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时间:2022-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一考定终身的硕士生招生制度,从整体而言,造成了对本科正常教学秩序的冲击,或多或少地影响着考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录取工作基本结束后,教育部召开各省级招办会议,对各招生单位拟录取情况进行检查。

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邓安奇[1] 张 明[2]

我国现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自1978年开始实行至今已有23年,其招生办法主要是:初试科目规定为5门,其中2~3门公共课和部分基础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由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招办)统一组织评阅;另有2~3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评卷。然后由教育部根据5门课的成绩划定全国统一的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按此分数线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录取工作。

这一硕士生招生制度,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对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历史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逐步完善,以及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自身发展,有一大批培养质量高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出现,社会主义人才市场的逐步形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质量需求越来越高、数量需求越来越多;同时,渴望接受高层次教育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报考人数每年急剧递增。因此,这一在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源于本科生招生考试模式的招生制度,越来越暴露出其有碍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弊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相适应,也越来越显示出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现行硕士生招生制度的弊端

1.划定全国统一复试分数线的不合理性

硕士生的生源背景与本科生的生源背景不同。本科生的生源来自课程设置、教材内容等全国基本类同的高中毕业生,所以采取全国或某一省市统一考试科目、统一命题、统一录取分数线的招生办法,除不同地区的录取分数线有差异外,考生基本上能公平竞争,从而整体上保证了生源质量,而且保证了重点高校的优秀生源,使本科教育趋于良性循环。

然而,硕士生的生源来自不同高校和不同专业的应届或历届毕业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就存在着课程差异,即使相同的专业,也因学校的不同,在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方面有明显的差异。在招生考试时,又因各招生单位的专业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入学考试科目,即使同样的招生专业,规定同样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也因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其试题水平高低不一,评分宽严也相差甚远。有的招生单位为了增加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人数,甚至降低了对业务课命题水平的要求。因此,除全国统一命题的外语和政治(包括数学、医学综合等基础课)科目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科目的考试成绩相互间缺乏可比性。以这些不可相比的成绩为基础,来制定全国统一的复试分数线,显然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2.一考定终身对本科教育的冲击

目前硕士生入学考试的科目,除外语、政治外,一般是大学二、三年级的课程。由于入学考试的成绩是决定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除推荐免试生外,往往很少考虑考生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虽然初试合格后,还要进行复试,但因种种原因,不少招生单位的复试流于形式。而应届本科考生为准备硕士生入学考试,一般在三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备考,有的人甚至更早。由于一考定终身的硕士生招生制度,从整体而言,造成了对本科正常教学秩序的冲击,或多或少地影响着考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

3.漫长的招生周期和繁杂的招生环节,造成财力、物力、人力、时间的浪费,以及差错率的提高

硕士生招生考试,从当年7月份开始进行专业目录编制、推荐免试工作、组织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于次年6月结束,历时一年。

每年11月上旬开始报名。全国各省、市高招办组织设立的几百个报考点,安排考生报名、汇总报名情况,将考生报名信息库上报省、市高招办,并向有关招生单位寄送考生的报名材料,接收试题,设立考场,组织考试,考毕后将试卷回收、整理并密封寄给招生单位。

从招生单位看,全国几百个招生单位,要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报考点寄来的考生材料汇总后,逐个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寄发准考证,将报考情况制盘上报省、市高招办。进行入学考试业务课的命题(设研究生院的招生单位,每年业务课命题达200门左右),试题打印并按要求密封试题,按考生的报考点地址,用机要寄发业务课试题(每位考生2~3门)。考试结束后,各报考点将每个考生(含缺考考生)的试题进行整理,寄回有关招生单位。各招生单位清点由全国各考点寄来的试题,拆开试题信封逐个核对、整理试卷,组织业务课评卷、登分,将成绩输入数据库。同时,与省、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评卷的2~3门统考课,成绩合成后,由各省、市高招办汇总上报教育部。教育部根据全国考生成绩的实际情况和当年度的招生计划和规模,划定全国不同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并召开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此后,招生单位开始进行复试、调阅考生档案、体检、录取及调剂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基本结束后,教育部召开各省级招办会议,对各招生单位拟录取情况进行检查。

