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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日本中小企业技术扶持政策的变迁

时间:2022-03-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通过观察和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发展的政策,揭示其最终效果,并梳理出日本中小企业当今拥有高技术水平的主要因素,对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借鉴。对中小企业而言,生产技术就是竞争力的源泉。从日本中小企业的技术扶持政策中也可看出由追赶型到创新型的变化。战后日本经济复苏可以说是从中小企业开始的。此外,日本还成立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
战后日本中小企业技术扶持政策的变迁_日本社会观察2015

吴明玺(1)

[摘 要]当今日本中小企业的高技术水平备受世界各国关注,特别是支撑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和数码家电等行业的高端零部件产业,许多中小企业的世界知名度很高。本文通过观察和分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发展的政策,揭示其最终效果,并梳理出日本中小企业当今拥有高技术水平的主要因素,对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借鉴。

[关键词]日本;中小企业;技术扶持;变迁

我们在思考中小企业的“技术”时,首先要厘清其概念,究竟是指包括一般管理技术在内的广义的技术,还是指单纯的自然科学的狭义的生产技术。拿流通行业来说,在大型零售商店和连锁店的蓬勃发展中,单一零售商店的经营管理越来越困难,这就要求管理技术有所革新。日本的中小企业政策历来都非常重视提高管理技术水平,尤其是公共支援机构所开展的企业诊断和指导工作等,对日本中小企业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对中小企业来说,生产技术不过是一种管理资源而已。市场营销、企业会计和法律事务等管理技术也是很重要的部分。光拥有生产技术,无法使企业健康、可持续性地发展。但在本文中,我们要讨论的还是生产技术。

对中小企业而言,生产技术就是竞争力的源泉。要想产品在成本、性能、品质、设计等方面胜于其他竞争对手的产品而占据优势,一个公司不论在国内市场还是海外市场,都必须拥有优于竞争对手的高技术水平。问题在于,中小企业要如何才能拥有高技术水平?

我们在讨论中小企业提高生产技术的问题时,首先要分清提高生产技术水平的两种手段:一种是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的追赶型手段;另一种是保持自身领先的技术水平并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看日本的实例便可知,长期以来,日本一直在努力追赶欧美先进国家的技术水平,但在1970年之前,日本企业的技术水平就已经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了,那时日本就开始从引进、消化的时代进入专有技术的自主开发时代。从日本中小企业的技术扶持政策中也可看出由追赶型到创新型的变化。当然,当今日本的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在技术水平和技术开发力量上依然存在差距,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追赶大企业继续给予支持,但支持的重点从之前致力于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逐渐转移到培育、扶持中小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来提高技术水平。

战后日本经济复苏可以说是从中小企业开始的。由于大企业受到战争灾难的打击,很难迅速从战败混乱中恢复生产。在那个混乱时期,中小企业作为新的经济实体开始显现活力。日本政府于1948年成立了中小企业厅,实行一元化管理,主要任务是使处于社会弱小地位的中小企业组织化、协作化,加强其对外交涉的能力。此外,日本还成立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贷款金融机构

20世纪50年代,中小企业的出口被寄予很大的希望。由于战后日本外汇储蓄极度匮乏,大企业设备老化,促进出口就成了国家经济政策的当务之急。而当时能够出口赚取外汇的只有依靠廉价劳动力优势的日用杂货、纤维等轻工业产品,而这些产品大多数都是由中小企业生产的。简言之,当时在日本的产业中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领域就是中小企业领域。政府为了推进钢铁、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的合理化和现代化,于1952年制定了《企业合理化促进法》。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和机械必须从国外进口,这需要大量外汇,政府把中小企业赚取的外汇投入到这些重点行业。虽然中小企业也迫切需要现代化的设备,但政府财力不足,无法在设备更新上给予中小企业足够的支持,只能以企业诊断(2)和指导为中心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其经营合理化。

这个时期,日本的出口产品在美国市场受到了“价廉质差”的评价,政府的当务之急便是应对这个局面。1952年,政府制定了《出口产品监督管理法》,后进一步修订,形成严格的出口前检查制度,开始对出口产品的质量、图案设计进行严格的管理。与此同步,日本政府还出台了《工业标准法》,规定了产品的规格及标准的检查方法,同时在国内市场推出JIS(日本工业规格)标志制度。这些措施对当时的日用品、杂货、纤维品等主要出口产品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各行业团体以行业为单位成立检查机构,对产品进行出口前检查。政府和全行业都认识到,必须服从市场的严格要求,由此日本的日用杂货品整体质量显著提高,这也为日后人们对“Made in Japan”的高度信任奠定了基础。到了1955年,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促进出口,政府出台了中小企业补助金制度。

另外,日本政府为促进产业进步和结构调整,还制定了特别立法草案,即1956年和1957年相继颁发的《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和《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这两部振兴法针对装配行业,与钢铁业和石油化学工业的合理化政策及扶持政策不同,是一项主要为提高零部件行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力的政策。而且,由于生产零部件的主体都是中小企业,也可以说这些政策是促进各行业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力量的政策。当时,与轻工业相比,机械工业和电子工业设备老化、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生产力低下,造成国际竞争力低下,企业规模零散,存在很多问题。因此,这两部振兴法以各行业团体为中心,对每个零部件都进行了详细的讨论,找出了与国外技术的差距,并为消除这些差距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制定技术水平的目标,逐步引进最先进的设备和质量管理技术。对于这些,政府都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

通过实施该法律,机械工业和电子工业的零部件产业的生产技术得到了大幅提高。对于从海外引进技术,有时是由大企业(装配企业等)引进,中小企业从中获益,也有中小企业组成集团,共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集团成员共享。

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进入高度成长期,产业结构优化不断发展,钢铁、石油化工等行业逐渐具备国际竞争力,轻工业产品也提高了产品质量和设计质量,成为那一时期最具竞争力的产品。日本各行业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进口先进机械,学习质量管理技术和新生产管理技术等,迅速实现了现代化,成功赶上了欧美国家

