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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传媒社会责任的产生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当代中国,是指1949年后的中国。既然连“社会”都没有,当然也谈不上什么社会责任。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前,传媒的社会责任被遮蔽了,主导传媒与传媒倡导的是“政府责任”,是“喉舌论”。

所谓当代中国,是指1949年后的中国。对当代中国的新闻传播理论来说,“传媒的社会责任”观念的提出与西方并不同步,背景含义也不尽相同,且也没有像西方的“哈钦斯报告”与“传媒的四种理论”一样有明确的标志。下面,我们来看看当代中国传媒社会责任提出的过程。

2.2.3.1 政治责任的主导与社会责任的遮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大众传媒并没有像欧美一样提出传媒的社会责任观念。主要有以下两大原因:

(1)全权性国家体制中社会维度的消失

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缺少“社会”的概念。直到近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概念才经由日本引入中国。但在五四启蒙话语的笼罩下,“社会”往往成为“国家”的同义词或压抑个人的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建立的是“一种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全权性国家体制,在这种体制下,作为与国家构成一种平衡机制的‘社会’,被强大有力和无所不在的国家行政力量吞噬了”[32];即使到了20世纪80年代,由于传统的惯性,在流行的国家、个人二元模式中,社会这一维度仍不见踪影。既然连“社会”都没有,当然也谈不上什么社会责任。

(2)大众传媒的喉舌属性与阶级斗争工具的定位

1949年后,作为意识形态的新闻事业在定位与属性上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相径庭。就传媒的属性来说,在英美,大众传媒从诞生就是一种企业,被称为传媒工业(the Mass Media Industry);在定位上,传媒作为政府的对立面,被赋予“第四权力”的地位。与英、美对传媒的认识相殊,无产阶级的新闻事业有着鲜明的阶级属性。1948年11月8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新解放城市中中外报刊通讯社处理办法的决定》,其指导思想是:“报纸刊物与通讯社是一定的阶级、党派与社会团体进行阶级斗争的一种工具,不是生产事业,故对于私营报纸、刊物与通讯社,一般地不能采取对私营工商业同样的政策。”[33]这一指导思想,把传媒定位为“阶级斗争工具论”、“无产阶级专政工具论”,一言以蔽之,传媒成为了党、国家与政府的“喉舌”;从属性上说,传媒的产业属性被遮蔽,不属于生产事业,政治属性被无以复加地强调,作为单一的喉舌。这一指导思想一直持续到十一届三中全会。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前,传媒的社会责任被遮蔽了,主导传媒与传媒倡导的是“政府责任”,是“喉舌论”。当然,从逻辑上讲,由于国家与社会一体化,传媒对国家和政府负责,也包含了对社会负责的层面。因此,强调传媒的政治责任,也就无需再专门提出传媒的社会责任问题了。

2.2.3.2 传媒生态的变化与社会责任缺失的凸现

如果说考虑到新生中国所处的时代环境与中国的传统文化,在1949年后的一段时期里,强调传媒的政治责任而淡化其社会责任有历史的合理性的话,那么,在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的变迁,特别是传媒业本身的发展,再用政治责任取代社会责任就不合时宜了。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后,人们对传媒开始有了社会责任的要求。

(1)传统传媒体制的缺陷

所谓传媒体制,简单地说就是国家管理传媒业的制度体系。喻国民先生认为,传媒体制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媒介的创办权(即产业准入资格的界定);②不同类别传媒的组合结构方式与竞争规则;③传媒在社会运作结构中的基本角色规定;④传媒在社会环境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运作的基本规则与底线。”[34]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的传媒体制以1978年为分水岭,1978年前的传媒体制,可称为传统传媒体制阶段。

在传统体制下,中国传媒有如下特点:传媒是由国家举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广告,无需经营,不存在竞争;传媒是作为政府机关的一个部门和分支机构而存在的;传媒担负着宣传机关的职能。概括地说,传媒被等同于宣传事业与意识形态业。

在这种体制下,传媒有着重大缺陷。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报喜不报忧,传媒被简单地视为舆论控制工具,不能及时、如实、全面地报道影响人民生活和判断社会的国内外重大新闻事件。比如在建国初,《人民日报》就提出:“报纸上每条消息、每篇社论,都应代表党讲话。”[35]这实际上是在学习苏联新闻理论时所犯的教条主义错误;如1958年至1960年在大跃进运动中,大小报纸充斥版面的“浮夸风”报道;1976年“唐山大地震”,其伤亡人数被隐瞒达3年之久,直到1979年才得以通报。这些都是传统体制下传媒缺陷的典型表现。

在传统传媒体制下,这样的事例还很多。在我们今天看来,这样的做法完全是对新闻传播规律的漠视与违反。这种体制的缺陷,直接表现为传媒的失职、渎职。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传媒没有担负起社会责任。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述,社会责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概念,涉及法律责任、政治责任、职业责任、道德责任等多个层面,而不是没有原则地、单纯地唯政治之命是从。

(2)对传媒属性认识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对传媒属性的认识经历了从事业单位到产业的转变。

