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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产业的生产规模与市场规模状况

时间:2022-03-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国数字动漫产业链分布格局2013年,中国数字动漫产业迎来了辉煌的一年,整个产业链中的每个环节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投资事件,这意味着中国的数字动漫产业已经开始进入资本时代。不过值得一提的事,漫画内容生产公司,也进入到资本市场的视野,动漫堂工作室在2013年完成了第一轮融资。2013年,主要集中在电信运营商动漫基地的CP版权代理业务。
动漫产业的生产规模与市场规模状况_2013-2014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

(一)中国数字动漫产业链分布格局

2013年,中国数字动漫产业迎来了辉煌的一年,整个产业链中的每个环节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投资事件,这意味着中国的数字动漫产业已经开始进入资本时代。

从四个部分解读中国数字动漫产业的构成:内容、运营、技术以及平台。

1.内容部分

内容是数字动漫产业链中的最源头,也是数字动漫产业链的上游环节,数字动漫产业链上游内容的质量直接影响终端用户的购买力

2013年,数字动漫产业链中的内容生产商,逐渐趋于公司化、专业化和规模化。从两类机构来解读中国的数字动漫内容生产商:

第一类机构:传统的动画和漫画内容生产公司,特别是漫画公司,在2013年传统漫画出版行业大发展的前提下,逐渐形成几家初具规模的漫画工作室,如潜艇工作室、动漫堂工作室。此类公司定位在内容生产,自身不具备版权运营能力,在数字动漫领域的业务,通常以授权第三方合作为主。不过值得一提的事,漫画内容生产公司,也进入到资本市场的视野,动漫堂工作室在2013年完成了第一轮融资。

第二类机构:基于数字渠道的传播属性,为数字渠道量身订制数字动漫内容。在互联网渠道方面,主要以漫画或动画工作室为主,此类工作室在2013年可以说表现非常抢眼,创造了在互联网动漫内容的奇迹,其中代表作品为《中国惊奇先生》、《十万个冷笑话》,均是网络点击量过亿次的动漫作品。在手机渠道方面,主要是体现在手机动漫产品方面,如中国移动动漫基地的彩漫产品、中国电信动漫基地的动漫传情产品,此类产品均是基于手机应用的基础之上,将其产品动漫化,所用到的均为动漫内容中的一部分元素,如动漫形象、动漫场景等。此类公司的代表为中国移动动漫基地或中国电信动漫基地的内容合作方。

2.运营部分

运营环节在整个数字动漫产业链当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运营型公司在中国动漫产业甚至整个版权产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此类公司在国内极少。

运营型公司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第一,对创意、作品拥有高度的商业敏感度;第二,非常了解动漫产业的运营模式,能够实现作品版权价值的最大化。

运营型公司在目前中国数字动漫产业中,有两种类型:

第一类公司为版权代理公司,属于传统的版权贸易公司,通过资金采购动漫作品数字领域的使用权,然后通过版权分销的模式,进行数字渠道的版权销售工作。2013年,主要集中在电信运营商动漫基地的CP版权代理业务。由于目前电信运营商的动漫基地已经可以保证正常的业务结算,与电信运营商动漫基地合作的CP需要持续更新的大量动漫内容,所以2013年在这部分市场,版权代理业务非常活跃。

第二类公司为专业的版权运营公司,此类公司是目前中国动漫产业最缺失的,同时也是专业性要求非常高的一类公司。此类公司的代表为:北京快乐工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快乐工场在2013年的动漫版权运营方面比较活跃,围绕其旗下的知名品牌《神印王座》,开发包括:漫画、游戏、动画电影、周边等全版权领域产品,打造了以“漫画”为核心的动漫全版权运营模式。随着中国数字动漫产业链的逐渐完善,这种动漫全版权的运营模式,将会在未来普遍应用。

3.技术部分

技术环节在中国数字动漫产业链中,属于支撑环节。在中国数字动漫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数字终端的硬件产品越来越多样化,随之而来的便是技术的变革,将传统动漫的内容,通过技术的转化,移植到数字渠道上进行传播;甚至直接在新型的数字终端硬件上,创建新型技术,直接颠覆传统动漫作品生产的生态链。

