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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

时间:2022-04-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情况如表1:甘肃省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所示。除了以上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甘肃省分别于2006年9月、2008年6月和2011年公布了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甘肃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总计264项。因为要濒临灭绝,所以才要保护,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则是这个举措的受益者。

甘肃省民族传统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研究

马东平

甘肃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全省有汉、回、藏、土、满、蒙古、东乡、保安、撒拉、裕固、哈萨克等五十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中,人口在千人以上的有回、藏、东乡、土、裕固、保安、蒙古、撒拉、哈萨克、满等16个民族,东乡、裕固、保安3族为特有少数民族。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孕育了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以非物质形态流传于民间,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构成了甘肃特有的文化魅力,保持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这不仅是我省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华民族文明的瑰宝。目前,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10个类别。本文首先从以上10个方面入手,对甘肃及其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归类整理,并概括其特征。

一、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中,甘肃省有1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其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表中的黑体项目)占5项。具体情况如表1:甘肃省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所示。

表1 甘肃省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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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中,甘肃省共有2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体为表2(甘肃省入选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和表3(甘肃省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的项目)所示。其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表中的黑体项目)占到11项。

表2 甘肃省入选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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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甘肃省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的项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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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91项)和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中,甘肃省共有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其中也有1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表中的黑体项目)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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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甘肃省分别于2006年9月、2008年6月和2011年公布了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甘肃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总计264项。在第一批的85项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保护项目占了34项,在第二批88项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则占了17项,在第三批91项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占了15项,分布在民间文学、民间音乐项、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杂技和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项中。

二、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

(一)民族性

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各民族的创造物,是各民族在特定时域中的文化形态,其基本特征就是鲜明的民族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各个少数民族所特有,深深地打上了这个民族的烙印,沉积着许多现在还活着历史遗留。

(二)多样性

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在国家列出的民间文学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等十个项目中都有分布。

(三)地域性

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文化的传承反映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独特个性,即使是同一种类型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具有不同的地域性差异。例如:藏医药中的甘南藏医药被列为省级保护项目。藏医药是中国医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但甘南藏医药根据甘肃甘南高原的具体环境积累了治疗各种疾病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藏医药学体系,涌现了许多医学贤圣,丰富了藏医理论。

(四)独特性

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无形文化的表达形式,体现了各个民族的独特创造力,具有独特性的特点。这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思想与情感等文化内涵是非常独特的,是不可再生和难以被模仿的;同时亦是民族文化记忆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命脉和源泉。

(五)传承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传的文化现象,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正在传承的文化,是各个少数民族靠口头和行为方式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正是这种传承才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延续有了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成为民族历史的、活的见证。

(六)活态性

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传承性,也说明它是一种“活态”文化。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的是各个民族的情感及表达方式,民族的文化根源和思维方式,特有的民族精神和民族心理,民族共同信仰和价值观念。“一切现存的非物质文化事项,都是存于自然、现实、历史的互动和演进中不断演进和发展的。特定的价值观、生存形态以及变化品格,造就了非物质文化的活态性特。”[4]

(七)濒危性

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其存在和发展离不开特定的自然社会条件。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在浓郁的传统文化、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滞后的经济状况、封闭的地理环境、落后的交通信息中生存发展的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条件受到极大威胁。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侵袭而发生改变,而且一旦被破坏了,很可能面临消亡的危险,因而具有濒危性。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濒于失传或陷入困境,后继乏人,不少技术失传。

三、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发展中的挑战和问题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冲击,全世界各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都面临着消亡的危险,所以,全世界有识之士纷纷倡导和响应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举措,中国也加入了这个保护的运动中来了。因为要濒临灭绝,所以才要保护,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则是这个举措的受益者。虽然甘肃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政府的主导和社会的参与下有条不紊地在进行着,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环境、发展条件、利用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不正视这些问题,将会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

