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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络支付模式分析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企业网络支付模式分析网络支付由传统支付演变而来,借鉴了很多传统支付方式的应用机制与过程,只不过流动的媒介不同。由于小额资金支付发生的频繁性,企业与银行建立一个良好的微支付服务体系将非常必要,也特别有利于电子商务业务的大众化。微支付应用模式目前存在着三种类型,即分别以商业银行、移动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商为主的微支付产业链。

(一)企业网络支付模式分析

网络支付由传统支付演变而来,借鉴了很多传统支付方式的应用机制与过程,只不过流动的媒介不同。传统支付使用的是纸质货币、支票等票据,大多数手工作业;而网络支付使用的是电子货币,一般是在网上作业。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网上支付结算流程与传统的支付结算过程是类似的。熟悉传统的支付结算方式,比如纸质现金、支票、信用卡等方式的支付结算过程,将有助于对网上支付流程的理解。

以互联网为主要运作平台的网络支付方式有多种分类标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技术上的进步,更多更新的网络支付工具被不断研发出来并投入使用,也会产生更多的分类:网络支付主要可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分类。

1.按支付数据流的内容性质分类

进行网络支付时,用电子支票与用电子现金支付时在网络平台上传输的数据流的性质是有区别的。这跟用纸质现金支付和用纸质支票支付传递的信息性质不同一样,收到10万元现金给人的感觉是真的收到10万元,而收到10万元的纸质支票,给人的感觉是收到可以获得10万元的指令。同样,按照电子商务流程中用于网络支付的支付数据流内容性质不同,即传递的是指令还是具有一般等价物性质的电子货币,可将网络支付分为以下两类:

(1)指令传递型网络支付方式

支付指令是指启动支付的口令或书面命令。网络支付的支付指令是指启动支付的电子化命令,即一串指令数据流。支付指令的用户并不真正拥有货币,而是指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替他转拨货币,完成转账业务。当然,支付指令的用户在银行等机构需要有转拨货币的权限。指令传递型的网络支付系统需要有电子支付基础设施作为基础,否则将不能实现。指令传递型网络支付方式又可分为银行网络转拨指令方式、信用卡支付方式等。

(2)电子现金传递型网络支付方式

电子现金传递型网络支付是指客户在网络支付时,在网络平台上传递的是具有等价物性质的电子货币本身,其本质是电子现金的支付结算机制。其原理是:用户可从银行账户中提取一定数量的电子现金,且把电子现金保存到一张卡(例如智能卡)或者用户计算机的某个软件中,这时,消费者就拥有了真正的“电子货币”,他能在互联网上直接把这些电子货币按照相应的支付数额“电子货币”转拨给另一方。例如在互联网上使用智能卡支付、电子钱包支付、手机支付等,都属于这种网络支付方式。

2.按网络支付金额的规模分类

由于电子商务基于互联网平台进行,运作成本低,对于大中型企业、个人消费者等均比较适用。不同规模的企业及个体消费者的消费能力、网络上商品与服务的价格也是不同的,大到几十万元的汽车,小到一毛钱一条的短消息服务。因此同一个商务实体针对这些不同规模的资金支付,也可采用不同的支付结算方式。按照电子商务中网络支付金额的大小来分,可将网络支付分为如下三类:

(1)微支付

商务的日益繁荣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也使人们在生活或工作中经常发生一些微额的资金支付,例如从网上下载音乐,在网上发送短信,在线下载一篇学术论文等,由于成本、便利性的原因,为适应这些微小金额支付结算的要求,就需要有效的微支付方式。

微支付是指在互联网上进行的一些小额的资金支付,一般国内的标准是5元人民币以下。在我国,微支付已经逐渐流行,网上订阅、网上游戏等应用较多,这充分体现了网上支付的便捷与高效。当然,这种支付机制有着特殊的系统要求,在满足一定安全的前提下,要求有尽量少的信息传输、较低的管理和存储需求,对速度和效率要求则比较高。由于小额资金支付发生的频繁性,企业与银行建立一个良好的微支付服务体系将非常必要,也特别有利于电子商务业务的大众化。微支付应用模式目前存在着三种类型,即分别以商业银行、移动运营商和第三方支付商为主的微支付产业链。

