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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义的传媒理论分析

时间:2022-05-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大众传播媒介在人们生活中充当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没有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世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新闻正义在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中、不同的媒介形态中会体现出不同的内容。这里,按照传媒的四种理论,依次分析新闻正义的不同主张。

大众传播媒介在人们生活中充当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没有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世界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世界范围内不同介质的大众传媒,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在社会政治、经济不同的结构形态中,呈现的媒介形态是不同的。媒介研究者对不同社会形态的大众传媒进行了分类,最为人熟知的分类办法是在《传媒的四种理论》这本经典著作中提出来的,作者将世界范围内的大众传媒分为四大类形态:威权主义传媒、自由至上主义传媒、社会责任传媒和苏联共产主义传媒。

《传媒的四种理论》是1956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三位美国传播学者的理论著作Four Theories of Press,1980年新华出版社译介到中国时称作《报刊的四种理论》,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重译出版时称为现名,现在国内更多的学者也倾向于现在的译法。该书的出版开创了新闻传播学比较研究的先河,此后关于媒介与社会政治经济基本结构的关联研究不断出现,不同的研究提出了不同的媒介分类。形成一定影响的分类法包括:美国学者威廉·哈希顿(William Hachten)1981年在《世界新闻多棱镜:变革的媒介与冲突的意识形态》中提出的传媒的“五种理论”:威权主义理论、西方理论、共产主义理论、革命理论、发展理论;美国传播学者J·赫伯特·阿特休尔(J.Herbert Altschull)1984年在《权力的媒介》中提出的“三个乐章”理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乐章、马克思主义计划经济乐章、发展中世界乐章;芬兰学者卡尔·诺登斯特伦(Kaarle Nordenstreng)1997年在《超越“传媒的四种理论”》中提出的媒介研究的“五种范式”:自由主义—多元主义范式、社会责任范式、批判范式、行政管理范式、文化谈判范式;英国学者詹姆斯·科伦(James Curran)和韩国学者朴明贞(Myung—Jin Park)2000年在《去西方化媒介研究》中提出的传媒五大类社会分类法:转型与混合社会、威权主义—新自由主义社会、威权主义—管制社会、民主—新自由主义社会、民主—管制社会。[36]

这么多分类法,我们为什么选择“传媒的四种理论”来对比分析呢?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传媒的四种理论是最早开始对大众传媒与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媒介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的系统理论,后来的各种研究分类方法都从其中吸取了灵感和养分,只是从不同侧面或修正,或补充;即使是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大背景下,多种媒介形态并存的局面还将继续存在,而且美国新闻传播研究至今仍是以“传媒的四种理论”分类法占主流地位;传媒的四种理论对我国新闻传播领域的影响根深蒂固,没有哪一种传播理论的影响力可与之相争。

新闻正义在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中、不同的媒介形态中会体现出不同的内容。这里,按照传媒的四种理论,依次分析新闻正义的不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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