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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传播符号策略的使用原则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持人在将非语言符号作为传播策略应用于主持传播中时,还必须注意将非语言符号与其传播活动的内容、传播活动的场合氛围、环境,主持人自身的角色、身份、形象,其所在栏目、媒体以及具体的传播对象结合起来,达到非语言符号策略在使用上的一致性。同理,主持传播中的非语言符号在作为策略而发挥其作用时也必须以社会性原则作为前提。

三、主持传播符号策略的使用原则

1. 简洁性原则

人际传播研究表明,口头交际中有求简求省的天然趋向。其实,这种求简求省的趋向不光存在于口头交际,在非口头交际的过程中同样存在。因而,主持传播中主持人对于非语言符号的运用应该遵循的大原则应是保持这些符号的简洁性或适度性,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来使用和处理非语言符号,即不管主持人运用哪种符号进行传播,都应该有明确的传播目的,都应本着有利于传播目的和效果的实现,而不能无目的的任意滥用。

拿主持人的手势来说,作为一种表情达意的手段,手势固然能够作为有声语言的补充和延伸而具有重要价值,但手势的使用却一定要服从和符合传播的整体情境,与传播的内容和主持人的个性(包括性别、年龄等)相符,要有明确的含义,能真正对主持人的传播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主持的手势也不能过多过滥,或过于机械和单一,以防产生类似有声语言中的大量冗余信息。主持传播中常有这样的情形,也许是出于克服紧张情绪的需要,也许是为了表现自己的潇洒自如,某些主持人在主持节目时频频使用手势,尤其是使用某些单一固定的手势,如有的主持人始终举着一个手指说话,有的主持人则不停地搓手、“洗手”,或反复将两手交叉、松开、交叉再松开等,这些手势既没有什么明确的含义,也无助于主持人信息或情感的传达,相反却因为单调、频繁,让受众觉得极不舒服。毕竟,“在主持人节目中,应当用体态语说明或强化信息时不用或不讲章法、杂乱无序地滥用体态语,都会使信息传播通道出现阻碍,不利于受众对节目信息的接受和理解”(15) 。因此,主持人在使用非语言符号时就得肯于放弃那些无用的“垃圾”,真正做到“宁缺勿滥”。

2. 一致性原则

作为伴随着人、附着于人的非语言符号虽然在数量上异常丰富,不可究尽,但这些多方面的附着符号最终却会形成一个与话语同步的符号集合,成为符号束或符号簇。研究表明,只有当所有参与传播的符号束与传播者的话语信息达到同步、实现和谐一致时才会对话语信息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反之,如果非语言符号与话语信息存在某些不和谐时,非语言符号不仅对话语信息的传播无益,还会在第一时间暴露出话语信息的不真实或其背后的“另有所图”,孟子所说的“眸子不能掩其恶”就是这个道理。因此,非语言符号策略在使用时的要求就是既真实、自然,又和谐统一。所谓真实、自然,也就是不故作姿态,而且要适合自己的身份和个性特点;所谓和谐、统一,就是体态语言不仅要注意配合有声语言的运用,而且要与表情、手势等肢体语言协调一致,彼此呼应。实验表明,有声语言所传达的信息有时可信度是相对最低的,任何传播上的有意伪装最终都会通过非语言符号泄密,而在能够泄密的非语言符号中,越是离脸部远的肢体所发出的信息越容易被识别出真伪。

主持人在将非语言符号作为传播策略应用于主持传播中时,还必须注意将非语言符号与其传播活动的内容、传播活动的场合氛围、环境,主持人自身的角色、身份、形象,其所在栏目、媒体以及具体的传播对象结合起来,达到非语言符号策略在使用上的一致性。比如,如果主持人主持的是游戏或娱乐类的栏目,那么主持人在非语言符号的选择和使用时就应该也有可能稍稍大胆一些,如在服饰、发型上相对开放、时尚一些,在表情、姿势上也可以频繁、夸张一些,而如果主持人主持的是新闻或社教类等较为严肃的栏目,主持人无论是在其服饰、发型还是表情、姿势上都不应过于频繁和夸张,否则就有可能给受众留下轻率、不稳重、不严肃的印象,影响到传播内容的可信性和权威性。