文化部在2013年9月,发布了“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内容要求”、“手机(移动终端)动漫运营服务要求”、“手机(移动终端)动漫用户服务规范”,这3项标准已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连同2013年7月第九届中国国际动漫游戏博览会期间发布的“手机动漫文件格式”,4项标准构成了我国手机(移动终端)动漫行业完整的标准体系。“手机动漫文件格式”标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数据类型”“文件格式”等12个部分40多项条款,详细阐明了手机动漫产品创作生产方、电信运营商、智能终端和操作系统在线上传、下载使用的手机动漫文件格式。“手机动漫内容要求”全面归纳了手机动漫内容加工过程中的故事架构、镜头切分、画风实现、表现手法等创作规律。“手机动漫运营服务要求”集成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共同需求,推出了用于规范手机动漫运营商与内容创作生产方之间的接口。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方便手机动漫用户操作使用和保护其切身利益,“手机动漫用户服务规范”对手机动漫发行、运营、收费、用户投诉等服务行为也进行了规范。

4.平台部分

2013年的数字动漫平台商,根据平台不同,分别呈现出迥异的特点。互联网动漫平台,由于优酷和土豆、爱奇艺和PPS等视频网站的资本整合,以及腾讯的强势介入,逐渐呈现出寡头现象;而手机动漫平台,除了电信运营商的既有阵营之外,第三方手机动漫平台则呈现出资本涌动、群雄割据的现象。

(1)互联网动漫平台

目前中国的动漫类网站共分为三种类型,分别为:资讯类动漫网站、内容型动漫网站、“内容+资讯”型动漫网站。

2013年的互联网动漫平台,以内容型动漫网站表现最为抢眼。

第一类:资讯类动漫网站

资讯类动漫网站主要为展示动漫行业的咨询信息为主,主要代表网站有漫域网、中漫网、国家动漫产业网等。资讯类动漫网站的表现形式为动漫类门户网站,包含了门户网站的所有属性,包括新闻咨询、产业服务、作品推荐、周边开发等内容。

资讯类动漫网站的主要作用,在于为动漫爱好者、动漫行业从业者提供一个信息共享的咨询平台,如中漫网。历经数年,中漫网不断延伸构建、资源融汇和品牌化传播,已成为海内外了解中国动漫的重要窗口,是国内外动漫品牌商务推广的深度信赖的优质媒介平台。中漫网以多元包容的文化心态,积聚国内外近千名知名漫画家,孕育动漫新生代,成为中国动漫文化的创意和创新之源;以跨产业运营思路,遵循产学研一体化原则,嫁接政府、企业(产业基地)、教育学院(教学基地)、人才等多方面资源,形成独有的中漫人才智库,联合展开深度的产业分析研究和咨询服务,为中国动漫高端化、国际化提供基础条件。

第二类:内容型动漫网站

内容型动漫网站,主要是以展现动漫内容为主的网站,分为两类,分别为漫画类网站和动画类网站,其中,2013年的漫画网站,以腾讯原创动漫平台和有妖气原创漫画工厂最为活跃。腾讯动漫平台的原创漫画数量已经超过1.5万部,通过腾讯动漫平台,诞生了《中国惊奇先生》、《尸兄》、《神魔养殖场》等适合于互联网平台的作品,点击量均以亿为单位,可以说是创造了互联网动漫平台的新模式。加上腾讯动漫平台既有的动漫内容,可以说已经一跃成为中国最大的原创漫画互联网平台。有妖气原创漫画平台,经过4年的发展,也在2013年迎来了一次飞跃,完成了新一轮注资,在漫画改编动画、游戏等方面均有突破。

2013年的动画网站,频频发生投资、并购事件。视频网站第一阵营优酷、土豆完成整合,同时又引入阿里巴巴作为战略投资方,使得优酷土豆集团,进一步稳固了日本动画在中国视频网站的第一流量入口位置。爱奇艺和PPS的合并,也使得国产动画作品更为集中。一直以“宅文化”、“弹幕”概念吸引流量的“bilibili”网站,也在2013年完成了新一轮融资。

第三类:“内容+资讯”型动漫网站

“内容+资讯”型的动漫网站,其典型代表为腾讯动漫频道,腾讯动漫频道在发布动漫产业资讯的基础上,汇聚了大量国内外动画和漫画内容,通过腾讯QQ客户端的用户资源,传递动漫资讯以及动漫内容。

(2)手机动漫平台

手机动漫平台,在2013年也发生了比较大的格局变化。

手机动漫平台主要分为两个阵营,一方面是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为代表的三大运营商手机动漫基地,另一方面是逐渐兴起的第三方手机动漫客户端。

