤炭年生产能力2100万吨,将缓和煤炭供应和出口的紧张局面。其余的10.6亿美元,用于开发埕北油田和渤海海上油田,改造华北油田和胜利油田等。埕北油田位于河北塘沽东南,于1981年利用日本能源贷款进行开发,预计1985年竣工,最高年产量50万吨,总产量400万吨。华北油田包括任丘和大港油田,1980年开始利用日本能源贷款改造老油田和开发新油田。当年共打井483口,并建设了相应的油田地面工程。胜利油田1980年开始利用日本能源贷款改造老油田和开发新油田。

日本能源贷款的利率高于其政府贷款,低于商业贷款,用于开发石油、煤炭等资源产品,对缓和国内能源紧张,扩大出口,还是合算的。同时,物资采购条件较宽,根据项目的需要,贷款可用于支付向包括我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购买设备、材料的费用和技术、劳务费及在我国境内的投资费用,但有比例限制。

利用的其他国家的政府贷款有:

科威特政府贷款。贷款的执行机构是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该基金会向阿拉伯和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项目贷款部分一般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如果受援国经济确有困难,可适当放宽。贷款的物资采购采取国际招标,贷款利息和期限根据不同对象和项目情况而定。以1979~1980年财政年度为例,还款期在9.5~36.5年,宽限期为1.8~6.5年,年利率在1.5%~5.5%,其中包括0.5%的手续费。在这类长期低息贷款中,包含27%~61%的赠与成分。

1980~1981年,我国的林业部、建材部等部门派团访问科威特期间,科方表示愿向我国提供贷款。1981年,我国政府与科威特基金会就科威特向我国提供贷款进行磋商;同年10月,由国家进出口委、外资委副主任魏玉明同志率我国政府经济代表团访问科威特,提出一些项目与科威特基金会进行商谈。科方对其中的湖南长沙人造板厂、安徽宁国水泥厂、乌鲁木齐石油化工厂和福建厦门机场4个项目表示了兴趣。1982年1月,基金会总经理应我国邀请前来访问,就我国利用基金会贷款建设上述4个项目进行了具体协商,并签署了《科威特阿拉伯发展基金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谅解备忘录》,科方在备忘录中同意对上述4个项目提供折合1.4亿美元的政府贷款,并按项目和使用贷款的进度,安排了签署贷款协议的时间和原则。

比利时王国政府无息贷款。比利时政府分别于1980年、1981年、1982年三次共向我国政府提供9亿比利时可兑换法郎的无息贷款,用于建设河南姚孟山火力发电厂。这笔贷款用于支付向比利时财团订购姚孟山发电厂30万千瓦的火力发电设备的订金和货款等。还款期30年,含宽限期10年。电站所需其他货物的外币价款,由比利时提供买方信贷。贷款的提取,通过中国银行在比利时国家银行开设的账户,以比利时可兑换法郎支付给中国政府。

丹麦政府无息贷款。1982年4月,丹麦政府同意给我国提供1.25亿丹麦克朗的无息贷款(约折合1700万美元),偿还期25年,含宽限期7年。关于贷款的使用,双方商定主要用于黑龙江省乳品厂、吉林省新中国糖厂两个项目。乳品厂地点设在黑龙江省安达,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预计1985年投产。投产后,日处理鲜奶200吨,年产奶粉7000吨。

利用350万美元贷款扩建吉林省新中国糖厂。该项目使用原来厂房,自备热电厂原有容量不够,需扩建为6000千瓦。对制糖设备进行更新。引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丹麦制糖设备,将使日处理甜菜从1500吨增加到3000吨,年产砂糖从3万多吨增加到6万多吨,生产面貌将发生较大变化。此外,还有部分贷款用于北京市牛奶公司和广州的中国华穗轻质陶粒制品厂。

贷款用于支付上述项目从丹麦进口的物资及所需的丹麦服务费用,以及投资前的调查研究、项目准备、实施和项目许可内的企业运行初期的技术和行政管理方面的费用,但不得用于支付借方的关税

2.利用世界银行贷款

世界银行是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三个机构组成的。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资金来源于成员国缴纳的股金和国际市场上筹措的资金。其贷款主要用于解决会员国所需长期开发资金,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解决成员国短期国际收支不平衡所需资金相互配合。贷款比例一般占项目全部资金的40%。贷款利率稍低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定期进行调整。贷款期限按成员国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而定。人均年国民收入在500美元以下的,贷款期可达20年(含宽限期4~4.5年);人均国民收入在500~1075美元的,贷款期17年(含宽限期4年);人均国民收入超过1075美元的,贷款期15年(含宽限期3年)。