①商业银行

虽然我国各类商业银行更注重大中额度资金的支付,但是大多数商业银行也已经开通了基于便利服务的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支付者可以通过申请在线转账功能的银行卡转移资金到同城或异地账户,来进行微支付交易。

其优点是效率高、安全可靠。直接利用网上银行支付,支付指令立即生效,收款人立即能得到收款确认;并且,经过加密数字签名处理的支付指令一般无法被未授权的第三方破解。其缺点是步骤繁琐,买方交易利益保障力度不足。付款人需要向银行申请个人认证,安装证书,并使用智能卡进行验证;银行不提供中介认证服务,买方无法确定卖方是否在收款后履行交易承诺。并且小额交易手续费相对来说也不便宜。

因此,总体上来说,目前通过商业银行的支付模式,在微支付领域里的使用是受限制的,它一般更适合于中等额度资金的支付,且付款人事先能够明确收款人身份,并能确立信任关系的情况,主要用于公用事业费用、房贷、学费等费用缴纳方面。

②移动运营商

是指移动运营商应用自己的支付平台,支持微数量金额的资金交易。其流程是移动用户通过手机发出交易指令,然后开始商务交易,交易资金包含在手机费用中,商家则直接从移动运营商处提现(通常移动运营商与商家有合作协议)。例如手机电子钱包卡支付彩信服务费就是这种方式的典型应用。

其优点是目前手机用户规模已经非常大,可以开通的微支付主体非常多。其缺点是移动运营商需要承担恶意欠费用户可能的坏账风险;商家若从事违法服务将影响到双方的品牌;同时,移动运营商一般要收取较高的渠道费(一般为10%~15%),商家难以接受。因此,移动支付模式的特点决定了其较适合几元到数百元资金的微支付。

③第三方支付商

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微支付模式已经比较成熟,特别是以eBay业务为支撑的PayPal,以阿里巴巴业务为支撑的支付宝,都已经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化程度。这种支付方式本质上是指交易双方均在第三方支付商提供的平台上开通账户,买方通过向自己银行账户充值后,就可购买任意商家产品并通过第三方的支付平台向卖方支付费用。整个支付链中,第三方支付起到了连接银行和买卖交易双方的作用,并为交易双方提供了资金结算中间公正人作用。

其优点是公正性相对更强。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扮演着中间人的作用,从直接利益看既不会偏袒卖方,也不会偏袒买方,这使得公正的交易支付成为可能。同时,服务费用较低,这对交易双方都有很大的吸引力。很多第三方支付都以免费的策略来占领市场,兑换一定数额的电子现金后,可避免每次交易都要支付银行网络交付手续费。另外,这种支付服务较为便捷,与传统现金以及储值卡使用方法相类似,易于国内消费者接受。其缺点是第三方支付商之间存在着流通壁垒。由于拥有众多的第三方支付商,这些第三方支付商之间的电子现金彼此不能互相流通,限制了交易的广泛开展;同时,作为中间资金转拨承担人,其资金是否截留或挪用也是个现实问题。

(2)消费者级网络支付

消费者级网络支付是指为满足个体消费者、商业机构、政府部门在经济往来中的一般性支付需求而建立起来的基于网络的小额零售支付系统。这种方式按照美国标准的支付金额是5—2000美元之间,中国标准的支付金额是5—2000元人民币。由于支付金额不大的一般性网络支付业务在日常商业事务中比重很高,故这类支付方式需求较大。同时,这类支付系统的后台必须具有极大的信息技术处理能力,才能满足批量支付的交易需要。支持这类消费的网络支付工具已经较为普及,常见的工具有信用卡、电子现金、个人网银账号等。

(3)商业级网络支付

商业级网络支付一般适用于大中额度资金转账结算使用,是指为满足一般商业、企业部门之间的电子商务支付需求的网络支付系统。这种网络支付的资金额度一般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由于额度较大,从数量上看这种支付方式占据了整个网络支付金额总和的80%以上,因此在国家网络支付体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综上所述,由于传统制造型企业开展的电子商务模式一般是B2B和B2C,面对的网络支付主体一般是企业或普通消费者,因此其支付模式一般选择后两者,使用微支付的比例相对较小,这种特征决定了企业电子商务支付模式的选择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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