1955年,日本成立了生产性本部(3),后又成立了由地方公共团体运营的公共实验研究机构,专门负责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提供各种分析检查和测定等技术服务。生产性本部成立伊始是围绕大企业开展活动的,但1957年中小企业委员会成立后,它也展开了对中小企业的启蒙活动。日本生产性本部是私营机构,但它为普及美国的现代质量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公共实验研究机构成立后实施了技术方面的企业诊断和指导,针对每个地方的产业综合情况建立了非常完备的技术指导体系,为中小企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日本于1963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这是在《机械工业振兴法》和《电子工业振兴法》收到良好效果的基础上出台的,后来成为政府为中小企业制订各种企业政策的重要支柱。

20世纪60年代后半期,日本轻工业领域的中小企业进入了最具国际竞争力的顶峰时期。1968年,日本成为世界第二的GDP大国;1969年国际收支由出超转为入超,解决了国际收支的结构性过剩问题。由于国内需求旺盛,包括机械产业、电子产业在内的重化学工业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使重化学工业企业有能力投资最先进的机械设备,逐渐具备了国际竞争力。进入1970年,国际国内的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轻工产品逐渐受到工资上涨导致的人工费增加的影响,同时有发展中国家的追赶,因此轻工中小企业仍须继续努力,以提高竞争力。

此时,纤维产业已经出现设备过剩、过度竞争的问题。1955年日本出台了《纤维工业临时措置法》,以促进设备现代化,采取措施报废过剩设备。由于国际市场竞争加剧,1967年日本又出台了《特定纤维工业构造改善临时措置法》。对于改善产业结构,日本政府当时的立足点是进一步更新机械设备、报废过剩设备、整合企业等,但这些方法渐渐也不足以应对了,只能继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转换、企业转型等。以上所述都是20世纪70年代后环境发生的巨大变化,象征着此前支撑日本出口的轻工业正式进入结构转换时期。

20世纪70年代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日本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时代的终结。与国外的技术差距已不再是表面上的生产技术层面问题,而在于技术开发能力。日本认识到,只有提高技术开发能力,才可能维持日本产业未来在国际上的优势地位。通产省在1970年发布的《展望70年代》的文章中使用的“知识集约化”一词就代表了日本产业的基本发展方向及目标。“知识集约化”的概念深入所有产业,成为所有产业的发展方向。这是一种战略上的转变,涉及成本竞争力,因此意味着日本战略方针已转换到了制造附加值更高的产品。

1971年“尼克松冲击”事件之后,汇率上升到1美元兑换360日元,不仅固定汇率受到冲击,浮动汇率制度也受到很大的冲击。这次日元升值导致日本轻工产品的出口竞争力迅速下降,尤其日本当时开始对发展中国家实行优惠关税制度,其国内市场上也出现了本土商品与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竞争的局面。因此,“知识集约化”并没有给日用产品和轻工产品等消费产品带来良好成效。这是因为大多数轻工业产品已经没有多少技术创新空间,且在通过设计和确立品牌来提高竞争力上,日本产品并非都是成功的。企业做的很多努力多是为提高生产力和降低生产成本的。许多生产技术已经体现在机械上,通过引进现代化机械,发展中国家也能生产出与日本抗衡的产品,与日本争夺国外市场份额。这个时期,有很多以轻工业为中心的中小企业采取的应对措施是放弃在日本国内生产,转而投资海外,寻求活路。纤维产业在这方面的倾向特别明显,从1972年起各个行业向海外的投资激增,其中四分之一的投资来自纤维产业。

技术能力比较优势的下降给很多中小企业带来了问题,政府的政策也随之调整。此后,《现代化促进法》几经修订,力图谋求向促进企业集约化、结构改进、行业转换、进入新领域等方向发展。在国际竞争中,把失去了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其他国家去发展。而在这种环境下,也有一些具有先进技术的新型中小企业脱颖而出,呈现出蓬勃的发展趋势,受到很大期待。

20世纪70年代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1973年和1978年的两次石油危机。石油价格高涨使日本经济高度成长期结束,产业结构被迫从此前的能源密集型的原材料型重化学工业向节能型高级加工组装产业转变。这意味着日本的主导产业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给支撑高级加工组装产业的零部件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零部件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动力。

1975年,中小企业厅创办了“技术交流促进事业”,同年又成立了“研究开发型企业培育中心”,使机电一体化等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实现了技术融合,开辟了一个新兴行业,宣告了一个崭新的技术革新时代的到来。而且,中小企业提高技术水平的手段从此前的追赶型转变为创新型,这意味着一个改变技术战略方向的时期已然到来。日本的产业在1970年之前就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因此得以参与先进技术领域的开拓竞争。可以说,这一转变标志着企业从此前业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赶超发达国家的时代进入了个别企业的意志和努力受到重视的时代,协作化、组织化的时代逐渐结束。

进入20世纪80年代,政府越来越重视对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扶持。中小企业要生存,就必须在技术领域和市场领域求发展。对已处于窘境的地方产业,日本政府展开了一系列扶持活动,如开发利用区域资源、充分发挥区域产业集群优势、融合不同领域的技术、开展不同行业之间的交流、支持共同研究等。中小企业与公共实验研究机构合作,努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致力于研究成果商业化,努力开拓新领域。1983年,中小企业厅主导开展“边远地区技术开发事业”,并开始运作一种制度,即由都道府县选出一个行业并制定一个研究课题,由中小企业和公共实验研究机构、大学共同合作,进行新产品开发。同时,中小企业厅不只是支持现有企业的技术革新和新事业的开展,更重要的是鼓励创办新企业。

在此过程中,中小企业厅为历史悠久的技术改良补助金制度建立了各种特别补助框架,主要包括区域产业补助框架、产业活性化补助框架、研发型企业补助框架等,明确了政府技术开发政策的方向。1985年,日本制定了《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促进临时措施法》。这是与中小企业技术相关的第一部法律,其内容:(1)由通产省制定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方针”,以应对技术革新的快速开展和需求结构的变化;(2)由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制订行业计划,计划在得到都道府县知事的批准后即可获得贷款。可以说,这部法律制定了各行业的技术开发路线图,指明今后技术开发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发展的方向。总之,中小企业要自主创新技术,求生存求发展,此法律至关重要且必不可少。在世界迈向技术创新的时代,这部法律把握了时代的脉搏,扶持抓住创新机会的中小企业,鼓励这些中小企业致力于技术创新。

