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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禁”实施后新闻事业的艰难发展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报禁”实施后新闻事业的艰难发展“报禁”实施后,在此后长达30多年的“报禁”时期,新闻事业的发展十分艰难、缓慢。之后,台湾地区的报纸总数始终为31家。由于报纸出版受限,因而各类杂志大量出版,并成为“报禁”时期新闻出版界的一大奇观。台湾新闻通讯社在实行“报禁”后发展迟缓。台湾的广播事业,在50年代时有较大发展。

二、“报禁”实施后新闻事业的艰难发展

“报禁”实施后,在此后长达30多年的“报禁”时期(在台湾称之为“封闭时期”、“保护时期”),新闻事业的发展十分艰难、缓慢。

自1952年至1960年,国民党当局仅发出过7张新的报纸登记证,分别给予英文《中国邮报》、《青年战士报》、《商工日报》、《中国晚报》、《成功报》、《马祖日报》、英文《中国日报》7家报馆。其中《青年战士报》,创刊于1952年10月10日,由“国防部政治作战部”主办,原为4开小报,主要在军队中发行,1957年元旦扩版后开始向社会发行,1984 年10月10日易名为《青年日报》,日出对开4大张16版。之后,台湾地区的报纸总数始终为31家。不少报纸在激烈竞争后被迫偃旗息鼓,但其登记证立刻就会有人出高价买去办新报。至1987年“报禁”解除前,台湾地区的31家报纸是:在台北出版的《中央日报》、《台湾新生报》、《中华日报》、《中国时报》、《联合报》、《经济日报》、《民生报》、《国语日报》、《青年日报》、英文《中国邮报》(The China Post)、英文《中国日报》(The China News)、《大华晚报》、《民族晚报》、《自立晚报》、《工商时报》15家,在高雄出版的《台湾新闻报》、《台湾时报》、《中国晚报》、《成功晚报》、《民众日报》5家,在台中出版的《自由日报》、《中国日报》、《民声日报》、《台湾日报》4家,在台北县出版的《忠诚报》,在台南出版的《中华日报》南部版,在花莲出版的《更生报》,在嘉义出版的《商工日报》、在澎湖出版的《建国日报》、在金门出版的《金门日报》,在马祖出版的《马祖日报》。

国民党党营的《中央日报》系统以及王惕吾经营的《联合报》集团和余纪忠经营的《中国时报》集团三大报纸系统,在台湾报业中规模与影响最大。据1987年3月台湾“行政院新闻局”公布的统计数字,31种报纸的总发行量为370万份,平均每五六人拥有一份报纸,其中《联合报》、《中国时报》的发行量在100万份以上,《中央日报》的发行量在55万份左右。

《中央日报》系统的报纸是指国民党党、政、军部门主办的机关报,如《中央日报》、《台湾新生报》、《中华日报》、《青年日报》、《忠诚报》、《建国日报》、《金门日报》、《马祖日报》等。

由王惕吾主持的《联合报》集团,又称“联经集团”,拥有《联合报》、《经济日报》、《民生报》等。《联合报》于1951年9月16日在台北创刊,是由王惕吾接办的《民族报》(1949年5月4日创刊)、林顶立的《全民日报》及范鹤言的《经济时报》3家合并而成,初名《民族报、全民日报、经济时报联合版》,1953年9月16日正式定名为《联合报》,60年代初起由王惕吾独立经营。该报日出对开9至12大张,广告占总版面1/3,发行量在100万至120万份之间。《经济日报》创刊于1967年4月20日,日出对开9张36版,是台湾著名经济大报之一。《民生报》创刊于1978年2月18日,是台湾第一家以报道衣、食、住、行及体育、娱乐等软新闻为主要内容,知识性、实用性和趣味性并重的报纸,自1989年底起采用横排版式。此外,“联经集团”还经营刊物、通讯社和出版事业公司,在海外出版中文《世界日报》泰国版和美国版等。