再比如,对于传播对象主要是少年儿童的栏目,主持人在非语言符号的使用上除了要表现出活泼、可爱的一面,也必须考虑自身行为对少年儿童成长的巨大影响,因而就不能过于随意或者表现出所谓的“性感”。《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第十七条就规定:“少儿节目主持人的服饰、发型、化妆、声音、举止要充分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展示积极健康向上的形象和精神风貌。”对于传播对象主要是老年受众的老年节目,主持人在非语言符号的运用上又不能过于夸张或是轻佻,而是既要体现出应有的生气和活力,又要体现出对受众的尊重和理解。

也是出于一致性原则的考虑,《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第十五条要求主持人“服饰、发型、化妆、声音、举止等要与节目(栏目)定位相协调,大方、得体,避免媚俗”。

3. 社会性原则

尽管符号,尤其是非语言符号从其本身而言有时具有很大的模糊性,但非语言符号在实现其传递信息的功能时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要取得认会公认,要满足社会性的条件和原则。如在我国被理解为表达同意、肯定意思的点头动作在土耳其、希腊、印度等一些国家里则表达相反的意思,这样点头就不可能在这样的国家获得社会公认,因而不能作为表达肯定意思的非语言符号使用。同理,主持传播中的非语言符号在作为策略而发挥其作用时也必须以社会性原则作为前提。非语言符号的社会性首先表现在符号的可识别与可理解方面,如果一个主持人在表达某种含义时使用了只有他自己才能辨别和理解的符号,可能电视机前的绝大多数不懂手语的受众就无法理解他的意思。

主持传播中的符号策略在运用上必须符合社会性原不仅体现在符号的可识别和可理解方面,更体现在符号的可接受性方面。一般来说,能够被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接受的符号除了符合社会规范,如在中国红色一般表示欢乐喜庆或严重警告,黑色一般表述肃穆哀悼等,符合的可接受性更多地体现在社会大众对其的欣赏和评价上。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那些表示尊敬、友好、谦虚等社会美德的非语言符号以及那些让人感觉舒服、高雅的非语言符号都具有较大的可接受性,相反,那些含有不礼貌、不文明的非语言符号在一般受众的眼里总是不被接受的。当然,这种欣赏和评价也无不受到社会主流文化价值的影响,如中国人常说“站有站相,坐有坐相”以及“站如松、坐如钟”的审美要求和欣赏习惯,而一些西方主持人主持节目时可以一屁股坐在桌子上,这在西方受众看起来自在潇洒的举动,在我国一般受众的眼中则可能会留下粗俗下流之感,容易引起受众的反感。

因此,中央电视台已责令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央视主持人的屏幕形象管理问题,相关的管理部门也一再发出通知,要求 “主持人不宜穿着过于暴露和样式怪异的服装;避免佩戴带有明显不良含义标识图案的服饰。主持人的发型不宜古怪夸张,不宜将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形象设计要符合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不盲目模仿境外和外国人的形象,不用外国人的名字做艺名”。这样做的目的都是要坚决抵制主持人在使用非语言符号时出现的庸俗和低俗化倾向。

4. 个性化原则

当然,与有声语言的使用一样,主持人在使用非语言符号时也必须体现出一定的个性特色,就拿手势这一主持传播中最为常见的肢体语言符号来说,也必须注意体现鲜明的个性色彩,而不能盲目模仿或东施效颦,正如卡耐基所言:“一个人的手势,就如同他的牙刷,应该是个人的东西。”(16) 非语言符号在使用时的个性化或与众不同既是主持传播作为人际化的大众传播的定位使然,也是出于塑造主持人鲜明个性形象,参与竞争的需要。在主持传播的实践中,一些在非语言符号使用上表现出鲜明个性的主持人也都在受众的心目中留有深刻的印象。例如,一提起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的主持人李咏,受众马上便会想起他那一头略带卷曲的半长发,想起他衣襟上绣有大花图案的时尚西装,想起他那竖起拇指和小指的标志性手势。而一提起凤凰卫视的节目主持人鲁豫,很多人首先想到的便是她整齐地倒向一边的黝黑短发和她手托下巴睁大眼睛倾听嘉宾说话的神态。在西方的主持人中间,类似这种采取招牌式动作等非语言符号来塑造鲜明个性形象的情况也屡屡皆是,如提起日本受欢迎的主持人久米宏,很多人都会想起他时而将手交叉在胸前,时而以手托腮思考,时而摆弄手中钢笔等自然流畅的动作,再如靳羽西当年的蘑菇式发型以及拉里·金身着背带裤、身体前倾、手托下巴的形象都已深深地嵌入了受众的心目中,成了他们形象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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