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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认知的调研分析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第三方网络支付作为网上支付的主要形式已成为B2C和C2C领域的主流支付模式。国外针对第三方网上支付的风险研究还未找到,找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和网络金融方面。他认为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面临七大法律风险。他们认为,由于第三方支付参与了银行的中间业务,这大大增加了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网上支付进行的洗钱风险。

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认知的调研分析 ——以宁波理工学院学生为例

一、引 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取得了巨大飞跃,并逐渐深入人们社会生活以及经济生活的各个细节。电子商务是一种基于数字网络信息技术的全新理念和模式,它是社会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它彻底对传统的商业运营模式与战略进行了改变。电子商务的发展带动了网络支付的繁荣,网络支付也是电子商务中最为关键和重要的一环。而第三方网络支付作为网上支付的主要形式已成为B2C和C2C领域的主流支付模式。第三方网络支付在B2C和C2C交易过程中起到了独立的第三方信用担保的作用。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显示[1],2008年我国学生网购用户占总体网购用户的3成。比较各个网站的用户群体,拍拍网和卓越亚马逊网用户群体中学生比例超过4成。本文旨在对大量文献的阅读基础上,结合问卷调查,从问卷的统计结果出发得到在校大学生对网络消费支付方式的选择情况、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认知程度、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对他们网络消费的影响等,通过分析总结建议,使大学生认清引起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因素以及风险发生可能带来的后果,为大学生在网络消费中提供风险感知依据,避免可预见的损失。

二、关于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文献综述

国内外的研究,都是针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种类和控制进行的,极少有以在校大学生或者消费者为对象进行风险认知研究的。

(一)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国外针对第三方网上支付的风险研究还未找到,找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和网络金融方面。S.Y.Kwan等(2005)提出电子商务的重点是提高关注度,而绝大多数的电子商务中介都从事媒介和宣传服务工作。Hsien-Tang Tsai等(2005)介绍了台湾的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型和Paypal在台湾的应用。Liao,(2005)研究了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心理与行为。

Kye(2001)研究了欧盟对其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的政策与监管。欧盟规定第三方网上支付媒介只能是商业银行货币或电子货币,这就意味着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必须获取银行业执照或电子货币公司的执照才可以开展业务。实际上,欧盟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的监管是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监管实现的,而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实施的监管是针对支付业务本身。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美国和欧盟对电子支付的监管有许多共同之处:需要执照和审批、实行审慎监管的原则、严格限制将客户资金用于投资、对洗钱风险进行控制等。

J.Kim(2005)指出电子商务在线交易包含许多第三方信用机构的服务,这些信用机构包括:银行、信用卡授权机构、消费者在线隐私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信心组织等,并介绍了eBay公司电子商务的第三方网上支付服务,eBay公司鼓励用户参与互联网第三方契约公司提供的服务,契约公司在没有收到买方的货款前卖方不发送物品,另外在买方收到货物前公司不将买方支付的货款转账给卖方。契约服务费通常由买方按照每笔交易金额的5%来支付。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风险控制无论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管理实践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这主要源于第三方网上支付发展的时间较短,监管措施还未出台,政策还较模糊。

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风险控制的理论研究也始于2000年以后,国内关于第三方网上支付风险控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部分学者是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第三方网上支付风险监管的理论或实践加分析,得出一些有益的见解,用以指导我国的第三方网上支付的风险控制;另一部分学者则参照我国政府对网络银行监管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的现状,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关于第三方网上支付风险控制的政策和建议,这些建议多集中在监管、法律层面。

赵昕和王静(2006)认为,近年来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发展迅速,对社会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影响己不容忽视,我国应尽快明确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的法律身份,建立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以及规范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保障支付资金安全的相应措施,这对于提高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张艳(2006)认为,网上支付的风险主要包括安全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行业标准风险、金融风险,并据此提出网上支付风险控制的相关措施和建议。阿拉木斯(2007)从法律学的角度出发详细地研究了我国第三方网上支付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他认为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面临七大法律风险。吴剑东(2007)中从交易安全、资金保障(资金沉淀、资金滥用、金融犯罪)、政策监管(市场准入资格、交易限额)和法律法规(支付平台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电子货币发行权)等方面对第三方支付进行了风险分析。

