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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命文化基本定义的解读要点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等表述则是以承载生命文化研究功能的形式作为生命文化的考察工具。考察对象与考察工具两者有机结合,共同构成生命文化的宗旨。将这一原理引入生命文化领域,同样可以认为“生命文化是一个过程”。正因为此,我们在生命文化的参考定义中提出了对生命文化表现形式的基本认识,即生命文化是人们“揭示……,探索……、追求……的过程……。”或者将其语序颠倒,正话反说,即为人类揭示生命奥秘的过程便是生命文化的表现形式。
对生命文化基本定义的解读要点_生命文化要义

自然界的生命现象已存在了数十亿年,人类的生命现象已经存在了数百万载,仅就生命本身来说,它已经是进化得非常精妙、运行得非常成熟的自然现象。但是,生命现象的精妙成熟并不必然意味着生命文化研究的极致与深刻,倒是相反,人们对生命文化的研究尚处于似启非启的初步探索阶段,故而对生命文化的定义探讨也还既缺乏广泛性,更缺乏深刻性。我们在这里提出关于生命文化的参考性定义,仅是立足于为本书展开讨论而大致规定了一个基本思维的逻辑起点。对于这样一个生命文化的简要定义,我们主观愿望是希冀能够表述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一)生命文化的宗旨

人们通常所说的宗旨,主要就是指在社会实践中所倾向于始终守望的意图与目的。如毛泽东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中的著名论述“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即是强调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永恒的意图和目的。

1.生命文化的双重特性 从功能机制的角度说,文化承担着传承、教化、标识、编码以及心理驱动和归向等诸多功能,因而在客观上起着工具的作用。如果将生命文化视作承担特定功能的工具,那么就必然涉及此工具的使用目的。由于生命系统是一个众多因素共襄共构、互制互促的复杂体系,因而生命文化研究自然也就不可能仅局限于简单因素或简单目的,它必然会根据不同研究者的主观愿望而表现出不同的考察意图和研究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生命文化一方面是人们考察和研究的对象,另一方面则表现为进行考察和研究的工具。诚如我们在关于生命文化的参考定义中所言:“揭示生命的奥秘,探索天道自然与人道自善有机结合,追求生命类、种、群、族和谐融畅……”,其中的“生命奥秘”“天道自然与人道自善有机结合”“生命类、种、群、族和谐融畅”等表述的是以承载生命文化研究目的的形式作为生命文化的考察对象,而“揭示……”“探索……”“追求……”等表述则是以承载生命文化研究功能的形式作为生命文化的考察工具。考察对象与考察工具两者有机结合,共同构成生命文化的宗旨。

2.生命文化宗旨的复杂性 生命文化内容广浩无涯,体系繁杂庞鸿,需要研究的层面、角度和视点更仆难数。人们出于不同的考虑,不同或相同的人对不同或相同的层面、角度和视点的研究必然会表现出各自的意图和目的。比如,同样是对生命的状态和特征所表现出的关注,其意图和目的便可因人因时而各不相同,母亲对儿女可能是出于呵护,儿女对父母可能是出于孝道,上级对下级可能是出于分派任务,下级对上级可能是觊觎某种惠利,医生对病人可能是为了明确诊断,老师对学生可能是出于爱护与关心……。可见,针对无穷无尽的具体事项或问题,对生命文化的考察便会表现出无穷无尽的意图或目的。但是,即使是确确切切的生命文化研究或考察,也未必所有的研究意图或目的都可以称作为宗旨。能够成其为生命文化宗旨的,必须是在生命文化研究和考察中位势能量最高、概括能力最强、普适价值最大的那样一些意图或目的,这就是我们在生命文化参考定义中所表述的“揭示生命的奥秘,探索天道自然与人道自善的有机结合,追求生命类种群族和谐融畅……”。不可否认,这段表述不论就其纲领性、概括性方面,还是就其普适性、代表性方面,都比较好地表达了生命文化研究的终极意图和目的,以之作为生命文化的宗旨应该是比较恰当的。