这时,日本产业又经历了一次重大的环境变化。1985年广场协议签订后,日元开始大幅度升值。这一次日元升值的幅度比1971年大得多。随着日元升值,行业和企业面临着重新洗牌的严峻形势。为此,政府针对受日元升值冲击的中小企业行业和地区推进转型,并给予了一系列扶持,但只有那些在行业内拥有特殊技术和产品的企业才能生存下来。政府在帮助企业进行基础研究上花了大力气,同时采取各种措施,不仅支持硬件技术更新以及通过技术融合开拓新领域,还大力支持高端设计。为了促进不同领域中小企业知识的融合,开拓新领域,政府在1988年实施了《融合化法》。时代的发展也要求企业把重点转向开拓新事业领域上:众多行业失去了在原有市场的竞争力,被迫开拓新领域。这是大势所趋,对个别企业来说也一样。此外,为帮助有新创意的个人创业,政府也开始出台各种扶持制度和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因此,这个时期也是创业的一个好时机。

政府的另外一个构想是有效利用产业集群。日本自古就存在众多集聚了特定行业的产业区域,有很多通过灵活运用产地的各种产业支援功能而成功开发新商品并成功进入新领域的例子。政府的构想就是大力支持,使之成为一个体系。例如,金属西餐具征服20世纪60年代世界市场的“燕·三条”,积极推进其主力产品西餐餐具的高级化,同时在其生产工序中融入多种基本金属加工技术,成功开发了其他金属产品。重新认识这种产业集群潜力使政府从硅谷发展模式中发现了这种产业集群的潜力,从而为今后制订推进计划打下了基础。1997年,日本开始实施《关于特定产业集群活性化临时措置法》。

20世纪90年代,由于泡沫经济破裂,日本经济进入了长期衰退和停滞的大转型时期。国内市场低迷,产业空洞化,众多企业工厂迁至海外。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寄予厚望,期待中小企业不断开创新产业领域,激发日本的经济新活力。中小企业政策也进入改变基本思路的时期,此前一直由政府指导中小企业的基本政策模式需要调整。

1997年,日本把已沿用了30年的“技术改善费补助金”更名为“创造性技术研究开发补助金”。原本用于改进技术的补助金将用到创造新技术上。同时期,政府开始制定各种对策,把研究开发的成果商业化。其间,由于中小企业的关闭率高于“出生率”,政府担心日本经济不断失去活力,于是认识到必须促使新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创业。1995年,日本出台了《中小企业的创造性活动促进法》,主要目的是扶持创业不满5年且热心研究开发的年轻企业。除了对研究费补助以外,为了使研究成果商业化,还在金融、保险、税制等方面提供综合性扶持措施。

中小企业政策变化集中体现在1999年中小企业基本法的修订上。修订后的政策纠正了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双重结构的差别,改变了以往认为中小企业是社会弱者且需要救济的政策观点,修订后的基本政策理念是挖掘中小企业的多元化潜力和活力,把中小企业作为日本经济活力的根本源泉,将政策立场建立在中小企业独立自主性的前提下,重点支持有积极性的企业。

当今日本制造业在全球许多领域仍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世界各国都对其原因进行过各种分析,分析指出,一是日本存在高端零部件产业集群以及拥有支撑其基础技术的中小企业;二是高端零部件、基础设施技术集中,具备良好的环境,且通过产业集群构成的网络,可利用车间级水平快速、高度地糅合各种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又公布实施了《中小企业新事业活动促进法》,整合了上文谈及的《中小企业创造性事业活动促进法》(1995年)、《新事业创出促进法》(1999年)、《中小企业经营革新支援法》三部法律,体现了政府支持研究开发并将其成果商业化的政策热情。特别在研究开发方面,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政府实施了“中小企业技术革新制度”(SBIR)。革新制度规定了与中小企业有关的公共研究开发的补助金制度,相关政策中还规定了当企业把研究成果商业化时,可以享受融资、专利费的减免等措施。政府的意图是把以往的研究开发、市场需求等单个政策进行统合与组合,把资金支持、活跃地区经济、支持风险投资企业等政策相互统合。

中小企业厅于2005年制定了《新产业创造战略2005》计划,选定了包括燃料电池、信息家电、机器人等七个战略领域,分别提出了各个领域的具体目标。

同时,政府也注意到,在今后的技术政策方面要在有效促进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推进中小企业的人才培养、支持下一代继承基础技术、支援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做出努力。在此战略方针上,日本政府又于2006年出台《中小企业制造基础技术高度化法》,于2007年实施《中小企业地区资源活用促进法》。

日本在经济泡沫破灭后虽然长期处于不景气的状况,但在汽车、半导体制造装配、机器人等加工组装产业领域的技术依然保持着较高的竞争实力,支撑这些产业的零部件产业的高质量和优良性受到世界各国的好评。但同时日本也面临着如何在少子高龄化社会中将其社会体系和技术体系传承给下一代的重要问题。

以上可以看到,日本中小企业一直都在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这也是日本中小企业今天仍能保持较高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原因。

由上可知,日本提高中小企业技术能力的方法随时代、行业的不同而不同。其中,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民间组织的支持、政府的指导和支持政策等都对其有积极的影响。在此,笔者将对日本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高有影响的因素加以总结归纳。

如上所述,中小企业的技术政策内容随产业的发展、与其他国家的竞争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1970年的25年间,日本产业处于追赶的时代,这个时期的基本模式是获取技术信息并消化吸收。而技术信息多来自国外,通过学习文献、国外考察、技术引进和机械进口等方式介绍到日本。技术引进的最重要渠道之一就是大量进口国外先进机械设备、借此引进新产品和新生产工艺,学习国外先进的生产管理方法。但中小企业要独自从国外引进昂贵的技术很困难,只能通过政府建立的公设机构获得技术指导和建议,同时在同行企业间建立技术引进和普及的协作体制。政府多方支持中小企业,根据法律为每个中小企业行业制订计划,帮助企业分析技术差距并为消除差距出谋划策。当时还未实现机械自动化,对生产活动来说,熟练的手工操作最重要。如何正确操纵购入的机械设备,是摆在技术员和操作工面前的艰巨任务。但日本依靠大批兢兢业业献身制造业的工人,顺利实现了技术转移。