虽然本科招生的报考人数比硕士生招生的报考人数多,但是本科生招生考试的环节少,周期短,考试科目品种简单,生源来自本省市,考点设在本省市,试题均由全国或省、市统一命题;考毕收回试题后,各省市旋即统一组织评卷;考分直接输入数据库后,由各省、市高招办按照全国各高校在本地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确定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再分批次组织有关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志愿进行录取。

由此可见,硕士生招生工作要比本科招生复杂,它是一项涉及面广、环节交错、工作量大、时间长、头绪多、品种繁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处于发展时期,近两年的硕士生招生规模均以年超30%的比例增长,2002年的招生规模增长也将达20%左右。从上海来看,随着我国加入WTO,经济进一步高速发展,高职、高专生招生规模的放开,估计报考硕士生的人数将继续上升,考务工作量也将继续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仍采用全国统一的一次性集中的招生考试办法,其数目众多的落选考生的考务工作量对招生单位来说,不堪重负。以近5年报考硕士生的人数看,2001年全国报名人数为46万余人,比1997年增长1.9倍,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为3.5暶1。以上海市为例,200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4.4万余人,比1997年增长1.7倍,净增考生约1.9万名;而考生的录取率为28%,也就是说上海市4.4万余名考生中有3.2万余名落选,而3.2余万名落选考生的考务工作量是录取考生的2.6倍,劳民伤财。如以全国计,则落选考生的绝对数就达31万,考务工作量更大。因此各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志,特别是一些招生人数多的单位的招生办公室,一年到头马不停蹄,忙得不亦乐乎。而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忙于日常繁琐事务,其中不少是劳而无功,不能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真正用到保证招收新生的质量上来。由于招生工作环节(含保密性环节)很多,从上至下,从左到右,涉及面广,又由于工作量大、经手人多,也使工作中的差错、失误的概率提高,保密性下降。

4.不完善的招生考试制度,影响了生源的良性循环、有限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人才培养的宏观调控

具有优越培养条件的国内一流研究生招生单位,招入一流的优秀考生,才能培养出大量的一流高层次人才。优秀考生进入具有优越培养条件的研究生招生单位深造,就像有限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重点高校一样,对我们这个教育资源有限、尚不富裕的国家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有利于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目前,从硕士生新生的整体质量上来说,不能使足够优秀的学生进入一流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深造,从而影响了生源的良性循环。如中国科学院等那些具有优越培养条件的科研院所,不能招收到足够的优秀生源攻读硕士学位,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高校特别是重点高校,虽有不少优秀的本科生毕业后直接联系出国留学,但还有不少优秀应届毕业生被推荐免试,保证了一定的生源质量。然而具有优越培养条件的科研院所,因为没有直接培养的生源,而高校推荐免试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中绝大多数(有的甚至全部)已被本校接受等原因,减少了优秀考生的流入,影响了这些科研院所的生源质量。

目前,硕士生入学考试科目中政治考分的高低,虽不能表明考生实际的思想素质状况,但却与其他各考试科目成绩一样,对考生的录取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年因政治考分不上线而失去深造机会的优秀考生不在少数。

5.人才的培养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考虑国民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才培养,均应考虑本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处在目前这样一个经济一体化、经济激烈竞争并主要体现在以人才竞争为主的时代,我国的人才培养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目的,更应以满足本国的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目前的硕士生招生制度,在宏观上招生计划的制订基本上依据国家的财力,但招生与需求脱节,未以国民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对各专业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特别是急需专业的需要,以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状况反馈,来调整宏观的招生计划和规模。目前许多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规模,往往依据自身现有的专业设置和导师队伍,以及争取增加下拨经费,而较少以国家和市场的需求以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状况,来不断调整自身的专业招生计划和规模。为数不少的高水平研究生招生单位,其毕业研究生的主要去向是国外,未能被本国所用,我国的教育经费投入却在国外产出,这也是值得引起我国研究生教育界十分关注的问题。