范如倩,石玉洲,叶青(2008)主要对第三方网上支付的洗钱风险进行了重点研究。他们认为,由于第三方支付参与了银行的中间业务,这大大增加了不法分子利用第三方网上支付进行的洗钱风险。当第三方支付企业参与到结算业务中时,原本银行了如指掌的交易过程被割裂为两个看起来毫无联系的交易。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方支付企业利用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屏蔽了银行对资金流向的识别。任何人只要在第三方支付企业注册了虚拟账户就可以便捷隐蔽地实现账户间的资金转移。

三、问卷设计与实施

(一)问卷设计

本文在问卷设计过程中,为了确保指标的完善和问卷的科学有效性,对于衡量被调查对象的各项指标经过了慎重考虑,本文的实证研究分三个阶段来进行:一是文献参考阶段,通过文献阅读,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确定各类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二是预调研(小规模调查)阶段,进一步删改指标体系并改进问卷的提问方式;三是正式调研(大规模调查)阶段,获取充足的数据用于实证分析。

在此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确定问卷初稿之后,为了保证问卷的可读性以及有效性,在正式收集数据之前,先进行了一次预调查,选取了本校学生对问卷进行了评估测试。根据他们的意见修改问卷得出第二稿后,正式进行数据的发放和收集。

(二)问卷发放情况

此次发放问卷采取了地面和网络发放相结合的方法,发放的对象为在校大学生,发放范围主要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大一到大四的学生。问卷一共发放了180份,回收174份,有效问卷169份,回收率96.7%,有效回收率为93.9%。其中的地面发放60份,回收54份,回收率为90%,网络发放120份,回收120份,有效回收率100%。问卷基本资料的具体描述见表3.1。

表3.1 个人信息描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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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用数据图表示出来。如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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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各年级问卷发放的比例图[2]

为了尽量保证本文问卷调查的样本质量,笔者在问卷发放时考虑了被调查者性别及年级对样本质量的影响,适当控制了被调查者的性别比例和年级比例。

(三)大学生使用第三方网络支付情况

1.网络消费经验分析

对于是否有网络消费的经验,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校大学生中“经常有”的为44.6%,“曾经有”的为31.0%,“打算有或可能有”的为17.3%,相比之下,“不考虑网络消费”的有7.1%。这表明,大学生是网络消费热潮中的活跃者,大学生乐于尝试新事物,比较喜欢网络交易方式。

但也有少部分的学生目前还没有考虑网购购物。见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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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大学生网络消费经验比例图[3]

2.网络消费支付方式选择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在网络消费支付方式的选择上,使用“第三方担保支付”的有44.3%,在所有支付方式中的比例最大,可以看出第三方担保支付是目前的支付方式中相对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这与国内几大在线购物网站(淘宝、易趣等)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现状相符合;使用“第三方直接支付”的20.2%,这表明,并不是所有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在线购物网站均使用第三方担保支付方式,有些网站考虑沉淀资金问题,只支持第三方直接到账支付;使用“网上银行直接付款”的有22.7%,这表明,部分在线购物网站可能未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或者在没有第三方担保支付方式时,部分消费者选择网上银行付款会更加方便,这种情况在一些票务网站(去哪儿网、携程网等)比较常见;而使用“其他方式”的有12.8%,主要是银行汇款、银行转账方式,部分消费者可能没有网上银行或者不方便不熟悉网络付款。见图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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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大学生网络消费支付方式的选择比例图[4]

3.第三方网络支付法律条款熟悉度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使用第三方网络支付前,被调查者中,只有32.5%的人详细了解过第三方网络支付的法律条款,“大致了解”的人有32.5%,“不太清楚”的人有19.5%,“没有任何了解”的人有15.4%。由此可以看出,大学生消费者对第三方网络支付的相关法律条款的熟悉度不高,这与大学生获知第三方网络支付的渠道有关,主要包括网络、媒体、朋友介绍等,相对来说都是比较权威可信的渠道,是大学生从意识上对第三方网络支付比较信任,从而较少会考虑第三方网络支付的相关法律问题。见图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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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大学生对第三方网络支付法律条款的熟悉度[5]