接下来要重点论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诊断和指导制度与公共实验研究机构(简称“公设试”);二是应对国外市场投诉的出口检查法和JIS标准;三是为提高各行业技术水平的《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和《中小企业现代化措置法》。

1.建立中小企业诊断制度与公共实验机构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小企业政策的一大支柱就是由公共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管理诊断,根据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予以指导。这个制度在战前就处在萌芽状态。1948年,日本内阁批准了《中小企业对策纲要》,纲要提出国家经济复兴和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合理化的技术和管理,应建立统一系统的诊断制度。然后,通产省成立了中小企业厅,地方设置通产局,各都道府县、五大都市主导的中小企业诊断员制度正式启动。该制度主要针对中小企业进行管理诊断,指导企业改进,除了会计和财务管理,还指导生产管理,重点放在购买材料和生产技术方面。基于各企业的要求,指导首先从个别企业开始。在1950年一年里,该制度对个别企业引进科学管理方法的诊断就超过了10000件。当时,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各企业新经营管理技术的极大关心,还意味着该制度影响深远。1952年,政府又创建了巡回指导制度,除对个别企业进行诊断之外,也开始了集团诊断,应对当地同行业面临的一些共同问题。

1963年,政府在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的同时还制定了《中小企业指导法》,成立了“日本中小企业指导中心”,目的是负责培养企业指导人员及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中心开设了各种进修课程,实行指导员注册制度。诊断和指导事业由都道府县等地方政府开展,国家提供补助金。诊断指导活动不断扩大规模,中小企业指导中心后来发展为中小企业大学(4)。诊断指导的内容涉及整个企业管理,范围很广。其中,对于技术方面的诊断指导,都道府县等地方政府下属的公共实验研究机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公共实验研究机构与国家研究所不同,所进行的试验研究更贴近地方产业的需求。机构内分为工业、农林水产、环保等几大块,从1997年至今,研究项目超过600个,研究人员于2003年达3170名。

公共实验研究机构在农林水产系列中设置最早,从1880年开始设置,到1900年几乎覆盖了各府县。工业系列是在1901年“府县郡市工业试验场及府县郡工业讲习所规定”公布之后设置的,到1925年,几乎所有府县都完成了设置。公共实验研究机构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普及现代化技术的手段,承担了各地方技术信息的指导普及工作,与当地企业建立了密切联系。公共实验研究机构在战后复兴期,乃至发展期,都为地方产业解决问题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复兴期,公共实验研究机构是新技术信息的来源,提供材料分析和测定服务,拥有中小企业无力购进的昂贵分析仪器,为帮助地方中小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公共实验研究机构是国家实施中小企业技术政策的中坚力量。此外,国家对公共实验研究机构进行设备投资补助,一直支持其完善各项功能。

进入20世纪80年代,日本已过了追赶时期,产业开始进入自主创新时期,公共实验研究机构的作用也开始发生变化。人们期待公共实验研究机构由原来的技术指导转变为帮助地方产业技术的高度化、新市场领域的开发、先进的研究开发,并在此基础上扶持创新企业。因此,公共实验研究机构开始与地方企业进行共同研究,同时与大学、国立研究所共同进行各项研究,努力提高地方产业的技术水平。

公共实验研究机构不仅是中小企业遇到技术难题时求助的对象,也是新技术信息的来源,同时也是中小企业的指导员。但当地方中小企业开始追求先进技术时,公共实验研究机构本身也需要变革。公共实验研究机构目前也面临许多问题,例如,地方公共实验研究机构开展的先进技术研究开发究竟要做到什么程度,很难做出合适的判断,其他还存在诸如研究课题与大学或国家研究所重复、如何与其他研究机构合作、内部同事如何跨区合作、和民间分析机构竞争等问题。但无可置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公共试验研究机构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问题、提供最新的技术信息、进行技术指导、提高中小企业技术方面的确发挥了很大作用。

2.实施出口检查法与JIS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中小企业的轻工产品对美国出口以换取外汇,支持大企业、重化学工业的复兴和发展。但是,我们应该关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与民间为在出口市场获得好评做了怎样的努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日本的纤维产品、日用杂货等轻工产品就具备了世界一流的竞争力,孕育了后来的出口产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些产业在自由贸易体制中作为出口产业复活,对日本来说是一大幸事。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混乱时期,国内市场缩小,日本轻工产品都往美国市场出口,其中有质量高的,也有粗制滥造的低劣产品,还有模仿国外设计的复制产品,所以日本制造的轻工产品在20世纪50年代初受到美国消费者和竞争对手的猛烈批判。针对此情况,日本政府制定了《输出品取缔法》,导入出口产品质量检查制度,但由于最初接受质量检查属于自愿,所以效果不佳,依然不断遭国外市场投诉。为此,政府于1957年将该法修改为《输出检查法》,明确规定政府指定的出口产品必须由政府批准的检查机关进行出口前全数检查。这个举措有效消除了对劣质产品的投诉,使日本产品质量受到好评。当时采取的检查方法就是根据JIS定的,最严格的时候,包括手表、相机等轻工业品,一共有400多个品种成为检查对象。对产品设计也一样,针对设计模仿问题制定了《输出设计检查法》,于1959年实施,此法的实施也间接推动了日本国内设计研发市场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1950年间,日本的出口产品以中小企业生产的轻工品为主,因此《出口检查法》对日本中小企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政府选定的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在行业内建立检查中心,完善检查体制,同时与业界配合,建立共同的质量管理体制。我们不难想象公共实验研究机构或诊断指导制度在这个时期所做出的贡献。民间对科学质量管理也高度关注。1950年,日本成立了民间团体“日本生产性本部”。该团体每年都向海外派出考察团,学习美国最新的质量管理方法,并通过报告会、研讨会等方式将信息推广到全国。生产性本部的活动也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包括质量管理在内的生产力的提高做出了很大贡献。