二、改革原则

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确立以招生单位为主体的市场竞争

上层建筑应适应经济基础,在人才市场逐渐培育完善的基础上,人才将作为招生单位的“产品”,其培养质量会受到人才市场的检验,会直接影响着招生单位的生存,出现优胜劣汰、生存竞争的局面。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各招生单位会自觉认识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因此会十分自觉地注意到生源质量,而且也只有给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才能对招生质量起到保证。

2.有利于促进本科教育质量的提高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选拔硕士生的招生考试制度,应能成为本科教育的指挥棒,使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在高等教育中循序进行,从而促进本科教育。

3.保证生源质量,择优选拔

通过改革,促进生源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使生源与招生单位成正循环。研究生的培养如本科生一样,能按研究生生源质量的层次,使优秀的生源在一流的招生单位深造,最充分、最有效地使用我国还不丰富的教育资源。

4.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资源浪费,减少重复,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三、改革方案

硕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即由教育部制定全国硕士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进行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指导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正常进行。

各省、市高招办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协调、监督、检查本地区硕士生招生工作和招生计划的执行,公正地组织与实施考试。

各招生单位在教育部宏观指导下,按照当年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权限内,面向社会依法自主招生。

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以保证硕士生培养质量。

1.教育部宏观调控硕士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根据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全国研究生教育招生单位的状况以及国家财力所允许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规模,规划制定全国每年的硕士生招生计划,并通过主管部门下达到各硕士生招生单位,进行宏观管理。硕士生招生计划的制订应与研究生培养,特别是人才市场对毕业研究生及其专业的需求结合起来,以后者来制约硕士生招生计划的制订,并对国家急需的专业下达指令性计划,使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投入能有明显的产出回报,改变目前硕士生招生、培养、毕业相脱节、互不相关的现状。

2.实行两段制招生考试办法的设想

两段制的招生考试办法,是在现行的招生考试办法基础上进行的。由全国统一的一次性招生入学考试,改革为由教育部组织的统一的资格考试(统一性)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入学考试(自主性)有机结合的招生考试办法。

桽硕士生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的目的在于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公共性和可比性。为保证生源的质量,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去繁就简,抵制不正之风,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资格考试的科目以考政治、外语和一门基础课为宜。基础课中,目前教育部已将工学、经济学和医学等专业归并统一命题,教育部还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委员会进行研讨,将其他学科门类的基础课也归并统一命题。

硕士生资格考试每年可组织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采用现行办法,由省、市高招办统一设立报考点,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和评卷。成绩汇总后上网制盘上报教育部备案。通过资格考试的考生,经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市高招办发给报考硕士生的资格证明。凡持有资格证明者,才能报名参加入学考试。这样做的好处是,由于经过资格考试,这第一次的严格筛选,大大减少了下一次参加入学考试的人数,从而既保证了考试质量,又大大减少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硕士生资格考试中的外语考试有一定比例的听力,并计入总分;政治除目前的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时事政治内容考试外,还应有考生的思想品质和德育表现。

外语和基础课考试按等级划分,教育部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划定资格等级线,相当于目前的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作为一个基点,向上、向下以分数段划分若干个等级,等级以有效细分为宜。政治考试的资格线,由教育部按宏观招生计划划定,不分等级,只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外语资格考试,也可与目前高教的全国外语水平等级考试结合起来进行。

政治成绩合格的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必须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负责出具证明。对品行不端的考生,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硕士生资格证明的有效期为3年。外语、政治和基础课的资格考试也可分别进行。报考硕士生资格证明有效期的计算,以第一门考试科目达资格线之时算起。

