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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发展的概况、趋势与启示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院校审核由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负责,主要目的是鼓励高等院校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同时为英国高等教育的学术标准和质量评估提供较为统一的参照系。研制外部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与保障的基本准则,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研究,定期对评估机构的工作进行审查,确保评估的有效性。

二、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发展的概况、趋势与启示

当前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可以归纳为几种主要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的质量认证模式。该模式是一种以自我评估和同行评估为基础的质量保障机制,有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两种基本类型,由民间的中介机构研制一套质量认证的最低标准,对高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做出引导性的要求,并判断被认证高校是否具备通过认证的最基本条件。认证指标强调效率,关注学习结果以及学生毕业后工作的情况,注重对被评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高校评估,而是通过认可认证机构来实现对高等教育质量的间接控制。认证的目的是为公众提供公信力高、专业性强的高校质量证明,帮助高校或院系提高教育质量。

以英国为代表的院校审核模式。该模式是一种类似财务审核方式的质量保障机制。重点是评估高等学校内部质量保证机制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为达到既定质量目标而采取的方法技术、维持质量的规则程序和实际应用情况,确保各相关主体之间的质量承诺与质量信任的有效性,进而实现质量保障的目的。这种评估模式的实质是对高校内部的质量保障机制进行考察和评议,而不是直接评估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院校审核由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负责,主要目的是鼓励高等院校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同时为英国高等教育的学术标准和质量评估提供较为统一的参照系。

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评估模式。该模式是一种以政府机构内设的评估组织——国家评估委员会为主导,对高等院校实施质量评估的质量保障机制。政府评估模式的理由是,既然高等院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公共财政提供支持的一项事业,那么它就必须接受公众和政府的问责,将其自身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目标相结合。政府评估的目的是增进大学的责任,督促其保证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既关注自身的发展,也考虑对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以日本为代表的自我评估模式。该模式是一种以高校自身为主体、以自检自评为重点的质量保障机制。自我评估模式的核心理念是,高等教育质量是高校自身的事情,高校有权力进行自治,更有责任进行自律;评估不仅要求高校对社会和政府说明情况,更重要的是使其对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有深刻的认识和反思,进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自我评估模式由高校内部人员通过各种评估手段和方法对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方面工作进行自评,主要目的是发现自身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不足,明确改进方向,最终达到改善质量的目的。[4]

上述四种模式的机制不同、标准不一、方式各异,但也呈现出一些共性的发展趋势和新特点。一是实行分类评估,体现多样化导向,充分尊重高校的个性化选择和定位,高校自己设定质量目标,进而开展质量管理和评估。二是调整不同评估主体的职能分工,赋予高校以质量保障的主要权责,注重依靠、发挥专家的优势,并注意吸收社会公众的参与。三是在评估内容上注重对大学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评价,通过评估重点的转移,力求发挥高校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四是重视对资源使用效益以及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评估指标体系的调整体现了教学条件投入与建设是前提,而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是教育的产出。五是在质量信息收集中重视定量描述和定性描述的结合。质量信息的收集主要通过查看教师档案、学生成绩、试卷以及对高校各类人员进行访谈等方式获得。

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发展趋势和新特点对高等教育管理带来了重要影响,主要表现在凸显评估目标的多元性,评估既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社会各界知情权及相关者利益的有效方式。外部评估管理主体不断调整管理思路,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对评估机构资质和评估工作效能的评估,强调通过外部质量评估与保障措施来推动高校内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评估结果有选择性地向社会公开,并在政府拨款中被有限参考,适度增强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不断改进和调整审核、认证和评估机构的目标、职能、标准、流程以及成员资格等,资助评估研究和相关培训,推动评估工作的专业化。

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基本模式和发展趋势,为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提供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启示。[5]

确立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出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根据高校的类型和办学定位,分别采用质量审核、资质认证等方式实行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质量评估;适应不同类型高校的特点,确定各不相同的评估周期;调整评估管理的职责分工,发挥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国家高等教育评估管理机构突出宏观指导、整体规划、协调服务、规范监督的基本职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履行对本地区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能,适度发挥高等教育评估专业学会、中介机构等组织的功能。

确立高校在评估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增强其质量保障的权责。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根本上取决于高校自身的努力,质量责任主要在高校,外部评估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增强高校提高质量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高校内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优化评估指标体系,加大对高校内部质量保障措施、学生学习效果以及投入成效的评估力度。评估指标体系的重心从资源的占有量向资源的使用效率、学生学习效果转移。综合运用问卷调查、访谈、查阅档案、数据统计等多种方式收集质量信息,兼顾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

依托信息化手段,保证评估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效率。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实时、准确、开放的优势,把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和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量信息一般通过数据库获得,可减少进校考察的工作量,降低评估成本。

加强评估研究和评估专家队伍的建设。结合实际开展评估研究,为评估实践提供理论和方法指导。优化专家组的结构,完善评估专家的资格标准、选拔程序和工作规范,建立专家培训与考核制度。

建立高等教育质量外部评估与高校内部质量保障的相关准则,健全对评估工作的评估以及评估成效反馈的机制。研制外部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与保障的基本准则,规范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研究,定期对评估机构的工作进行审查,确保评估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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