另外,日本在国内市场质量管理体制中导入JIS标志制度,该制度对日用品生产厂商影响很大。日本工业标准原本是公共事业和政府机关为使采购合理化而定的制度。日本于1921年制定了日本标准规格(JES),成立了工业品规格统一调查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了产业复兴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日本商工省成立了标准部,专门讨论工业标准。

1947年,日本民间贸易重新开始,为了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获得海外消费者信赖,政府出台了出口检查制度,制定了检验标准。1949年开始实施的《工业标准化法》明确了日本工业标准(JIS)的制定、符合JIS的商品对象、在加工技术上允许使用JIS标记等。认证JIS标志时,不仅需要审查产品本身的规格,对生产工厂的质量管理和设备等也要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有满足产品标准的能力。大约有1500种产品被选定为接受JIS标志认证的产品。这些品种的认证提高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进了中小企业技术的提高。中小企业产品一旦通过认证,获得JIS标志,销量就会大幅增加,对企业有很大益处,因此中小企业都非常重视获得JIS标志。例如,在日本文具质量水平提高上,JIS标志就发挥了很大作用。同时,消费者团体也积极参与JIS标准的制定工作。从1965年开始,在消费者保护方面,JIS不但考虑到质量问题,对安全、卫生、公害和环境等问题也越来越重视,其内容也作出了相应的修订。在中小企业取得JIS标志认证的过程中,日本规格协会对中小企业进行了积极且有效的技术指导。

通过严格的JIS标志认证后,产品就成为国家认证的优质产品,为企业带来相应的利益。日本的中小企业具有遵守法律和积极顺应市场要求的挑战精神,这样的社会环境使JIS机制运行得非常有效。

3.实施现代化计划以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产业现代化过程中,依法制定并实施行业现代化计划具有重大意义。如上所述,为促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行业的现代化,国家陆续出台了各种法律,包括1956年的《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次年的《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1963年的《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等。前两者虽然不是以中小企业为对象,但指定了广泛的零部件产业,为今天日本的机械产业、电子产业的配套产业实现现代化、提高技术水平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另外,《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基本上把《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的机制应用到中小企业行业上,两者的法律制度大体相同。根据《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行业被选定之后,由产业界、政府及学界的专家组成委员会,详细分析该行业与海外的技术差距,制订消除差距的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可在投资减税、特别折旧、低息贷款方面获得支持。

重要的是计划制订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小企业也参与,信息交换活跃,讨论热烈,还常采用分解国外购入的产品并进行分析的逆向工程方法。在该计划制订过程中,行业内达成共识,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选定了18个重要机械产业,其中包括汽车零部件产业。通产省成立特别委员会,对42种零部件制定了现代化计划。这些计划包括各项具体计划,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质量、更新陈旧设备、控制生产品种、导入大批量生产方式、特定零部件专业化等。

1963年的《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相当于1960年实施的《中小企业行业振兴法》的延续法,加强了推动措施。《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作为中小企业相关的重要政策而实施,但也有种种不足。中小企业政策从现代化政策到结构改进、事业转换,乃至新事业创办,不断变化,直到1999年《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终于完成使命,退出了36年的历史舞台。

《机械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是日本产业政策的一个典型例子,其在以个别行业为对象制定具体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允许行业相关人士参与和讨论。产业政策不论行业,都有金融、税制等从侧面支持,但实际上,不同行业有自己的特点,存在自己的特殊问题,对这些特殊问题该考虑到什么程度还存在争议,尤其在追赶时代,要决定具体的现代化目标,各行业必须有自己的具体做法。

这些纲领性法规和专门性法律的出台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且提升了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到了1970年,日本产业的追赶时代结束了。后有发展中国家的拼命追赶,前有发达国家的激烈竞争,日本进入了自主拓展新市场的时代,知识集约化、科学技术立国成为产业政策的基本口号。这个时代不仅要求改进现有技术,还要求发展创新的新技术。中小企业政策也发生了变化,政策菜单也在不断调整:中小企业被认为是技术革新的主要力量,政府支持创新的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型中小企业和大学企业等。

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技术革新的手段,政策尝试补助研究开发费用,促进不同行业交流等,侧面支持现有的技术领域;寻找新的技术革新的种子;制订集群计划,重新构筑支撑现有产业集群的产业活动的多种功能,创造新的产业领域;支持高新技术风险企业的商业化。在这种形势下,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在加工装配产业、半导体制造材料及制造装置上,日本的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强,拥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中小企业开始受到世界瞩目。

1.补助金制度

中小企业普遍认识到研究开发的必要性。但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研究开发上的努力还不够。根据1994年内阁府做的“科学技术研究调查”数据,全体制造业的研究开发经费中,中小企业仅承担了6.2%,主要依靠大企业。比如在制造业,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还有差距,而在信息通信业,中小企业的绝对比虽低,但研究开发比率比大企业高。

为解决这一难题,政府鼓励中小企业与外部其他企业合作或直接给企业发放研究费。日本于1958年建立了扶持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补助金制度,补助研究经费的1/2~3/4,发给中小企业,以支持各中小企业进行自主研究开发活动。补助金制度的名称是“中小企业出口振兴技术研究费补助金”。

当时,中小企业在面向出口市场的产品改进上令人期待。补助金制度在1964年更名为“中小企业出口振兴等技术改善费补助金”,也可用于出口振兴以外的研究开发活动,只是其主旨依然是促进出口。从“技术改善”这一名词可以看出中小企业还未被寄予创新技术开发的期望。

其后,补助金制度又于1966年改名为“中小企业技术改良费补助金”,开始偏向出口振兴,成为支持一般性技术开发活动的制度。中小企业研究费补助制度至今依然在运作,但其目的随着时代而变化,政府在不同的时期设立不同的扶持项目,如1980年的地方产业振兴,1982年的共同研究支援,1990年的省力化技术支援、国民生活基础强化技术支援、研发型企业支援,1992年的转包企业支援,1995年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振兴支援等。1983年,政府创建了“地方新领域技术开发事业”,补助金制度也再次更名为“创造技术研究开发补助金”,进一步加大了技术开发的扶持力度,同时也鼓励国立研究所、大学、公共试验研究机构三方的合作研发。