四、大学生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认知的分析

(一)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性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对于第三方网络支付的风险性,被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很安全,不会有任何风险”的有37.3%,认为“会有风险,并且知道有何风险”的有23.7%,认为“会有风险,但不清楚有何风险”的有24.3%,认为“不安全,不会使用”的有14.8%。相对来说,认为第三方网络支付非常安全的大学生比例最大,这很明显的说明大学生对第三网网络支付的认识仍然存在盲区。另外有部分大学生并不知道第三方网络支付有何种风险,而有部分大学生甚至不选择使用第三方网络支付,这与之前调查有部分大学生选择网上银行或者转账、汇款等支付方式的结果相一致。见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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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大学生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性的认识[6]

(二)关注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必要性分析

调查结果分析,尽管有相当一部分被调查者认为第三方网络支付很安全没有风险,但是有55.5%的人认为关注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很有必要,有19.8%的人认为一般重要,由此分析,大学生对于第三方网络支付的风险还是十分重视的,大部分人认为需要关注第三方网络支付的风险性,毕竟大学生进行网络消费时多数情况下会与第三方支付平台打交道。另外仍有11.0%的被调查者认为无所谓,有13.7%的人认为没有必要。见图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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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大学生关注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必要性[7]

(三)第三方网络支付技术风险具体内容的熟悉度分析

第三方网络支付的技术风险细分为支付系统强壮性、网络安全性、客户端防御攻击能力三个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大学生中对支付系统强壮性(我将其概括为支付平台系统单位时间内对交易数量及额度的承载力)“很熟悉”的有12.4%,“一般熟悉”的有24.8%,“知道名字”的有31.4%,“从未听说”的有31.4%,由此看出大学生对这一类风险的熟悉度并不高,主要原因在于接触得比较少,当然,发生这一风险时,很有可能导致消费者自有资金流失。因为网络消费中的资金都是电子化运行,银行及支付平台上里的资金都是以数字形式运转,一旦银行及支付平台系统强壮性不够,数字化记录的资金可能会出现差错,发生损失。

而被调查者中对网络安全性“很熟悉”的有23.7%,“一般熟悉”的有63.3%,“知道名字”的有13.0%,“从未听说”的为零。据此表明,大学生对这一类风险的熟悉度相当对来说比较高,网络安全性主要指支付系统易遭受木马类病毒的袭击,从而窃取用户密码信息,是比较常见的一类风险。

对客户端防御攻击能力“很熟悉”的被调查者有11.2%,“一般熟悉”的有37.9%,“知道名字”的有26.6%,“从未听说”的有24.3%。支付系统客户端对黑客攻击的抵御能力,目前来说,黑客行为在国家法律的约束下较少会发生,大学生对此类风险的熟悉度也并不高,但我们仍然有必要进行关注。

以上信息见表4.1。

表4.1 第三方网络支付技术风险熟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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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四)第三方网络支付欺诈风险和法律风险具体内容的熟悉度分析

第三方网络支付的欺诈风险概括为虚假网站,将法律风险细分为法律盲区和支付平台准入身份两个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大学生中对虚假网站“很熟悉”的有31.4%,“一般熟悉”的有56.2%,“知道名字”的有7.1%,“从未听说”的有5.3%,由此看出大学生对这一类风险的熟悉度非常高,此类风险也是最常见的,主要表现为钓鱼网站,假借正规购物网站的名义对消费者进行欺诈;或者假借银行的名义套取用户银行信息,非法盗取资金。

而被调查者中对法律盲区“很熟悉”的有31.4%,“一般熟悉”的有49.1%,“知道名字”的有7.1%,“从未听说”的有12.4%。的确,当前我国关于第三方网络支付的正式法律政策存在很大的空白,传统法律理论和司法经验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并不适用。法律上的欠缺也是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存在的一大原因。