(一)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存在的空间文化不断弱化和消失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一种文化的生命力体现在生活的空间和传承的方式上。传承是对研究和保护的一种积极补充;没有传承,研究保护只能是消极的、被动的。要传承必须有文化空间。然而在现代文明背景下,现代文明,每时每刻席卷着土生土长的民族民间文化。文化依附于一定社会形态并由其经济生产所决定。社会形态变化则导致文化形态变化。过去少数民族民间文化一直依存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而现在所面对的是追求后工业化、都市化的市场经济。使民族地区无论在乡村还是在城镇,都处于社会文化转型期,所有传统的民族民间文化形式都受到现代强势文化的冲击,应该说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变化趋势。毫无疑问,在现代强势文化的冲击下,当前甘肃少数民族地区已经开始了某种程度社会文化转型,当地少数民族的价值取向、文化心态亦随之发生了不同程度变化。因此,与往昔传统文化相适应的文化生态系统亦随之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过去借助特定的文化生态系统赖以存活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必然会逐渐失去根基,也是一个事关与民族民间人文资源存亡的大问题。

(二)甘肃省特有少数民族独特的语言、民族服饰和民族习俗日趋消亡

1.特有少数民族的语言面临着消亡危险

由于同汉族混居,受宗教与周边有文字的其他民族影响,甘肃省特有的民族语言:东乡语、保安语、裕固语,这些小民族语言正面临日益同化、灭失的危险。据调查:东乡语里汉语借词,一般已达到50%以上;10以上数词,年、月、周、日、时的词,量词、虚词已用汉语词汇。保安语里汉语借词可达40.4%,保安语言的音位系统已发生变化。汉、藏语虚词大量的借用,也已影响了保安语的语法结构。东部裕固语——约3000多人使用这种语言,受西部母语、藏、汉语的影响,其范围涉及词量、语法和功能各方面。西部裕固语——近5千人使用这种语言。裕固人还有一部分(明花前滩等)全讲汉语,东、西部人也大多通汉语。词汇、构词、语音、语法各方面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变化。民族语言内部已发生不仅在词汇上外族语增多的趋势,且已出现语法、语音及至思维表达方式上的异化。经验证实:外受强势文化包围,内受民族母语的渐衰影响和老人、艺人的日益缺失,这些小民族的民族文化,处于强势文化面前的弱势地位[5]

2.民族服饰文化、民俗出现传承危机

保安族、裕固族、东乡族的服饰文化无不折射出各民族聚居地区所独有的历史渊源、文化风俗、艺术传统以及宗教礼仪,更是外界认识和了解这些民族的重要窗口。然而由于长期以来这些少数民族与众多民族杂居,加上当今社会服饰市场日渐活跃,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步伐的加快,服饰产品丰富多样、品种繁多,使这些民族的服饰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在服装上出现新样,而且生活风俗也在逐渐变化。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环境以及人们生活状况等条件的变化,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生活方式的变迁等造成对民族服饰重视程度降低,缝制民族服饰的越来越少,穿戴民族服饰的人微乎其微,使得民族服饰的传承出现诸多困难。这种局面直接导致了这些民族服饰的大众化和异化现象,服饰文化中的许多元素都濒临消亡。

2011年5月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91项)和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中裕固族传统婚俗、哈萨克族传统婚俗被列为保护项目。婚礼作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集中、典型地反映了民族文化的特色,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的传统婚礼文化也正面临着多元文化的冲击,传统婚礼中诸多具有特色的文化特质也逐渐变异、濒临消失,出现了传承危机。

(三)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中重开发轻保护

“保护和利用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不过,应该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保护是前提,只有保护好才能合理利用,才有可能继承和发展。合理利用有利于保护,但利用的同时不能损害文化遗产。”[6]这是非物质文化在保护和利用上的原则。所以,许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的同时,也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利用,但在实践过程中,则出现了利用更多地掩盖了保护实质的现象,这种现象反而不利于保护的展开。例如:临夏回族自治州砖雕工艺因其独特魅力和文化内涵,2006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独特魅力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身份,使砖雕的需求量大增,市场不断扩大。据临夏州砖雕艺术协会等部门统计,临夏砖雕现年产量3万多平方米,总产值4亿元以上。产品销往新疆、青海、山东、宁夏、四川等地,部分产品远销国外,成为地方经济增长一个亮点。市场销售良好使从事这门技艺的人增加,但随着现在流水线式的生产,砖雕作品中的文化内涵面临逐渐消失的危险。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工匠,艺术大师层次的人却越来越少。这种现状及其不利于临夏砖雕的保护。

