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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党报体制的形成,我国党报体制的管理方式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的党报体制实行的是权力集中的组织原则,即实行党委负责制的管理体制。

一、我国党报体制的形成

我国的党报体制以马克思、列宁等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经典论述为理论指南,是中国共产党政治路线和组织原则的产物。这一体制把共产党领导的一切媒体集中控制在各级党委的权力之下,从主要编辑人员的任命到重要的政治性报道,都由党委作出决定。进入2·0世纪全球化时代,这种党报体制也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全党思想的高度一致既要求所有党报活动方向一致,又由党报声音的一致促进全党话语的高度统一。

1.我国党报体制的萌芽与发展

我国的党报体制是在革命斗争中萌芽的。五四运动后,中国共产党人先后创办了《共产党》月刊、《劳动界》、《向导》周报、《中国青年》、《劳动周刊》和《布尔塞维克》党刊。1929—1934年党在井岗山革命斗争时期又创办了《时事简报》、《红色中华》报、《红星报》和红色中华通讯社等,提出了“建立健全党报”的思想,中央设立了编辑委员会,确立了党对报纸的领导权,党报体制开始萌芽。

1942年4月1日延安《解放日报》社论《致读者》及有关文件总结了党报的历史经验与行动纲领,标志党报体制的形成。《致读者》一文指出:“什么是党报?一提起这个问题的时候,大家必然会想起‘报纸不仅是集体的宣传者和集体的鼓动者,而且还是集体的组织者’(列宁语),报纸是我们最锐利和最有力的武器(斯大林语)这一类名言。”党报如何才能成为集体的宣传者、集体的鼓动者、集体的组织者呢?怎样才能成为党手中最锐利和最有力的武器?社论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党报要具备党性、群众性、战斗性和组织性”[1],奠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党报思想。

1953年以后,中国开始实行党报一统天下的媒介体制,私人和其他政党的报刊被取缔,全国的报纸与广播全部纳入各级党委的领导。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报纸结构都是单一的党报体系。1990年以后,党报为了弥补亏损开始创办子报,出现了党领导的多品种的报纸———晚报、都市报、生活报和各种专业化报纸。1996年,我国第一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挂牌试点,开启了中国媒体领域产业发展的新纪元。通过子报满足读者的市场需要,实行市场化经营与管理,在以党报为龙头、把握政治导向的集团模式的整合下,逐步形成了具有新体制、新格局的报业结构。在2005年,个别城市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出版纳入一体,组建了新闻传媒集团。

2.我国党报体制的指导思想

1942年9月22日《解放日报》社论《党与党报》中明确指出:“报纸是党的喉舌,这是一个巨大集体的喉舌”。正像喉舌和人的肌体的关系一样,党报是党的事业的一部分,全党办报、群众办报的观念树立起来。在此基础上,我国的党报体制思想不断丰富和发展,它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公开地宣传党的观点、党的见解,使党的方针、政策准确、及时地报道出去。

第二,密切地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情绪、要求,记载他们的可歌可泣的英勇奋斗的事迹,表达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报纸的任务不仅要充实群众的知识,扩大他们的眼界,启发他们的觉悟,教导他们,组织他们,而且要成为他们的反映者、喉舌,与他们共患难。

第三,党报必须是为着党的革命方针和路线而奋斗的阵地,揭露一切黑暗和腐败,抨击一切有害的倾向。

3.我国党报体制的组织原则

党报的上述性质和任务,构成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由此决定了它的新闻体制是高度集中的政治机关报,坚定地贯彻报纸的党性、群众性和组织性。

党报的党性是指党报站在党的立场上,表达党的政治意识和观点,坚持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政治性、组织性、战斗性和群众性的办报方针。党报的群众性,是指报纸反映群众的要求,适应群众阅读的水平。党报的组织性是指报纸要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纳入共产党的组织系统,发挥组织群众的作用;党报的战斗性,是指对敌人和错误倾向毫不退缩,主动批判回击,旗帜鲜明。党报贯彻党性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实事求是的认识路线,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的党报体制实行的是权力集中的组织原则,即实行党委负责制的管理体制。各级党委对于所属报纸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党委会定期讨论报纸工作,并采取有效办法,帮助报纸工作人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党委书记或常委之一应亲自负责指导报纸的工作,要视可能与必要,允许报纸负责人列席党委例会,阅读有关政策的文件。

1948年6月5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宣传工作中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决定》,提出“严格统一党的宣传,在宣传部门中消灭或多或少存在的无政府状态或无纪律状态”。《决定》强调党报要由党委负责人“看大样”的审查制度,要求由“完全懂得党的原则和党的政策的或者是严格注意和用心研究党的原则和政策的同志”担此重任。领导机关对于报纸、通讯社等极端重要的宣传机关放弃领导责任,听任错误观点广泛流行,必须坚决改正。同时提出,取消报纸总编辑的个人负责制,而代之以编委集体负责制。《决定》还要求各地党报发表社论和政治性、政策性问题的报道,应报同级党委审查或向上级党委请示,并规定了具体办法。

4.我国党报体制的管理方式

1943年6月10日,《解放日报》发表《政治与技术》的文章指出:“办报需要必要的技术修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技术,……其作用只在于表现报纸的政治内容”,“如果政治立场坚定了,技术的进步是可以求得的。”该文还提出:“必须反对‘技术第一’的观念,采取‘政治第一’的口号”。

党领导的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党报,对重大问题和事件,应按照同一个指令进行报道,统一口径。凡传播内容违背党委意图的都属违规行为,报道重大灾难、揭露腐化和重要的不良社会倾向的新闻,都要经过党委领导批准。违背上级意图和违反宣传纪律的,可视情况给予批评或处分。为了落实领导意图,各级党委任命能够忠实执行党的宣传方针和宣传纪律的人担任各类媒体的负责人,如有严重的违规行为随时被撤职或调离。各级党报及其他媒体的创办、重大报道和事业发展等重要事项都由各级党委审查、批准和督办。各种党的媒体都要由懂政治、识大局、信仰马克思主义、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干部来主持日常工作,即坚持政治家办报。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体制转型,各媒体逐渐形成了社长(台长)领导下的总编辑、总经理负责制的体制。社长是报社的最高行政长官,抓宣传导向,把握经营方向。总编辑只负责具体的采编业务,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编辑和经营分开。媒体内设党组,一般由社长(台长)兼党组书记。党报的经费在改革开放前由国家划拨,改革开放后部分经费仍由国家拨给,不足部分可通过广告和子报在市场上获利补充。都市报直接走向市场,实行自负盈亏。党报的发行实行行政征订制度,即各级党委必须用公款在每年年末订阅下一年的报纸。20世纪末,为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党报征订对农村和企业的基层单位有所放宽,某些基层组织可以少订或不订党报。还有部分党报是由公民自由订阅或零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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