除了政府直接拨款的补助金制度之外,还有一系列政府主导的其他制度,如1959年实施目的在促进新技术创业的低利率融资制度、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制定的“新技术企业化融资斡旋制度”、1958年为完善公共试验研究机构实验设备的技术指导补助金交付制度以及1964年出台的开放试验设施费补助金交付制度等。

另外,20世纪90年代的一大变化是努力通过对研究开发费的补助制度使成果商业化。一系列法律的出台不但涉及研究开发,还考虑到了如何将成果体现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并提供法律机制以实现这个目的。即便是现在,支持对象也是那些甘冒风险、飞跃发展的积极企业。

从补助金名称的不断更迭中可以看出日本政府的政策没有原地踏步,而是不断地进行调整,以推动中小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

2.建立新的扶持框架

最初对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活动的期望是改进出口产品的质量,振兴出口,后逐渐转到提高技术水平和技术开发的目标,这些上文已有论述。其中一个转折点是1985年《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促进临时措置法》的实施。这是涉及中小企业技术开发的第一部法律,表明政府认识到中小企业技术开发的重要性,采取措施努力建设支持体系,因此是一部很重要的法律。同时,通产省为中小企业制定了“技术开发方针”,以顺应技术革新的快速发展和需求结构的变化。以此为背景,中小企业者和产业联盟制订事业计划,都道府县知事批准后可获得补助金、贷款等支持。这个时候,“全国异业种交流协议会”成立,“区域系统技术开发事业”创立,可以看出政府更加有计划、有效地促进中小企业进行先进技术开发。其后,不同行业的交流事业随着研究活动的跨学科发展而越来越活跃。

应当指出,对中小企业技术革新的期望正转向支撑高度加工产业的高度零部件产业。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日本生产高度零部件的中小企业的高技术能力很受瞩目,政府希望其保持技术水平,并向更高水平发展,这一构想被纳入2006年出台的《中小企业制造业基础技术高度化法律》。这部法律远离了按行业分类这种日本产业政策所采取的传统做法,而是将基础技术按技术要素分类,对拥有这些技术的企业研究活动给予支持,从中已经看不到提高整体行业水平这种思想了。整体行业已经处于较高技术水平,应当支持愿意进一步拥有高技术能力的企业,可以看出政策态度的这种变化。这个时候,中小企业已经跃上和大企业一样的高度,并与之一同成为技术开发的主要力量。

3.扶持风险企业与集群构筑计划

在这些变化之中,出现了一种支持拥有创新点子的个人创业政策。支持风险企业的高潮出现过多次,其一是在1983年,为了激活因日元升值而衰退的地方经济,政府努力支持地区开发新领域,扶持风险企业。这个时候,为培育新事业,政府采取了设立企业“孵化器”的措施。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主体还不明确。20世纪90年代,随着美国信息革命的推进,出现了很多以大学为核心的风险企业,这种企业的出现和发展极大地刺激了世界经济。日本正处于泡沫经济衰退之中,作为新的经济激活手段,这些风险企业令人期待。政府开始了支持以大学为核心的风险企业的活动,1998年制定了《大学等技术转移促进法》,2002年经济产业省公布了“3年内创办1000家”计划,完善了风险企业支持政策。根据2007年9月经产省关于2006年以大学为核心的风险企业的基础调查报告,“3年内创办1000家”的计划圆满完成,其后创业企业数不断增加,到2007年3月底达到1590家。

下面我们来看集群构筑计划。政府积极尝试在特定区域形成现有产业集群或新产业集群,并在其中重建产业活动功能,创造新市场领域。产业集群计划从2001年开始进行,目的在于激活集中区域的产业支持功能,形成产业、政府和大学网络体系,完善创造新事业的环境。我们不应当只把产业集群计划理解为中小企业对策,这也是广泛的产业技术对策和地区产业政策,把新事业和革新政策作为基石,各个地区仔细考虑本地区的比较优势性,明确技术领域,并使本地区成为该技术领域的技术革新基地。反过来说,这意味着日本的产业技术政策已经更加聚焦中小企业技术政策和区域政策了。

产业集群计划第一阶段,即2001~2005年的启动期已经结束,第二阶段是2006~2010年的成长期,第三阶段是2011~2020年的自立发展期。

上文论述了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实际上,这些政策究竟对今天的日本中小企业的高技术水平和高技术能力起到多少作用还未有定量评价。高技术企业在接受采访,被问到其高技术的源泉时,往往很少对政策支持做出评价。他们认为自身的努力是第一位的,不太愿意承认由于政府的支持才有了今天的自己。但现实中,很多成功企业都巧妙地利用了政府的支持政策。成功的中小企业拥有发达的信息网络,他们把网络资源价值发挥得淋漓尽致。然而,企业自身做出了巨大的努力,这是无可置疑的。在这里,我们试着整理一下企业自身或民间强化技术力量的机制。

1.业界团体、公会制度的建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产业发展进程中,非常有特色的是行业团体的存在。虽然欧美也存在行业团体,但却是以政治游说活动为目的的,少有像日本这样为讨论并解决行业共同的问题而结成团体的。日本一直以来通过行业团体来实施产业政策,这增加了行业团体的存在意义,行业内也习惯于共同讨论问题,为解决问题采取统一行动。前面提到的JIS、《输出检查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所有行业团体都作为重要的政策实施机构登场,并参与政策决定过程,这提高了产业政策的实际效果。

中小企业往往在每个区域建立同业公会,在此基础上成立全国级别的全国组合联合会,在不同的阶段,它们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窗口,收集信息,成为共有的团体。日本全国可能有1000多个这样的团体。这些从地方到全国结成的网络是传递新政策和市场信息的手段,把行业紧密团结在一起。