国际开发协会,资金来源主要是成员国认缴的股本,也有发达国家成员国提供的补充资金、世界银行从纯收入中转拨的部分资金及协会本身业务经营净收入。都是无息贷款,只收0.75%的手续费,贷款期为50年,宽限期10年,从第二个10年起每年还本1%,其余30年每年还本3%。

国际金融公司,资金来源主要是成员国认缴的股本,还有世界银行及个别国家的贷款。贷款对象是成员国私人企业或对其投资。贷款期限一般为5~7年,利率一般相当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在成员国范围内招标,在确立最低价格中标的计算中,贷款国厂商享有相当于15%的优惠。

1980年,我国恢复了在世界银行的合法代表权。翌年3月,世界银行向我承诺1981~1983年度贷款8亿美元。其中,国际开发协会软贷款4亿美元,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4亿美元(即“硬”贷款,当时利率是9.6%)。到1982年底,已签协议贷款约5.3亿美元,用于大学发展和农业科研项目、华北平原改造盐碱地、三江平原荒地开垦、大庆油田改造、中原文留油田开发等项目。

(1)大学发展和农业科研项目。贷款金额2亿美元,软硬贷款各半。用于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工学院、武汉大学、华中工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学院、吉林大学26所全国重点高等院校扩建校舍,培训师资,购置一些基础课的教学仪器设备,建设14个电子计算机中心和46个实验室、13个分析测试中心。可使每个老师教授的学生由3人增加到7人,教室利用率将提高70%~80%,实验室利用率将提高60%~70%。理工科在校学生将增加40%,研究生增加1倍。1982年底,首批约6000万美元的设备、仪器、计算机等招标物资的评标工作结束,并分头与有关厂商洽谈采购合同。

还有11所高等农业院校:南京农学院、华中农学院、华南农学院、西北农学院、沈阳农学院、西南农学院、华南热带作物学院、北京林学院、华东水利工程学院、上海水产学院、南京气象学院,7个农业科研机构: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畜牧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图书馆及情报中心、森林资源检测中心、各地水土保持研究中心、太湖实验基地、气象数据服务中心、中国水稻研究所,接受国际开发协会提供的7500万美元的贷款,主要是为了扩大招生数量和增强科研能力,提高教学和科研质量,改善实验设备,加强对管理干部的培训等,为7所农业院校购置微型计算机等设备。可增加大学招生28%,增加研究生招生3.7倍。

(2)华北平原农业和开垦黑龙江三江平原荒地项目。国际开发协会提供的6000万美元贷款,主要用于改造山东、河南、安徽三省九县约300万亩盐碱地,减轻盐碱性、水涝和干旱,提高农业生产率。这些贷款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改善排水灌溉工程,购置排灌设备;增添农业机械设备和磷肥、农药;改善农村环境,如修路和搞农村电气化等。以上三省九县300万亩盐碱地经过治理后,估计每年可增产粮食约3亿斤、棉花20万担、油料3400万斤,群众生活将得到一定改善,同时将为我国大面积治理盐碱地积累一定经验。

世界银行提供的8000万美元贷款(软硬各半),主要用于为开垦黑龙江三江平原300万亩荒地而进口大马力轮式拖拉机、大喂入量的联合收割机、适于沼泽地作业的水利和筑路机械、种子处理机械等。全部开发项目,预计1986年建成。投产后估计每年可生产粮食、大豆7.5亿斤,其中商品粮、大豆5亿~6亿斤。对增加全国商品粮供应将起积极的作用。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80%,农业生产搞得好与差、快与慢,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这些项目将为我国如何利用外资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加强农业建设,积累经验,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3)石油开发项目。大庆油田高台子油层开发项目,世界银行提供了1.6亿美元的硬贷款;中原文留油田开发项目,世界银行提供了近1亿美元的硬贷款。这两个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增加石油产量500万吨,同时,可引进国外先进工艺、技术设备进行勘探和开发石油,对弥补大庆油田产量递减有一定作用。

此外,为加快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世界银行还为我国投资银行提供7000万美元的综合贷款(3000万美元软贷款,4000万美元硬贷款)。

世界银行第一批贷款项目实施,双方都认为是顺利的。在此基础上,1982年开始,世界银行又陆续派工作团组来华,分别对第二批贷款项目进行鉴别、准备或评估。第二批贷款项目,约需使用世界银行贷款11亿~12亿美元。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贷款主要限于解决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短期资金需要,用于贸易和非贸易经常项目支付。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成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缴纳的多少,是根据各个国家的货币储备、对外贸易量及国民收入的大小,由基金组织与成员国商定。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成员国份额的25%以特别提款权或外汇缴纳,75%以本国货币存放于该国中央银行,基金组织需要时可随时动用。