(二)生命文化的表现形式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世界是一个过程。将这一原理引入生命文化领域,同样可以认为“生命文化是一个过程”。或许有人会说,此作者好无聊,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拿过来生搬硬套,因为在辩证唯物主义者看来,世界的方方面面无不表现为一个过程,即如时间是一个过程、空间是一个过程、元素是一个过程、气质是一个过程、心理活动是一个过程……乃至于生命是一个过程,生命文化同样是一个过程。其实,非为作者无聊而要硬套马列原理,其实无论说或不说,生命文化本身确实就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无限揭示生命奥秘的过程,一个永远探索天道自然与人道自善有机结合的过程,一个不懈追求生命类、种、群、族和谐融畅的过程。尽管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表现手法对生命文化立体多元的众多要素或众多侧面做出或局部、或整体、或系统、或元素的界说或阐释,但生命文化自身在人们已关注到的范围或未关注到的范围,其表现形式都只能是一个过程。正因为此,我们在生命文化的参考定义中提出了对生命文化表现形式的基本认识,即生命文化是人们“揭示……,探索……、追求……的过程……。”

可以认为,生命文化的源头便是从人类揭示生命奥秘开始的,在由动物到人类的进化过程中,如果说人与动物最原始的分野即是古猿在混混沌沌的自然本能中极偶然地有了那么一丁点儿乍起的心智,那么有理由推测,“那么一丁点儿乍起的心智”或许就是为偶尔见着母猿胯下突然掉下一个小生命而惊奇开始的。大概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刚刚从动物状态脱胎而出的原始人类便在朦朦胧胧的状态中拉开了揭示生命奥秘的帷幕。虽然早期的猿人还远远没有进化出文化的意识和文化的自觉,但仅仅是那份对生命现象初萌而微妙的好奇心便足以激荡起人类探索生命奥秘的永恒热情。时至今日,人类在揭示生命奥秘方面既成果宏富、捷报频传,又疑谬丛丛、进退维艰。抚今而极溯古往,人类始终没有中断过对生命奥秘的探索;据此而放眼远眺,人类对生命奥秘的揭示将永远没有尽头。正是在这种追昔溯往绵绵不尽、瞻前瞩远遥遥不绝的漫漫岁月中,人们为发掘生命的真谛、揭示生命的奥秘进行了持之以恒的不懈探索,并由此导生了生命文化的产生、演绎和不断丰富。如此论之,岂不足见生命文化的表现形式果然是一个过程?或者将其语序颠倒,正话反说,即为人类揭示生命奥秘的过程便是生命文化的表现形式。

“揭示生命奥秘的过程是生命文化的表现形式”,这种说法固然没有错,但生命文化的表现形式却并非仅仅是“揭示生命奥秘”的过程,特别是在人类已进化为高级智慧生物,对宇宙、自然、物质、生命……已经有了较深刻认识的当今时代,人们对生命文化的探索和关注已经远远不止于揭示生命奥秘,而是在继续揭示生命奥秘的基础上有了更高的目标和愿景,那就是探索天道自然与人道自善的有机结合,追求生命类、种、群、族的和谐融畅。在这里,相对于“揭示生命奥秘”这一基本目标而言,“探索天道自然与人道自善有机结合”以及“追求生命类、种、群、族和谐融畅”肯定是更高远的目标和追求,而且这些目标和追求也将必然表现为永恒的过程。从这样的意义上理解,同样也可得出“生命文化的表现形式”即“是一个过程”的结论。

(三)生命文化的构建基础

生命文化是人们关于生命现象、生命规律、生命价值、生命意义等所形成的一系列体悟、认识和理解,在本质上属于主观范畴。虽然如此,生命文化的根基却不可能是主观的,人们对生命及其所有相关因素的体悟、认识和理解,都必须以确切的生命实在所表现出的一切活动过程作为承载基础。即使是诸如六道轮回、末日审判、因果报应、成仙升天等这样一些虚无缥缈的认识,也仍然是建立在确切而实在的生命体活动过程基础之上的。为此,我们在生命文化的定义中特别强调,生命文化“以宇宙自然生命体系为基本对象,以‘文化生命’为生命最高形态”,其基本用意便是突出生命文化的构建基础。

在宇宙自然体系中,能够称之为生命的并非仅仅指人类,而是包括具有独立、自主生存能力的所有生物,如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就目前人们所知而言,动物与植物仅存在于地球,而微生物却有可能不仅存在于地球,而且有可能同时存在于太空。截至目前,已有不少国家的科学家宣称发现太空存在微生物的证据,甚至有科学家推测,地球生命可能确实源自于外太空。尽管这些观点有待于更具说服力的证据予以证实,但“生命物质宇宙同源”却早已得到了物理学、化学以及天体学等众多学科的肯定。因此,人们对生命现象的研究决不能仅仅局限于人类,而对生命平台的考察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地球。由此推而论之,通过生命现象、生命平台以及与生命相关的所有因素而支撑的生命文化,它的构建基础肯定应该包括整个宇宙的自然生命及其物质基础。正是通过人们对宇宙自然生命存在与运动的现象、规律等方面的体悟,通过对生命赖之于存在与运动的物质基础的认识,才最终形成了与生命有关的所有主观信息——生命文化。