由余纪忠主持的《中国时报》集团,又名“中时集团”,拥有《中国时报》、《工商时报》以及其他刊物和出版公司等。《中国时报》的前身是1950年10月2日创刊的《征信新闻》,由当时台湾“物资调节委员会”主办,是一份经济专业的报纸,日出4开油印小报一张,1951年4月由私人集资接办,余纪忠任社长。1954年9月起,该报改版为综合性报纸,1960年1月1日改名为《征信新闻报》,1968年9月1日再次改名为《中国时报》。《工商时报》创刊于1978年12月1日,为台湾著名经济大报之一。此外,“中时集团”还曾在纽约出版《中国时报》美洲版,1985年3月1日改为《时报周刊》,1992年1月又改为《中国时报周刊》,总社迁至香港,由香港向全球发行,而编辑部则设在台湾。

由于报纸出版受限,因而各类杂志大量出版,并成为“报禁”时期新闻出版界的一大奇观。据统计,在台湾出版的杂志,1962年为686家,1971年为1370家,1973年为1528家,1982年为2244家。其中大部分在台北出版,约占70%。杂志的品种也很多,台湾“行政院”新闻局出版处根据这些杂志的内容将它们分为25类。其中财经工商类种数最多,达901种。从外形看,有的杂志是16开书册式,但也有的杂志采用报纸形式。

台湾新闻通讯社在实行“报禁”后发展迟缓。至1987年底,经登记允许营业的通讯社只有37家,大半设在台北,也有个别的通讯社设在高雄、台中、新竹、基隆等地。其中规模最大的是中央通讯社,在60年代中期仅在海外设立的分社或其他分支机构就有18处,70年代中期为24个。1973年,中央社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但实际上仍掌握在国民党中央党部手中。

台湾的广播事业,在50年代时有较大发展。当时,由于台湾地区物质匮缺、民生凋敝,广播正好发挥其无需纸张等特长,为民众所欢迎,因而在这一时期建立的公、民营广播电台共有31家57座。1959年,台湾当局以电波干扰问题严重,不再允许建立新的民营电台。之后,台湾军营、公营、民营广播机构的总数一直为38家,所拥有的广播电台在60年代时为66座、70年代末为104座,其中新建的都是公营电台。公营的中国广播公司是台湾最大的广播机构,除对台湾本岛广播外,还设有大陆广播部和对海外广播部。大陆广播部是中国广播公司的主体和骨干,原名自由之声大陆部,1954年改为大陆广播部,沿用中央广播电台的名称。1976年,台湾当局恢复中央广播电台的独立建制,设有电台7座,每天使用4种方言和3种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对海外广播部原名为自由中国之声海外部,每天用英、法、日语及越南语马来语等9种外国语和国语、闽语、客家语、粤语、潮语、藏语等5种方言对美国、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及东南亚、南洋一带国家和地区广播。此外,台湾的公营电台还有5家军方电台(空军广播电台、汉声广播电台、复兴广播电台、复兴岗广播电台和光华广播电台),6家警察广播电台,以及幼狮广播电台、教育广播电台、台北广播电台、高雄市政广播电台、台湾区渔业广播电台等。台湾的民营广播电台,数正声广播公司规模最大。1950年4月1日,正声广播电台在台北开播,1955年4月1日改组为正声广播公司,在全省设有9个分台。

台湾的公营电台经费一般来自官方,不接纳广告,但中国广播公司自1962年起开始在对本省广播节目时间里插播广告,民营电台则在经济上主要靠广告收入来维持。50年代时,台湾电台广告占广告市场总量比约为20%左右,60年代开始因电视出现而陷入停滞乃至衰退之境地,1985年占有比例又落在杂志之后,由原来维持多年的第三位退居第四位。

在节目形态上,由于广播能提供最快的新闻,因而各大广播机构都大力加强新闻的采编与播放工作。1983年,中国广播公司为加强新闻播报而推出了以播报新闻为主的新闻专业电台,实行24小时播音制,每15分钟至30分钟播出新闻一次,同时还设有专业记者主持的特色新闻节目。台湾的调频(FM)立体音广播,始于中国广播公司于1968年开设的调频(FM)广播网,后逐步发展成为广播的主流。调频广播的出现,还使音乐逐渐取代新闻成为主要广播节目形式。

1971年后,交通等专业电台的出现,为广播事业发展开辟了新的发展道路。1971年3月1日,警察广播电台率先建立提供专业服务的台北交通专业电台,除播送新闻及音乐之外,随时报告路况,提供交通警察和驾驶人作为行车参考。接着,中国广播公司也先后建立台中交通专业电台、农业专业电台等。