在职人员可在就近设立的考点参加资格考试。

桽硕士生入学考试

硕士生入学考试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考查已经获得资格证明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的深度,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入学考试每年组织一或两次,全国规定统一的报名和考试时间。由于考生分散在全国各地,可采用现有的组织网络,由各省、市高招办组织报名和考试,也可由考生直接赴报考单位参加考试。

各招生单位,自行制订硕士生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按本单位不同的专业要求,自行规定报名条件和资格考试中各考试科目的等级,甚至可对考生毕业学校等提出要求,使生源有序循环、优胜劣汰。

持有资格证明的考生,可以在有效期内按规定时间报考不同层次的招生单位。入学考试科目的2~3门业务课,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和划定录取标准。已确定为数学、医学综合等统考科目的,以全国统考成绩为准,招生单位不再重新组织命题、考试。

复试(含外语口试、专业面试或能力测试)的内容、形式和时间由招生单位自定。

入学考试结束后,由各招生单位将考生的各科成绩输入数据库并报各省、市高招办,由高招办报教育部。

硕士生的录取,按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入学考试的笔试和复试成绩,还可结合考生本科阶段的成绩或工作期间的业绩综合考虑,由各招生单位的录取领导小组(有导师参加)自主、公平地确定录取要求或分数线(指报考本单位的所有考生而言),自行择优录取。但录取工作应在考生入学考试成绩上报各省、市高招办后,才能开始进行。

各招生单位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各科成绩一般应在及格分数线以上。

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落选考生(指入学考试达及格线以上的考生),原则上不再承担调剂录取的义务。

各招生单位如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原则上不能招收其他招生单位的落选考生。各科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的落选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录取单位,但必须是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是缺少合格生源而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单位。调剂录取的考生档案,由接受单位出面商调,接受单位或考生本人应向被调剂单位支付包括档案邮费在内的一定的手续费。

3.多次筛选,严格把关

对于优秀的应届本科生,可由高校直接推荐,被推荐的优秀生须达到本学科、本年级一定的质量地位(如名列本年级前一定的百分比),这是报考硕士生的第一次筛选,它是由教育部按研究生院高校、重点高校和一般高校的分类,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规定各高校的推荐免试生人数比例,不同层次的学校有不同的比例。政治、外语和基础课的资格考试是报考硕士生的第二次筛选。通过资格考试后,报名参加硕士生的入学考试是第三次筛选,即招生单位根据各自的培养目标,在报考条件中提出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必须达到的等级要求和其他条件。

4.先试点,后推广

由于硕士生招生改革影响大、涉及面广,且有较大的滞后性,应采取局部试点、逐步推广。可先在设研究生院的重点高校和中国科学院中试行,也可先选定培养条件较好的10所设研究生院的高校试行。50余所设研究生院的重点高校和中国科学院所招收的硕士生大约占全国招生规模数的50%;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多次组织的多种学科专业的全国性学位授予质量评估中,名列前茅的名次均由这些招生单位获得;标志研究生培养高质量的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在连续3年的评选中,占80%左右的获奖者也来自这些招生单位,试行硕士生招生改革并不会使这些招生单位降低自身的生源质量。

20世纪80年代中期,研究生教育界就开始议论硕士生招生制度的改革问题。上海市高招办曾在1993年、1994年多次组织本市部分招生单位对硕士生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进行研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两段制招生的改革方案。我们还参加了华东六省一市关于两段制招生考试改革问题研讨会,并以执笔者的名义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上发表了两篇有关改革的论文,受到普遍赞同。全国也有不少研究生教育界同仁发表过类似的改革文章。而至今,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改革未能有实质性的启动。近年来,随着我国硕士生招生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考生猛增,现行招生制度如不动大手术进行改革,那么其固有的弊端仍将影响招生工作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认为硕士生招生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本文对硕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论述很粗浅,作为抛砖引玉,以期引起研究生教育界同仁在新形势下对硕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的讨论。

(刊于2001年第2期)

【注释】

[1]邓安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张明,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