成员国取得贷款的多少,一般是根据成员国向基金组织缴纳的份额多少确定。份额的多少,又决定成员国在基金组织中投票权的多少,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使用该组织资金的机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理事会和董事会对于讨论的一般问题,投票过半数即可通过(弃权票不计在内);而对于重大问题必须有80%,甚至85%的赞成票才能通过。

成员国为解决一般收支逆差的短期资金需要,可申请使用普通贷款。成员国取得普通贷款累计最高额度为其所缴纳份额的125%。贷款国在借用贷款时,不得实行新的外汇管理制度,在贷款时提出的意向书中应表明承担这一义务。

我国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始成员国之一,1980年恢复了我国的代表权。我国在基金组织的份额近24亿特别提款权,居第九位,投票权占投票总数的2.82%。1981年,我国获得使用基金组织7.59亿特别提款权(约9.3亿美元),用以弥补国际收支逆差。此后,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好转,再未获得贷款。

4.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

基金会的宗旨是:筹集更多的资金,以优惠条件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农业,特别强调加强粮食方面的生产和消除贫困及营养不良。资金的使用分为贷款和赠款。贷款按优惠程度又分三种:一是特别贷款,每年收1%的服务费,偿还期20年;二是中等贷款,年利率4%,偿还期20年,宽限期5年,第6年开始偿还本息;三是普通贷款,年利率8%,偿还期15~18年,宽限期3年,第4年开始偿还。赠款限制在财政年度资金的12.5%之内,主要对象是人均年收入低于300美元的最贫穷国家。

基金会提供贷款的物资采购优于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和一般政府贷款的物资采购。双方商定5万美元以上的每批机械设备,采用国际招标方式;5万美元以下的,根据借方当地采购程序,就地采购;土木工程,由借方的合适的机构,以双方满意的、既经济又有效的办法进行建设;种子和肥料等,可按当地采购程序采购,当地不能供应的,可在基金会三个以上的成员国择优选购。

我国1980年加入基金会,向该组织捐款人民币和美元各60万元,为第一期捐款;第二期(1981~1983年)我国认捐100万美元。

1981年,基金会向我国第一次提供3500万美元的贷款,年利率1%,偿还期50年,含宽限期10年,用于中国北方草原和有关发展项目,主要是改良内蒙古、河北、黑龙江草原及牲畜品种。项目内容包括:改良草原和饲料,建立牧草种子和加工设施,种植防护林带;在项目建设地区兴建饲料生产、灌溉、畜牧引水工程;提供灌溉、耕作、收割、运输、储存等机械设备;新建4个牛奶加工厂和1个屠宰场,扩建1个屠宰场,改建2个皮革厂等。

除争取国际金融机构和有关国家政府优惠贷款外,我国还接受了一些无偿援助和赠送项目。如联合国无偿技术援助计划拨款2.3亿美元,1979~1982年完成和开始执行的约9000万美元。澳大利亚无偿援助安排的项目约2000万美元。还有加拿大、联邦德国提供的无偿援助项目。

发达国家对资本货物的出口都采取支持和鼓励政策。我国广阔的市场,对它们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有些国家为抢占商机,对我国提供政府间贷款,态度还是比较积极的。在洽谈中,我们主要是掌握两条:一是合同协议条款不能有损我国主权;二是条件尽可能优惠,在此条件下争取多一点贷款。一般来说,提供政府贷款的发达国家都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做法,洽谈中涉及的难题不多。至于贷款多少,有外方提供资金的能力及国别平衡考虑,也与我国提供的可选择贷款项目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有关。总的来讲,在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出现的主要问题是,解决资金困难的心情很急迫,有些省部领导出国访问,不经授权就与对方签订贷款意向性协议,结果又无法执行,对我国的信誉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干部还因此受到处分。

吸收和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部分弥补了我国资金的不足,争取时间,加快了一些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基础项目建设,也带进了一些先进技术和设备,学到了一些项目建设管理的先进经验。特别是贷款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一般都采取国际招标,既扩大了选择余地,又可节约资金,还可以广泛了解国际技术信息,也为我国在这方面的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除政府间贷款之外,许多国家政府还设有半官方的出口信贷,提供给本国出口商(称卖方信贷)或外国进口商(称买方信贷),以支持本国的出口。利率按西方国家签的所谓《君子协定》执行,比政府贷款利率高,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利息差由政府补贴。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银行先后与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典、联邦德国、比利时、挪威、阿根廷等十多个国家的相关银行洽谈签订了120多亿美元信贷协议,为我国引进技术设备等提供了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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