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动漫基地,以中国移动为例。

2013年,中国移动手机动漫业务全国累计收入超10.23亿元,累计注册用户达1.4亿。2013年累计引入超过700家CP,上线动漫作品超25万个,动漫形象超2600个,其中知名作品如《斗罗大陆》、《偷星九月天》、《神印王座》,知名形象如张小盒、纳尼兔等。截至2013年底,累计215家CP收入突破百万元,27部作品收入突破百万,49部作品收入突破50万元,作品累计收入第一名超1000万元,第二名超700万元,第三名超600万元。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可以说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

2013年,手机动漫客户端市场,也是频频使得资本市场出手。“布卡漫画”、“魔屏漫画”等手机漫画工具,也纷纷引入资本。“魔屏漫画”更是引入了知名动漫企业“奥飞动漫”的投资。不过此类手机漫画的工具产品,一直以来是以盗版漫画内容吸引用户,发展前期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随着国内版权市场的逐渐规范化,以及腾讯动漫斥巨资引入日本集英社正版漫画内容,此类手机漫画客户端需要及时考虑转型,否则未来版权风险将是此类公司发展的隐患。

值得一提的是,“闪兔漫画”是2014年推出的一款针对青少年的手机漫画平台,专门为青少年量身订制的一个手机看漫画的平台,在漫画生产环节,颠覆了传统出版漫画的生产方式,主打“为屏而生的漫画”,在移动互联网这个层面,重新定义了“漫画”。而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互联网用户的低龄化,相信这种“中国的、原创的、为屏而生”的漫画平台,会获得更大的市场和资本的期待。

(二)网络(数字)动漫产业生产规模及竞争格局

2013年,在产业格局方面,数字动漫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互联网平台级企业依据自身优势创建了用户群体庞大、体验性良好的动漫频道,而各大互联网专业动漫网站也开始向手机端拓展,各种阅读类网站、应用也纷纷增加动漫类别。与此同时,我国主要的电信运营商也不断加大对动漫的投入,形成了多方竞争的产业格局,具体来看:

第一,电信运营商内部竞争加剧,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在2013年完成了10亿的收入,中国电信的动漫运营中心紧随其后,全年完成1.6亿收入,而中国联通动漫运营中心也在江西成立,形成了运营商内部的手机动漫竞争局面。

第二,互联网动漫平台,由于盈利模式不清晰,一直处于烧钱状态,已经逐渐进入资本时代。目前互联网平台也仅剩腾讯动漫和有妖气两个用户级的平台领跑。

第三,手机动漫平台,尚处于起步阶段,正是盗版内容泛滥、野蛮生长的阶段。也因此催生出布卡漫画、魔屏漫画等以盗版漫画吸引用户的工具型产品。

其中,主要以两类结构为主,分别是互联网和手机平台:

1.以网络传播为主的市场规模及分布结构

2014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综合近年来网民规模数据及其他相关统计,中国互联网普及率逐渐饱和,互联网发展主题从“数量”向“质量”转换,具备互联网在经济社会中地位提升、与传统经济结合紧密、各类互联网应用对网民生活形态影响力度加深等特点。

图1 中国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

随着版权正版化越来越受到重视,现在很多大型出版、文化、传媒集团也逐步开始动漫网站正版化运营之路,但由于网络用户付费习惯并未养成,广告收入又难以支撑网站运营,导致版权方的收益问题仍存在诸多困扰,特别是个人作者难以获得收益保障,造成动漫网站整体运营困难。

2013年,以网络传播为主的产业规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动漫类网站对于动漫版权的采购,主要集中在以爱奇艺、优酷土豆为代表的网络动漫播出平台。2013年的版权采购,依然以大宗优质版权采购为主,重点是日本动画的采购。

2013年的几大视频网站对于动漫内容的采购金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各大视频网站在2013年对于动漫类内容的主要诉求是为网站主站提供流量,并没有在动漫内容本身产生过多收益,除了少量的精品动画内容可以引进广告主之外,大部分动漫内容并无法直接从网络本身获得收入。网络部分的广告收益在未来的2-3年内会有一个放量式爆发,但近期内较难实现。