(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意识淡薄,政府经费投入不足

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意识尚未形成,尽管各级政府和文物行政部门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制度进行了宣传,但是要增强社会群体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意识,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一些政府领导干部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执法观念有待增强;从长期的角度,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发掘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历史工程,需要一定的财力投入作为保障;从短期的角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普查到挖掘提炼,从人员培训到资料整理,从规划保护到抢救利用,都需要日常运营资金作为保障。甘肃省政府目前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费投入不足。2004年甘肃安排50万元的专项资金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而自2005年开始,以后每年省财政设立了150万元的专项资金持续地扶持这项浩大的工程。随着各个级别保护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国家安排的保护资金已经是杯水车薪了,全省是这个状况,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更是捉襟见肘了。

(五)少数民族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出现后继无人的尴尬

目前,甘肃少数民族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急剧恶化,一些依靠口传心授方式加以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很多优秀的民间艺人年老去世,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就是2009年被列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甘肃“花儿”也存在着传承后继无人的尴尬。随着少数民族地区交通的改善、电视广播等现代传媒的影响、外出打工的人增多,花儿的传承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在“花儿”的发源地临夏回族自治州的年轻人对花儿这种传统民间文化采取的是一种不管不顾的态度。不少青年人对传统民间文化已不感兴趣,热衷于看电视、看录像、听收录音机、听流行歌曲。在年轻人中会唱花儿的越来越少。只有当一种文化为它的拥有者赢得心灵上的鼓舞和安慰时,这种文化才能得以自觉传承。

在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传承领域这种尴尬存在更严重了。2006年土族《格萨尔》被审批为省级保护项目。由于土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长期以来,土族《格萨尔》由民间艺人口头传唱。随着老艺人不断辞世,会说唱的越来越少。在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朱岔镇,75岁的老艺人王永福已经不能再说唱,但他的200多盘土族《格萨尔》说唱录音都被保存了下来。他的儿子王国明正在对之进行整理。20世纪80年代,还有3位土族《格萨尔》说唱艺人。可现在只剩下了王永福。为了让王国明能够子承父业,1994年,甘肃省格萨尔工作领导小组和西北民族大学研究后决定,将在天祝县一中学教书的王国明调到了西北民族大学格萨尔研究院,工作一段时间后,又送往中央民族大学学习语言学和语音学。学成归来之后,王国明开始专门记录和整理父亲说唱的土族《格萨尔》。虽然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土族《格萨尔》被保存下来了,但它已经失去了它的活态性了。

(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不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界的力量,提高全社会保护意识,应让广大民众了解非物质文化的价值和保护民间创作的重要性,让民众认识到自己的民族有许多值得自己热爱和保护的文化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多学科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之间、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学科之间必须协同配合;必须广泛动员群众力量,让广大群众自觉担负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博物馆、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单位要把宣传和介绍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活动,宣传、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组织非物质文化方面的地区性活动如庆典、联欢节、影视放映、大型展览、专题研讨会、讲习班、培训班等,利用各种新闻、出版、电视、广播和其他新闻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培养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而目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多被认为是文化部门一家之事,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广大群众保护意识淡薄,尚处于观望状态。

四、甘肃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开发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主导,注重社会参与

应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促进各部门积极参与保护工作,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应积极广泛吸纳聘请国内外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专家咨询、研究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应充分发挥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各级政府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保障重点项目和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同时鼓励社会参与,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二)摸清家底,注重合理利用