对支付平台准入身份“很熟悉”的被调查者有6.5%,“一般熟悉”的有26.6%,“知道名字”的有42.0%,“从未听说”的有24.8%。这一类风险主要是指支付公司的定位问题,目前支付公司多数是IT和网络公司,一般是以技术服务商的面目出现,但事实上支付公司已经部分涉及了银行业务,吸纳存储资金。比如支付宝,许多用户将资金存放在支付宝系统中,那么这部分资金究竟有没有被非本用户使用过,我们不得而知。对于这一类风险,大部分大学生了解较少。

以上信息见表4.2。

表4.2 第三方网络支付欺诈风险和法律风险熟悉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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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五)第三方网络行业标准风险和金融风险具体内容的熟悉度分析

第三方网络支付的行业标准风险细分为支付网关接口和数字证书两个方面,将金融风险细分为沉淀资金、洗钱和信用卡套现三个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大学生中对支付网关接口“很熟悉”的有1.2%,“一般熟悉”的有25.4%,“知道名字”的有26.6%,“从未听说”的有46.7%。支付网关指的是一个Internet服务器,是连接Internet和银行内部网络的接口。对于这一风险大学生了解较少,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支付网关接口标准,有可能会产生资金通过Internet无法准确到达银行系统,遗失资金等问题。

而被调查者中对数字证书“很熟悉”的有37.3%,“一般熟悉”的有43.8%,“知道名字”的有12.4%,“从未听说”的有6.5%。数字证书是用电子手段来证实一个用户的身份和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权限,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都采用数字证书认证,如工商银行的U盾,大学生对数字证书的熟悉度也比较高。如果数字证书保存不善,有可能会使数字证书丢失或者盗用,不法分子以此窃取用户网上银行资金。

对沉淀资金“很熟悉”的被调查者有13.0%,“一般熟悉”的有5.9%,“知道名字”的有31.4%,“从未听说”的有49.7%。这一类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不同客户的结算周期不同,有货款“担保”功能的支付中介账户中就会存在在途结算资金。当业务达到一定规模时,支付中介账户中的资金存量会相当可观。这部分资金的安全性就值得我们考虑了。对于这一类风险,了解的大学生还是比较少的。

对洗钱风险“很熟悉”的被调查者有18.9%,“一般熟悉”的有24.8%,“知道名字”的有50.3%,“从未听说”的有5.9%。大学生对此的了解并不全面,有一半的被调查者只知道名字而不清楚具体含义。比如,使用两个支付宝账户,通过虚拟的商品交易,将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就可以完成洗钱的过程。由此也说明,第三方网络支付法律体系的不完全。

对套现风险“很熟悉”的被调查者有26.0%,“一般熟悉”的有31.4%,“知道名字”的有30.2%,“从未听说”的有12.4%。对于这一类风险,大家还相对比较了解。第三方支付企业不像银行对资金流动进行严格审查控制,它们在尽可能简化的程序下为收款方实现了转账功能,信用卡等禁止套现或不易变现的资金会轻而易举地在虚构贸易的掩护下转入可以提取现金的账户。

以上信息见表4.3。

表4.3 第三方网络支付行业标准风险和金融风险熟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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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汇总分析得出,在所调查的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具体分类中,大学生对网络安全性、虚假网站、法律盲区和数字证书这四类风险熟悉度最高,很熟悉和一般熟悉的可达到80%以上,其他风险相对不太熟悉,熟悉度最低的为沉淀资金这一类风险,很熟悉和一般熟悉的只有18.9%。见图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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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大学生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熟悉度的汇总[9]

(六)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影响性分析

为了了解本次调查对大学生的影响,笔者在问卷中加入了本项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在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对大学生支付模式选择的影响上,“影响很大”的大学生有37.9%,“有些影响”的大学生有30.8%,二者的比例接近70%,也就是说,被调查者中有接近七成的人受到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影响,在网络消费支付模式选择时会谨慎考虑选择。当然,仍然有18.9%的人选择“无所谓”,选择有12.4%的人选择“没有影响”。见图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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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 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对大学生的影响性[10]