另一方面,是基于优质动漫作品改编的游戏产品,通过互联网动漫平台联合运营的方式,所产生的收入规模。这部分产业规模,主要集中在腾讯动漫和有妖气这两大平台。

动漫作品到游戏产品的转化,在未来的动漫类网站会成为流量变现的主要方式,这部分收入在2013年达到5亿元规模。

因此,2013年,以网络传播为主的动漫产业规模约为10亿元。

2.以手机传播为主的市场规模及分布结构

截至2013年12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到5亿,年增长率为19.1%,继续保持上网第一大终端的地位。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比例由2012年底的74.5%提升至81.0%,远高于其他设备上网的网民比例,手机依然是中国网民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在3G网络进一步普及、智能手机和无线网络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视频、音乐等高流量手机应用拥有越来越多的用户。截至2013年12月,我国手机端在线收看或下载视频的用户数为2.47亿,与2012年底相比增长了1.12亿,增长率高达83.8%,在手机类应用用户规模增长幅度统计中排名第一。用户上网设备向手机端转移、使用基础环境的改善和上网成本的下降是手机端高流量应用使用率激增的主要原因。

以移动终端为载体传播动漫,使得通信增值业服务和传统动漫产业都拥有了新的市场前景,众多的投资商、运营商以及动漫制作公司的投资热情将在极大程度上推动手机动漫内容的丰富与更新。手机的随身性、精准性、及时性和互动性,有助于手机动漫的精准投放和有效传播。手机动漫业务平台将动漫和手机结合,使传统动漫产业延伸到了移动通信领域,通过庞大的移动手机用户群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当前,我国手机动漫产业主要在内容提供方、运营商以及用户之间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同时发展出了一个全新的营销模式,即拥有动漫内容或形象版权的企业或者个人,将作品和动漫形象通过合作的方式授权给电信运营商,而运营商通过将动漫内容进行进一步的加工和整合,同时通过以自身网络渠道优势建立起来的动漫平台将动漫内容和产品推广给用户,并实现计费。在计费环节结束后,运营商与动漫企业和个人进行收入分成,构成完整的手机动漫业务营销模式。

(1)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

以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的实践为例,动漫内容的创作者和提供方通过合作的方式将拥有版权的动漫作品授权给中国移动,利用中国移动的渠道优势进行动漫内容和产品的发行,而中国移动在接受授权之后,一方面对动漫内容进行创新,通过彩信、Wap、Web及客户端等方式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动漫产品;另一方面,对动漫产品进行运营,加入用户参与元素,为个人用户提供动漫内容DIY的渠道,调动终端用户的积极性,促进手机动漫产业的发展。

手机动漫作为传统动漫在移动互联网的延伸和发展,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艾瑞咨询的调研数据显示,全国动漫爱好人群约2.3亿,其中54.3%的人对手机动漫感兴趣,有58%的用户愿意每月支付超过5元的使用费。2013-2015年是手机动漫市场从发展到成熟的时期,愿意支付5元使用费的手机动漫用户预计将达到5000万。

自2011年4月,中国移动在全国6省市开启手机动漫业务试商用,基地当年就已实现收入超5000万元。2013年,手机动漫基地围绕“塑品牌、促转型、提价值”的总体运营思路实现快速增长,全国累计收入超10.23亿元,累计注册用户达1.4亿。

(2)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

2013年,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收入规模达到1.6亿元。

截至2013年10月底,中国电信爱动漫年度访问用户超过1.2亿户,预计年底将超过1.5亿户,全年手机流量将超过1300G。运营中心收入规模达到1.3亿元,预计2013年全年收入将完成1.6亿元,其中用户订购自主订购收入将达到1.2亿元。而上年同期用户订购自主收入不足600万。

因此,2013年以手机为传播方式的市场规模约为12亿元。

(三) 网络(数字)动漫产业的营销模式及盈利状况

目前中国数字动漫产业链当中的四种类型公司,均有各自不同的盈利模式。其中运营型公司和平台型公司为主要盈利公司。

1.内容型公司

内容型公司,作为数字动漫内容的生产机构,在数字领域的商业模式主要以版权分销为主,将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许可授权的方式,允许第三方机构或平台在约定的渠道范围内传播,并获得相应的收益。通常内容型公司的主要盈利点不在于数字渠道,而是来自传统线下周边衍生品的收入,所以对于内容型公司来说,数字渠道是一个非常好的推广渠道,并不是盈利渠道。

目前国内大部分内容型公司在数字领域的收入都来自于版权代理公司和视频网站的版权采购,其版权采购收入所占内容型公司整体收入的5%。

2013年,涌现出一批专门为动漫网站制作内容的机构,如《中国惊奇先生》的内容生产方重磅漫画。同时,大量个入创作者,也纷纷加入数字动漫的内容创作,如《尸兄》作者七度鱼。腾讯动漫更是在2014年宣布以百万年薪签约七度鱼。