台湾的电视事业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1960年5月20日,中国广播公司进行电视转播的示范表演,标志着台湾地区电视事业的开端。1962年2月14日,台湾第一个电视台“教育电视实验电台”在台北“国立科学馆”试播,每天播出两小时的教学节目,电波涵盖面约10公里。1962年4月28日,台湾电视公司在台北宣告成立,简称“台视”,为台湾第一家电视公司,由台湾“省政府”、金融机构、台湾水泥公司等民营企业以及日本“富士”、“东芝”、“日立”、“日本电气”4家公司合资,也是台湾最早创办的公私及中外合资的商业电视台。10月10日,“台视”正式播放黑白电视,使台湾正式进入电视时代。在业务上,“台视”走美国商业电视制度的路子,节目靠广告支持,由市场决定节目内容,但其基本性质仍是国民党当局宣传的喉舌。1969年9月3日,中国电视公司在台北正式成立,简称“中视”,由属于国民党党营事业的中国广播公司以及一些民营广播公司及有关文化机构合资筹建。10月31日,“中视”正式开播,并在台湾地区率先播放彩色电视。“中视”成立之初即开始传送彩色节目,迫使“台视”也增辟彩色节目,从而使台湾电视迈进彩色播映时代。1969年底,台湾电视通过人造卫星转播美国航天员登月实况,将电视推进到卫星转播时代。1971年10月31日,中华电视公司正式开播,简称“华视”,在台湾当局“教育部”和“国防部”共同支持下由教育电视台扩大改组而成,采用商业电视台的组织形式。至1975年,台湾地区基本上完成了覆盖台湾全省的电视网,主干是台湾电视公司、中国电视公司和中华电视公司,全部掌握在官方手中。

80年代后,台湾电视市场生态产生重大的变化。公共电视的诞生,加之无数私接的有线电视和来自台湾境外的卫星电视,打破了3家电视公司对台湾电视市场的垄断地位,3家电视公司的电视节目收视率开始萎缩,但其晚间新闻的收视率总共高达80%左右,仍处于强势地位。

电视出现后,广告客户立即意识到电视具有惊人的传播效果而大量投放电视广告。1962年,“台视”全年广告额就达到706万台币,占全年广告总额的2.3%;1967年,广告额达到1亿1200万,占广告市场总额的16.5%,电视广告总额首次超过广播广告总额。1970年,“台视”加上新开播的“中视”,广告总额突破4亿大关,增长率高达107%。1980年,“台视”、“中视”和“华视”3家电视公司的广告收益高达29亿5380万元,约增加了7倍,平均每年增长率为21.66%,广告额仅次于报纸。1988年,电视广告总额达113亿元;1990年,电视广告总额达157.5亿元,占全年广告量400亿的35%左右。

根据广播电视发展状况,台湾当局于1976年颁布《广播电视法》,规定电波被收归公有,设立电台的资本额下限为5000万台币,为一般企业或老百姓所无法承受,排除了民间申请设立电台的可能,也保障了现有公营媒体在市场的占有率,以保证电子媒介成为当局的宣传工具。根据该法实行细则的规定,台湾当局还对电子媒体所制作播放的节目实行事前审查制,除了对节目内容严格筛选、管制,对节目与广告的分配比例、时段、时间长度、播音语言及强制播出等也有规定和限制。

在宣传报道方面,国民党当局在“报禁”时期采用法律手段严禁新闻媒介刊登涉及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内容,凡对国民党有所批评的都会被扣上“违背反共国策”等罪名而遭到惩罚。50年代初,《联合报》如实报道了美国军人雷诺枪杀中国平民刘自然的事件,被国民党当局视为挑动反美情绪,该报记者林振霆被长期监禁。60年代初,雷震主办的《自由中国》杂志发表《反共不是黑暗统治的护符》等社论与署名文章,被国民党当局扣以“为共匪作统战宣传”等罪名,将雷震送交军事法庭。70年代后,台湾新闻媒介公开批评国民党当局的报道日益增多,国民党当局也无不予以残酷的镇压,先后受到惩罚的有《大学杂志》、《台湾政论》、《鼓声》、《夏潮》、《美丽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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