(七)大学生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认知的总结

本研究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学生进行了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认知的调查研究,经过统计分析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只有7.1%的大学生不考虑进行网络消费,有92.9%的大学生有网络消费经验或者倾向,这说明大学生的确比较喜欢热衷于网络消费。网络商家应该在大学生消费者方面多加关注,这样不但有利于自身商品的销售和推广,也有助于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未来,大学生将会成为我国网络消费中的一大群体。

2.使用第三方网络支付的大学生有64.5%,是目前所有支付方式中使用最多的种。这说明大学生认为第三方网络支付是目前为止最安全的一种支付方式。这也是导致大学生忽视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最安全并不代表无风险,有37.3%的大学生认为第三方网络支付很安全没有任何风险,很明显大学生对第三方网络支付的认识存在盲区。

3.尽管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认为第三方网络支付是很安全的,但仍然有75.3%的大学生认为有必要关注其风险性。这并不能仅仅靠大学生自身的主动性去了解关注,还需要学校和社会共同推进。学校可以进行宣传教育,在相应的课程方面增设相关内容。我觉得,对此关注不仅有利于大学生防范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还有利于降低第三方网络支付的犯罪率

4.在比较常见的11种风险中,大学生熟悉度比较高的只有4种,一方面是界内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研究比较少,一方面大学生对此的关注也比较少,毕竟目前来说为第三方网络支付是最安全最普遍的一种支付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在线销售网站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也会越来越多,第三方网络支付的使用也会越来越多,对于第三防网络支付风险的关注有待提高。

五、政策建议与研究不足

(一)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防范建议

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防范,一方面要从大学生消费者自身进行防范,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对第三方网络支付的管理进行防范。

首先,大学生自身要增加对第三方网络支付风险的认识,了解各类风险,同时注意在网络消费时进行规避。例如,提高对钓鱼网站的识别;网络支付尽量在同一台家用电脑上进行操作,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络支付;电脑软件及时更新升级,保持电脑系统的强健;保持杀毒软件和防火墙的及时更新;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特别是网上银行、信用卡密码等;尽量选择第三方担保支付,减少第三方直接支付的使用。

其次,在社会层面上,政府要加快第三方安全认证机构的建设,统筹规划,为第三方支付制定统一的数字证书;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网上支付服务商的身份;规范合同条款,保护消费者利益;加强对网络犯罪的监控和打击;明确监管制度,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尤其是针对游离在银行之外、发生资金沉淀的电子支付系统,掌控其内部资金流向,防止洗钱犯罪和信用卡套现。

(二)研究的不足

和其他任何研究一样,本文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有待于在以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本文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由于时间和资金的有限,本文在调查对象和调查地区上只选择了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的学生。但实际上中国的不同省份的高校之间在网络消费习惯和第三方支付认知上都存在着很多差异。而在本次调查中未对其他省份和地区的高校学生进行调查,在样本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本次调查问卷是让受测者无偿填写的,因此没有物质的奖励,可能会造成受测者不认真填写问卷,造成抽样样本某些程度的误差。

3.限于个人能力有限,在问卷设计及分析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问卷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研究结论的有效性。在一些问题备选答案的设计上,因为设计的不完全,可能导致一些问题的结论不能很好地在问卷上反映出来。

主要参考文献

[1]阿拉木斯.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所面临的七大法律风险[J].电子商务,2007,2.

[2]陈金磊.网络金融中第三方支付及其法律规范[D].湖南:湖南大学,2007.

[3]范如倩,石玉洲,叶青.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洗钱风险分析机监管建议[J].上海金融,2008,(5):46-49.

[4]马宁.第三方网上支付的风险控制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09.

[5]戚玲玲.在校大学生网络购物行为调查——以宁波理工为例[D].浙江: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08.

【注释】

[1]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08年中国网络购物调查研究报告[EB/OL].http://re-search.cnnic.cn/html/1245141125d665.html,2008-07-01/2009-10-11

[2]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3]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4]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5]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6]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7]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8]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9]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10]数据来源: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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