这种从地方延伸到全国的信息网是一种重要的信息传递手段,起到了团结业界的作用。

2.系列集团的设立

除了这些行业团体,在日本加工装配产业中还存在被称为“系列集团”的特殊企业组织。比较典型的是汽车产业中的系列集团,它是机械装配企业和某些特定的零部件生产企业长期保持的一种亲密的合作关系。日本装配企业零部件的外包业务内部进行率比欧美企业低,外部采购比率高,但装配企业与特定的零部件企业之间的关系很深,零部件公司与装配公司保持着长期稳定的贸易关系。这种方式培育出了众多的专业零部件厂商,他们努力提高自身零部件的质量,降低成本,成为日本汽车产业之所以强大的源泉。在这种情况下,装配厂商和系列零部件厂商之间会在开发新模型和在零部件开发上齐心协力,为提高质量和交货管理水平而深入进行技术指导。同时,身为大企业的机械装配企业也经常把从国外引进的技术提供给系列零部件公司分享,系列零部件企业之间再重复进行从装配厂商获取的技术指导和技术转移活动,逐渐提高零部件公司的技术水平,这样就在该专业零部件方面培育出了技压其他公司的企业。通过此种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技术能力的机制,日本产生了一大批拥有高技术实力的中小企业。日本的机械产业之所以有今天这样高的技术实力,可以说是机械装配企业和零部件企业相互影响的结果。这样的机制是否能顺利运行,是受到国情左右的,日本的例子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根据1996年中小企业白皮书,1987年工业实态基本调查结果显示,在大约78000家中小企业中,有55.9%是转包企业。其中,在包括汽车和家电在内的加工装配产业,这个比率更高。转包趋势在1971年至1981年间几乎在所有行业中都占比很高,1987年以后就逐渐降低了。但我们也应当注意,除此之外,民间的技术交流、技术转移、共同研究等因素在提升企业技术上发挥着积极作用。

3.中小企业间的协作化效果

日本的中小企业十分重视通过相互的生产合作来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这种实例处处可见。促进中小企业组织化、协作化是日本中小企业政策的一大支柱,但这些活动即使没有政策的指导或支持,民间也会自发开展。20世纪50年代铸造领域的新技术“壳型铸造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6家中小企业于1956年设立日本壳模法铸造技术协会,取得国外基本专利,向会员公司提供专利权,将这种技术普及整个日本。该协会的会员公司在5年间增至300家。会员企业彼此是竞争对手,但竞争的前提是这个基本技术不属于一家公司专有,而是会员公司共享,大家都可以使用。这些实例也许仍然是基于政府指导或用户要求,但对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的提高确实有很大效果。通过上例可知,中小企业间的相互合作确实大大推动了整个业界技术水平的提高。

中小企业的自然合作关系在产业集中的区域很常见。这些自然合作关系,有的是在区域内建立公会,有的是在区域内自发分工、紧密合作,保持对外竞争优势。东京大田区就聚集了大约5000家中小制造业公司(2005年的数据)。他们专注于自己的加工技术,提高技术能力,水平型分工,形成一个满足客户要求的网络,具有整体区域竞争力。这样的现有产业集群在全国范围内都存在,它们与地方政府合作,努力激活区域产业。企业间的合作促进了地方产业的蓬勃发展。

4.创新的中小企业形象

这里,有必要提及创新的中小企业。在今天的日本,在特定的狭窄领域中有许多创新的中小企业受到瞩目,它们在本领域内拥有世界一流的技术,其产品在世界市场占据很高的份额。这些企业不归属于特定的大企业系列集团,在全球拥有自己的客户,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了很高的声誉。

回顾这些企业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几个特征。首先,它们锁定特定技术领域的经营资源,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并坚持下去。其次,对于客户(市场)的严格要求,它们体现出一种不放弃、始终面对挑战的态度。由于是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理念高于一切,和以大学为核心的风险企业不同,公司总经理并非都是技术天才,只不过经营者个人在外部拥有许多人脉关系网,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关系网的作用。中小企业在组织内部无法网罗很多人才,这是它们之所以热心吸收外部知识、活用外部支持计划的原因。和大学、政府、外部顾问、税务会计师等的关系,究竟该用哪一个,经营者需要作出自己的商业判断。同时,中小企业是小组织,反而能了解每个员工的个性,让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幸运的是,拥有优秀经营者的企业,经营者能坚守企业文化,保护产品和技术,改进技术,从而使企业获得新飞跃。这些企业必定有拥护企业领导的经营理念、专注于技术的工匠式员工,他们支持着企业的活动。从这些实例来看,所谓中小企业的技术政策,其实就是创造一个有利于这些人才工作的环境,并建立一个服务体系,以支持他们的工作。

通常,在人们眼里,日本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很高,技术开发能力也很强,但该如何来证实呢?如何来看待中小企业与其他国家或大企业的技术差距呢?在国际比较中,有一个指标为国际竞争力指数,是对行业和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均衡进行比较的指标。当然,贸易不只由技术决定,但毫无疑问,技术是一个重要因素。

国际竞争力指标在逐年改变。曾经作为出口产业的行业,由于从发展中国家进口产品而失去了市场份额,反而沦为进口产业;而曾作为进口产业的行业却成长为出口产业。其中,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能力在国际比较中的顺序会产生变化。虽然行业试图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竞争力,但很艰难。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日用杂货、轻工机械和纤维产品等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国际竞争力,那是由于战后很长一段时间,它们都是日本主要的出口产品。从工业产品出口额中中小企业所占比率可知,1960年占比为大约60%,其后,1973年降至33%。这是由于大企业引进国外技术,行业实现现代化,实现了现代化的行业,其产品出口不断增加。在这个过程中,出口结构发生改变,由轻工业品转向钢铁、化学、船舶和机械等。