2.运营型公司

运营型公司,是数字动漫产业当中盈利空间较大的公司,同时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在数字领域的盈利模式有两个方面:版权分销和版权运营。

版权分销环节,需要先对版权内容进行采购,然后对所采购的内容,针对不同的渠道,进行版权销售,从而获得收益。通常运营型公司在版权分销方面的收益毛利率在20%-30%。

版权运营环节,是整个数字动漫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环节。通过对采购的版权内容,进行分拆化处理,对数字渠道中的用户做针对性的用户需求分析,策划出适合每一个数字渠道适用的产品形态,进行版权内容的再创作、再生产,继而到数字渠道的终端进行销售,实现用户的付费转换。优秀的版权运营公司,可以在数字渠道中,将动漫内容打造为动漫品牌,继而延伸到线下实体衍生品,形成动漫产业的品牌。

此类型公司的典型代表有两类:第一类,是属于自有知识产权的运营公司,如北京快乐工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快乐工场旗下知名漫画作品《神印王座》,正在以动漫全版权的运营模式,这种多平台、多渠道、产品多样化的模式,在未来值得期待。第二类,属于版权代理公司,如炫果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炫果壳通过为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提供漫画频道技术服务,汇聚了大量数字漫画版权,已然成为国内最大的手机漫画内容机构,并在中国移动阅读基地漫画频道收入第一。

3.技术型公司

技术型公司在数字动漫产业当中的角色非常清晰,为平台型公司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盈利模式主要来自于用户平台的技术支撑费。以中科亚创为例,中科亚创为中国移动动漫基地提供手机动漫技术支撑服务,中国移动动漫基地根据中科亚创每年提供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应的技术支撑费用。此类公司主要集中在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动漫基地平台。

4.平台型公司

2012年,平台型公司的盈利模式分两类,分别是广告模式和付费下载模式。2013年,随着平台型公司的发展,游戏联运的模式逐渐成为平台型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广告模式,主要体现在动漫类网站,通过搭建动漫内容发行平台,采购优质的动漫版权内容,吸引网站流量,增加用户粘度,通过广告销售的模式实现收入。

付费下载模式,主要体现在电信运营商,通过动漫基地的建立,搭建基于手机的动漫内容发行平台,实现手机wap网站、手机客户端以及多元化数字动漫衍生品的产品传递,通过让手机用户付费下载的方式,实现盈利。

游戏联运的模式,主要是在动漫平台开通游戏频道,将平台用户引入游戏频道,通过游戏内道具付费的模式对用户收费,平台与游戏厂商以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以中国移动动漫基地为例,针对手机动漫业务,中国移动动漫基地开发了两类产品形态,分别为:阅读型产品和应用型产品。

阅读型产品,即原始动漫内容直接移植到手机平台上,让用户进行观看,主要产品体现为手机动漫杂志、手机漫画、手机动画等产品,此类产品的收费模式主要分两种,一种是点播计费模式,一种是包月模式。

应用型产品,即将动漫元素通过植入到传统手机应用过程中而形成的手机产品,也称之为数字动漫衍生品,其主要产品体现为:手机彩漫、手机彩像、手机桌面、手机动漫主题等应用型产品,此类产品的收费模式同样分两种,一种是点播计费模式,一种是包月模式。

以上两类产品均可通过中国移动动漫基地搭建的手机wap网站、手机客户端渠道推送至手机用户,使手机用户可直接在wap网站或客户端操作,进行付费下载。

(四)网络(数字)动漫发展地域特色与数字化制作平台建设状况

1.网络动漫平台

基于互联网传播的动漫平台的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其动漫作品本身的数字化制作,相对比较成熟,可直接将传统电视播映的内容,进行简单的技术转换,移植到互联网平台进行播放。

2.手机动漫平台

手机动漫平台,主要集中在三大运营商。其中,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两大运营商的动漫基地已经落户厦门,以中国移动为例,目前已经推出了自己的手机漫画制作工具,并且在厦门本地搭建了几十人的手机漫画制作团队,为500多家移动动漫基地的CP提供手机漫画切图服务。可以说,目前厦门已经成为了目前中国最大的动漫数字化制作平台集散地。

随着青少年的智能手机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基于低龄用户的手机动漫平台价值逐渐凸显,以闪兔漫画为代表的基于青少年的手机漫画平台,会逐渐走入漫画作者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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