在宇宙自然体系中,能够称之为生命的并非仅仅指人类,但能够尊享文化生命殊荣的却仅仅只有人类。所谓文化生命,它是与完全建基于生物学的自然生命相对应的一种生命形态,比如生命的社会依赖性、生命的高级智慧特征、生命的精神呈现状态及象征蕴义等。宇宙间自然生命存在的历史已非常久远,但出现文化生命的历史却非常短暂,因为文化生命是自然生命演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居于地球的生物系统中,通过自然生命表现出文化特征者仅仅昭见于人类,而人类的历史在地球生物的历史中只不过弹指一挥间。时间虽然短暂,但人类却是地球生命进化发展的最高形态,这种“最高形态”的重要特征便是人类具有远远高出于其他生物的智慧,以及其他任何生命都尚未拥有的文化。作为宇宙生物的一个种类,人具有生命体所应具有的各种主要生物学特征,在这个意义上,人毫无疑问具有自然生命的属性;作为生命进化的最高形态,人具有区别于其他任何生命现象的文化社会学特征,在这个意义上,人确凿无疑具有文化生命的属性。正是由于以人脑的高级智慧为纽带,兼容社会文化与生物物质条件于一体,人才能最终成为独孑于宇宙人生的文化生物,进而以文化生命的形式成为生命文化的构建基础。

(四)生命文化的基本内涵

概念与定义的基本任务之一即是揭示事物的内涵。要界定生命文化的定义,不能不对生命文化的基本内涵予以一定的揭示。我们将生命文化界定为“人们在揭示生命的奥秘、探索天道自然与人道自善有机结合、追求生命类、种、群、族和谐融畅的过程中,以宇宙自然生命体系为基本对象,以‘文化生命’为生命最高形态而对生命哲学、生命道义及其相关因素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这段完整的表述可视为在揭示生命奥秘方面所进行的初步尝试,其中涵容的不同部分又着重表现不同的意义,如前所述关于生命文化的宗旨、生命文化的表现形式、生命文化的构建基础等皆属于生命文化基本内涵的重要方面,而表述中的最后半句话即对“生命哲学、生命道义及其相关因素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更是生命文化基本内涵的集中表述。

应该说,生命文化的内容非常广泛。作为社会文化的下位概念,虽然它不见得如社会文化那样广泛包括物质方面的因素、精神方面的因素、规制方面的因素、行为方面的因素以及心理方面的因素,但也确实如社会文化那样对自身范畴以内物质的、精神的、规制的、行为的以及心理的等各方面因素皆有丰富的涉及,特别是对建立在生命物质、生命现象基础之上的生命哲学、生命道义及其相关因素有更为热烈、更为深刻的青睐。或许可以更直白地认为,生命文化其实是主要彰显生命哲学、生命道义的精神文化。难道不是吗?作为生命文化终极叩问的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宇宙观、生命观、世界观乃至于文化观……,可不就是生命哲学问题?而作为生命文化高度关注的生命伦理、生命道德、生命价值、生命意义、生命态度、生命尊严……,可不就是生命道义问题?由这些生命哲学问题、生命道义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诸如生命现象、生命行为、生命运动规律、生命活动状态等一系列浩繁博众的相关问题共同构成的文化范畴,构成了生命文化基本内涵的完整体系。在这里,生命哲学、生命道义都属于形而上的精神范畴,故而生命文化的基本内涵主要表现为彰显生命哲学、生命道义的精神文化。