上述例子说明,即使在行业内拥有高技术水平,要在其他国家迎头追赶的过程中保持竞争力,也必须不断努力。然而,中小企业的产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技术开发余地小,这也意味着面对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追赶,要想一直保持比较优势的地位是很困难的。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的贸易结构重心开始从轻工业产品向机械等高度加工装配的产品转变,这里,我们必须换一个角度来看待日本中小企业的技术能力。人们普遍认为日本的加工装配产业依靠的是零部件等配套产业的高技术能力。这些材料和零部件产业的直接出口比率低,它们被纳入成品,增加了成品出口比率,这种技术能力光靠贸易额难以衡量。从当今日本高水平加工品的国际竞争力可判断生产该零部件的技术能力高低。这些零部件和材料产业需要与自己的用户,即装配企业紧密合作,服从装配厂家技术上的严格要求,听从其技术指导,以保持自身较高的技术水平。此外,近年在加工装配行业大力发展家电产品零部件的模块化和通用化,零部件和材料的基础技术正向更上游的原材料和原材料加工技术转移。日本企业中不乏脱离特定的集团而向世界各地提供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企业。

近年来,不归属系列集团的独立、健康的中小企业备受瞩目。我们有必要关注这些企业是如何提高并维持企业的技术能力的。

从2006年开始,日本中小企业厅每年都选出并公布“制造业中最具活力的300家中小企业”。选拔标准并不总是很明确,但原则上是以模具、铸造、锻造、电镀等基础行业为主,从活跃在全国各地拥有较高独立性技术的中小企业中选拔。其中有许多企业的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销售,在世界市场也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

对于日本中小企业的高技术水平和开发能力,有必要从各种观点来分析和评价,但对于其技术能力与技术转移的过程,我们需要先来看看技术本身最近发生了什么变化。

所谓追赶型的路径,是为技术水平确定一个目标并努力达到目标。这其实就是在存在技术差距的地方发生技术转移过程。

当今的生产领域正在努力把技术本质数字化。历史上,人类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工具,不断提高工具的使用效率,研制机器,开发新能源,逐渐从直接参与生产变为间接参与生产。于是,人的技能和知识越来越体现在机器和计算机软件上。今天,如果能购入先进的机器设备,买到原材料和零部件,人就可以通过电脑操控机器,使机器精密准确地工作,可以在世界各地生产出同样的产品。维持生产活动所必需的不仅是生产技术本身,还包括购入昂贵机器的资金、合适的材料和零部件、以合适的价格销售产品,且这些因素越来越重要了。在这种情况下,当有稳固的企业组织存在时,通过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生产活动的转移就可轻松进行了。

不过,我们必须说,这些生产活动的转移与原来的技术转移是不同的。技术转移的一大目的确实是生产活动的转移,然而,在其过程中被转移的生产技术必须是独立的、可持续发展的。也就是说,技术必须始终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日本战后技术转移的本质不单只是生产活动的转移,还要在贴近技术本质、充分理解技术发展的基础上获得靠自身力量进行技术开发的能力。在当今的技术状态下,如果考虑到经济活动全球化这个条件,日本经历的技术转移过程还能走多远,这就需要另外研究了。无论如何,依靠购入机械设备进行的生产活动转移,虽能获得较高的技术水平,但终归是暂时性的,而后仍然必须提高技术开发能力,以自身的力量来发展技术。

在企业组织还不够发达时,利用外资直接投资可能是最有效的生产活动转移。不管怎样,要进行先进技术的生产活动转移,最好的方法就是在金融方面支持设备投资,购入先进设备,或是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以促进外商直接投资。在引进先进设备上,日本做了许多努力。引进现代化设备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提高各行业竞争力的共同战略方针。为了引进技术,政府多方支持企业,包括外汇分配、免除重要机械进口关税、为合理化投资低息贷款等。但是,事实上日本并未经历利用直接投资促进生产活动发展这一过程。由于日本国内已经存在发达的企业组织,因此就把资本和技术分开,只引进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日本企业努力消化和吸收引进的技术,很多企业在引进技术后依靠自身力量继续改进,最后还能反向出口到引进技术的所在企业。

当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外商直接投资不可或缺,其中的一个因素是生产技术归私营企业所有,很难将技术和资本分开,而只引进技术。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要尝试依靠外商直接投资,使技术渗入国内企业。这种政策即所谓利用外资培育国内零部件公司的政策。这种情况下,政策往往要求投资公司制定零部件国产化的比率目标,并规定投资公司有义务逐年提高该比率。但是,如今招商引资竞争加剧,对投资企业捆绑过多义务可能会损害其投资意愿。

纵观战后日本中小企业的技术扶持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是循序渐进的,从最初的技术提升到后来的技术创新,再到当今的知识创新。日本政府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变化,适时地做出政策调整,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及鼓励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积极扶持,有力地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1.陈海华、谢富纪:《日本技术创新模式的演进及其发展战略》,载《科技进步与对策》,2008年。

2.胡荣昌、王磊:《美国、日本、德国中小企业政策比较研究》,载《商业研究》,2006年。

3.叶春涛:《国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及启示》,载《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第22期。

4.史艳玲、王佩:《战后日本中小企业技术提升机制及启示》,载《日本问题研究》,2013年第27卷。

5.[日]中小企業研究センター:《戦後中小企業政策の展開―主要政策命題の変遷とその問題視点》,载《調査研究報告No.15》,1971年2月。

6.[日]和田正武:《戦後日本の中小企業技術政策》,载《帝京经济学研究》,2009年。

7.[日]经济产业省,http://www.meti.go.jp

8.[日]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网站,http://www.jisc.go.jp/,2015年2月5日。

9.[日]日本中小企业厅网站,http://www.chusho.meti.go.jp/,2015年1月10日。

10.[日]各年度中小企业白皮书,日本中小企业厅网站http://www.chusho.meti.go.jp/。

11.[日]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网站,http://www.jisc.go.jp/,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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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明玺,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2) 1952年,日本通商产业省建立中小企业诊断员制度,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诊断法,1969年中小企业诊断员改称为中小企业诊断士。

(3) 公益财团法人日本生产性本部是日本产业经济省直属的特别财团法人。生产性本部自1955年成立以来,在经济活动中以尊重人为基本理念,以扩大就业、劳资合作、公平分配为三大原则。

(4) 中小企业大学实行非学历教育,其目的是为中小企业培养人才,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各地政府机关的中小企业指导员、中小企业团体的成员及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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