加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引进高科技技术,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物化载体保护。借助最新的数字信息和网络技术及虚拟现实技术,加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形式的保存与保护,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技术研究和开发;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存与存档,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学术分类,进行图、文、声、像相结合的立体方式记录普查,采用数字化的方式整理、分析、存储,保存文献、图片、声音、影像及历史资料,建立图文声像各类数据库;建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库和展演、传承中心,如虚拟修复与演变模拟技术,可应用于濒危遗产的现场调查和保护修复等各个环节,实现艺术品的虚拟复原与演变模拟运用。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及物质载体妥善保管,予以保护,防止流失。应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各级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

在对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认定和保护的同时,对具有一定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随着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增强,人文景观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越来越大,而其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资源所占的比例迅速上升。应积极筹措资金,挖掘、整理、开发少数民族文化,同时对部分少数民族文化、文物古迹、民族风情活动点进行修复、维修和开发,将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在一起使之成为吸引大批游客的一个亮点。

(三)继承传统,注重创新发展

文化遗产离开人民生活就失去了其生命源泉,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能只讲继承不讲创新。时代在变,人们的审美也在变化,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逐渐演变的,在传统形式中融入时代内容和时代精神,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找到市场,真正“活下去”。有创新就会有变异,我们应当对其变异给予足够宽容。但前提是保持其原生态的有生命力的成分,不要人为中断其按自身规律进行的演变。譬如口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工艺、原生态音乐、歌舞等,它一方面可运用现代数字技术,以声光色电来再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神韵;另一方面,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上丰富、形式上更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广泛传播和传承。另外,将那些具有观赏性、审美性、互动性、体验性的项目,如裕固族歌舞、体育等,有组织、有目的地加以活态化呈现,利用各种传统节庆,将其引入我们的文化娱乐生活中,走进现代乡镇和城市生活,使人们从生活中强烈感知非物质文化的日常化、民间化、审美化。

(四)提高认识,注重加强引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个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精神财富,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含着优秀文化价值观念和审美理想,凝聚着各个民族的深层文化基因,体现了各个民族充沛的文化创造力,是维系民族情感的精神纽带和重要桥梁,并为民族文化的薪火传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应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意识。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在农村、街道社区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有效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意识。

(五)培养传承,注重后继有人

非遗传承人是直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沿袭的个人或群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活态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是活态保护,关键是对传承人的保护,如果没有了传承人,活态的文化便立即中断。建立健全传承人培养机制最根本的措施是要保护传承人和培养新的传承者,设法使这种活的遗产得以继承和延传。一方面要建立适合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制度,明确传承人的地位,在技能传授、生活补贴、设备更新等方面给非遗传承人以必要的资助,保护传承人立位仪式和成年礼仪,解决老传承人的福利待遇,鼓励他们对后人的传、帮、带,努力培养和造就新一代的传承人,做好传承人的认定和培训,在社会地位、经济保障、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给予传承人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建立合理可行的传承机制,帮助建立培训基地和师徒关系,通过授课、带徒授业等方式培养接班人,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和文化自觉,使其技艺能够得到完好地传承。只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继承人都得到重视,才能构建全面的非遗保护与传承体系,通过社会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六)加强保护,注重开展教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终极目的就是使优秀的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弘扬。要努力联合教育部门,积极促进民族民间文化知识进入课堂,特别是各类艺术教育,要改变过去只重现代技法而轻民族传统的现象,把有影响和代表性的民族民歌、民族器乐、民族舞蹈、民族绘画、民族工艺等纳入教学内容,引入课堂,使学生在潜移默化的学习中,加深对民族民间文化的认识,从小培养热爱民族民间文化的感情。尤其要重视甘肃特有民族的民族语言的传承工作,在特有民族小学教育中就应该注意本民族语言的传授,这一点对传承民族非物质文化非常重要。

作者: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注释】

[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

[2]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

[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

[4]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5(2):103.

[5]郝苏民.无形文化遗产保护与语言问题的讨论——从甘青“小民族”语言说起[J]甘肃社会科学,2004(5).

[6]何星亮.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和民族文化现代化.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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