在建国初期,媒体被定位为事业,经营活动有限,主要靠国家的定期定额补贴维持运转。1956年年底,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传媒变成了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供养的宣传机关。直到改革开放前,传媒的“产、供、销”都由国家统一调配:媒体所需物资由国家按计划拨给,媒体所需的资金由国家制定预算拨给,媒体所需人才也由国家分配。这就消除了媒体通过经营获利的必要和可能。

对中国传媒属性认识的变化始于改革开放。1978年后,在新的形势下,传媒开始重新进行经营尝试。同年,财政部批准了《人民日报》等8家中央新闻单位试行企业化管理的报告,中国传媒开始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探索,传媒开始恢复刊登从1953年起就中断的广告。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国家开始逐步对媒体“断奶”,传媒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财政不给补贴”的新体制。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此后,传媒市场化、产业化步伐等一系列改革让传媒发展开始真正驶入“快车道”。1996年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为全国首家报业集团,媒介集团化开始兴起。

这样,“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起步,我国传媒经历了事业单位、企事业混合型单位、企业单位的形态变更,传媒从原来依靠国家财政补贴,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之路。传媒业也从传媒事业、传媒行业向传媒产业的方向发展。”[36]传媒从事业变为了企业,也就从单一的政治宣传属性的意识形态业转变为具有多重属性的行业。

(3)新传媒环境的成长

1992年以后,一个新的传媒生态正在长成。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原因:

一是随着对传媒属性认识的深化,传媒业突破单一的宣传机构角色,“不再是以灌输为主的‘政治读本’,而变成了平易近人的精神消费品”。[37]作为精神消费品就有了广泛的需求,从而有了丰富多彩信息的生产。晚报、都市报、城市电视台等媒体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中国传媒的结构开始多元化,数量开始增长,市场竞争也变得愈来愈激烈。

二是1994年,中国接入国际互联网后,中国传媒业进入了网络时代。网络时代催生出无数的网络媒体,网络传播在时间上的全天候、低成本,以及日新月异的传播技术升级换代,让互联网以包举宇内、囊括四方之势,成为名副其实的多媒体。多媒体时代的各种论坛、博客、播客、交互网站等新的媒介形态,让信息传播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这个新的环境中,最为突出的变化是一个商业性的传媒环境正在生成。在这种生态环境下,出现了矫枉过正的认识:“媒体就是一个商业企业,作为一个商业企业,目的是为了利润和金钱”,“在商业媒体社会里,记者已经演变成为一个仅仅为养家糊口而日夜四处奔波的人”[38]。于是,出现了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和不良广告,部分追名逐利的传媒在新传媒环境下放弃了自身的责任。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传媒的社会责任呼之欲出。

2.2.3.3 传媒社会责任在理论研究与实践中的渐次提出

时代环境造成传媒社会责任的遮蔽,与对传媒属性认识的偏颇带来的社会责任缺失,必然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对传媒认识的深化得到纠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在新闻传播理论的研究中与传媒日新月异的实践中,中国传媒的社会责任开始提出。

首先,从理论研究来看,中国新闻传播学在改革开放的新起点上,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主要表现为学术研究机构的纷纷成立,研究队伍的不断扩大,研究成果的日渐丰富。研究者们从最基本的定义入手,对新闻学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拨乱反正式的讨论,澄清了解一些常识性问题,如新闻的价值,新闻与宣传的关系,新闻的商品属性等,曾经主导新闻传播的大量旧观念正被适合当今情况的新观念所代替。其中,关于传媒的责任、社会责任的论题进入了学术讨论与研究的视野。1980年,《报刊的四种理论》由新华出版社公开出版,西方的传媒社会责任理论被正式介绍到我国,在国内引发强烈反响。随后,结合中国传媒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传媒的产业属性被“重新发现”,传媒突破了单一的政治宣传机构的定位,具有了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多种功能。从而传媒在确保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也就承担了越来越多的责任。

其次,从新闻传播实践来看,改革开放让中国传媒业焕发了勃勃生机。主要表现为传媒的结构层次的丰富化与传媒数量的剧增:广播电视媒体在“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方针的指导下的快速增长;报业也在晚报热、都市报热中出现了新的报种;传统的三大媒体报纸广播电视在互联网上抢滩登陆与原生网络媒体的快速成长,传媒数量的激增扩容的结果是注意力成为了稀缺资源,产业属性觉醒的媒体为争取更多的眼球展开了激烈竞争。于是,乱播滥放、炒作成风、低俗媚俗庸俗、弄虚作假、侵权、寻租等失职失责现象大量出现。部分传媒从业者与传媒机构成了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之徒,什么能赚钱就提供什么样的新闻与节目,无视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与社会的道德底线。追求经济效益而漠视社会效益,传媒实践中的这种现状呼唤传媒重建社会责任。

综上所述,中国传媒社会责任在20世纪80年代的渐次提出,既是对传统体制下传媒单一政治责任的修正,也是对传媒发展过程中社会责任缺失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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