一方面,我们强调生命文化的范围非常广泛,它足以涵盖到凡与生命有关的一切元素;另一方面,我们在生命文化的参考定义中似乎仅将生命文化的基本内涵集中地表述为“生命哲学、生命道义及其相关因素……”,岂不前者卖矛、后者卖盾而自陷扞格?其实,非也。生命文化是建立在生命现象、生命事实基础之上的社会亚文化,由于宇宙自然与人类社会中所有的生命现象、生命物质以及生命事实都可作为生命文化的考察对象,因此生命文化的范围确实应该是非常广泛的;在生命文化的定义中,“生命哲学、生命道义及其相关因素……”是对生命文化内涵元素的高度概括,是在哲学、道义层面对生命文化基本内涵的集中表述,而供之于概括出生命哲学、生命道义的生命文化素材必源自于生命现象、生命物质、生命事实等凡与生命有关的一切元素。因此,两者并无什么矛盾之处,只不过生命哲学、生命道义是生命文化的纲领,而生命物质、生命现象、生命事实等是生命文化提炼纲领的原材料。在生命文化的定义中,不可能、也不应该将生命文化的所有内涵材料一股脑儿包揽无遗,只能以最高层面的概括语言取而代之,由此便形成了对生命文化的表述时而似乎广而无涯,时而似乎简而无华这样几乎自相矛盾的窘境。事实上它们之间并无根本性的格格不入之处,只不过因观察角度不同而形成不同层面的表述而已。

(五)生命文化的本质

生命文化是文化的组成部分,它的上位概念即是文化。要探讨生命文化的本质,自然会使我们联想到文化的本质,对此我们在前文曾有比较充分的讨论,认为文化在本质上是以意会符号承载的族群主观信息。如果说下位概念具有上位概念的同类性质,那么生命文化的本质理所当然也应该是“主观信息”,更具体地说便是以意会符号承载的关于生命问题的族群主观信息。为此,我们在生命文化的定义中将生命文化的中心语界定为“……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

当然,仅以“……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代表生命文化的本质肯定是说不通的,与“意会符号承载的关于生命问题的族群主观信息”这样既严谨又简明的表述相比,至少它是残缺不全的。比如,表述中“主观信息”的前提是“……进行思悟所形成”,既缺思悟的主体和目的,又缺思悟的根据和对象,虽然它是整个定义的中心语词,是表达生命文化本质的核心成分,但仅凭这样一组作为中心语的裸词是无论如何也代表不了生命文化之本质的。因此,要通过生命文化定义解读生命文化的本质,既要紧紧抓住具点睛之妙的中心语“……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又要密切联系为引出中心语而进行铺垫的那一大串前置语词,那就是“人们在揭示生命奥秘,探索天道自然与人道自善有机结合,追求生命类、种、群、族和谐融畅的过程中,以宇宙自然生命体系为基本对象,以‘文化生命’为生命最高形态而对生命哲学、生命道义及其相关因素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总而言之,要确切地揭示生命文化的本质,非得以生命文化的完整定义方可勉陈其力,单凭孤零零的中心语词支撑生命文化的本质,犹如据枢轴即以为门户,持中柱即以为庙堂,差谬远矣!

此处讨论生命文化的本质,绕来绕去颇费周折,若以如前所述之“以意会符号承载的关于生命问题的族群主观信息”取而代之,岂不简隽而痛快?然而简隽归简隽,痛快归痛快,却与本处讨论的意旨不尽相符。因为此处讨论虽有涉及生命文化的本质,但主要意图却是为解读生命文化的定义,亦即因为解读生命文化的定义而不可避免地涉及生命文化的本质,其行文用语只为能够准确解读生命文化定义的意蕴,偏巧生命文化定义的落脚点又是生命文化本质的点睛之笔,故而话随意起,辞由境生,舍妙简而费周折,取迂绕而弃简隽,无可奈何而已。

还是回到正题上来吧。生命文化的定义以不足百字高度概括层层递进作铺垫,最终引申出“……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这样一组中心语词,即使生命文化的定义有了圆满而实在的归宿,又使生命文化的本质有了深刻而确切的阐释。如果只保留定义的头和尾,暂将中间描述性的语言隐去,即可得出“生命文化是……主观信息”这样首尾相贯的语言程式,而其表达的含义恰恰就是生命文化本质,即“……主观信息”。

生命文化的本质是“……主观信息”,从认识最终的落脚点来说这固然没有错,但却并非举凡“……主观信息”皆可称之为生命文化,亦即是说从其本质而言,生命文化所包括的“……主观信息”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对生命哲学、生命道义及其相关因素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生命文化从表现形式到具体内容,从形上思维产物到形下实体之物,从宇宙自然物质到高级智慧生命……,所涉及的范围充天塞地,所包括的内容巨细罔极,然而归根到底究其本质,“对生命哲学、生命道义及其相关因素进行思悟所形成的主观信息”,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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